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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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01 08:42: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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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__〕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为快速妥当处置公司内部突发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公司良好舆论的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集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微山县马坡镇址坊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微山县马坡镇址坊小学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组 长:
__ 副 组 长:
__ 成 员:各班班主任 职 责:
(1)领导和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教育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联络保障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涉贫事件处置与信访、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信访、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各村、各站所、驻村工作队作为涉贫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职责分工
(三)事件处置单位工作职责。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中央xxx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涉贫舆情,推进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涉贫舆情引导处置的总体要求
涉贫舆情是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等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易造成不良影响的重要舆情和突发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公信力,关系到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县的和谐稳定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局。处置涉贫舆情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涉贫舆情引导处置统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涉贫舆情引导处置。
(二)快速响应,分类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迅速了解情况,按照涉贫舆情性质、类别、范围等及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亲临现场掌控全局,亲临现场做群众工作,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做到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处置到位。
(三)依法办事,正面引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妥善处置涉贫舆情。注意处置方法和策略,以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为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使用强制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四)严查实改,防患未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从涉贫舆情中发现问题,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切实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真正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涉贫舆情的发生,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依法妥善处置反馈涉贫舆情
(六)第一时间报告。坚持从快从速、从早从实,事发地的各乡镇及涉及行业部门要及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中引发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在事发半个小时内直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及时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七)现场指挥处置。事发地乡镇及涉及行业部门要根据事件性质和群众诉求,及时安排相关主管领导,联动到场解决,主动面对矛盾,听取群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依法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如情况特殊,可请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处置涉贫舆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发生的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一方面,注重提升领导干部同新媒体打交道的素养和能力。媒体可以尝试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报告会、新媒体应对情景模拟等多种方法,帮助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新媒体基础知识、运行模式、传播理论、传播特点、传播规律、影响力较大的国内外媒体的基本情况和倾向等。同时,锻炼领导干部在实践中善用媒体的能力,使其能够及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关信息,通过精心设置政府议程,引导媒体议程,进而影响公众议程,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政府机关应加强与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日常沟通与合作,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信访问题做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突出成效,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强有力的正面宣传,压缩负面报道空间。通过与媒体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确保在关键时刻,能通过媒体传递声音,掌握话语权。
一、排查收集。市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要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排查走访,全面收集涉贫信访苗头和舆情隐患,建立信访和舆情台账,每周五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周一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
三、协作办理。对移交的涉贫信访案件及舆情隐患,按照属地主责、牵头部门负责、涉及有关部门配合的原则,坚持一个事项、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事一策、一包到底的模式,抽调专人成立联合调查组,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措施,依法规范处置。同时,要切实做到24小时内与信访群众见面,一周内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到位的,牵头部门要向专班作出书面说明。市xxx要统筹指导案件化解处置工作。
五、反馈督导。案件牵头办理部门对案件办理结果要及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市脱贫攻坚督导指导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实,重点对案件调查过程是否详实、调查处理意见是否真实、信访人是否满意等内容进行跟踪回访。市脱贫攻坚督导指导组根据办理情况向工作专班提出意见建议。
六、问责追责。快速联动处置工作专班根据市脱贫攻坚督导指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信访和舆情办理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涉贫信访和舆情得到有效处置和化解。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的统筹部署;涉贫信访及舆情快速联动处置工作专班具体安排推动;各联动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具体做好处置化解工作;各县(市)、石龙区和各涉贫责任单位要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推动涉贫信访和舆情化解处置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大局稳定可控。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舆情监测
1、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我局发展中容易被关注的内容:行风建设、本局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
(二)舆情处置
按照“分类处置、全程掌控、注重实效,依法处舆”的原则积极应对:
1、快速反应,迅速研判处置。一是舆情监测员或我局干部职工在发现涉及我局的不实报道、帖子后,立即报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应对:①问题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致歉叫停、后续整改到位”;②突发事件类舆情:要及时赶赴现场,及时调查了解,两小时内必须通过媒体发布事实,抢占新闻源头高地;③敏感类舆情:要做到“重讲态度,慎讲原因,防止炒作”;④意见建议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致谢肯定,及时梳理归纳,后报落实效果”;⑤造谣诽谤类舆情:要做到“及时辟谣、澄清事实、依法问责”,严重损害单位和个人名誉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二是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不实舆情出现反复。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涉贫事件处置与信访、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信访、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各村、各站所、驻村工作队作为涉贫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职责分工
(三)事件处置单位工作职责。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事件处置与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根据中央、省和郴州市相关文件中关于“事件处置主体是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的精神,明确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论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各办(所)作为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职责分工
(三)事件处置单位工作职责。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原则上是分管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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