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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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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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临夏回族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分析研判,决定自20_年4月30日至5月4日,每日7:00至22:00,对过往S106线折达公路的所有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实行分时段临时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路段:S106线折达公路祁家渡大桥至临夏市折桥湾大桥;
二、限制通行时间:20_年4月30日--5月4日,每日7:00至22:00;
三、限制通行车辆: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
四、绕行路线:自四川、甘南方向途经S106折达公路驶往兰州的车辆,从双城、临夏高速收费口上乌玛高速或G310国道绕行;自兰州方向途经S106折达公路驶往四川、甘南车辆,从兰州南上乌玛高速或G568国道绕行。
特此通告
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_年4月25日
广州危化品车辆限行通知
险化学品车辆限行规定将延期5年。18日,14届23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修订《通告》)。《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原本于今年12月31日后失效,修订《通告》将其有效期延长5年。
据介绍,广州市自20xx年开始实施危险化学品限行措施,目前在用的《通告》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鉴于《通告》中的相关措施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维护广州市公共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有必要继续实施,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将对《通告》进行5年续期。
根据修订《通告》,广州市中心区全天禁行本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为广州市东至大观路、东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不含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西环城市快速路和佛山市行政区域),北至广汕路(大观路路口以西)、华南快速路(龙洞出入口至春岗立交至沙太出入口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至大源南路)、大源南路(黄庄南路路口以南)、黄庄南路(大源南路路口以南至广州大道北)、广州大道北(黄庄南路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白云大道(同泰路路口以南)、黄石路、机场路(黄石路路口以南)、石沙路(石丰路路口以南)、石丰路、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确需进入禁行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一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
广州市区全天禁行外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是广州市东至东环城市快速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互通立交以南)、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不含本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广州警方表示,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不按规定时间、路段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严格执法,为广大市民出行的安全、畅通保驾护航。
按照《保定市20xx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我市于20xx年11月11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20xx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市 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满城区: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徐水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清苑区:清苑路、中心街、新华街(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三)限行原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二、实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的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拖拉机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市公安局、农业局联合查处。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支队备案。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证照的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5.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四、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
一、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区域及措施
(一)限行时间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
(二)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庄立交桥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车辆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不处罚)——205国道方向行驶。
(三)限行原则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上路行驶的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机动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双休日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四)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且已经申领了正式号牌的小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或支暑东山大队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1)执行暑期保障工作任务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xxx、社会团体的车辆原则上按照公车改革后核定的公车数量的1/3的比例核发,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2)因生产、生活确实需要,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的原则,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可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具体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如尿毒症患者需要定期透析治疗等)等特殊原因的,可持户籍关系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二、其他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西六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指定的公交车、持暑期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海港区西环路全线(西环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至西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经102国道或205国道绕行抚南连接线(SL17)。
4.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规定
9座以上(不含)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三)其他车辆限行规定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除205国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在北戴河区联峰路、东坡路以南道路通行。
3.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及其他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代码20xx),处以30元罚款。
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决定:在汕头市潮阳区管辖区域内部分路段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单向行驶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驶入棉西路,即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路段: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中华路、南中路。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通行路段:潮阳区城区范围内道路(324国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车辆停放路段(有停车泊位除外):城西大道从北关路口至中信华庭路口路段、东山大道、河西街、中华路、北关路、北中路、柳园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长春路、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五举路、公园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环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循环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东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停放:1、324国道:棉田路交叉路口、东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门)路交叉路口、工交(职教)路交叉路口、梅园路交叉路口、梅花农场路交叉路口、大峰医院门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饶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线):兴富路(铜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贵路交叉路口、东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胪镇综合市场路口交叉路口、谷关路交叉路口;4、谷贵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临时红绿灯路口;6、饶新路与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高考期间(六月六日17时至九日17时)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车泊位在内):中山东路、城东大道、东山公园门前横路、公园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新镇二小学门前路、桃园路。
七、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停放。
八、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道路停车,汽车类须按规定顺向靠右侧停放,(有停车泊位的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须按规范停放在步道临路肩一侧,车头须向外并与路肩石对齐。遇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或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辆驶离。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十、实施车辆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按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来发布的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年十月二十日
结合目前省内外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倡导民众非必要不离省、非必要不出市。
预计20_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公众探亲、出游热度较去年会有明显下降,出行群体以返乡流与旅游流为主,出行方式主要是中、短途自驾出行。预计今年五一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将降至420万辆左右,较去年同比下降50%以上,日均约85万辆。
五一假期
出行高峰将从4月29日下午开始,
4月30日上午达到假期车流高峰,出行车流将集中在市区收费站、互通立交;
月4日返程车流,预计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9时进入返程高峰。
在放假前一天4月29日下午17时-19时和4月30日假期第一天上午9时至12时是出行车流量较大的时段。
建议:假期第一天上午提前出行(如6时—8时左右出发),或者延后到12时以后再出行,及时关注实时路况播报,避开高峰时段出行。
资料图 张玉东 图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
1.省外返豫入豫人员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基础上,实施
省外返豫入豫落地即赋黄码、三天两次核酸检测等措施。
2.郑州市各汽车站出郑旅客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乘车。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外入郑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高速公路收费站下站口和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豫卡口对所有外省来豫车辆和河南籍返回车辆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郑州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郑好办”APP:疫情服务—其他服务—返郑人员登记管理,据实填报提交;或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单位(或学校)进行报备。
5.各地防疫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为避免耽误行程,出行前请务必电话咨询相关部门。郑州防疫热线:0371-12320。
资料图 马健 摄
这些提示要记住
(一)交通法规要遵守:五一期间车流量较平时有所增加,重点路段易发生车多缓行现象,提醒各位司乘人员非紧急情况下,切不可占用应急车道!如错过收费站,切不可急刹变道!
(二)事故处理别惊慌:应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开启双闪灯、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退到防护栏外,然后报警或者自行协商处理。
(三)自觉扫码测体温:出站时,请戴好口罩,减速慢行,提前开启前后排车窗,积极配合,提前扫码、测温等检查。
(五)五一假期理性出行不聚集,错峰出行更顺畅!
来源:郑州日报
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
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7月30日,将在二环路全线及7条放射性主干道,对所有川A和外地籍号牌汽车实施工作日按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每天限行2个尾号,每车每周限行1天。对于违反限行措施驶入限行路段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一、“尾号限行”时间和路段
(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2:00,对二环路全线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二)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9:30、17:00至19:30,对解放路(新华大道成都旅馆路口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蜀都大道东段(东风大桥东口至三环路成渝立交桥)、蜀都大道西段(人民西路口至三环路苏坡立交桥)、红星路北段(新华大道红星桥路口至三环路成绵立交桥)、红星路南段(锦兴路口至三环路桂溪立交桥)、川藏路(一环路高升桥路口至三环路川藏立交桥)、老成灌路(一环路西门车站路口至金科北路路口)等7条放射性干道实施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措施。
二、“尾号限行”规则
(一)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上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年月日
单双号限行通告
为保障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施临时性单、双号行驶的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的时间
(一)自20xx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每日12时至22时,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施单、双号行驶的限行措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当北京市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要求我市启动奥运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时,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在全市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当我市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启动时间、限行范围和限行时段将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二、限行规定
(一)所有机动车(不包括外埠牌照车辆)实行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车辆按双号管理。但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解放军驻津部队车辆;
2.公交车、班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
3.车身喷涂有邮政、工商、卫生检疫、卫生监督、路政、排水、道桥、质监、综合执法、无线电监测、海事等字样的车辆,车身有明显标志、标识的清障、环卫、园林等车辆,环保监测、监察车辆(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4.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5.持天津市奥组委核发的奥运会专用车证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使用规定);
6.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含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运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运机动车;
7.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二)货运机动车(包括外埠牌照车辆)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含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运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运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三)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包括外埠牌照车辆)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三、所有本市牌照的机动车辆,仍按公路规费征收规定缴纳20xx年公路规费。因实行限行措施需要相应减征公路规费的,待缴纳20xx年公路规费时抵扣。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x月xx日
为应对五家渠市”第十七届郁金香节“及“五一”假期出行高峰,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五家渠市区道路安全、畅通,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师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五一”假期期间通往五家渠市区道路实行道路限制通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4月27日至5月4日(共计八天,全天时段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二、限行区域
西林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猛进路以西;人民路北延;乌五公路与哈密街路口以北(含西林路、北环路、猛进路)。
三、限行车辆
限行期间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车、拖拉机、工程机械车通行。
在限行期间,第六师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法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
第六师公安局交警支队
20_年4月26日
进入冬季,雾霾严重,三门峡主城区地势狭长,雾霾不易扩散。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蓝天长驻、生态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xxx大气污染防治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对主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大货车禁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区域:
湖滨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所有城市道路。即陕州大道(不含)以北、火车站广场(含)以西、黄河湿地公园(含)以东、北环路(含)以南。
(二)限行时间:
20xx年11月19日零时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
(三)限行规定:
1.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2.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汽车。
二、部分路段实行大型货运车辆(黄色号牌)禁行。
(一)禁行路段:
大岭路北段(黄河路交叉口以北),陕州路北段(黄河路交叉口以北),黄河路西段(陕州路交叉口以西),建设路西段(陕州路交叉口以西),分陕路和古城路全段。
(二)禁行时间:
11月19日零时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
三、对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即从限行、禁行之日起一周内,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实行违法拍照记录和现场警告处罚;一周后将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款处二百元罚款。
四、限行、禁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限行、禁行通告到期后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11月16日
郑州主城区正在围挡施工,对出行影响较大的路段或路口有:
1.丰产路(花园路-政六街段),影响范围:丰产路向东通行缓慢。
2.经三路(纬四路-纬五路段),影响范围:经三路南北双向通行缓慢,经三路纬五路东西无法通向。
3.未来路(纬四路-黄河路段),影响范围:未来路北向南通行缓慢。
5.科学大道(瑞达路-须水河东路段),影响范围:因金梭路、长椿路、西四环施工东西双向通行受影响。
6.南三环(郑密路-通站路段),影响范围:南三环西向东辅道仅一车道可通行。
7.正兴街(京广路-福寿街段),影响范围:正兴街南北两侧辅道断行,与福寿街交叉口施工影响南北双向通行。
8.西大街(二七广场-顺城街段),影响范围:西大街东西双向无法通行。
9.货站街(东明路-未来路段),影响范围:货站街东西双向无法通行。
10.东风路(天明路-丰庆路段),影响范围:东风路东西双向无法通行。
11.文化路(北三环-连霍高速段),影响范围:地铁施工,南北双向通行缓慢。
12.龙湖中环路(春蕾街—秋澄街段),影响范围:地铁施工,龙湖中环路西向东单向通行缓慢。
13.黄河南路(祥盛街—金水东路段),影响范围:地铁施工,黄河南路南北双向、金水东路西向东方向通行缓慢。
以上路段请市民重点关注,提前规划路线绕行。
为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和环境压力,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9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我市一环线内(含一环线,下同)实施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应于20xx年6月30日前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环保标志)。 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 三、机动车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副本应随车携带。 四、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黄标车每日7:00至20:00不得在一环线内行驶。办理了环保临时通行证、执行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一环线区域范围是: 解放大道——利济北路——武胜路——江汉一桥——鹦鹉大道——长江大桥——武珞路——中南路——中北路——徐东大街——长江二桥——黄埔大街——解放大道 五、本通告所指的黄标车为高污染排放车辆,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Ⅰ排放标准或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一环线内行驶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七、对未按规定申领和粘贴环保标志并上路行驶的,由环保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外地籍号牌机动车适用本通告。九、本通告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九日
20xx年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将于8月22日至8月30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xxx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将于9月3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北京市实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的若干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8月20日0时至9月3日24时,对本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80%。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三、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四、以下机动车遵守下列规定:
(一)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
(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三)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一)公共电汽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三)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车辆;
(四)持有20xx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xxx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六)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八)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九)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xx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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