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7-05
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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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为全面改善街道城市环境面貌,创建整洁、优美、安静、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根据《年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街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居住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落实《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城管中队、建管办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科教文卫、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4、集中整治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
5、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6、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中队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建管办
2、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裸露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洒漏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加强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
1、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报送“维稳综治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每半年向上级报送维稳综治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根据辖区治安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上级交办的工作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必要措施。会议一般由维稳综治办主任召集;根据维稳综治办主任的授权,或遇到紧急情况、重大任务,专职副主任也可召集。参加例会的人员为主任、专兼职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以及涉事单位领导。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研判维稳和治安形势,落实维稳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3、首问责任制度:凡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时,第一个接触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准确予以办理;不合有关规定的,须认真说明,不得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引荐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对疑难、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4、分流督办制度: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掌握的涉及维稳综治的矛盾纠纷或突出问题、相关单位申请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受理的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要统一登记,梳理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凡本级职责范围内能够处理的,及时分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本级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上一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可采用召开交办会或发交办函、转办函等形式进行。交办转办的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维稳综治办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要在时限内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所签订维稳综治责任书的要求,对辖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维稳综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查工作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并兑现奖惩。发现应该否决的情形,及时登记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向上一级综治委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党(工)委和维稳综治领导小组的授权,或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派,也可随时对维稳综治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6、信息收集处置制度:制定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重大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复杂涉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处置措施;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上级报告。
7、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原则进行。依托维稳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对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健全维稳综治信息员队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惩制度。村(居、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隐患;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协调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会议纪要等按照现行渠道和相关部门要求定期汇总上报。本级无法调处或需上一级协调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专题上报移交。排查没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发生在垂直管理单位的矛盾纠纷,要掌握情况,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稳控工作。其他要求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淮办发[20xx]21号)规定执行。
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提升县城品味,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生活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暨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整治和公共场地环境卫生死角的清理。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石云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
(一)环境卫生清理组
职责:负责清理县城区内公共场地(不含住宅小区和单位院落)乱堆放的杂物、大型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垃圾的清除。
(二)车辆整治组
工作内容:负责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乱停乱摆摩托车、电动车辆的拖离,每天至少一次。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组
职责:负责城东农贸市场、西南大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的整治和日常管理(含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区域范围:
1.从四岔路口沿石碑路至城东农贸市场铁路桥脚,原汽车站背铁路桥南侧三岔路口经裕兴花园、张医生牙科门口至帐子塘的城东农贸市场周边的区域;
2.武装部桥头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至账子塘大门口;
3.林城商店对面三岔路口经高雄至二桥,西南大市场仙井路段、老四毛夜霄店左前出口至西南大市场鸡鸭鱼米销售市场的周边路段(含西侧的两个斜坡入口)市容秩序管理。
(四)市容秩序整治组
工作内容:
1.负责查处县城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加工、作业,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违规张贴广告、促销宣传噪音以及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2.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3.查处公共场地种菜行为,捕捉(杀)散养的养家禽家畜、处置遛放宠物不牵绳和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行为;
4.查处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超标排放和超限定时间的噪声污染行为。
5.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四轮以上机动车锁车处罚,并对各路口乱停放的摩的车辆负责拖离和处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队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规章制度,听从领导调遣、服从工作安排。
2.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必须规范着装,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记录仪必须进行全过程摄录;队员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
3.各组队员每天早上7点半在组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开展工作。
4.加强督查监督。局队领导带领督查室对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加强巡查、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予以督查通报和处罚,对工作不力、滥竽充数的民工予以清退。
5、办公室要协助财务装备股提供好后勤服务,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保障。
以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为做好中心城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市党代会、“两会”以及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加强整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摆卖、乱搭建、占道经营及各种不按规定设置的广告牌及乱张贴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维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100%以上,开启夜景灯光;规范建筑工地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搞好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的鲜花摆放;组织全市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全市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1.市容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
对市区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除加强日常保洁外,节日期间对市区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清理市区各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杂物、垃圾等,保持市区道路路面清洁,特别要做好各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按时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市区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垃圾积压;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垃圾转运站(点)进行消毒;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城区小街小巷的保洁、清运工作;妥善安置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岗位轮班,保证春节期间保洁人员全天在岗在位,不能出现卫生保洁空位现象;垃圾处理厂要及时处理全市收集、清运到厂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市政园林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市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检查,修补损坏的路面,修复道路交通标线,清洗交通隔离栏杆;负责对管护的路树、草坪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和管护;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园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公共安全。维持广场、公园的美化、亮化、净化。安排好重点场所和路段的鲜花摆放;对全市路灯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在100%以上。加强路灯的监察管理,保持路灯线路处于良好状况,按时开启夜景灯光,保证在元旦春节夜晚统一亮灯。
3.市场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依法规范商场、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包括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夜市、建材市场等);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卫生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负责。搞好全市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春节前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卫生大扫除。
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不仅要有良好的治理技术和措施,也需要各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
完善城市环境噪声防治的立法
目前城市环境噪声评价主要是以噪声的分贝数为评价标准,反映的是人耳朵对于噪声的主观感受,以及对听觉的影响,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噪声对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危害程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作用,使我国人民能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天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立法。
合理规划城市建设
合理的城市建设规划对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从城市人口的控制、城市区域的划分、城市道路的规划等各个方面来防治城市环境噪声。
控制城市人口
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密度的增长,采取在大城市远郊地区建立卫星城市的办法。
按噪声对城市进行分区
使住宅区、文教区等远离工厂、车站、机场等高噪声源的区域,安静区和高噪声区域之间绿化带或缓冲带隔开来阻断或降低噪声的传播。
合理规划城市道路
各种交通枢纽,例如如车站、机场等,使它们远离城市安静区域,规划专用道路将车站和城市相连;交通流量大的城市应规划若干条环城道路,减少穿过城市中心的车辆严格区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流。利用地形或屏障降低噪声,利用沿街建筑遮蔽形成“声影区”,降低噪声
利用绿化带减噪
能用于减噪的绿化带有两种,一种是茂密的树林带,它能够作为一种遮音的屏障,使一部分的声音被反射,一部分的声音则被树林吸收;另一种则是地面松软的植被覆盖,如花圃、草地等,它能够吸收经地面反射的噪声。
根据xxx阆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阆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博树回族乡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围绕“三清两改一提升行动”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树回族乡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与阆中市文成、东兴、清泉和苍溪县云峰等乡镇接壤,辖8个行政村33个合作社,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40亩,总人口7366人,其中回族3635人,占比近50%,是南充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乡内有保存完好的始建于乾隆六年的清真寺一处,距今已有276年历史,它是全乡xxx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市上动员会后,我乡庚即召开党委扩大工作会议,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细化举措,认真摸排,明确任务,严把时间节点,狠抓落实。要求全乡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全力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按期完成。先后多次召开“两委”干部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集中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实行驻村领导包干负责,各项目分管领导、驻村乡干部及村社干部齐抓共管整治,会上针对各村整治工作汇报情况,各项目分管领导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整改措施,主要领导作重要强调,会后及时到村督促推进整治靠后的村和项目,有力推进了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制作宣传布标20多条,在各村村委会及要道口悬挂;二是利用各村广播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三是环保分管领导及环保办多次利用逢场天或中午通过宣传车进行集中宣传,有力控制了我乡辖区秸秆禁烧、污水排放及杂物燃烧等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利用群众坝坝会,大力宣讲乡村振兴战略及脱贫攻坚成效,通过感恩教育等形式,赢得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五是充分利用各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分段负责开展村社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对环境差的个别户集中队伍突击整治并开展思想引导教育,使得辖区环境美好,赢得了脱贫攻坚等各级检查组领导认可和肯定;六是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乡级河长、河长办及村级河段长坚持巡河检查,发现污染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治,并适时由河长办统一安排集中保洁船只和保洁员开展河道彻底打捞,使得我乡东河及滥泥沟两河道干净清爽,使得我乡环境山清水美。充分营造了我乡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建设秀美西和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紧盯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具体要求,坚持文明卫生县城与美丽乡村共建,加大城乡环卫设施“补短板”,系统整治城市农村、地面立面、室内室外环境卫生,一体推进城乡、市场、交通沿线、江河沿岸、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广泛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实现城区“九无”(无私搭乱建、无道路破损、无堆物堆料、无违规经营、无乱停乱靠、无乱贴乱挂、无非法小广告、无凌乱架空线、无电杆挡道)和乡村“六无”(无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无柴草杂物乱推乱放、无线缆、横幅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无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无房墙棚圈乱搭乱建)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尾菜处理率和废旧物回收利用率普遍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城市乡村一个样,村里村外一个样,左邻右舍一个样,户内户外一个样,房前屋后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
三、重点任务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整治任务。大力整治乱搭乱建活动板房、占道临时设置摊位、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平整城区及城中村废弃大门、围墙、杂物房及残垣断壁。规范整治车辆清洗维修、建材燃煤销售、焊接作坊、广告制作占道经营作业等行为。达到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情况,车辆清洗维修点无堆放废旧轮胎配件、无工具占道、无污水泥浆油渍,建材燃煤经销点、焊接作坊搭建规范,墙体屋面整洁。
3.沿街商铺、游商浮贩整治任务。严格落实门前店后“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城区街巷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依法依规治理市场、门店、商铺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拴乱挂、乱泼乱倒、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集中解决摊位和货物乱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通道不畅、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达到城区街巷无游商浮贩,无占道经营,逐步实现划行归市、流商归区、坐商归店。
4.建筑物立面整治任务。深入开展“三擦一清两统一”行动(擦洗建筑物的立面、门面、窗户,对楼顶杂物进行清理,统一门牌匾、统一卷闸门),重拳整治喷涂张贴小广告、黑广告等违规行为,整治城区“牛皮癣”。统一规划、设计、更换城区主要街道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清理规范防盗窗、遮阳棚、空调外机等设施,同一条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尽量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设置高度基本一致,确保保持协调统一、内容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亮化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达到商铺门头牌匾统一标准,建筑物立面干净美观。
5.机关单位、企业、小区整治任务。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卫生责任制,全面清除单位院落和楼宇内外垃圾、杂物,清理墙面小广告,定期参与城区划段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监督干部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监督环卫公司日常清扫保洁。深入开展“美丽小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共建文明美丽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临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保洁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整顿违法改扩建行为。达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文明和谐、干净美丽。
6.深入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以“垃圾减量”“限塑令”等为主题,大力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为载体,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减少生活生产垃圾,倡导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等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入箱,养成文明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监督环卫公司提升日常保洁质量,达到城区范围无可视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等裸露垃圾,城区环境卫生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美丽宜居。
7.绿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对城区绿化带、公园绿地内保洁盲点的杂草、杂物、垃圾进行清理,消除杂草、杂物、垃圾和枯枝落叶,组织专业队伍及时修剪绿化带树木花枝,使植物拥有健康美观的状态。因地制宜推进城区路边绿化带、公园及周边山林绿化建设,完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规模,主次干道树木整齐,无缺株、死株现象。
8.城区指示标识规范整治任务。科学、规范设置城区路标、户外广告宣传牌和指示性标识,维修更换破损路牌标识、路灯杆体和各类通讯箱体等市政设施,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对重要桥梁、桥涵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粉刷,做到醒目、美观。
9.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垃圾收集容器外壁不得有积灰、污物,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周边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撒漏和外溢现象。各类环境卫生作业车辆实施密闭化作业,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城区饮食店不得将排油烟口、排污水口、炉口面向道路;不得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泔水和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
10.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噪音整治任务。重点整治机动车在没有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随意掉头、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不在划定位置停靠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打击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含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合理利用空间规范设置路侧停车位,推进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宣传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驾车时尽量少抢道和鸣笛,以免噪音扰民或造成交通堵塞,各客、货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要对本单位的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自觉遵守法规,做到依法、文明行车。城区建设施工和其他作业应避免休息时段噪音扰民,制止高音叫卖行为,保障群众有序、安静、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1.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立足县域实际,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
12.加强日常清理保洁。及时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林边各类散落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对村道、巷道、河道、水渠、山坡、耕地、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对于群众居住分散、户数多的村庄增设垃圾收集箱,加大清运频次,做到“有人监管、有人保洁、随满随清”。
13.加快非正规垃圾点“清零”。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运陈年垃圾、非正规堆放垃圾,完成航拍垃圾点及时“清零”。采取设置标志牌、配备垃圾收集箱等措施,坚决遏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反弹。
14.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开展“拆危治乱”行动,尤其对乡镇边远村存在的危房、废弃圈舍要彻底拆除。全面发动群众,集中清理和大力整治柴堆、草堆、土堆、石堆、砖堆、瓦堆、粪堆乱垛乱堆,死畜家禽乱扔乱弃。做到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倒、无乱堆乱放,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
15.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黑房子”改造工作成果,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房屋“开窗透光、明窗亮灶”改造,解决房屋“高大黑空阴冷潮”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质量,使群众住房环境达到外观整洁、安全宜居,有效提升村庄容貌,全面提升农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6.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坚持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制度,在原有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农村户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达到“五净”标准(庭院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净),做到宅院物料工具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整洁,庭院环境干净有序。推进卫生庭院、绿色庭院、文化庭院、书香庭院、和谐庭院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县乡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乡村妇女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逐步培养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共同创建天蓝水绿地净人美的美丽乡村。
17.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督促广大农户开展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交通主干道及通村公路沿线、田间地头堆放的废旧农膜、秸秆、尾菜进行集中清理,彻底消除“视觉污染”。
(三)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8.治理市场环境秩序。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整治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线缆乱拉、门前乱搭、周边乱象“七乱”状况,拆除乱搭乱建,取缔违规搭建棚帐、摊点和室内外私接乱串的电路,规范进店经营和用电线路,清除公共区域乱堆货物、乱停车辆,彻底改变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整治力度,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脏、乱现象。
19.加强马路市场的治理力度。取缔各类占用市场道口、市场附近主要道路的流动摊点,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引导自产自销户及可入市交易的摊贩进市场交易,禁止商品、物品、广告牌等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进行摆设或出售,对临时占道搭建物全部予以拆除,临时占道堆积物予以清理。
(四)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0.整治高速公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公路两侧边沟、上下边坡、服务区、收费站等垃圾杂物易滞留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公路沿线存在的绿化缺失、公路交通标志不规范等现象,打造畅、洁、舒、美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21.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护。全面整治公路沿线车辆维修清洗加水点、大型车辆停靠点、简易厕所、小卖部、小饭馆、废旧工棚、废弃机械设备、活动板房、广告标语和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护坡、桥涵、隧道等处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黑广告等,做到废旧轮胎配件等不得在门前醒目位置乱堆乱放,维修清洗工具不得占道放置,水管电线不得乱拉乱接,简易板房简易厕所不得乱搭乱建,店铺门前地面及时清扫清洗,不得有污水泥浆油渍,广告标识牌匾规范整齐。及时维护更新公路沿线破损陈旧、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提示牌和标志标线,全面清理、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对公路两边绿化林木进行补缺修整,确保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22.加强农村公路管护。严禁在公路上脱粒、打谷、晒粮,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障碍物,要保持路面清洁、顺畅;及时疏通道旁排水沟、方便排水,及时修补路肩的塌陷和流失,确保路肩完好;每年清除杂草两次以上;加强绿化管护、美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做到“建、养、管”并重。
(五)河湖沿岸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3.加大河湖沿岸治理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靠实河湖道保洁责任,健全完善河湖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河湖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各责任段河道湖面垃圾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城乡河道沟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大对河道湖内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等行为的日常监察处罚力度,实现河湖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湖卫生干净整洁。
24.加强河湖采砂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进一步明确河湖采砂管理权责,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25.加大河道清障力度。加强我县湖面、水库、河道、溪流、桥涵、排洪沟渠等水域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重点整治漾水河、西汉水、黄江水库、晚霞水库等重点河道库区,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集中清除城乡河道内矿渣、广告牌、临时建筑、积存垃圾等,实现河道顺畅、整洁美观。
(六)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6.完善景区设施。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果皮箱、垃圾箱等达到使用要求的密度,合理布局。建筑物外观清洁、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道路及地面完好。室外公厕清洁,维修及时,运行正常。无脱落、破损、腐蚀的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做到合理设置、图形规范、维护良好。
27.加强景区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等有损景区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整治。加大景区景点路面、墙面、水面、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对荷花池定时清淤除萍,保障观赏荷莲繁茂生长。加强停车场、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管,整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致力于消除景区内环境“脏、乱、差”现象,着力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景点环境。
28.加大景区周边整治力度。加大对景区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规范设置景区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加强周边乡村农家乐监管,全面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坚决杜绝乱搭乱建、乱拉管线、乱挂东西、乱放工具等现象,视野内各类牌匾广告符合要求,无有碍市容市貌观确现象,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品位。
(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9.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全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治理,落实“6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标准,做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30.开展施工现场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施工车辆带泥水上路等问题,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防尘降尘、垃圾清理和降噪等设备措施,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1.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严格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确保不发生抛撒遗漏、带泥水上路。加强对容易发生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巡查监管,坚决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格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实现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全线保洁,运输线路全程定位。
(八)学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2.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摆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公寓区、餐饮服务区及各经营出租摊点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把环境卫生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社会活动安排,寓教于乐,长期坚持,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
(九)医院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3.高标准抓好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走廊大厅通畅明亮、秩序良好、地面无杂物、无堆积物,桌椅、橱柜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资料摆放有序;规范统一悬挂单位标识牌、警示牌、指示牌,做到按要求悬挂标识牌,标识牌样式统一,悬挂规范,警示牌摆放位置明显且保持洁净完整;彻底清除院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干净卫生的医院环境;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逐步建立覆盖县、乡镇医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任务及要求
34.完善终端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组织调研、规划,在城区周边和乡镇科学选址,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调研,规划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一处厨余垃圾处理场。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__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为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控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扰民行为,落实好服务民生相关工作,强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的高质量整改,市城管局坚持“领导亲自抓、案件扎实办、问题回头看”工作原则,发挥对县(市)区督导指导,坚持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系统谋划,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治理。
在噪声、油烟扰民治理上,市城管局针对我市实际情况,详细摸排,充分研讨,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经营商户、娱乐公共场所、夜间建筑施工以及露天市场噪音扰民;同时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使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油烟排气筒,各排烟设施(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依法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无任何环保设施、多次管理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饮食业单位。由市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以县(市)区作为主体,深入开展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逐步使中心城区临街商户、流动商贩高音喇叭、露天市场、娱乐公共场所、工地施工噪音等公共场所扰民现象得到彻底改善,并实现长效治理模式,同时基本消除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饮食服务排烟设施不规范、排烟扰民、污染等违法行为。并依据《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建立档案,建立排查台账。
市城管局还与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_噪音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油烟噪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和破坏油烟净化设备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设立监督检查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情况、日常管理机制、管理成效巩固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自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工作以来,市城管局接到涉及5个县区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件累计8批次13件(次),截至目前,共办结6件,正在办结中7件(次)。
当前,我市生活噪声污染环境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对全市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_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减少和降低生活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促使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像器材;
(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四)露天营业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
(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养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六)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场界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七)机动车辆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八)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污染。
三、行动时间
从20_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单位立足辖区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要集中警力,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总结噪声污染治理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整治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接警、核查和处理,切实有效减少各种社会生活噪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0xx年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区综治工作部暑,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排查矛盾,调处纠纷,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真正担负起维护本辖区稳定的责任,为加快区域经济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加强领导和责任体系建设
街道今年继续与属地各单位、社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群xx事件、交通、消防、生产、学校安全等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单位也要与下属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分清责任,同时街道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有关单位部门密切合作,紧密配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工作中要加强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早发现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三、继续开展“三大”活动,切实做好民调工作
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民调满意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开展民情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调解群众之间矛盾纠纷,树立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途径、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民调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巡逻防控,压降发案率
充分发挥派出所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打击力度,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人民满意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XXX”创建,改善XXX街道辖区治安状况,有效控制警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采取以点带面,打防结合的方法,着力对社会治安复杂区域、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实现警情数、发案数等各类问题指标明显好转,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XXX任组长,党工委XXX任副组长,XX、XX、XX、任成员。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副主任。
三、实施步骤
结合街道实际,具体步骤如下:
(一)研究部署阶段(X月底前)。街道围绕挂牌重点问题,组织派出所、相关科室、社区专题分析形势,研究整治措施。组织召开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着力营造整治氛围,明确工作目标。
20xx年,根据吉州区北门街道综治委和省公司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司综治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北门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维稳为首责,以服务发展为根本,以创新社会为重点,以抓队伍建设为关键,着力深化平安太保的使命,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目标,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xx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司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北门街道综治办的领导下,以年度无案件、无事故、无纠纷上访事件为工作目标,大力加强我司的综治工作,为推进“平安太保”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政治责任。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维护好社会稳定。
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城区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城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治理依据及范围
(一)依据:
1、《_环境保护法》;
2、《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210号)。
(二)范围:城区内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类噪声、餐饮娱乐噪声、超市空调主机噪声、铝合金加工噪声、物流运输噪声,社会生活类噪声、汽车鸣笛类噪声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_年8月5日至8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二)全面治理阶段(20_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年10月10日至20_年11月1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督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
2、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3、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4、负责整治商业经营性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营利性卡拉OK噪声;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监测。
(二)_门职责
1、负责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
2、负责查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
3、负责查处城市市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4、负责查处家庭室内发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行为;
5、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噪声的行为;
6、负责查处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
7、负责查处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的行为。
(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1、负责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噪声和违规占道经营的扰民噪声,如夜市摊点噪声等;
2、负责整治停车场、汽车配货场等生产的噪声。
(四)市政园林部门职责
负责整治土石方开挖、装载、运输产生的扰民噪声。
(五)工商部门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整治商业经营场所、铝合金加工及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营业执照;
2、负责整治集贸市场产生的噪声扰民。
(六)文化部门职责
1、协调相关部门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
2、严把新建经营性文化节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关,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文化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切实解决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各产生噪声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搞好整改,规范经营行为,还市民一个清静的城市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
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为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彻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我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利用10天的时间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舒心、优雅的人居环境和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协同作战,讲求实效”的方针,本着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乡环境卫生水平的脏、乱、差等问题,抓好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主要任务:对镇区所有街道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建筑等物,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2、标准要求:要达到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塑料袋飘挂、无柴草乱垛、无建筑垃圾乱放,要保持24小时清洁。
三、整治内容
1、乱搭乱建。对镇区内的铁屋厦棚,遮阳篷、乱围乱占、广告牌匾等,要进行全面排查。
2、乱停乱放。对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划定停车位。
3、乱堆乱倒。对沿街经营户的'垃圾处理,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定时倒放制度,对容易产生池外垃圾的地段,要实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搞好灯饰亮化管理,加强路灯的管理,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5、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搞好驻地道路的绿化完善和管护,合理规划各类广告、宣传栏、标识牌,确保美观。
6、积极保持城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通路清洁责任,一天两扫。
四、检查验收
组织有关人员,对镇区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为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城区环境噪声扰民问题,给市民创造宁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我市“四创”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限定作业时间,使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交通、商业和社会生活噪声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改善声环境质量,确保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市中心城区、盘县红果城区、六枝特区平寨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社会生活噪声及娱乐场所振动污染整治.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责权划分规定,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噪声整治,依据区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建筑施工噪声
(1)在城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在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3)在城区噪声敏感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10点至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但必须有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证明.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城区市政工程、道路开挖、房屋拆迁、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督促业主落实防噪措施.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噪声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文化娱乐噪声
(1)现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设置隔音降噪减振措施,达标排放.新建歌舞娱乐场所,必须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实行环保审批前置.申领相关证照前,必须到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没有依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工商、卫生、文化、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向经营业主颁发相关证照.
(牵头单位:市文体_;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取缔证照不全,经整改,噪声排放仍不达标的文化娱乐场所.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文体_、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娱乐企业注册登记审批,督促业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4)依法吊销不符合要求的文化娱乐场所、大排档等业主的营业执照.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文体_、市公安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商业噪声
(1)坚决取缔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规范占道经营摊点及沿街叫卖、卖艺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严格审查占道宣传活动方案,音量应控制在60分贝以内.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严格查处经营活动中空调和冷却塔的噪声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交通运输噪声
(1)督促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消声器和喇叭,在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消声器和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
(2)严格特种车辆管理,加强特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垃圾清运车、洒水保洁车、清扫作业车辆声音对市民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在中心城区学校、办公楼、重点路段划定禁鸣区域并标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生活噪声
(1)严禁在主要街道、沿河休闲地、住宅小区等场所在夜间(晚10点至晨6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晨练、娱乐、歌舞编排以及锣鼓腰鼓排练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文体_、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噪声管理.
(3)加强家庭室内娱乐、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文体_、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控制大型电子屏音量.
(5)取缔城区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废品收购、金属加工、石材加工作业.
(6)取缔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噪声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体_、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魏嵬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该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落实专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20_年3月至12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摸底阶段(20_年3月31日前)
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商业噪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排污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业主进行深入细致的宣教动员.各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印成小册子向业主发放,让业主知晓并自行遵守和落实,自行采取防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时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逐一进行现场督查,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文化娱乐场所、夜间露天烧烤的大排档要坚决予以取缔,相关部门要吊销有关证照;对沿街叫买的要及时教育和引导;对擅自闲置或拆除治污设施以及超时施工的业主或单位,责令恢复正常运行.对整治过程中寻衅滋事、妨碍公务、侵害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_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噪声整治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使整治工作得到巩固提高,确保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_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按片区和职责分别进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
20_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实施噪声专项整治,实现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保障城市和谐的生活环境.
五、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噪声治理专项行动的督促调度、信息反馈、协调联系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噪声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_门:负责交通噪声和社会商业噪声管控.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控.
文体广电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管控.
城管部门:负责占道经营产生的商业噪声管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将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每个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现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所有机关、单位不论行政级别、隶属关系,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指挥,积极主动地开展整治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让市民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并积极主动参与.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及时曝光.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交流经验.
(四)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
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公众监督制度、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集中全社会力量,加强城市噪声防治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五)加强沟通,畅通信息渠道
为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控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扰民行为,落实好服务民生相关工作,强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的高质量整改,市城管局坚持“领导亲自抓、案件扎实办、问题回头看”工作原则,发挥对县(市)区督导指导,坚持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系统谋划,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治理。
在噪声、油烟扰民治理上,市城管局针对我市实际情况,详细摸排,充分研讨,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经营商户、娱乐公共场所、夜间建筑施工以及露天市场噪音扰民;同时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使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油烟排气筒,各排烟设施(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依法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无任何环保设施、多次管理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饮食业单位。由市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以县(市)区作为主体,深入开展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逐步使中心城区临街商户、流动商贩高音喇叭、露天市场、娱乐公共场所、工地施工噪音等公共场所扰民现象得到彻底改善,并实现长效治理模式,同时基本消除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饮食服务排烟设施不规范、排烟扰民、污染等违法行为。并依据《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建立档案,建立排查台账。
市城管局还与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_噪音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油烟噪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和破坏油烟净化设备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设立监督检查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情况、日常管理机制、管理成效巩固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自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工作以来,市城管局接到涉及5个县区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件累计8批次13件(次),截至目前,共办结6件,正在办结中7件(次)。
为加强城南公园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周边市民工作、生活环境,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防治城南公园内存在的噪声污染,不断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公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邵阳市城南公园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群会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唐学群 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常务)
申斌华 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李荣能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制教育科科长
黄彬彬 市城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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