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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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21 12:38: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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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另发)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管理和执行动态监控, 一是认真组织做好保费补贴资金测算,及时编制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准确提供佐证材料。各县区因投保数量超出预计数而出现保费补贴资金不足时,应及时安排补足。二是及时受理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严格审核承保数据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数据,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原则上,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县区资金拨付。未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单级数据,不得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三是定期与承保机构核对应收保费补贴,对财政部门拖欠的保费补贴,尽快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对不属于财政补贴范围的应收账款,督促承保机构及时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监督管理、结算、绩效评价等工作。自然资源局(林草)部门要加强生产组织调度,摸清森林资源底数,为审核保单及编制下年度补贴预算提供参考;指导基层与保险机构加强协作,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与承保机构共同制订森林保险的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专家库,参与承保机构成立的森林保险理赔专家小组,为灾后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和理赔依据,原则上理赔面积 5000 亩以上省林草部门协助保险公司负责,200亩至 5000 亩市自然资源局(林草)部门协助负责,200 亩以下县自然资源局(林草)部门协助负责。保险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保险机构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森林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根据要求,现将20xx年上半年我市林业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二)城区山体绿化进展顺利。市政府继续将城区山体绿化工作列为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目前,全市安排的31项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项目中,已建设完工的项目1处;正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有11处,其中山体绿化提升项目4处,山体公园项目7处;完成施工建设招标未开工建设的有4处;有13个项目尚处在施工建设招标阶段,其中绿化提升项目7处,山体公园项目6处;有2个项目尚处在规划设计阶段。
(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确定年度扶持项目红掌新品种推广示范项目等7个。新增露地花卉苗木项目42个,日光温室项目10个,智能温室项目1个,新品种选育项目1个。完成第六届XX省花博会的前期调研、选址工作。6月7日,组织参加第六届XX省花博会暨第二届中国(XX)花卉园艺博览会总体设计方案与室内展陈方案论证会。6月20日,在xx举行第六届XX省花卉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XX)花卉园艺博览会倒计时100天大型启动仪式。积极做好六博会的其他各项筹备工作。
《森林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阅读地址:
根据要求,现将宁国市20xx年森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森林保险承保情况
宁国市政策性森林保险由国元保险公司宁国支公司承保。20xx年全市公益林总面积万亩(GJ级公益林万亩、省级公益林万亩、市级公益林万亩),公益林承保面积万亩,承保率100%;商品林承保万亩,占商品林面积的9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宁国市政策性森林保险采取的是集中投保和直接投保相结合的方式,公益林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集中投保,农户经营的商品林以村为单位集中投保,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经营大户实行直接投保。保险金额公益林450元/亩、商品林550元/亩。除中央、省级承担的保费外,其余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森林经营者不需要承担任何保费,只需要按政策性森林保险规范性要求,配合村委会或当地协保员准确提供农户身份证、林权证复印件、农户一卡通号码等基础信息,便于下一年度集中精准投保和受灾后及时理赔。
二、森林保险理赔情况
20xx年来,全市理赔26起,理赔总面积万亩,赔付总金额227万元,其中公益林理赔5起,理赔面积万亩,赔付金额万元;商品林理赔21起,理赔面积万亩,赔付金额万元。公益林损失主要是松材线虫病造成的林木损失,商品林损失主要是台风、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造成的林木损失。
三、森林保险工作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宁国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印发了《宁国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国市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政策内容、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具体业务由财政局农险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指导,国元保险宁国支公司承保。
2、加强政策宣传。森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元保险公司宁国支公司按照《关于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通过发放森林保险知识一点通宣传册、村级农险员深入农户宣传、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受灾理赔事例宣传、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了森林保险宣传,并到林业重点林业村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林农、林农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为森林保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3、主动协作配合。在森林保险工作开展中,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森林保险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林农做好自然灾害、森林病虫害预防,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森林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工作。国元保险宁国支公司加强保险经办人员政策培训,着力提高森林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每个村聘请了一名村级协保员,每个乡农经办确定了一名专管员,负责各辖区内森林保险宣传、信息调查、协作现场勘验等工作。对政策性森林保险中遇到的问题,财政局农险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和国元保险宁国支公司三家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解决。20xx年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主动与国元保险联系,多次就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问题进行沟通,目前已经签订了《宁国市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临时合作协议》,国元保险公司正在统计补偿相关数据,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森林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各县区、各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和跟进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会议、检查、调研、宣传等工作情况形成文字记录、视听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承保机构的保单、台账及查勘定损、公示、宣传等原始资料,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各县区森林保险工作方案于6月25日前,各县区全年工作总结于 20_年 1月10日前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葫芦岛银保监分局;各承保机构宣传、承保情况(含宣传照片)以及森林保险总结按上述时间节点报送。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于本《 方案》下发之日前已承保的森林保险,按照实际签订的保险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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