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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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3-20 19:30: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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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xxx、xxx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我国的煤矿安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仍然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据统计,建国以来共发生了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煤矿事故24起、死亡3780人;另外,20_年还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事故灾难1起、死亡181人。距今最近的是20_年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通过观看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我更加深刻领悟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该方针的重要性,该方针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在观看了煤矿百人事故警示片后,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现场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原则要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机电队的主要任务是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工作。其特点是维护的设备多、出现异常和障碍的几率大;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总之,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_〕99号)文件精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落到实处。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在各项工作认真做到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煤矿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但是煤矿井下隐藏着众多的潜在危险。为了预防煤矿井下事故的发生,降低煤矿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一)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设施)。
对于井工开采的煤矿来讲,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矿井;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有承压水或古空区积水危害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以上的矿井。
(二)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场所的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两大类。
1、根据物质的不同特性、生产场所的重大危险源按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混入有毒物质等四类物质的品名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2、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一)政府部门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宏观控制
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煤矿井下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煤矿井下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应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煤矿进行普查、分级,并在制定有重大危险源监察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煤矿,要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包括组织制度、报告制度、监控管理制度及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应急措施等),促使煤矿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依据有关法规对存在有重大危险源煤矿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督促煤矿执行有关法规,建立监控机制,并督促隐患整改。
3、建立健全新建、改建煤矿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等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煤矿企业提供监控的管理及技术指导。
(二)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煤矿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该系统是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原理和方法,结合自动监测与传感器等技术,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信等现代高新技术,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把重大危险源的各种参数及时监测出来。当煤矿井下一旦出现事故征兆,能及时给出报警信号或采取自动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煤矿应根据井下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建立可靠、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以便采取措施,保证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
(三)事故分级
根据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科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了3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xxx门和工会。
(五)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组织
1、特别重大事故由xxx或xxx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依法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
(二)事故调查组
1、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与所调查的事故煤业直接厉害关系。
2、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
5、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期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各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三)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机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送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三、事故处理
1、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做出批复。
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5月22日,由北疆局几位领导、公司李总以及矿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职工针对泸州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与吉林省通化八宝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和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进行探讨学习,每一位都聚精会神地观看着,当我走进会场,我惊呆了,远远望去,几乎找不到一个空位子。
当我看到这三起事故,我再一次感触很深,受到教育很多。正是这样的惨痛事故,让多少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家境一度深陷困境,我的思想再次发生转变,内心尤为沉痛,深刻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该视频介绍了两个煤矿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主要问题,及最后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其中,桃子沟煤矿事故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违法违规生产、通风管理乱、现场管理也一样、职工培训不到位以及安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在观看八宝煤矿事故视频中,让我记忆深刻一点就是两次职工现场汇报,一次是现场突发情况汇报,一次是瓦斯爆炸后的汇报。从中发现个问题,第二次汇报中提到416采区又响了,这把(瓦斯爆炸)更厉害言语中,可以知道,发生瓦斯爆炸,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而职工对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危害认识不够,不到位。爆炸之后,仍参与现场施救工作,职工的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造成事故的发生。在前后不到4天的时间里竟发生六次大大小小的事故,真叫人寒心。
总之,作为一名煤矿员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牢牢记住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1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字〔**〕7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事故,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制度
为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要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一)由市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较大事故(不含煤矿事故),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省负责事故调查处的有关部门。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在7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市级政府正式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二)由县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不含煤矿事故)中,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由安监局统一报省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省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市安监局通知县级政府正式批复调查报告。
(三)由县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不含煤矿事故),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县级政府正式批复调查报告。
(四)对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煤矿等特殊行业(领域)的较大事故,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公安和工会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是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尤其要加强对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事故处理信息反馈机制,处理执行机关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并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通报责任追究进展情况。
记得矿办公楼里有一句写的很简单却很深刻的话:人一生的财富=1(生命)0(金钱)0(知识)0(权位)0(容貌)..,如果没有了前面的1,后面即使拥有再多,其结果也等于0.可见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这些从事煤矿行业的人员时时刻刻要把安全两字牢记心中。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事故案例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学习自保自救常识的必要性。
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必然性。麻痹大意,消极对待是很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诱导事故产生的重要因素。本次学习的寸草塔二矿7-12瓦斯爆炸事故,即是由于瓦检员和氧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外加责任心缺失,没有准确全面检测瓦斯浓度就氧焊,瓦斯积聚区遇明火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倘若他们其中一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督促作业人员规范标准化作业,就可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还有乌兰木伦瓦斯燃烧事故,宁煤乌兰瓦斯事故,包头矿业窒息事故等等,件件惨痛教训告诉我们,煤矿事故虽然屡见不鲜,但是众多事故原因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其也是减少煤矿事故的重要途径之一。
煤矿工作一直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得懂得一些自保自救常识,譬如避灾路线一定要牢记在心,自救器的使用要熟练自如,熟悉求救方式、汇报灾情方式等等。同时加强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及时求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生于忧患,死于麻痹,我们一起用行动和智慧捍卫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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