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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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一、20xx年山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工作程序安排
1、发布公告时间:20xx年3月17日
注:今年报名截止时间作了调整,调整至最后一天的24:00
3、笔试时间:4月23日(普通公务员招录);4月24日上午(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知识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6月中旬
5、面试时间:7月中旬
6、入职手续全部结束:10月底。
二、招录人数
20xx年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党群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4xx0人,其中党群系统计划招录2xx3人,太原市、大同市均有招录指标,省直机关招录555人,长治市招录人数最多为493人。
三、考试热点问题回应
(一)在职公务员能否参加考试?
答:根据规定,20xx年山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20xx年以后考取乡镇政府及以下的基层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同时,20xx年以后入编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也不可以报考;政法干警未达到服务期限不可以报考。可以明确的是县级以上的在职公务员可以报考!
(二)基层工作经验的修改问题
答: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今年公务员考试中,市直机关及以上的单位机关不认定为基层工作经验,不能计算至基层工作经验当中,其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经验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三)法检两院招录指标较多
今年山西省法检两院的招考指标较20xx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招录专业类型多样,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极大地节约了招录指标,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积极报考。
年月日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1、期末考试定于7月4日进行。
上午 8:00-9:30 语文;
10:00-11:30 数学;
下午 2:00-3:30 英语。
二、备注
1、7月4日学生营养餐时间为7:307:50,相关老师做好营养餐的准备。
2、三年级班主任负责从学前大班教室搬3张课桌到本班教室,五年级(2)班班主任负责从电子白板教室搬4张课桌到本班教室,考试完后搬回原处。各班主任负责安排本班学生到指定考场。
3、各考场监考老师要严格依据考试时间,7:50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准时进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交教导处。
4、考试时间以哨声为准。
5、高彦玉老师负责试卷的分发工作,冯建设老师负责哨声,张佩和校长巡视考场。
6、阅卷时间为7月5日早上8点开始,阅卷地点在白板教室。阅卷分两个组进行,语文和数学,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语文组组长:冯艳萍
组 员:张劭 范文艳 石菊香 李义
王海燕 刘善君 丁燕燕 王敏力
数学组组长:冯康熙
组 员:高彦玉 高学霞 魏萍
冯康利 李京 李增福
另外,语文组阅三、四年级的英语试卷,数学组阅五(1)、五(2)的英语试卷,组长做好试卷的分配工作,各组阅完试卷后,将成绩分年级登在成绩册上,登分人员签名。
7、7月6日领取通知单(8:00前学生搞好教室及区域卫生,8:008:20学生营养餐,8:309:00各班进行班级假期安全教育,9:00开始集合站队,给优秀学生颁奖)9:30全体老师开总结会。
暑期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24日,8月25日报到,26日开始上课。
榆中县李家庄学校
20xx年7月2日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xxx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3.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4.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各区财政局、培训班、考生:
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xx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xx年6月27日、28日举行,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现就吉林考区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xx年6月23—25日(登陆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动态《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xx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xx]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9日-10月12日
10月14、15日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xxx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BEC共分三个等级:BEC1,BEC2,BEC3,BEC1是面向初级和中下级英语水平的商务英语考试,BEC2是面向中,高级英语水平的考试;BEC3是面向较高级英语水平的考试。
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阅读(50分钟),写作(40分钟),和听力(35分钟),第二阶段为口试(12分钟)。
报名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任何人(学生,待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考点报名。费用如下:BEC1,约250元人民币。BEC2,约350元人民币。BEC3约450元人民币;PET:约280元人民币。因美元汇率变化,每次考试收费的标准以考点公布的为准。
考试时间一般如下:应以当地报名点公布为准
10月31日上午:BEC1笔试,下午:BEC1口试
11月1日上午:BEC3笔试,下午:BEC3口试
11月7日上午:BEC2笔试,下午:BEC2口试
11月8日全天:BEC2口试
上半年的截止报名日期:9月15日
5月29日上午:BEC1笔试,下午:BEC1口试
5月30日上午:BEC3笔试,下午:BEC3口试
6月5日上午:BEC2笔试,下午:BEC2口试
6月6日全天:BEC2口试
下半年的截止报名日期:3月31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校教字[20xx]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校教字[20xx]49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时间定于20xx年1月12日至20xx年1月22日,其中20xx年1月12日至20xx年1月15日上午12:20为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含需要统一组织考试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时间,1月15日下午至1月22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
二、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xx年11月21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
2、请有关教学单位将全校性公共必修课考试所需试卷印制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印制登记表》(见附件2)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于20xx年12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制卷。各教学单位统计考试人数时请务必将重修、重考的学生统计在内并注明。
3、请有关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八)(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及考试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巡查安排表于20xx年12月24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狮子山校区交第二办公区227室杨红老师处,成龙校区交B102室余世忠老师处),以便学校在考试期间组织统一检查。
三、考试教室安排
由于学校教室有限,为避免考试冲突,考试期间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公共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全部结束后(即1月15日12:20点之后),各学院方可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教室安排专业课考试。各学院于12月24日上报本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日程安排表》后,任何学院一律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和教室,所有变动须提前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以免考试冲突。相关考试教室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及通识教育选修课
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0xx级《大学英语》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0xx级《大学英语》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6:20—18:20
20xx级《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70101、70102、70106、70201、70202、70203、70206、70208、70305、70306、7040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A101、A102、A111、A112、A113、A114、A115、A116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70103、70112、70303、70304、70308、70314、70315、70406
生命科学学院:A103、A104、A117、A118、A213、A214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A201、A215、A216、A217、A218、A219
计算机科学学院:A202、A203、A311、A313、A314、A315
工学院:A301、A302、A411、A413、A414、A415、A416
音乐学院:A401、A402、A403、A417、A418、A419
舞蹈学院: A404、A405、A406、A506、A507、A508、A509、A510、A511、A512
数字媒体学院:70310、70313、70316、70318、70404
服装学院:自行安排
20xx级《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文学院:70408、70416、70418、70503
外国语学院:B201、B202、B203、B204、B211、B213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6-201、6-203
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70405、70410、70502、70505、70506、70508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B205、B215、B216、B217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6-207、6-301、6-303、6-307、6-309
生命科学学院:B301、B311、B313、B314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B302、B303、B315、B316
计算机科学学院:B317
体育学院:B401、B411、B413
政治教育学院:70413、70510
美术学院:自行安排
音乐学院:B414、B415
4、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0xx级《大学数学(一)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70101、70102、70112、70201、70202、70203、70206、70208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A101、A102
计算机科学学院:A103、A104、A111、A112、A113
经济与管理学院:A105、A106、A107
工学院:A201、A202、A114、A115、A116、A117、A118
数字媒体学院:70305
20xx级《大学数学(二)1》
生命科学学院: A203、A204、A213、A214、A215、A216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A205、A217、A218、A219、A311
计算机科学学院:A206、A207
工学院:A301、A302
商学院:A303、A304
20xx级《大学数学(三)1》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70303、70304、70408
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70405、70502、70510
计算机科学学院:A305、A306
经济与管理学院:A307、A401、A402、A403、A404、A405、A313
商学院:A406、A407、A315、A316、A317、A318、A319
20xx级《大学数学(四)》
教育科学学院:70508
20xx级《大学数学(一)3-概率与数理统计》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70306、70313、70314、70316、70401、70404、70406、70410、70413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A314
计算机科学学院:A408、A411、A413、A414
经济与管理学院:A501、A502、A503
工学院:A415、A416、A417、A418、A419
数字媒体学院:70505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1月22日结束,考试期间学院可根据需要在周末安排考试。
2、采取随堂考试、平时测验、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课程论文、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考核方式的课程,原则上在20xx年1月12日前安排考试,通识教育选修课随堂考试时间不得早于18周星期五。任课教师既可在本学期最后一个教学周随堂安排考试,也可单独另行安排;如果考试需另用教室,请按规定程序申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xx年11月13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xxx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肯德基旁>,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十五中>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煤气化公司南侧或下元商贸城斜对面>,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7日17:00。
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7月15日~7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确认缴费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9日17:00。
准考证下载时间:20xx年10月27日9:00~11月5日14:00
考试时间、考试形式:
1、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20xx-20xx学年(上)期末考试安排
为了认真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认真做好期末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本学期全镇小学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根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实行在本校组织考试(单人单桌),教师异校监考,学区中心校集中统一阅卷,集中分析反思。
二、考试科目1、小学为语文、数学、综合(3-6年级思品、科学)。2、小学音乐、美术由县教研室提供样题,学校组织评价,小学英语本学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宁教基【20xx】206号文件规定,本学期在五年级期末思品试卷中对《廉洁教育》按10%分数设置对教学情况进行监测。
三、命题范围及原则以《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载体,以《学习之友》为补充,体现课程标准与教学内容的衔接。小学试题难易程度一至六年级为7:2:1,命题范围为本学期教材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四、组织程序1、阅卷本学期期末阅卷时间为1月6日-8日,1月9日-1月11日登分。1月12日-15日上传学生原始成绩及学校成绩统计表及质量分析与反思工作。阅卷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组织实行集中阅卷,采用分学科集中、流水阅卷方式进行。要严格阅卷标准,统一阅卷尺度,确保阅卷的效度与信度。2、质量分析本学期期末质量分析按两个层面分析上报:一是阅卷中,各学科组负责撰写的全镇质量分析报告(语文、数学、思品、科学按1-6年级整体撰写)。二是试卷返还后各学校组织各科任教师结合自己教学中的得与失撰写所带学科质量分析并召开学校层面的质量分析会,按照县教研室要求以校为单位采取学校科任教师认真撰写,学校校长认真审核,在学校进行交流分析后,以校为单位上传本校压缩各学科质量分析报告,上传信箱为:,对不按时上传质量分析的学校,教育体育局将在假期按照《泾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中较大教学管理事故督查追究校长责任,并责成相关校长组织相关教师在假期规定的时间完成质量分析。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一、报名条件
二、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三、报名方法
20xx年4月(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xx日举行。现就有关本次考试的具体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报名注册成功的考生可进行本次考试课程报考及缴费。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注册办法见附件2
新生报名注册注意事项:
1、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上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3、基本信息及照片准确上传后,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注册地招考办进行现场审核。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签名确认后,才能取得准考证号码。
5、准考证领取:新报名注册社会考生准考证请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领取。领证时间请考生关注注册地招考办通知。
(二)课程报考: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校区、学院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于20xx年12月29日开始。校区、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教务部、学生处、团委和各系部有关领导组成巡视组,对东西校园的期末考试组织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从两天考试总体情况来看,期末考试秩序井然。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考场两名监考教师未按要求一前一后监考,存在闲谈和使用手机的情况;个别教师未按要求佩戴监考牌;个别教师私自调换监考。
2.个别考场只有一名监考教师到学生所在系教科办办理试卷领取手续。
3.个别学生未带证件。
4.个别考场清理不够彻底,在地面、桌洞仍发现有纸屑、书籍资料等。
5.个别考场存在考生就座较为集中的情况。
6.个别考场学生交卷较早,试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需继续加强的工作
1.两位监考教师均须到学生所在系教科办办理试卷领取手续,各系教科办要严格签名手续,调换监考必须经教师所在系部同意。
2.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严肃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各系应继续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强调作弊带来的严重后果,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4.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证件,开考前彻底清场,提醒考生关闭一切通信工具,并与其它物品一起放在指定位置。
5.合理利用教室资源,单人单桌,尽量分散考生就座。
6.课程试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恰当,题量适中。
教 务 部
年一月三日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一、时间安排
5.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3月12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xx年4月19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xx年以前(含20xx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xxx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的规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工商企业管理等6专业的主考院校(见下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再担任主考院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xx年4月考试起,新生(即20xx年的11月份报名之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xx年年底前毕业的考生仍按原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020_2 工商企业管理 本 安徽财经大学
020_5 电子商务 专 安徽财经大学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 安徽师范大学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 安徽师范大学
080708 计算机通信工程 本 安徽师范大学
各毕业生:
铜陵自考办定于7月12、13日发放《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证书,请毕业生持发票或准考证到我办领取。(本人未到现场领证的,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xx〕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名:20xx年7月30日8:00-17:00
辅导:20xx年7月31日-8月3日(自愿)
考试:20xx年8月4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各教学单位:
现将学校教学督导室期末考试巡考组和教务处期末考试巡考组12月28日至1月3日的巡考情况通报如下。
1.学校巡考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监考教师不按时到岗。近期考试中仍然存在个别监考教师迟到或甚至忘记监考工作的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监考教师迟到情况如下:
(2)对考场清理不到位。个别考场仍然存在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考生座位旁边的情况。
(3)未按学校印制的考场座位表进行考生座位安排。
(4)存在个别考场课程负责老师分发试卷数量不准确的情况。
2.学生违纪情况
近期考试中,学校共处理违纪学生9人,其中20xx级学生7人,20xx级学生2人。违纪作弊情况为:携带通讯设备和小抄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将复印材料粘贴在书中带入考场等,学校对以上9人将给予校纪处分。
教务处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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