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06 12:23: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全场广大职工群众同志们:
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培树文明新风,净化农场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提升山城文明形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满足群众祭祀需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防疫措施,进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人员必须戴口罩,严格执行“一米线”,祭奠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二、严格实施骨灰寄存堂祭奠时间。祭奠时间:4月1日-5日。1日、2日、3日、5日早5点-上午11点时段接待祭奠,4月4日早5点-晚5点时间段内可进行祭奠,其他时间不接待祭奠。
三、严格限制祭祀人数。前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祭祀人数严格控制5人以下。
四、禁止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在殡葬祭祀场所、农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耕地、林地、公园等公共露天场所、区域焚烧、抛撒冥纸、冥币等迷信殡葬用品。
为做好“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现将有关疫情防控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禁止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聚集唱山歌等群体性活动。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祭扫活动,减少实地祭扫人数。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商业演出、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民俗活动、民间庙会等活动。商业机构一律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所有大型活动一律暂停举办,红事不办或缓办,白事简办,并按规定提前报社区(村、屯)备案。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宗教(民间信仰)场所、KTV、酒吧、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电影院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的75%限流开放,引导居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四、重点人员管理。“壮族三月三”、清明期间,如非必要请您暂时不来(返)平南,14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龚返龚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视具体情形按规定进行14天或7天的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要摸排在贵港外的人员,动员其暂不返乡祭拜,如确需返乡的,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五、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各领域人员有国内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排查。县委组织部、县委机关工委牵头,县直各党支部继续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根据需要下沉到村、社区参与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加大核酸抽检。卫健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配合,近期每天组织物流快递人员、司机,政务、银行机构、小区物业、保安等有关服务窗口人员科学随机抽检一定人员核酸(免费),通过社会面弥补发热门诊无法筛查无症状感染者的漏洞。
七、加强个人防护。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遵守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八、配合健康管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健康管理措施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不配合应对措施、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_年3月16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 低碳 绿色 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_年3月28日
各位家长:
为了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缅怀烈士先辈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与让孩子感受春天美丽的景色,我园将定于20xx年4月1日(本周五)组织全园师生前往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请您给孩子穿好园服、备些零食并于8:30分之前带孩子到幼儿园集中,果果2班、果果1班、花花班、叶叶1班、叶叶2班统一步行前往烈士陵园(早餐自理)
(注:贝贝班、豆豆班、丫丫1班、丫丫2班、苗苗班家长自已于8:50准时送孩子到烈陵园,本班老师在烈士陵园内半山腰操场处接待)
家长于中午11:30分到烈士陵园篮球场处接孩子。(接幼儿时必须告诉本班老师)
注:请家长与幼儿完成亲子手工白花一朵,为清明扫墓而用。
另外:清明节4月4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在家带孩子祭祖时,注意防火并注意孩子的安全。
20XX年3月31日
区属各中小学: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发布最新疫情通报,3月17日0-24时,我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南宁市1例,桂林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例(钦州市10例,崇左市5例,防城港市2例,百色市2例,北海市1例)。截至3月17日24时,全区现有85例本土确诊病例(防城港市47例,钦州市18例,百色市15例,南宁市3例,崇左市1例,桂林市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6例(崇左市53例,防城港市48例,钦州市32例,百色市15例,柳州市5例,北海市3例)。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4月7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将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作为青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儿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xxxx县教育局
20xx年3月22日
各县(市、区)文明办: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二、树立文明新风,维护良好城市形象。要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不在社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不妨碍和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
三、把文明祭祀作为弘扬好家风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每年清明节祭奠活动中发生的火灾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今年清明将至,广大市民将以各种方式祭奠先祖,但少数市民祭祀仍然采用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鞭炮等方式进行。这既污染环境、又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全面倡导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在此我代表一名中学生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使者。为了我们生活的绿色家园,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陋习,做一名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到不在公共场所、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放鞭炮香烛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争做文明使者,自觉移风易俗,保护绿色家园,倡导文明祭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让幼儿了解清明节的来历,知道清明节的习俗,因此,我园将于明天在大班年级开展一次扫墓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1日早晨(9:00——11:00)
二、活动地点
仙池路烈士纪念碑(杨小二饭庄正对面)
三、活动内容
1、清明扫墓活动;
2、登山比赛。
四、活动具体要求
1、请幼儿在加吃好早点,穿好园服、运动鞋于明天早上8:50分准时送到仙池路(杨小二饭庄正对面)烈士纪念碑下。
2、请家长给每位幼儿准备一个面包、一瓶水、一瓶牛奶与一个香肠(注:所带食品不能太多);
3、本次活动必须由家长陪同,若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与班主任沟通;
4、请家长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做一名文明的孩子(如:不乱跑、不采摘花朵、不攀着树枝、不乱扔垃圾等);
5、活动结束后,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下午不上课。
上海市虹口区、金山区、杨浦区、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闵行区、宝山区、普陀区、松江区、徐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静安区、长宁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南通市,辽宁省沈阳市,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回族自治州,浙江省温州市、杭州市,安徽省安庆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丽区、北辰区、津南区、河东区、西青区、河西区,重庆市高新区、沙坪坝区,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杨凌区,河南省濮阳市,河北省廊坊市、邢台市、邯郸市、石家庄市、沧州市,吉林省延边朝xxx自治州、吉林市、长春市、梅河口市,四川省泸州市、绵阳市、眉山市,山东省青岛市、淄博市、威海市、德州市,海南省三亚市,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广州市、中山市、惠州市、珠海市、河源市、阳江市,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黑河市、哈尔滨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保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百色市。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是重要的“八节”之一,是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为了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缅怀革命先烈,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度过一个“绿色、节俭、文明、安全”的清明节,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平安清明”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崇尚文明祭祀
为倡导文明新风、缅怀革命英烈和已故亲人,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倡议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怀念,继承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在活动中以文明的祭祀方式表达对英烈的缅怀与敬仰之情,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更能中活动中不注重形式而重于内省。
二、倡导绿色平安清明
1、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是119。
2、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学生回家、返校和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农用车、超载车、非法营运和其他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禁止学生骑摩托车,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加强出游安全
放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组织学生郊游等外出活动,也要求学生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擅自组织郊游等活动,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游玩;学生自行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不得私自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