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5-01 11:04: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为了加强各单位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调研提纲”、近年来党政机关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采取的措施以及中央、省、市出台转变工作作风有关规定,_年_月在__的带领下,对本单位进行了整体调研,同时对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重点分析。
一、__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基本情况
(一)单位公务管理接待办法、开支标准和主要内容
我单位根据新型公务接待管理接待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区xxx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等办法(单位出台的办法根据单位相关情况填充)。建立健全廉政责任机制,制度强廉,强化思想文化宣传教育,学习思廉,开展“四解四促”及帮贫助困活动,扶贫促廉。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履职树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业守廉。
(二)单位在今年1—6月的公务接待情况
我公司今年的1—6月份的公务接待费万元,与去年同期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接待类型多以上级业务指导及同级业务交流为主。我单位共接待查档4000多人次,为给市民办理户口迁移、房产买卖、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等手续提供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下乡、职工精减、招工录用、退伍转业、农村建房、司法公证等档案原始凭证3317份,并根据群众及社会需求,开始实行提供查无档案记录证明60多份,利用档案凭证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利用率比20_年同期上升。档案部门为群众提供档案原始凭证,帮助老百姓解决了很多日常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与问题,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平息了一些上访、打官司的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经南京市xxx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问答、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照南京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查档接待优质服务示范岗”考评项目与标准,进行严格、认真地查验,区xxx馆获得的好成绩。(公司执行情况与具体内容可根据自己单位情况补充)
二、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业务招待费用额的下降,对我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
三、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我单位应界定国内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为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采访的公职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服务。对于同区部门之间接待、异地接待也应属于公务接待的范围。
3、关于实现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与差旅费,会议费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衔接的实现,我单位认为应该在(___、___)方面具体衔接。
4、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工作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餐的标准应(___、___)制定。
5、对于如何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以及如何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我单位出台了(___、___)等相关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20_年党建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以服务中心工作、建设优秀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创先争优和各类特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中心的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行政服务工作实现新跨越和中心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大力推进中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强化制度建设,努力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推进中心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党章》的要求,按期完成中心支部换届选举。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必谈必访制度。特别是针对党员群众有实际困难、有违纪违规问题、有思想情绪、有群众投诉等情况,中心党支部都将及时组织专门访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干部职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以及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狠紧重点工作,充分推进创先争优的发展
党建工作必须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纵深开展。一是健全“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对“党员示范岗”按《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保持“党员示范岗”称号;在设岗期间不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或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取消其“党员示范岗”称号。二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根据党章,结合中心党建工作实际,着重从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推进办件机制、制度创新,实施和完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审批事中过程监管,形成服务大厅审批运行和窗口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的制度体系。四是 健全群众投诉问责制度。对每宗业务开展一次社会测评,通过设立举
四、发展党员,壮大党组织队伍
发展中心党员工作是党支部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和源头。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担负着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能否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年轻的、富有朝气的党员队伍,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党的基本路。线能否保持一百年不动摇。中心党支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培养新世纪接班人和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百年大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成为各级党组织的自觉行动。
一、该公司人才招聘的现状
当前,该公司还没有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来招聘人才,大多数都由总经理直接通过熟人推荐的方式来招聘人才。在面试前由于基层管理人员没有书面资料给予求职者介绍该公司具体的工作流程等详细说明,使得一些求职者对该公司能力的怀疑,也因为该公司没有大型企业的市场和资产等能力而选择了其他的企业,也是导致目前该公司人力不足现象主要原因之一,目前该公司在人才招聘出现了诸多问题。
二、该公司在人才招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单独设置人力资源部门
该公司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重视性不够,忽略了人力资源部是现代企业架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正常、有序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即使有,其日常工作也仅仅局限于管管档案、工资和劳保等,按照“静态”的、以“事”为中心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进行工作,没有行使到人力资源管理应尽的职责。
(二)对招聘工作不够重视
该公司对人才的招聘较为随意,更多时候是在人手紧缺或者员工大规模流失的情况下仓促进行招聘,缺乏人力资源计划做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对招聘结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该公司而言,招聘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应急措施,而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需要。
另一原因,因近几年来高校连续扩招,民办高校的陆续出现致使应往届毕业生人数急剧上升,导致人力资源市场上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所以该公司错误认为招到一个合适的人非常容易,反映在招聘工作中,思想上不重视,准备不充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结果往往导致招聘工作以失败告终。
(三)对应聘者吸引力较弱
由于该公司在市场的弱势,竞争力不强。而大型企业在市场占有率、资产拥有量、品牌效应、薪资水平、工作条件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占有很大优势,该公司无法与之匹敌。同时,该公司发展目标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文化缺失,也是造成该公司比较难以招聘到合适的人才的原因。
三、改进该公司人才招聘对策建议
(一)招聘前做好充分准备
1、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计划,统计出所需要的人员的类别及数量。在现有的人员储备的基础上,编制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有的放矢的组织招聘工作。
2、编制适合于岗位需要的职务。明确该职务是完成何种工作;应聘者为了胜任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的何种能力;企业将如何对此进行考核等。职务说明应该尽量描述清楚,避免由于不具体的信息带来的无效招聘者,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准备企业简介及招聘简章。招聘的过程一方面是企业寻找合适员工的过程,另一方面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展示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的过程。企业简介、招聘简章等资料都是企业进行对外宣传的窗口,都代表了整个企业的整体素质。因此,在准备时必须凸显企业特点,以其优势来吸引应聘者。
(二)科学、合理的组织招聘工作
1、组织招聘小组。招聘录用的人才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因此仅仅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完成招聘工作是不现实的。应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联合各部门相关人员组建招聘小组,将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细分,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2、应聘人员的选拔。应聘人员的选拔是招聘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主要有面试法、笔试法、情境模拟法等方式。在选拔过程中,招聘人员应该客观、公平的进行工作,确保在应聘者中筛选出ZUI适合的人员。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
该公司在企业声誉,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人才成长机会等方面都不如大企业,所以在招聘之前必须对企业需要的人才技能和知识体系进行详细的考虑与规划。把好招聘关,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招聘程序,公平公正,因岗寻才,宁缺毋滥。以选任“适合的人才”为原则,而不是期望的人才,要明白“适才比英才更重要”。另外,员工在开放平等的环境下展示自己的才能,限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只有员工的个人利益在规范的制度下得到保障,才有助于员工之间建立彼此的信任关系,不仅能留住人才,更能督促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效率的提高,又可以让员工在制度的保证下,对自己在企业的发展有更多的信心。一套科学高效的引进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在用人上注重学历但又不惟文凭,重视能力和个人品质,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使每个人都能在企业中找到用武之地,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通过多种渠道招聘人才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61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6人、法律服务人员3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3个、法律服务所3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市xxx会:
根据《丽水市xxx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xxx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xxx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xxx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xxx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xxx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 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旅游现状及行政立法情况调研报告
中国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尤其在法制建设上。如何建立健全与社会整体相适应的法制体系,以法治业,以法兴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在此作一阐述。
一、旅游市场现存的问题。
目前旅游市场尚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因而存在许多问题。从宏观上讲,主要是:1、旅游宏观调控乏力。行政管理部门权威不够,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构。部门所有、各自为政的传统习惯难以改变,局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使市场难以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与管理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法律法规、措施未跟上,使行业管理形成既无“权力”又无“法力”。2、现行旅游体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别是国营旅游企业,面临着与全国国营企业共同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转换经营机制的问题。3、旅游业发展到如此规模,但“旅游法”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法律,如“饭店法”、“旅游安全法”、“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法”等至今未出台。与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日趋成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旅游业发展的许多问题无法确定下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能法定化,旅游行业管理的范围、旅游管理职能的划分等长期以来有争议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从微观上讲,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旅游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损害企业利益,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旅游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改变旅游日程;导游不导,擅离职守,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餐饮质量低劣,不符合卫生标准,甚至出现食物中毒;“黑导”、“黑车”、“黑摄影”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景区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致使景区秩序混乱等。旅游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些联系都带有某些法律上的特点,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这是因为各个主体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彼此之间如果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即会引发出法律问题。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宏观调控,实施管理行为时,侵犯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法对其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旅游企业未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标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旅游职工个人原因所造成,企业则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进行违法活动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也会要求直接责任者担当法律责任等。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在法制的国家里,一切问题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
二、政府必须对旅游市场进行调控。
旅游业的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旅游业供需总量的平衡,保持旅游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对旅游市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为什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要提出旅游市场调控问题?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旅游业的特性决定的,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依托性极强的行业,它的涉及面之广,覆盖面之大,是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也正因为如此,决定着它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只要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市场风吹草动,都会对旅游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旅游供给是由旅游需求所决定的,而旅游需求只能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各种信息,经过综合分析才能从宏观上把握旅游需求的脉络,指导旅游供给的发展。而旅游业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旅游业内部的吃、住、行、游、娱、购六大行业存在客观比例,要求按比例协调发展,而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旅游企业及个人掌握的信息不灵,微观决策有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一旦决策失误,就可能出现结构失调,浪费了旅游供给,损失了效率,所以单靠市场本身调节不能保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旅游业来说,政府调控尤为重要。2、市场功能有缺陷。例如,有些当事人不付代价便可得到来自外部的经济好处:如兴建道路可以带来附近地价上涨,同时可以使道路附近的旅游企业的地理区位升值,还有旅游饭店及旅游景点建成后,附近的旅游企业也因此受益,出现所谓“搭车”现象;有些旅游企业的活动会造成外部主体的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损失而得不到补偿,如:娱乐场所对附近居民的干扰情况,旅游景点的开发,可能由于保护措施跟不上,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我国接待的旅游者大多来自发达国家,他们的消费水平高,可能会引起国内一部分居民的模仿和攀比,形成“消费早熟”,最终可能拉动旅游区的物价上涨。这类外部影响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得到补偿和纠正。3、我国虽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旅游资源分布比较分散,且周围环境较差,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只有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总体考虑,用有限的资金重点地逐步开发,才能形成我国旅游业的“拳头产品”,才能在强手如林的世界旅游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旅游市场的这些特点阐明了调控的至关重要。因此只有发挥政府旅游机构的调控作用,才能保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三、法制是实行调控的根本手段。
综上所述,旅游业 实行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如何才能有效地对旅游业实行调控呢?笔者认为法制是实行调控的根本手段,这是因为:
1、调控的模式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其核心是对市场的调控,而法制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主要手段(另外两个分别是:监督体系、同业之间监督和企业自律)。
2、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对旅游业调控也必须用法律手段。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为我们依法调控旅游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3、法制也是我国旅游业17年发展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经济政策、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法规是调控的主要手段,前两个手段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都发挥过作用,但由于它们存在一定的弱点,必须进入法制阶段。大体可分三个阶段:(1)、以经济政策为主阶段(1978—1985年)。这一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建立了机构,并提出了具体的旅游发展政策。1978年以来,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旅游供给严重短缺,制约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中央于1984年提出我国旅游发展的“四个转变”,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五个一起上”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提出,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办旅游的积极性,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太概括、太笼统,对政策理解的偏差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没有同步跟上,管理机构的权威不够,没有及时出台一套严密的法规,旅游管理部门在实践上无法实行强有力的、有效的调控,导致了调控失调,旅游市场混乱。(2)、以行政手段为主阶段——行业管理阶段(1986—1988年)。从1986年开始,我国旅游业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国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部门和一项产业纳入了全社会统一管理的轨道,同时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提出了加强行业统一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全国强化了管理机构,xxx成立了以吴学谦副总理为主任的国家旅游事业委员会,各地理顺了机构,1986年12月17日,xxx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原市旅游局和原市饭店总公司建制,按照宏观加强管理、微观放开搞活的原则成立了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北京城乡旅游事业,改变了过去多头、分散管理的局面。这对加强旅游全行业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手段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因此在调控中容易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恶性循环。(3)、向法制手段过渡(1989年至今)。我国旅游业前10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旅游政策为主,到旅游行政手段为主阶段,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完善和深化,同时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的客观反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继续贯彻执行以前所制定的至今仍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的行政措施,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建设,这才是解决旅游业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所在。1985年5月,xxx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旅游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依法管理旅游业的开始,1989年以后,经过了以前两个手段为主的调控实践后,两个手段的弱点逐渐暴露出来,旅游管理机构在实践中认识到了法制的作用,转向以法制作为调控的主要手段。在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导游管理等旅游业的基本环节和重大问题上陆续颁布了许多旅游单项法律、规定和办法,其中经xxx批准颁布的行政规章有四个,国家旅游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了70多个行业规章,各地旅游行政部门也根据各地的实际制定了许多地方性旅游法规。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调控旅游业。法制是加强旅游业宏观调控的根本所在,但从旅游业法制建设的现状来看,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形成旅游法制体系,使旅游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才能保持旅游业良性发展。旅游法制体系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即:(1)、旅游法,是旅游法规体系中的主体法,需要xxx常委会批准颁布,现在尚未出台;(2)、条例、规定等,是由xxx颁发或批准,由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如《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国家旅游局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制定颁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如《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等;(4)、地方政府或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地方旅游法规,如《北京市执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的处罚细则》等。旅游立法主要是培育旅游市场机制,建立旅游市场规则,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1)、市场主体制度,即关于市场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规范;(2)、经济合同制度;(3)、市场竞争规则,即明确市场竞争的性质、范围以及是否正当的法律制度;(4)、市场调控制度,即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市场宏观调控的制度化、法律化。
1、尽快出台旅游法。我国的“旅游法”从1982年开始起草,几易其稿,但始终未列入国家的立法计划,这其中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确实存在不少困难。困难之一:旅游业是综合性行业,其覆盖社会生活面广,行业界面模糊,很难规范。如旅游饭店分属众多的部门,虽然旅游部门所属的饭店占有一定的比例,但由于“利益驱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上很难对所有饭店进行管理,数量众多的以销售旅游品为主的商店,其属性上更多的为商业成分,更难有一个统一的运行规则,因此,制定旅游法的阻力也就比较大。困难之二: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在技术上复杂,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风景名胜区和文物景观的管理权分属xxx门和文物部门,《风景名胜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已经发布实行,对管理权的归属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旅游法》规定由旅游部门管理风景名胜区等,必然与现行法律发生冲突,但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又不能将这些部门割裂开来。这些困难都需要经过周密思考,认真分析,全面平衡,慎重决策的工作加以解决。出台旅游法是旅游业发展的客观要求:(1)、我国旅游业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大的行业规模,亟需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定化。(2)、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应有本行业的基本法律。近几年旅游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说明了必须依靠法律,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3)、由于旅游业的综合性,只有尽快出台“旅游法”才能实现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协调旅游事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妥善处理与有关行业法规的衔接。(4)、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旅游法制体系,“旅游法”是一个基本法,应尽先出台。同时,多年的旅游管理实践表明,仅靠单项法规,不足以调整旅游活动中产生的所有旅游法律关系。当今的旅游业经过了十几年的大发展,已造就了出台旅游法的社会基础和良好条件。首先社会对旅游业的性质、特点、规律等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承认了旅游业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发现了旅游业中存在的问题,看到了需要解决的困难,明确了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其次,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组织基础。十多年的旅游立法、执法实践,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都有了法制工作机构,并培养了一批旅游法制干部。旅游法应主要包括旅游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把国家对旅游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战略法定化,协调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各方面关系和利益,如: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旅游业的行业范围,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职责、管理权限等内容。在体例上,可分为十章,即总则(地位、作用、范围)、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机构、职责、权限)、旅游资源、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客源市场、旅游教育、旅游者的投诉与受理、旅游派驻机构、法律责任、附则。
2、抓住旅游业发展的几个主要环节,没有制定出法规的,尽快制定;已经出台的法规,要加以配套和完善。由于旅游法的出台比较复杂,涉及面广,难以在短期内出台,而旅游业的发展又迫切地需要法制来规范,因此,旅游行政机关可以在自己职权范围以内,抓住旅游业发展中的几个主要环节,没有制定出法规的,尽快制定。饭店现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而且是旅游业中的一个主要环节,但现在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应尽快制定《旅游涉外饭店管理暂行规定》,还要抓紧制定《旅游车船管理条例》等旅游业发展急需的法规,尽快改变旅游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在无旅游“大法”的情况下,争取做到在旅游活动中的几个主要环节上有“小法”可依。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抓紧已经出台规章的配套、完善,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如尽快制定《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同时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现有法规,如xxx于1985年发布施行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旅行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旅行社体制呈多元化趋势,即由以往单一的国有旅行社,发展为以国有制为主体,集体所有制、联营制、股份制相继出现的趋势,还出现了合资旅行社;由以往国、中、青三大旅行社为骨干,为数不多的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发展为数量众多的旅行社相互竞争的局面;由以往单一的接待入境旅游,发展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与有控制的居民自费出境旅游相结合的格局。由此产生的各种新的法律关系在现行的《暂行条例》中都没有规定,亟需补充、修订。同时在旅行社的经济成份、经营形式、经营业务、经营规模变化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大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由于缺乏必要的旅行社经营行为规则,无法统一有效的管理旅行社经营行为,造成旅游市场秩序的紊乱;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海内外旅游者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得不到有效地解决;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旅行社违反“先收费,后接待”的原则,致使海外旅行社拖欠款情况十分严重,极大地影响了旅行社及相关旅游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另外,现行《暂行条例》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规定不具体,难以操作,不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旅行社作为“龙头”,旅行社管理法规是旅游法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应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旅行社发展的实际情况,把旅游业十几年发展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政策、规定,如许可证制度、年审制度、旅游保险制度、质量保证金制度等上升为法律规定,使之法制化。在制定或修改、完善现有法规的过程中,要用旅游行业的观点,从建立旅游法律体系的高度出发。
3、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和制度,及时用法律手段调整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外交流的日趋频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境旅游已经势不可当地发展起来,又出现了社会办“出国游”的现象,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加入了这一行列,导致这一市场比较混乱,但现在还没有法规,迫切需要加快制定,对经营出境旅游的企业的资格认定、管理,对价格的管理,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对发生纠纷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处理,索赔等做出明确规定,将其纳入旅游法制体系中。
佛山市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调研报告
一、我市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一村(居)一中心模式对村民的影响
(二)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实际建设情况
硬件情况
办公设备
挂牌情况
办事指南
信息共享系统
······
软件情况
工作制度
业务素质
激励措施
······
(三)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实际运作情况(模式)
运行模式
组织架构
第1页,共2页
人员管理考核及培训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
各区运行经费来源、工资水平
窗口设置情况
进驻事项业务量情况
即办承办事项情况
事权下放情况
各机构沟通情况
·······
二、我市建设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经验和做法 (各区村(居)中心建设的经验和值得借鉴的做法)
三、我市村(居)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村(居)一中心模式存在的问题
(二)事权下放问题
(三)经费支出问题
(四)部门间的协调问题
(五)······
四、完善我市村(居)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一)村(居)中心模式的探讨
(二)需要配套的政策
(三)······
第2页,共2页
中国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尤其在法制建设上。如何建立健全与社会整体相适应的法制体系,以法治业,以法兴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在此作一阐述。
一、旅游市场现存的问题。
目前旅游市场尚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因而存在许多问题。从宏观上讲,主要是:
1、旅游宏观调控乏力。行政管理部门权威不够,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构。部门所有、各自为政的传统习惯难以改变,局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使市场难以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与管理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法律法规、措施未跟上,使形成既无“权力”又无“法力”。
2、现行旅游体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别是国营旅游企业,面临着与全国国营企业共同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转换经营机制的问题。
3、旅游业发展到如此规模,但“旅游法”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法律,如“饭店法”、“旅游安全法”、“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法”等至今未出台。与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日趋成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旅游业发展的许多问题无法确定下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能法定化,旅游的范围、旅游管理职能的划分等长期以来有争议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从微观上讲,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旅游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损害企业利益,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旅游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改变旅游日程;导游不导,擅离职守,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餐饮质量低劣,不符合卫生标准,甚至出现食物中毒;“黑导”、“黑车”、“黑摄影”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景区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致使景区秩序混乱等。
旅游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些联系都带有某些法律上的特点,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这是因为各个主体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彼此之间如果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即会引发出法律问题。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宏观调控,实施管理行为时,侵犯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法对其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旅游企业未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标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旅游职工个人原因所造成,企业则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进行违法活动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也会要求直接责任者担当法律责任等。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在法制的国家里,一切问题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
二、政府必须对旅游市场进行调控。
旅游业的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旅游业供需总量的平衡,保持旅游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对旅游市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为什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要提出旅游市场调控问题?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旅游业的特性决定的,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依托性极强的行业,它的涉及面之广,覆盖面之大,是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也正因为如此,决定着它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只要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市场风吹草动,都会对旅游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旅游供给是由旅游需求所决定的,而旅游需求只能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各种信息,经过综合分析才能从宏观上把握旅游需求的脉络,指导旅游供给的发展。而旅游业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旅游业内部的吃、住、行、游、娱、购六大行业存在客观比例,要求按比例协调发展,而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旅游企业及个人掌握的信息不灵,微观决策有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一旦决策失误,就可能出现结构失调,浪费了旅游供给,损失了效率,所以单靠市场本身调节不能保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旅游业来说,政府调控尤为重要。
2 3 4
2、市场功能有缺陷。例如,有些当事人不付代价便可得到来自外部的经济好处:如兴建道路可以带来附近地价上涨,同时可以使道路附近的旅游企业的地理区位升值,还有旅游饭店及旅游景点建成后,附近的旅游企业也因此受益,出现所谓“搭车”现象;有些旅游企业的活动会造成外部主体的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损失而得不到补偿,如:娱乐场所对附近居民的干扰情况,旅游景点的开发,可能由于保护措施跟不上,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我国接待的旅游者大多来自发达国家,他们的消费水平高,可能会引起国内一部分居民的模仿和攀比,形成“消费早熟”,最终可能拉动旅游区的物价上涨。这类外部影响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得到补偿和纠正。
3、我国虽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旅游资源分布比较分散,且周围环境较差,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只有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总体考虑,用有限的资金重点地逐步开发,才能形成我国旅游业的“拳头产品”,才能在强手如林的世界旅游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旅游市场的这些特点阐明了调控的至关重要。因此只有发挥政府旅游机构的调控作用,才能保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三、法制是实行调控的根本手段。
综上所述,旅游业实行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如何才能有效地对旅游业实行调控呢?笔者认为法制是实行调控的根本手段,这是因为:
1、调控的模式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其核心是对市场的调控,而法制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主要手段(另外两个分别是:监督体系、同业之间监督和企业自律)。
社区服务中心调研报告
建筑1203班 17号李畅 19号梁亦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的需求从基本生理需求的满足逐步向心理与文化领域的更高层次推进,住区不单是居住的功能,同时也是人们思想与情感交流的地方。随着住宅开发建设和设计的价值取向,同时也使会所建筑这一独特的建筑类型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得以大度提高,住宅设计可能因为出色的会所设计而面貌一新,因此从房地产开发及购房者的角度来看,会所建筑在整个规划设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会所原来是一个舶来品,意思是身份不凡人士聚会的场所。演变至今,会所已成为物业项目 的 配套设施之一,买房人在考察楼盘时,从关心项目的价格、位置、交通、户型等,进而开始注重社区的公共设施,会所也成为项目吸引买房人目光的必备武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健身休闲已成为时尚。在这种大环境下,会所已成为众人所关注的热点。同样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南京房地产的发展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者消费心理的日益理性化,购房者不再仅仅关注房价,会所(即社区服务中心)也成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必备武器。
为了培养我们对社区服务中心建筑的深入了解,我们对南京几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了调研,下面是我们此次的调研报告:
一.南京亚东城邻里中心
社区地点:近郊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隐北路19号(近仙林大道)
调研内容:亚东俱乐部是一所集高档餐饮,健身,住宿等一体。会所的外部环境寂静,内部装修却极尽奢华却也不失雅致。
外景:
区位优点分析:亚东俱乐部位于南京市仙林亚东城区附近,处在仙隐北路与文苑路两条重要道路的的交接处,东南方向不远处便是地铁二号线,无论是自驾车,还是乘坐公交或地铁,其可到达性都很强,交通便利,不拥堵。且其三面分别被亚东城,亚东城二区,仙林小学和仙林幼儿园所环绕,人口相对集中,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也带来了众多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
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亚东俱乐部面朝西南向,建筑形体沿西北和东南方向延伸。整个建筑背靠亚东城区,北面与仙林幼儿园相毗邻,东北至西南的文苑路将其与仙林小学隔开。仙隐北路从建筑门前横贯而过,路对面是亚东城二区,在其东南方向是一条由仙隐北路通向亚东城区的入口道路。建筑三面设有绿化带,并在文苑路方向设有主次入口各一个。建筑的立面色彩与周边建筑相呼应,整体上与周边环境互相吻合协调。
会所使用情况:一层:餐厅,游泳馆,羽毛球馆,市场部
二层:健身中心,棋牌室,客房,茶吧
三层:会议室,乒乓球馆,幼儿学前教育
亚东俱乐部是集休闲,健身,居住于一身的高级会所,提供顾客各式各样的服务。消费者可以在这里得到很好的服务,健身有专门的教练,棋牌室可以预定,住房环境独特等等。人们可以在这里放松自我,愉悦身心。
二.御江金城社区会所
会所地点:建邺区梦都大街188号
调研内容:会所典雅精致,就像于繁华都市跳脱出来,享受品味休闲的雅致人生。这里有最纯粹的精神寄托,有最恬静的身心享受,这里,值得你品鉴。
外景:
建筑设计特点:作为高档小区的内部会所,其建筑风格必然的和其周围的独栋别墅风格相统一,同时其高度也必然的不能高过周围别墅,不能抢占别墅的主导地位,其占领性不易过强。此,为满足高档小区所配备的会所的功能需求,该会所巧妙地将两层沉入地下。从而减弱了建筑的占领性,保证了会所的功能要求。
结构与造型:该会所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在作下沉的同时,保证了结构整体性和较大空间使用的灵活性。造型上本建筑目的是做出欧式建筑风格,但我认为其立面做的繁琐且不够精致,又因为该会所为了满足采光要求而采用了大面积的开窗,导致其整体上缺少欧式建筑的厚重感觉,所以给人一种不协调的感受。同时该会所表皮采用的涂料色彩略显鲜亮,使得整个建筑的体量感有些失真。
会所区位分析:御江金城奢华会所位于建邺区梦都大街188号,面积20_平米。北至上新河中学、南至梦都大街、东临顺驰滨江奥城、西至扬子江大道。
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周边配套:临近顺驰滨江奥城,共享滨江奥城生活、商业配套设施。
会所使用情况:
会所的一层是宽敞的接待大堂,奢而不显的装修堪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堂。下到会所的负一层首先看到的是回字形的红酒吧台,紧临的是私密的红酒吧,红酒吧里陈列了世界各地的名贵红酒。再往里是雪茄吧、瑜珈体验馆、亲子活动乐园、健身房、壁球馆等。走到最深处是会所最大的亮点,一个超大的标准恒温游泳池,泳池内碧波粼粼,宛如深谷中的一泓清潭。儿童乐园:人性化的游戏区是您Baby的小小乐园,专为幼儿定制的小型儿童游乐场,充满多种乐趣的玩具、人性化的设施,安全的器械、适合幼儿的尺度,让他们乐在其中,也给您最安心的保障。游泳池:四季恒温、24小时循环过滤的开放式泳池。健身房:健身房自带淋浴房、休息室、有氧健身房、器械专区等。是功能最齐全,活动内容最丰富的功能集合体。其中游泳池和健身房配置比例最高。
调研结果分析:
住区会所是居住小区中的服务设施,现实中会所往往处在小区的中心位置或是入口广场的中心,常常代表小区的形象,代表了小区的精神,具有聚合性和凝聚力,是小区的指南。采用封闭经营方式,即只对住区内的住户和上门的访客开放。
住区会所建筑选址原则
位置适宜,交通方便,留有扩建余地
住区会所场地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合理、高效组织交通,各个人流、物流分开,互不干扰却又便捷;必要的室外场地,场地设计要因地制宜、集中紧凑、节约用地 充分考虑基地客观自然条件及人文景观,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环境共生共存。住区会所布局方式分类
位于小区中心;位于小区入口;位于小区入口主干道或构图中心;位于小区外侧;位于小区边角;位于朝向自然景观一侧;位于商住楼内。
住区会所的功能流线分析
住区会所的流线大致可分为客人流线、服务流线、物品流线、情报信息流线四大系统。客人用的主要活动空间位置及达的路线是流线中的主干线,要直接明确,不能与服务流线及物品流线相交叉服务和物品流线则需要紧凑便捷情报信息流线要快速而准确。对于全封闭的会所,客人出入口一般设一个便于管理。
住区会所的功能构成会所的功能大致分为公共部分、康乐部分、后勤管理部分和其它部分。有的度假别 墅区由于需要还设有客房部分。
公共部分设计
1)入口:要求方便到达
2)门厅与中庭:是建筑室内空间的联系枢纽,是室内外过渡空间,起着导向及分散人流的作用,同时还起着塑造会所气氛的作用。
社区服务中心调研报告
基地分析:基地位于学校德园小区的中心,小区总规划面积公顷,居住用地面积28公顷,居住20_多户,约7000人。社区服务中心的基地位于小区的正中间,是一块圆形的用地,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道路交通:小区北侧是开元大道,东侧是学府街。基地位于小区的中心,有联通三个出入口的环形道路,紧邻小区的各个组团。
环境分析:小区紧邻的两条道路开元大道和学府街上的商业都很少,不能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居民生活很不方便。
功能分析:小区的居民大多是老年人,所以社区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考虑老年人的活动习惯和兴趣爱好,应该以棋牌和健身空间为主,结合理发、小卖部等基础服务空间。
丘吉尔社区中心
丘吉尔于1950年代规划并发展成为一个安置Hazelwood发电厂工人的居住区.社区中心的概念框架基于所在的Latrobe山谷的电力产品和遍布场地中的输电杆/塔.设计借鉴了人造景观-城镇的形态,以及需要长时间完成的乌托邦策略.社区中心的使用者组群数,和组群间的协调互动过程极大地影响了设计的进展.该中心简练地将各种需求和使用性整合在一个建筑中,并隐喻地用通过包裹建筑的一系列建筑元素(体块组合,立面,屋顶和围栏)反映出来.。
丘吉尔社区中心是一个集合了各种服务功能于一个较大中的当代社区中心;它整合了各服务功能,给使用着带来了他们不曾体验的空间它提高了社区内的可识别性和连接性,从而节约了管理设施资源.形态则是栖息在地平线上的一支绿色蜻蜓,它展开双翼,遥望远方。对于这个开阔平坦的场地,这个建筑是其完美的点缀物,两者的融合天衣无缝。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_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二)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基层服务中心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走基层”活动要求,____县政务中心到____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该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
____县龙山镇位于广(元)、巴(中)、阆(中)三市结合部,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XXX个村、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3000余人。为加快推进龙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龙山镇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强力发展”的战略,推动中心建设,促进办事效率,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办事流程。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呈现新亮点。
一是建设规模大。该镇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灾后重建,整合就业服务中心、文化站和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等项目资金XXX万元,在镇政府院内新建四层框架式综合楼,建筑面积920平方米。
二是窗口设置多。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共规划四个服务大厅,一楼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为综合办公服务大厅,三楼为农业和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四楼为人力资源培训服务大厅。进驻中心部门XXX个,工作人员XXX人,服务窗口XXX个,服务项目63项。
一是优质服务。中心坚持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礼仪素质培养,确保工作人员对服务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通,一句问候温馨,一个结果满意。所有党委委员及行政领导均在三楼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实行现代(敞开式)办公,确保了凡进驻中心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均能实行“一站式”办结。同时,便民服务中心还为服务群众提供桌椅、空调、热水、服务指南等人性化服务。
二是高效服务。建立四项制度,即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双岗制、责任追究制;推动六项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三个承诺,即承诺一般事项现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限期办理。
三是廉洁服务。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建立“三早”预警机制,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严禁工作人员向服务群众“吃、拿、卡、要”,树立便民服务中心清正廉洁良好社会形象,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民心工程、廉政工程、效能工程。
一是人员保障。该镇便民服务中心由镇长任主任,人大副主席任常务副主任,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每个进驻中心部门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按照健康状况、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标准从各部门择优选用。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每年为中心解决专项工作经费,为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并对优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上予以优先,提高了工作人员待遇,激发了工作热情。
三是目标保障。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考评机制,细化目标管理,严格作息考勤制度,强化对进驻中心部门服务窗口、服务项目及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及量化,做到每月一次考核通报,落实逗硬奖惩。
一是制度不够完善。政务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不够完善,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入驻项目以及人员配备没达到省市要求。根据省市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入驻,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更好的为群众办事。三是运行流程不规范。
**县行政服务中心20_年上半年 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_年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提速进位”的工作目标,紧扣服务全民创业、服务项目建设这一主题,突出“审批提速、项目进厅、绩效考评”三个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电子政务”再上一个台阶,不断优化我县赶超发展环境。为此,上半年我中心狠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显见成效。
一、简化行政审批出新招
简化行政审批是提高办事效率的前提,我中心从三方面做起:
1、实行并联审批制。为有效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杂,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中心对办理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变过去的一个项目多家串联式审批为“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我中心对“三个一体化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即:房地产税费一体化、木竹税费一体化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通过联审联批,达到了“以票管税(费)、先税(费)后证,源头控制,征管并重,服务便民”的目的,进一步简化了流程,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提速提效。
2、推行首席代表制。为杜绝群众办事“两头跑”的现象,缩短审批时间,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全权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发证等事务。中心行政审批许可窗口,均设立了首席代表,其中:科级干部首席代表,占,股级干部首席代表,占。首席代表的推行,提高了审批效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头跑”问题。
3、实行“六件六制”分类管理。“六件六制”分类管理制就是即办件直接办理,一般件承诺办理,重大件联合办理,控制件(事项)明确答复,特别件特别办理,联办件联
合办理,并做到操作规范。如承诺件办理,首先是窗口收件、受理,申请人手续齐全后,由窗口人员来回跑(勘测、内部领导签字等手续),并在法定工作日内通知办事人明确的办结意见。县林业局、林业局产权交易中心、县契税所已实行所有业务、人员到位,整个股室进驻中心,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到位的部门占有17%,以契税窗口为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契税证的办理由以前的承诺时限14天转为即办件,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六件六制”的管理,使受理件在窗口办结的比例增加,目前即办件169件,占。承诺件65件,占,对于承诺件、复杂件我中心实行窗口内转外不转服务,不用客商群众来回跑,大大提升了审批速度。
二、改革行政审批求突破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2、狠抓项目进厅。按照上级要求,对部分单位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两集中”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两个集中”改革试行方案》。针对部门不同特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今年,我中心建立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相关前置部门
均做到“人员、业务、硬件、授权”四到位,不用创业申请者来回跑,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截止目前,中心共设有30个窗口,有1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厅,其中行政许可66项。
三、强化内部管理见成效
为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我中心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健全管理体制。我中心制定一系列严格管理考评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对窗口人员实行“五个一”管理。一天四考勤、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评方式。每天上下班需本人指纹签到,外出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审批表”。每周一由专人将上周出勤、服务及办件情况向纪委报告。每月全县进行通报。每季根据窗口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选出当季红旗窗口及先进个人。年底根据平时表现及季度评选情况选出年度先进并报政府表彰。实行服务遵守“十不准”,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在窗口工作人员中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使得中心人人争先、窗口争优意识强烈,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了文明建设。铁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中心纪律松散问题,严肃了工作纪律,树立了窗口服务新形象。
2、建绩效考核机制。凡窗口人员上班期间违反“十不准”规定,扣其100元/次。并追究其首席代表连带责任100元/次。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在全县进行通报外,并将其名单报政府及财政局,年终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年终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窗口单位领导的服务意识、支持程度、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遵守中心制度情况等对窗口单位进行目标考核打分。分值占县目标考核的2%。
3、建科学互评机制。年初中心对各窗口下达责任状。中心成立了由各窗口首席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文明服务、工作纪律等情况,由中心管理人员揩值班首席代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互评,而
不是由中心管理人员说了算,考核结果由纪委行政投诉办主任当场公布。
四、提供为民服务受好评。
为了让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发生,影响政府形象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出现,中心围绕服务做深做细,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
1、完善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十制”服务,即: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承诺补充制、限时办结制、微笑服务制、挂牌上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理制、特事特办制。这些服务制度为客商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有效促进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审批效能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窗口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关于xxx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xxx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xxx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x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