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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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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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在全体研究生中倡导诚信严谨、开拓创新的学风,营造追求真理、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求真务实、开放包容的学术品格,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学风建设,特举办xx师范大学20xx年“研究生学风建设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守学问之道,兴创新之风
二、活动时间:20xx年月1日——20xx年月0日
三、参加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四、活动安排
1.启动仪式:举行xx师范大学20xx年“研究生学风建设活动月”开幕仪式(发布活动倡议书,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集中学习:组织全校研究生深入学习《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学位论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进一步牢固研究生诚信意识。
4.研讨交流:邀请校内外学术科研优秀典型,就学术创新、论写作等方面与研究生广泛开展研讨交流,积极营造科学道德与学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5.示范引领:综合传统与新兴媒体,集中展示学校20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研究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6.专家报告:邀请校内外学养深厚、为人师表的专家学者,为研究生做系列专题报告,帮助研究生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7.调查研究:面向全体研究生,开展“xx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发展现状”专题调研,撰写xx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8.典型案例:举办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案例巡展”,引导研究生树立诚信意识,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
9.摄影比赛:举办研究生“最美科研人”摄影比赛,通过摄影创作的方式,捕捉科研人的最美瞬间,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0.导师评选:开展首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发挥导师典型示范作用,增进师生感情,弘扬教书育人精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1.论检测: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对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开展学术规范检测工作,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提高学位论质量。
12.表彰奖励:对在研究生学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全校研究生中弘扬“崇真务实、开放包容”的良好学风。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做到时间保证,内容落实,确保研究生学风建设活动收到实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需要,拓展活动形式与载体,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说服力,积极拓宽学风建设活动的覆盖面。
3.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导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科学精神与学术道德的宣讲力度,努力在本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学术氛围。
4.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多媒体,认真做好活动宣传动员与总结汇报,及时将有关活动的总结宣传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xx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xx年月日
In order to broaden the vision of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and enrich their extracurricular life, the student union organized an English drama competition for grade one and two. The competition will be held in the auditorium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 under the collective guidance and performance of your class. Five professors will be invited to serve as judges in the English office before December 8.
The top six winners will be awarded. Please do your best to prepare for the success of the student union.
中文翻译:
为了扩大高中生的视野,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学生会组织了一场一、xx年级英语话剧比赛,比赛将于xx月xx日下午在礼堂举行,由你们班集体指导和表演。有意参加的同学可以在英语办公室将于xx月xx日前邀请五位教授担任评委,前六位获奖者将获奖,请尽最大努力,为学生会的成功做好准备。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主要为20xx级硕士研究生、20xx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6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分组情况与日程安排于5月10日前报送培养科备案。少数在第5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学科点,请学院提前在培养科做好登记,以便20xx年下半年布置。
三、考核办法
1、研究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导师审查。
2、由学院领导、学科点指导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该学科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3、研究生按中期考核的要求,向考核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4、考核小组对该学科点的每个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并写出考核组评语。
5、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送研究生院(部)审定。
四、中期考核结果与分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1、中期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要求的研究生,正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在评优助奖、提前毕业、硕博连读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中期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给予半学期的整改时间。若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发给研究生肄业证明。
4、中期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5、延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考核,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出国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部)审批。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特别是对于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确定,要逐个慎重地作出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还须提出处理意见。
2、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表》。
研究生院(部)
20xx年xx月xx日
一、初试成绩查询系统
注:我校不提供专业排名,请勿来人来电询问。
成绩单不统一邮寄,如需要请进入查询系统自行打印后,由我校研招办核实盖章后有效。
二、成绩复核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3号文件《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xx年考生考研初试成绩查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或评卷点提出查询申请。
1.我校研招办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
20xx年3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各评卷点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
20xx年3月17日至18日
请考生遵守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统考科目(英语一除外)的主观题部分和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复查;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和英语一卡2,由评卷点负责组织复查。
考生如对英语成绩有疑问,请考生按规定到评卷点查询。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如需查询试卷(英语一除外)主观题部分成绩时,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准其身份后,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58)办理。届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复核申请;若请他人代办理,代办人须携带考生准考证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并将复查结果于20xx年3月20日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生需查询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和英语主观题部分成绩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以下地点查询:
政治理论、医学综合(中、西医)答题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外国语(英语、俄、日)答题卡1,英语答题卡2:英语一科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一层一会议室;英语二、俄语、日语科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外国语学院8层806房间。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xx年3月8日
各学院:
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顺利有序地完成。现就该项工作中需要强调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手续应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1. 从5月20日起,各学院如果是集中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的,应于答辩前3天将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统一报送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如果是分批安排答辩的',应将每批“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于答辩前3天报送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 对于学位论文被抽查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待其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后再确定答辩时间。
3. 答辩时间安排一经确定即遵照执行,学校将派出工作人员巡视答辩工作。如答辩时间因故更改,应提前2天通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4. 在5月20日前已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必须补报“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对于未经过学院报送“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就先行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其答辩无效,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事宜。
二、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
三、学位论文答辩应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个小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2个小时。论文答辩过程的提问、答辩记录必须真实、详尽。
四、由于我办日前正在对研究生“学位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更新调试,新的系统自5月20日起正式开通,学位申请人必须于答辩前3天录入学位信息。5月20日前已经提交学位信息的学位申请人,请重新提交。
五、我校20xx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同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同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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