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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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2-26 12:07:5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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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赵庄村支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紧紧围绕把党委研究确定的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作为我们村的工作奋斗目标。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为民服务的热情、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镇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了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下面由我就赵庄村支部今年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在工作中始终秉承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在基层党建“三会一课”、“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各项工作中严于律己、担当作为,主动当好“领头羊”。
1、加强自学,着力提升自身素养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我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放在首位,将加强学习作为不断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和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系统学习_书记系列讲话,以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作风,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进一步理清各项工作思路,坚持从村工作的大局出发,把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与推进全村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各项工作的好坏,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宣传党的现行农村政策;倾听群众呼声,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能从群众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并依靠群众加以解决。全年来,村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是在深入实际过程中达到了化解和处理。
2、抓学习,强化党员的政治素质培养
(一)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是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有效渠道。我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规划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在教育活动中,着重学习了_章、党规,以及_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重点学习了《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文献精神。我带领支部党员开展了6次主题教育,7次主题教育研讨。在学习中严格“十个一”落实,我要求每名党员读好一本书,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每名党员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至少作一次交流发言,谈学习心得体会,相互启发提高。
(二)我聚焦主题教育主线,围绕自身学习体会、初心使命、差距不足、工作思路方面,推动学习提质增效。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的党员政治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政治承诺,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初心使命。接受一次廉政教育,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讲解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党员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开展一次志愿服务,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列出一个问题清单,组织党员认真检视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一项一项提出整改措施,一件一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一批整治任务。对照“平、清、种、增、改”和“扫黑除恶、固本培元、增收减负”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我村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逐项推进专项整治。开好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在学习中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振奋了精神,思想和行动统一,提升了理论素质和政治意识,在党员中涌现了一些带领群众争先转型发展的模范。
3、巩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这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带领支部成员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计划,确保20_年下半年集体收入超5万元。
4.调查研究,从严管理。
我针村级班子建设不力,作用发挥不够;思想政治教育不够,责任意识缺失,有些村干部对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缺乏深入学习,应付了事等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次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另外,赵庄村支部在培养积极分子上始终坚持“双推”,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认可。我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强化党性观念,从严从实管理,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清白干事,树立农村干部应有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村级监督制约机制,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健全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对党建工作重视具有欠缺,存在重工作、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细。2、组织教育活动不到位。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党员组织生活流于形式,致使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思想观念陈旧落后,没有归宿感和荣誉感。3、党员先锋意识发挥不突出。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党性淡簿,私心较重,只顾自身发展,帮扶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的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流动党员经常不参加支部生活。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改进措施
加强思想认识,学习培训到位,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动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培养党员综合素质,提高村干部素质,学习掌握各项政策;加强党员干部干部自律意识,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机制管理。健全制度,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以上就是我的述职,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我县“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_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_年8月国家_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_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_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_之一。贵港市_曾组织该市各县(区)_、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_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_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_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_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_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_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_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
二、当前“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三、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学习资料
关于顾客投诉情况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要求经营,旨在为顾客提供安全、可靠、质量放心的药品。同时为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公司质管部特制定了符合GSP要求的《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便于及时反馈和处理顾客投诉事件,做好事后追踪,防止并杜绝顾客投诉事件的再次发生。对于20_年10月22日发生的投诉事件,我公司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严令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立即进行调查再核实,现将具体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时间:20_年10月22日 相关人员:顾客周女士、*营业员
下午四点四十五分,一位顾客周女士进店来买药,其需要一瓶蜜炼川贝枇杷膏(商品名为:京都念慈庵,为甲类OTC),此时货架上的该产品已卖空。今天恰逢公司总部往各门店配送货物,门店例行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才入库、陈列,但因顾客比较多、工作繁忙,导致部分货物还未来得及陈列,其中就包含周女士所需的蜜炼川贝枇杷膏。为满足顾客需求,值班店员便从暂存货物的抽屉里给周女士拿了一瓶,看到顾客对此情况感到质疑,且情绪激动,于是店员按照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范的要求,耐心地为顾客解释并服务,全程使用礼貌用语,最终顾客买了一瓶京都念慈庵,自行离开。
后期,周女士通过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公司进行投诉。
二、顾客投诉的主要内容
学习资料
投诉内容为:1、执业药师未在岗;
2、门店验收单据; 3、人员健康管理;
三、针对顾客投诉内容的情况说明 问题一:执业药师未在岗
情况说明:我公司积极响应《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GSP 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做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做好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同时,我公司具备完善的执业药师管理体系:
(1)公司质管部根据GSP要求制定了《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执业药师在岗时,方可销售处方药;
(2)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培训管理、健康管理;(3)证照齐全:《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执业药师注册证》。(4)顾客购买的药品蜜炼川贝枇杷膏--商品名为:京都念慈庵,为甲类OTC,该药品不需要提供处方。
问题二:门店验收单据
情况说明:我公司为医药连锁企业,各门店执行总部统一配送的管理制度;验收单据具有真实、完整、不可更改性,并由质管部备案存档,其各项内容符合GSP规定。公司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GSP中有关药品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药品验收程序,门店在验收合格后于随货通行单上签署姓名及日期,方可入库、陈列,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统一的验收单据;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拒收。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从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问题三:人员健康管理
学习资料
情况说明:我公司已建立了《员工健康管理档案》,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年度体检,并由质管部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存档备查。健康证需悬挂在门店显著位置,或与上岗证一起随身携带。管理体系:
(1)人员健康证在门店人员一览表内有悬挂;(2)制定了《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对员工的健康证进行拍照存档,确保该制度执行到位。
四、加强顾客投诉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全面提高公司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树立顾客至上的良好形象,形成不断发展、顾客满意的良好局面,我们就要进一步做好顾客投诉处理工作,其建议如下:
(1)努力与客户沟通,争得客户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在加强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上,教育员工要经常与顾客联系,对投诉顾客要热情接待,对其提出的正当合理要求,要予以满足,对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或过激言论,要耐心解释,说服教育。
(2)建立健全顾客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时登记反馈顾客意见与建议。(3)加强人员管理,将顾客投诉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有限公司 20_ 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_,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于 20xx年6月22日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8日作出的(20xx)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首先,一、二审判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为由要飞通公司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是否构成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1999年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而一、二审判决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是违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并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事实上,一、二审判决对此既没有也无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显然,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就事実认定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一、二审判决仅凭部分当事人的口说,并无上级有关部门勒令飞通公司限期或及时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为判决的依据,就牵强附会地认定同杆枷访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显然其认定的“对同杆架设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这一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而从二审中飞通公司主动举出的新证据的来源看,该证据是一审庭审期间,合江县安监局应县政府要求,对电力公司请求撤除同杆架设问题的答复。从该证据的内容可知,即使排除了电力设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设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设即电力设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设也系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经相关部门联合普查并认定为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此类同杆架设也同样不属“限期整改”的对象。何况,本案的同杆架设还不属于此类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设。
其次,一、二审判决以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要飞通公司担责,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根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二)移动、损坏传输线路、终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属设备、标志物”的规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飞通公司更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移动广电传输线路即闭路电视线和承载线,依法属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行为,飞通公司本身作为被侵权方,其有权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于飞通公司何时发现被自己被侵权以及该线路被他人擅自非法移动后是否又造成第三人损害,与飞通公司何干?
显然,飞通公司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一、二审判决以“你的权利被侵犯了,未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你就有责任”的不合理逻辑,让被侵权的飞通公司担责,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权利被侵犯这一事实决不能反过来成为被侵权者担责的理由。
退一步说,闭路电视线本身并不带电,不属高危作业,除非用户投诉闭路电视信号中断,否则飞通公司就不应负有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对本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泸州玉宇电力公司,一、二审判决均回避了其存在的另两项违章行为及其一连串违章行为在本案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飞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一、二审判决要飞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根据合江县安办签发的《批复》所查明的事故原因:“电力公司要求村、社组织危改,且施工中,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将电杆固定线与闭路承重线(注:实际为铁丝线)重合并接,且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大路中间,又无绝缘设施,致王世清路过时触电身亡。这是电击死亡的第一间接原因。”从上可知,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违章行为至少有三:其一是电杆固定线与铁丝线重合并接,并未错开;其二是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道路中间,而非路侧。由于现场路窄,造成过往行人与该电杆固定线必然进行接触;其三是未设置绝缘设施,即未按照规定加装隔电子。上述三项违章行为共同作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关。也就是说,上述三项违章行为若能避免一项,则本案悲剧即可避免。而一、二审判决仅认定了其第一项违章行为,回避了第二项和第三项违章行为,更回避了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飞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鉴于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电击致死的,又鉴于玉宇电力公司存在多项违章行为(侵害行为)以及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一、二审判决却仅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一、二审判决认定飞通公司有两项“不作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者对比,一、二审判决显失公正。显然,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飞通公司作出了错误的裁决。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定提起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实施法律监督。
xx市人民检察院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投诉人名称:xx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xx省抚州市迎宾大道218号
联系人:何xx
被投诉人名称:xx制药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名称:xx生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477号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侵权事由,特向贵局投诉。
投诉请求:
1、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珍视明”调理液,当场销毁所有侵权产品。
2、对该企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处罚。
3、赔偿我司经济损失。
投诉事实和理由:
近日我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有一种名为“珍视明”益视调理液的产品。此产品由香港百年医圣药业有限公司监制,xx生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xx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xx)青卫监保健字第620号。
该产品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理由如下:
我司“珍视明”牌滴眼液在全国眼科用药中药类综合排名第一,已成为国内防近护眼产品第一品牌。珍视明商标于20_年2月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5类上获得注册,商标注册证号为1520501。同时还申请了注册号为3721519的第5类商标,该商标作为我司核心商标被广泛使用,并被授予“xx省著名商标”。目前正在积极申请驰名商标。对方对公司“珍视明”产品及商标的知名度不可能不知晓,却刻意套用我司“珍视明”商标,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我司企业形象和声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依据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确属侵犯我公司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该两家厂商生产出售“珍视明”调理液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2、53、55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51、52条等相关法律,特请求贵局尽快查处。
附:相关证据材料。
xx药业有限公司
xx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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