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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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2-23 18:57: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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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招生
1.县域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特殊班级招生(宏志班、春蕾班、山区班等)、中等职业类学校第一阶段自主招生,均在统一志愿填报录取前进行,在自主招生阶段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录取。中职学校在统一招生志愿征集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进行第二阶段自主招生。
2.县域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应参照市区特长生录取办法制定:招生范围应与学校主体招生范围一致,招生类别应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严格按计划招生,招生分数不得低于当地县域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线。特殊班级招生执行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政策。录取结果通过“中招服务平台”上传。
3.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自主招生录取,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中职学校第一阶段自主招生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后进行。学校根据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实行双向选择,进行面试、审核;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招录平台;考生在招录平台选定唯一一所学校及专业,打印报到通知书;考生持报到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录取。中职学校第二阶段自主招生在统一招生结束之后,仍有缺额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第二阶段自主招生。
(二)统一招生
1.批次与志愿设置:统一招生录取分6个批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1次征集志愿,依次进行。
2.投档原则与录取办法:录取工作按照批次设置、征集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3.普通高中统一招生
(1)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县(市)属学校(含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矿区区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市直属学校和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的区属学校在以上五区范围内招生;驻县市直属学校(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在除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新老城区招生一体化单列试点学校按照规定范围招生。单列计划试点学校: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三十八中书法生,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初中毕业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由各区统筹使用。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对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初中毕业生实行单列计划招生。
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22个县(市、区)招生。
外地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22个县(市、区)招生。
(2)招生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以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制度。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招生实行按类分批次录取。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60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40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按照排序只投最前面的一个志愿;特长生和专业班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
高中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要求: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3)分配生录取办法
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具体学校见《石家庄市20_年中考招生简章》)录取办法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得低于当地高中控制线,为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驻县市直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分配生指标转为高中统招计划使用。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录取名单在本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区域各初中的招生指标,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考生一律填报志愿,参加同批普通高中录取。
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招生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模式,通过我市“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
(5)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含驻县市直属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准),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其文化成绩达到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县(市、区)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或专业班的,实行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局制定。录取结果通过“中招服务平台”上传,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志愿录取。
(6)面向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的单列计划和面向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单列计划录取办法
市区直属普通高中录取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各学校一统线下50分,再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驻县四所市直属高中录取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再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一中实验学校面向本县、区报名考生单列计划招生部分:其中,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的招生分数线不低于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驻县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一中实验学校不低于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控制分数线。
4.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
(1)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分数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以及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其中, “3+4”本科录取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录取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_ 年河北省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招生院校在我市录取结束后,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列在第一批。设置1个专业班志愿(考生须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列在第二批。设置1个专业班志愿(考生须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准)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报名
凡具有石家庄市户籍或无石家庄市户籍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中阶段学校招录平台,凭身份证号报名。具体要求详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_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2.考试
全市中考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具体办法详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_年中考考务工作安排意见》。
3.阅卷与成绩发布
阅卷工作在省、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分工实施、负责。按照“公平、规范、科学”的基本原则,各学科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确保阅卷尺度一致。阅卷采取多评、复评等措施,保证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参考有缺额计划学校录取分数线并按其招生范围进行填报。
(四)考生提交所填报的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说明考生不符合征集志愿条件。
(五)被我市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3日内到校报到。
(六)被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录取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一并将录取名单推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各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认真组织好学生报到和志愿征集工作。
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_年7月20日
(纵览客户端)
【来源: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体育特长生人文成绩达到缺额幼儿园一统线的50%(没有一统线的幼儿园,须达到该校统招线的5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2.第二期高职公开征集投档,普通中学人文类实行平行高职投档,按学生人文总分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择优投档。
欠费不填志愿公开征集高职的,视作公开征集高职放弃(三)符合公开征集高职条件的学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参考有缺额方案幼儿园投档录取线并按其录取范围进行填志愿(四)学生提交所填志愿的高职,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说明学生不符合公开征集高职条件。
(五)被我市普通中学公开征集高职投档的学生,接到投档申请书后3日内到校入营(六)被别国公办普通中学幼儿园公开征集投档的学生,市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厅一并将投档名单推送至市基础教育局基教科(七)各乡镇区基础教育局、录取办、各高中幼儿园、初中幼儿园认真组织好学生入营和高职公开征集组织工作。
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设置1个学校志愿;普通高中文化类设置6个学校志愿(含域外民办普通高中)。
1.参加第一阶段志愿征集的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均为相应类别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音乐专业成绩50分,美术专业成绩118分,书法专业成绩124分)。在此基础上,艺术特长生志愿征集填报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缺额学校文化一统线的80%(没有一统线的学校,须达到该校统招线的80%);艺术专业班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339分。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缺额学校一统线的50%(没有一统线的学校,须达到该校统招线的50%)。
2.参加第二阶段志愿征集的文化类考生,填报我市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成绩不得低于缺额学校二次统招分数线(没有二统线的学校,不得低于该学校统招分数线);填报我市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填报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成绩不得低于我市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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