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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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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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已进入桥面铺装阶段,为确保两桥桥面的正常施工,保证上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完成建设任务。自20xx年8月1日起,大桥实行交通封闭管理。一、一切非施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桥面施工现场。二、工作车辆一律凭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发的《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通行。三、工作车辆全线限速在20公里/小时以内。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需向门卫出示本单位发的工作牌(证),无牌(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劝导,严禁污染桥面,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特此通告
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八月一日
为进一步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二、禁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
三、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
四、禁止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违法鸣喇叭;
五、禁止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七、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
八、禁止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九、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年3月23日
因公路工程施工工艺需要,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至X段道路实行断道施工。现将断道事项通告如下:
一、断道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工程施工期间,至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实施断道管制,具体如下:根据施工作业情况施工时间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微型车辆及摩托车辆阶段性定时放行;放行时间将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交通管制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机动车按标识标牌(‘前方施工车辆绕行’和‘断道施工车辆禁止’)信号指示绕行。
四、在管制期间内,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必须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安排,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五、在施工期间,请广大行人及车主提前选择安排交通出行线路,注意安全,施工给您生活、生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月十日
按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安排,我市将于20xx年9月28——29日举行20xx“美丽邢台·绿色太行”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对比赛线路和周边地区依法实施临时xxx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将于9月29日10:00——14:30对邢汾高速东马庄收费站——左权收费站实施临时xxx通管制措施,在管制时间内,除允许进入管制区域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无关车辆通行,并在外围相关道路实施交通分流。行经邢汾高速的车辆从青兰高速和石太高速绕行。
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将于9月29日10:00——14:30对邢衡高速转至邢汾高速路段(皇寺收费站)实施临时xxx通管制措施。在管制时间内,禁止无关车辆通行,需转向邢汾高速行驶的车辆从邢昔公路(S321)绕行。
因交通管制措施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带来不便,请广大群众予以谅解,自行调整出行时间及路线,选择其他道路绕行,并服从执勤人员指挥。
特此通告。
邢台市人民政府
年9月20日
关于旅大街、建设二路排水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5月31日,旅大街、建设二路将进行排水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路段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大街(三弓路至建设一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旅大街(建设一路至建设二路)每日7时至22时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建设一路往建设二路方向)单向通行,22时至次日7时禁止机动车通行;建设二路(辽宁街至友谊大道)每日7时至22时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辽宁街往友谊大道方向)单向通行,22时至次日7时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建设一路(旅大街至和平大道)调整为机动车双向通行。
四、需通行施工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建设一路、建设三路等周边道路。
五、施工路段公交营运路线及停靠站点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营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通告。
六、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七、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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