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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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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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巡察整改
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客观全面,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成立了6个整改工作组,坚持领导带头向严处抓、强化措施向深处改、责任追究向实处落、制度“笼子”向紧处扎,坚持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压实“三基”,抓规、促提升。巡察整改以来,我们组织召开党委会及党委(扩大)会5次,深入学习贯彻省公司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细致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巡察整改工作。1月4日,省公司党委书记xx同志就巡察工作专题约谈了我们两位主要负责人。xx董事长对我们的专题约谈,给予公司很大的鼓舞与鞭策。1月5日上午,我们第一时间召开公司党委专题会议,学习贯彻xx董事长指示精神,审议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1月12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党委(扩大)会,扩大到所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再次传达学习某某某董事长指示精神,要求深入贯彻公司党委巡察整改部署和要求,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执行巡察意见
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严格巡察整改工作,我们坚决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强调要求公司上下端正“基层有问题、根子在管理层”的认识,树立“业务问题是表面、思想作风是根本”的意识,逐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从严强化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责任,规了党委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落纸”不“落地”现象。强化明责、履责、尽责的压力传导,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全员纪律意识与行为自觉,着力解决廉洁从业要求“入耳”不“入心”的问题。我们注重将“四种形态”的第一、二种形态充分运用和压实在基层,推动党员廉洁从业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注重长效机制,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坚持党委会定期审议、调度巡察整改情况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和要求抓规、促提升,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和基本功。在加快创新实践的同时,我们持之以恒强化基础管理,注重从系统性、基础性和长远性角度出发,以标准化建设规企业运营,以制度化管理约束个人行为,着力消除xx地区“讲义气、重人情、轻规则”的地域文化对公司健康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解决公司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意识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正确把握谋划发展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之间的关系,直面制约企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推动公司发展迈向深层次。深入推进依法依规治企,认真查找改进管理粗放环节,规执行各项规定,确保上级制度、工作要求在公司落地不走样、不变通。严肃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担责意识,杜绝以下放权力之名逃避责任,消除“权力真空”。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风险控体系,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为省公司实施四大战略重点,贡献xx公司的智慧和力量。
(一)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挺纪在前
根据省公司党委巡察期间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经公司纪委组织纪律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共计给予人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其中:提醒谈话人、通报批评人、诫勉谈话人、调整岗位人,责令退出违纪所得人),责令个基层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公司纪委全委会讨论分析处理意见,公司党委会专题听取公司纪委汇报并审议决定处理意见,确保违纪问题和人员处理依据充分、处理格次恰当,确保管理问题问责到位。处理及问责程序全部执行到位。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照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分析。公司党委将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力度,放大警示教育作用,促进警钟长鸣。
(二)聚焦典型问题,持续攻坚克难
针对农电管理偏弱的问题,公司党委敏锐把握员工信赖组织、依靠组织的特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镇供电所组织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党员强,争先给力”“组织强,保障有力”“党建强,富有活力”想实招、出实效,强化农村供电所组织保障,努力实现农村供电所党员合格、支部达标、党建登高。部署开展集体企业规管理提升年活动,成立集体产业综合管控中心,实施人财物等关键要素全面预警监控,增强集体产业集中管控能力。深化集体企业承载力分析,精益预算管控,合理控制承揽业务总量。开展农电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价,推动农电达标更加深入。试点开展“两会两公开”活动,规供电所重大事项决策过程,提高农电员工对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参与度和知情权,提升管理考核透明度。
2月份,公司党委印发了《坚持党建领航强化组织力建设全面推进公司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公司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部署,突出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形成专项措施,严格规党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精心培育党建特色品牌。
(三)坚持政治站位,确保彻查彻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组发现问题,公司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梳理形成“六大类”、123项需要彻查彻改的问题,形成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对照问题表现形式,梳理形成了125项容的《巡察反馈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表》,编发各单位(部门)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公司党委严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已编发《巡察整改周报》14期,制发《监察建议书》10份。截至20_年3月30日,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项需整改事项,已有项达到销项标准,项问题因相关政策因素影响,计划在20_年底整改完毕。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公司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问题条,已整改条,条尚在整改中。针对巡察整改及自查自纠,修订规章制度或提出规管理的通知要求个。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领航,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党建领航是xx振兴最重要的政治保障。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涵,更加自觉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发展企业为首要使命,以凝聚人心为根本要务,持续提升党建专业管理和价值创造“两种能力”。把握员工信赖组织、依靠组织的特质,将破解难题作为抓党建的有效载体,以党建领航发展。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廉政”,压实专业部门源头治理责任。坚持从身边事、身边人抓起,规业务运作模式和员工行为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逐级传导,切实做到“干事、干净”
以深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党委委员)监督为切入点,加强对党章和党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以及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工作手册,“活页夹”式推进纪实管理。严格约谈报告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和具体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廉洁风险,体现个性差异,红脸出汗,解决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和全体领导干部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抽查,杜绝“日常管理松、考评补台账”的错误行为。坚持过程检查与结果考核并重,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和闭环管理。用好问责利器,较真叫板,加强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坚决执行省公司决策部署,深化依法治企,切实提升规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一把手负责制,深化“问题排查、管理登高”专项行动,继续推进问题清单梳理全覆盖决议事项整改。强化法治企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通用制度宣贯执行,深化合同管理分析成果应用,推进风险控510专项行动根植年活动,增强风险防能力。实施招标采购领域专项监督,强化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理。完善集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体化运作平台企业,规集体企业管理。开展集体企业规管理提升年活动,成立集体产业综合管控中心,实施人财物等关键要素全面预警监控,增强集体产业集中管控能力。加强农电管理。开展农电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价,推动农电达标更加深入。推广“连锁店”管理模式,编制发布供电所营销工作流程指导书、台账记录及示样例,缩小供电所之间的管理差距。深化管控平台和台区经理手持终端应用,压实各专业对供电所的专业服务指导与监督管控,提高农电规化、信息化水平。按要求推进台区经理上门服务和农村低压业务线上办理。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监督检查,切实巩固正风肃纪成果
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再宣传、再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使各项规定要求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软性灌输和硬性警示的浓厚氛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寸步不让、击碎幻想,管出习惯、抓出成效,进一步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老问题,关注新变化新形式,抓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抓突出矛盾、抓典型问题。落实“零报告”制度,坚持查纠报告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遏制“节日腐败”。
(五)不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深入推进协同监督。贯彻落实协同监督工作规则,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和廉洁风险防控,以问题为导向,遵循分层级实施、专业化推进和项目制管理三个原则,推进党委专题研究、领导班子成员专门部署、职能部门专业监督的协同监督新机制有效落地。发挥纪律审查、巡察、审计、财务、人事、法律等监督力量的专业优势,强化党风廉政问题线索移交和管理问题移送双向沟通。全面推行供电所所务会“清单式”管理模式,开展“双线三层两会一公开”活动,促进农电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紧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开展小动力业扩工程、配农网项目政策处理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规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510”专项行动成果根植,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析、讲、评”成果运用,推进专项行动转型升级。主动对接,找准定位,构建与市县区监察委员会深度合作机制,深化纪企、警企、法企合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排查,重申廉洁自律要求,抓好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业务外包廉政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人办〔20_〕6号)和《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_〕1号)精神,结合我市乡村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以培育打造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为重点,畅通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下乡通道,全面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为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_年底,全市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60名左右,培育专业精英400名以上、乡村创客1000名以上、能人乡贤3000名以上、工匠能手5000名以上,乡村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1.8万人以上,电商“新农人”3000人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1000人以上。构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乡村人才体系。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流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乡村人才综合竞争力全省全国领先,率先建成乡村人才振兴标杆市。
(一)重点培育“五类英才”,打造核心品牌
1.培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培育工程,重点在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家庭农场主、农业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村电商带头人等生产经营能手中遴选支持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每年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15名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
2.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积极推行“首席专家”结对帮扶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律师、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农推联盟专家等各类社会人才组团下乡,定期服务乡村。从优秀行业人才队伍中选拔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请为“首席专家”,组建“1名首席专家+1个专业团队+若干个乡村主体”的“1+1+n”专家帮扶团,长期入驻乡村挂职服务,极力打造一批农业农村急需的科技创新团队、创业导师团队和公共服务团队。每年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10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文联,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3.培育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实施“乡村创客培育”工程,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农村电商培育工程等项目政策,引导大学生、外出农民工、经商人员、返乡青年等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乡村一二三产业回乡创业兴业,全面实现“一村一客”。每年从青年创业主体中培育乡村创客25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4.培育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实施“万名贤人回乡计划”,以“名誉村主任”以及“乡贤参事会”等新社会组织为载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回馈故里、服务乡村,每年吸引能人乡贤750名以上。大力实施乡村人才“三培养”工程,把乡村人才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农村优秀党员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把优秀党员实用人才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依托“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活动、乡村“领头雁”工程、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等,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兼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到20_年,全市选树200名左右市县兴村(治社)导师,推动每个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5.培育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加强乡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讲解员、农村种养能手、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文体协管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探索建立工匠能手认定发证制度,支持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传统技艺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吴兴名点师、南浔渔技师、德清钢琴匠师、长兴紫砂名师、安吉茶艺师以及湖羊繁育师、湖笔制作师、湖州绣娘等湖州特色工匠品牌。每年培育有一技之长、示范带动明显的工匠能手1250名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250人以上;到20_年,培育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团队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
(二)创新改革“五大机制”,完善制度设计
6.构建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与浙江大学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我市乡村振兴。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支持海内外院士专家,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上山下乡”提供智力服务。加大大学生招引力度,实施“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建立市外高校大学生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每年招引到乡村的大学生3000名以上,推动250名以上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7.完善立体多元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完善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农广校、中职学校、乡村成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等多方参与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支持“三农”实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湖州农民学院“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项目,加快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电商“新农人”、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点群体做好高职扩招等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岗位指导培训、境外高级研修等。每年落实20个乡镇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委培,定向培养基层医疗人才40人以上,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以上、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20_人以上、电商“新农人”75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湖州农民学院、湖州师院,各区县)
8.创新精准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注重考察岗位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度,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限制。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学分银行”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乡村人才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9.实施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综合实施农技人员岗位扩招、提升培训、离岗创业、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制度,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新动能。建立有利于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探索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涉农企业离岗创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各区县)
10.建立城乡融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打破人才的编制壁垒、行业壁垒,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等方式,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市农科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等本地事业单位人才到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攻关、挂职锻炼。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领军人才受聘到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推动高校和地方人才相互兼职、交流共享,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三)全面落实“七项激励”,优化人才扶持
11.突出项目政策扶持。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的特殊支持,并将所在企业纳入“人才券”适用范围,给予企业购买高端人力实际服务费用50%的资助,每年不超过5万元。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项目进驻乡村,对任期内实施的科技项目,个人项目每个资助额度为4万元,团队项目每个资助额度8万元。从专业精英中遴选聘请25名左右市级“首席专家”,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用于专家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咨询等费用支出。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经营实体和注册地均在湖州市的涉农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2.强化创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实施农业“标准地”建设,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并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按不高于项目流转总面积的2%申请,一般单个项目用地原则上不超过5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3.提升融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加强融资渠道对接,设立“乡村创客贷”,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项的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注册落地后,可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三权”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信用等贷款方式,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市强农产业基金、乡村振兴基金中给予优先安排;对申请创业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返乡下乡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电商“新农人”,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按照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入驻第三方平台产生的服务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农行、湖州银行、省农信联社湖州办,各区县)
14.推动人才后续培养。全市遴选100名左右“湖州农民专家”,获评人员享受每人每月600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优先享受“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对在城镇建成区外行政村组建市级农业领域传统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享受“金蓝领”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每家5万元的建设资金资助。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招聘岗位总数的20%左右可直接面向优秀社区(村)专职工作者。每年安排100名左右村“两委”干部,免费参加湖州农民学院在职学历教育;对村“两委”干部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聘任大学生到村工作;对新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村“两委”干部,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_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农民学院,各区县)
15.优化生活保障服务。将“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纳入“湖州服务绿卡”服务对象,给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对到村任职或村聘大学生,纳入大学生租房(生活)补贴对象范围,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对列入湖州市乡村传统技艺技能人才目录的工匠能手,给予其社保(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6.畅通办事通道服务。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专项、办事直通车等制度,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体系。支持在人才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保服务大厅设置“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人才工作站,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深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区县)
17.加强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为各级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开展在领军人才、专业精英、乡村创客、能人乡贤和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中选树一批“乡村振兴英才”,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根据工作需求,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对在村工作满30周年的优秀村“两委”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由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区县、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乡村人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各有关成员单位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战略总体规划,将乡村人才振兴年度成效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考核内容。市级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分解落实好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抓紧制定相应的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年12月31日。本市其他人才政策文件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或与其他政策文件有重复的,按最高标准执行。资金兑现渠道,涉及新增政策项目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原有政策提标扩面的,按现行相关专项资金明确的渠道列支。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三县可参照执行。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_年7月6日至8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逐个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32条意见,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9月24日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周霁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既是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照“四个意识”要求,给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戳到了痛处,建议提得实,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务必率先垂范,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上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整改促提升,推进全市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本着真认帐、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与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相统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结合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并利用“十一”假期与分管科室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交心谈心,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局党组于10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认领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批评,帮助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个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科室(单位)真心实意、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把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检查督办贯穿始终,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研究相关问题。深入当阳、枝江、秭归、长阳等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研究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移民信访维稳、安全饮水投诉举报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专题办公会议4次,听取汇报,讨论整改推进工作,确保了每个问题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针对干部岗位职责,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防范措施;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了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河湖“清四乱”不够到位。20_年7月,水利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后,今年以来又新增四乱问题57个。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检查发现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问题,6月份省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影响南阳河行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是深化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124个四乱问题计划20_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2个,剩余12个正在按既定方案加快推进。市河湖长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现场督办。三是持续巩固“清四乱”长效机制。将“清四乱”成效纳入全市20_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今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划界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单位河湖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县市区及时处理。四是出台了《宜昌市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管理办法》,从选址设计、施工变更、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弃渣场管理进行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反馈意见指出的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和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也于7月31日完成转运。
2、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20_年5月,市委要求全市河湖生态“到20_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截至今年7月,全市11个纳入湖北省湖库保护目录的湖泊中有3个未稳定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未完成退垸(田、渔)还湖面积5455亩,其中枝江4125亩,其后期退垸还湖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未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湖泊治理牵头单位职能,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协调涉湖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湖泊治理保护工作。9月14日,市水利和湖泊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讨湖泊治理问题;9月17日,组织市直湖泊督导责任单位,涉湖县市政府、水利、环保、乡镇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湖泊治理保护工作;10月下旬,市河湖长办组织水利、环保、涉湖县市外出考察学习湖泊治理经验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湖泊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三是督促枝江市印发了《枝江市退垸(田、渔)还湖工作20_ 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枝江市后续退渔还湖总面积4125亩及20_年度目标305亩。四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湖泊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7名市级湖泊督导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同时将湖泊治理工作纳入了20_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范畴,持续传导责任压力。
3、河流巡查监管不够有力。20_年2月,市政府河湖长制专题办公会要求开展河流定期巡查,20_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对13条河流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但20_年下半年,实际开展巡查仅3次。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设置巡河频次。根据前期巡河实际情况和服务市级河长巡河工作需要,10月28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及时与巡河单位沟通,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的函》,明确巡河单位每两月完成一次全线巡查,将项目延期至20_年10月,并要求巡河单位加快巡河进度,完善巡河资料,及时报送巡河成果。二是切实加快河流巡查进度。10月23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派人现场督办二标段沮漳河巡查情况,10月29日,对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两个标段均已完成第六次巡查任务,正在开展第七次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审查巡河成果资料、考核巡河情况,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已支付70.495万元(合同金额174.99万元)。
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不够有力。部分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抗风险不足,20_年因遭遇干旱天气,长阳大堰乡近9000群众冬季用水困难,全年供水缺口2-3万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五峰、长阳等山区县部分工程沿河、沿路管网未做深埋处理,易被损坏且在冬季受冻影响供水。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市8个县市及点军区、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5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已筹集资金2.57亿元,有6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已编制完成《大堰乡供水方案咨询报告》,目前正在编制《大堰乡供水水源提升项目初步设计》,12月底可完成编制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裸露管网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裸露管网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点军、西陵、猇亭等12个地方、24个万人供水工程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保障突发情况下农村居民用水需求。五是指导各县市区公开供水指导价,通过召开屋场会、一事一议等形式宣传节水知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提高群众“水商品”意识,逐步养成计量用水习惯、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5、水利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今年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3.24亿元,上半年投资完成率仅23%。其中,20_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投资计划,有9个项目未开工,涉及投资1.78亿元。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等6类项目平均投资完成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调度会,有效传导压力。9月27日,召开了全市河湖长制暨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召开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会上均通报了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管副市长刘洪福就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了投资计划执行月通报制度。组织县市区填报基建月报9期,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编发《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6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各类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抄报各县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办。每月各单类项目排名后两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项目实行专项督办;对综合排名后两名且多个项目滞后的单位,由分管投资计划的领导进行综合督办。9至11月,局分管领导先后6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办。四是建立后进笼子制度,加强绩效考评。每月按项目进度对4个主城区、9个县市及夷陵区和2个市直单位、业务科室分三块进行排名,每月主城区中的最后一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中的最后两名、业务科室中的最后一名,共计四个单位进入后进笼子。对进度长期滞后影响全市总体目标排名、年底仍在后进笼子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管该项目的科室(单位)及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经过整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提速明显。20_年度全市共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5.75亿元,涉及工程项目21个,其中20_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4.5%,比7月份时多完成投资2.88个亿。
6、水利行业强监管不到位。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全市9个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无专职监督员。部分水利项目建设中,水利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兴山县在建的4个水利项目中有2个是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担任法人代表。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20_年开工建设的五峰县关门岩水库工程项目,存在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资质、违规分包等系列问题,至20_年12月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指出后才予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兴山县水利局迅速变更兴山县20_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湖北省兴山县南阳河白沙河段治理工程两个工程法人代表,由刘智(兴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变更为李兴悦(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为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7个工程项目法人代表任职不满足要求,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人员变更。在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备案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情况的审查,指导招标人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二是依法对五峰关门岩水库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鑫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金额119万元。三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_〕7号),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核,防范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发生。部署开展了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检查,目前施工、监理单位已完成自查自改,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了监督检查。四是制定了《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行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生产清单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五是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应用到我市水利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
7、推进移民安稳致富不够有力。截至7月底,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结存累计5.77亿元,资金使用率仅54.5%。已批复的745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未开工项目达171个,占比22.9%,仅长阳县20_年以前已批复未开工项目达36个。夷陵区20_年、20_年葛洲坝第二轮移民帮扶资金1500万元至今未落实到项目,112户土坯房(d级房屋)拆除重建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10月中下旬,组建2个专班对长阳、当阳、秭归、夷陵区、伍家区等8个重点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现场督办,11月下旬,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及现场督办。督促各地制定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及任务。下发了《关于做好移民后扶结存资金消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制定了结存资金消化计划,20_年及以前年度结存资金可在今年12月底全部消化完成。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统计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专门督办。三是及时清理调整项目。指导长阳县对未开工的36个项目进行清理,已调整项目32个,收回项目资金,继续保留实施4个项目。四是加快推进葛洲坝第二轮专项项目实施。10月14日,夷陵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葛洲坝帮扶解困项目方案,10月19日区财政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发改局下达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计划项目12个,补助资金907万元,目前正在按方案加速推进。12月中旬以前,可完成394户土坯户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主体工程。
8、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20_年4月,市政府要求推开做实“六多合一”改革,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审批事项未有效整合。20_年1月,其受理的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和防洪影响两个审批事项,仍由不同科室分开审批,分别批复。20_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直41个部门和单位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排名第32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两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了全市水利营商环境工作大会,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了营商环境电视问政,并开展了集中讨论和自查自纠。二是印发了《全市水利系统试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同类涉水审批事项或同一建设项目多个涉水审批事项并联,改变过去“单项受理、分散审批”模式,实行“一份报告、一次评审、一个批文”,仅技术报告编制可为建设单位减少编制成本10万元以上。三是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对一般性项目通过“一步式”简易程序审批,项目业主只需提供一份报告表和承诺书,砍掉了技术报告审查、修改、上会等环节,实现了当日申请次日批复的目标。压缩一般程序审批时限,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例达到40%以上。四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针对不同规模和技术难度的项目分类评标,引导不同实力的企业分类投标。制定水利项目建设标准时间对照表,提出了建设项目各个流程的标准时间,倒逼服务效能提升。五是挑选“特派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在重大项目方案的可研初设、规划设计、报批等提前介入,指导编制涉河审批事项的技术报告,避免再走“评审—修改—再评审—再修改”的老路,实现了一次提交一次评审通过,提高了审批时效。
9、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进度迟缓。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_年被纳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几易其稿至今未出台。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手段明显不足,如水旱灾害防御中雨晴信息系统与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未整合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遵循“统筹规划、顶层设计;需求牵引、应用主导;固本推新、分步推进;平台共用、资源共享”的发展原则,目前已完成《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修编初稿。二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脑规划建设前期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将《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需求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城市大脑建设需求,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了申报,后续将在市政府统一指导下开展建设相关准备工作。三是以《宜昌市智慧河湖长暨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工程》为题进行了三峡后续工作20_~20_年度项目库申报,计划通过该项目来实施《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10、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缓慢。20_年7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20_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纳入公司化管理”,并细化了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20_年,宜都市、点军区等7个县市区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截至今年7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覆盖率仅72%,兴山、五峰、秭归仅完成35%、22%、20%。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农村供水公司组建要点问答》、《供水公司改革流程图》,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司化覆盖率为95%,整体进度提升23%,其中兴山、五峰、秭归进度为100%、88%、85%。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情况通报》(政府督办通报〔20_〕年9号),市政府在9月27日的全市河湖长和重点水利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的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上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高位推进改革进度。三是积极争取到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共计2270万元,其中中央1081万元、省级763万元、市级426万元,用于公司运营工作。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区、点军区都由发改部门出台了农村供水指导价,完善了供水价格体系。截至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98%。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督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度不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较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及时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化、项目化、长效化。二是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先后两次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并明确机关党委为具体承办部门,按要求建立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督促各党组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紧盯小病灶、微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诫勉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党组就巡察“回头看”指出的未与银行及时续签《协定存款合同》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共7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印发通报。二级单位党组织针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思想作风懈怠、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年开展约谈提醒12批次30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通报1人次,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
12、对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不够。20_年2月,原市水利水电局对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查专项行动,发现所属单位部分5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存在廉政风险,局党组未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未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根据最新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修订《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委托湖北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东风渠、黄管局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的通知》(宜水办〔20_〕8号),明确招标备案的责任单位,并按照工程投资实行分级办理,切实加强对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
13、廉政风险排查不具体。少数科室风险点排查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水库湖泊科排查的风险点为“涉湖库行政审批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推广站为“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申报与使用、新技术推介”。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根据最新的岗位调整情况,从履职风险、管理风险、个人风险等方面对市直水利系统35个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存在的252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从学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约束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31条,进一步完善了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对岗位廉政风险做到清晰掌握、科学防范、有效控制。二是切实加强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宣教月和十进十建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讲、考”,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就《政务处分法》、《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学习省市纪委重要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两微一端”每周推送党纪法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14、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对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力度不够,没有深入挖掘、宣传系统内“榜样标本”等先进人物及其典型事迹,学先进、争先进氛围不够浓厚。未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也未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发现水库科、水政支队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密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新闻宣传,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_年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省、市媒体发布水利工作相关新闻信息240余篇(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100期302条;组织开展“美丽河湖、水润宜昌”抖音大赛、摄影大赛,通过楼宇电梯电视、公交车视频电视、户外广告屏、户外展览等形式展播“美丽河湖、水润宜昌”系列公益广告,让人民群众分享河湖治理保护新成果。二是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开展了“战‘疫’一线的宜昌水利人”系列宣传,宣传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迹,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刘院生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全市14个河湖、48个单位、101个人物被公示为省级示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民间河长陈光文作为湖北省2名代表之一,入选 “全国民间河湖卫士”。在局网站开设“学先进 赶先进 当先进”专栏,展播“最美水利人”先进事迹。三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及时组织科室干部学习,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保密设备落实了专职人员,压实了责任。四是强化保密知识的教育培训。11月20日,举办了市直水利系统机要保密工作培训,邀请市委机要和保密局领导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五是加强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制定了保密工作检查方案,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开展了保密工作检查。
1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有待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盯“重点事”不够,未督促市直水利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进行有效监管。20_年5月,省纪委监委交办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2035条,经查实,有168人违反政策领取移民补贴,涉及金额62.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针对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精心组织,认真核查,及时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2035条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共追缴移民资金62.73万元。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在核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20_年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全市19.1万移民后扶人口信息逐一核实完善,完成了水库移民信息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省水利厅最新出台的《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市水利湖泊局督促各县市区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6、资金管理不到位。20_年1月,原市移民局与建行三峡分行签订移民资金存放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按基准利率上浮40%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截至20_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少收取利息14.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沟通。巡察组于7月22日发现存款问题后,财务科立即与建行云集支行取得联系,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衔接,7月28日建行负责人及经办人到我局进行沟通面谈,就相关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二是补计利息。补计截至20_年7月31日利息共计148759.69元,全部转入我局专用存款帐户,并续签了业务存款合同。三是开展问责。由分管领导约谈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及交接期间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汲取问题教训,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大额固定资产未入账。市中灌中心建设项目20_年建成投入使用,20_年4月进行了项目决算审计,但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少计资产8169万元。
整改情况:中灌中心大楼未登记入帐的主要原因是该大楼房屋所有权人为中灌中心,但出资方为四方共建,目前产权没有登记到各参建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虽然房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资产不能进行登记入帐。20_年10月12日,由我局牵头组织东风渠管理局、黄柏河管理局、设计院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一是由中灌中心牵头对基地大楼的商用及公用面积按四家单位的投资比例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各自权属。目前经各方协商,权属划分已基本确定。二是到税务局、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房屋产权办证政策。经咨询,房屋过户综合税率约为基地大楼总投资额的16%左右,如果分户办证,办证费估算需要1000多万税金。三是后期将根据权属划分的补充协议,提请财政局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帐事宜。
18、调研检查统筹安排不够。20_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针对“一周内各科室到同一县市检查达6次之多”的问题,要求认真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20_年12月9日至12日同一周内,水政监察支队、灾害防御科等3个科室分别到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度计划调度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月度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会议检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发文、会议和检查审批制度,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办公室每季度对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第三季度比上一季度发文、会议、检查分别下降了10%以上。没有发生多科室同时到同一区域调研检查现象。四是改进检查方式。坚持省已检查督查工作事项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直达问题一线,不组织全域性的检查;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第三季度机关各科室重点对安全生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了检查,均“四不两直”方式。
19、作风不严实,有工作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了科室职责。20_年10月,局人事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移交的通知》,将原水利局办公室承办的西北口水库移民信访工作明确划转到移民科,并按程序完成了工作资料的交接,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休假请假、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对干部的工作考核。印发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办法》,对干部个人工作实行月度考核,量化评价,努力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
20、回应群众诉求不够有力。巡察组进驻期间,随机抽查了7件群众反映“吃水难”投诉信访的办理情况,有2名当事人反映“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对信访办理情况“不满意”,但信访台账均显示事项“已办结,群众回复满意”。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组建专班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实地回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督办。针对夷陵区交战垭村王某反映的“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问题,已督促夷陵区水利部门在该村组安装了300米32pe供水管道,对原有水源地进行改造,召开供水片区屋场会确定管护方案、制定水费收缴方案,并重新选定了管水员,目前供水正常,整改已完成,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秭归县银杏沱村谭某反映的“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问题,已与当事人沟通商定,由其本人找好单户水池水源,处理好建设用地、引水管道开挖回填等事项后,村委会为其新建蓄水池一个,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信访投诉件的办理质量,一是修订完善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供水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访投诉办理要求。二是对20_年受理的18起安全饮水投诉举报件再次一一进行了电话回访,对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进行了实地回访。三是电话抽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各地的监管责任。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加强局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未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局属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和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20_年6月,东风渠党委因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党员只有2人撤销了其党支部,现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均不是中共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例会集中学习、领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政策文件,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规范公司党组织设置、党员培养发展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识。二是修订公司章程。局属单位宜能有限公司和东九水务有限公司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规范设置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了中共宜昌市东九水务有限公司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部有党员3人,明确由赵保华同志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22、议事决策效率不高。20_年4月,党组会讨论研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问题,要求修改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但至今未再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相关要求,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二是切实规范水利招投标秩序。9月24日,印发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以下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水利招投标秩序。
23、担当作为破解难题不够。针对当阳市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群体长期上访上诉等难题,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解决办法,进京赴省上访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专题调研。9月4日、15日、29日局党组3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全市移民信访稳定工作,提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和建议;10月14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和分管副市长刘洪福专题听取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月30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专班赴秭归县,与秭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商洽重点信访问题解决办法。二是加强当阳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信访问题解决。9月2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当阳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关于重点信访问题汇报,共同研究化解措施。9月22日,当阳市委召开三峡移民稳定工作专题办公会议,建立了牵头人、重点人员县级领导包保稳控制度,健全了“1+n”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预警,确保移民群体稳定;深入开展“进移民村、解移民难、促移民富”活动,帮助移民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我局的大力争取下,省水利厅同意安排6000万元支持当阳移民发展。当阳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拟对6个重点移民村每村支持1000万元,优先开展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当阳市结合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2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7个、散居帮扶项目181个和创业就业项目6个,加快推动移民发展增收。
2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专业化不强。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中水利水电及相近类别专业的只有7人,占比仅四分之一,专业技术人才明显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机关编制和职数情况,选调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崔俊锋同志到局机关工作,增加机关专业力量。二是加强市直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4名专业干部。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正在通过全市公开遴选的方式,拟引进7名专业技术干部。目前,遴选的笔试已经完成。
25、部分重要岗位空缺时间较长。局属单位12个科职以上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市直水利系统科职岗位空缺情况,对空缺的岗位条件进行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启动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总干渠管理处主任的配备工作,已完成动议和民主推荐工作。提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配备工作。
26、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规范。20_年9月推荐东风渠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位人选,未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组织市直水利系统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干部选用程序及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27、支部换届不够规范。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离退休党支部未按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党支部在20_年12月开展支委换届过程中,由支委正式候选人担任监票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在党委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专家为市直水利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0月份组织开展了包含了《工作条例》在内的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测试。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换届时间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党组织网络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完成换届选举。东风渠灌区管理离退休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于11月完成了换届,成立了支部委员会。
28、组织生活会严肃性不够。局属单位在20_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批评和相互批评较真碰硬不够,部分党员相互批评中多以“加强学习、多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基层调研指导”等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提升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的质量,进一步增强高质量过好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识和知识。二是强化监督考评。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日常监管、党建考核。按照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安排,12月底局领导将对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
29、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局属单位2名党员在入职和借调后,其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对具体负责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认真学习组织文件精神、组织关系转接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10月份组织各支部对党员进行了梳理,避免“口袋”党员和“挂空”党员的存在。二是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督促局属单位对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及时跟踪、过问党组织关系回执情况,目前均已转接到位。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0、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20_年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水利水电局系统反馈的问题尚有3个未整改彻底。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事企分离改革,只完成了所属企业合并,管理和经营职能未能彻底分开。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还有14人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下属三家公司已经组建合并成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在配备公司副总经理(已完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副总经理配备完成后实行独立经营,真正实现事企分离。二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三是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已于9月30日销号。
31、未将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人员挂靠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一体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
3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线索办理不够及时。上轮巡察市水利水电局和移民局共移交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4件,未办结2件。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移交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正在移送审理。
虽然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也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督促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强化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在突出位置,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专班不散,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分支机构)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四条乙方的用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按照岗位聘用协议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实行b、c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a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乙方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监制
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疽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作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专业特长,聘用乙方在global champion尼日利亚工地工作,作为在甲方尼日利工程场地 计时工 工作。
第二条 工作时间每天10小时,根据现场需要加班,节假日直接放入尼雨季中执行。
二、工作报酬
第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为: 150 元人民币/天(自赴尼日利亚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若停工待料或雨季期间停工,工资为: 50 元人民币/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的政审及出国手续办理(乙方应确认自身无重大疾病),并承担
第五条 甲方负责乙方在尼日利亚工作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其余个人开支公司不负责)。
第六条 甲方负责乙方国际往返机票及国内差旅费用。
第七条 甲方负责乙方在尼日利亚工作期间小静病(如痢静,感冒等)的医疗费,若遇
第八条 甲方负责乙方一份意外险费用,由甲方统一安排购买。
三、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尼日利亚当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劳动纪律、安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在尼日利亚违纪乱法,直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勒令其回
第十三条 乙方因个人原因或家庭原因不能继续在尼日利亚工作,要求回国,其往返机
第十四条 乙方在尼日利亚生病、工伤、去世,甲方不安排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前往尼日
第十五条 乙方不能因家庭事宜,要求甲方解决困难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乙方回国后7天内到公司国内办事处报到并交回护照,不交回护照,不支付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为别家施工单位施工或为其服务,如有类似情况,甲
第十八条 乙方在国外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工地管理的工作安排,若出现怠工歇工情况,
四、节假日
第二十条 原则上,两年内,以工程结束,具体安排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回国休假,下次出国时间由甲方通知。
五、争议及仲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 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六、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签订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两年。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xx镇组织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扎实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推广党建“三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拓宽领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抓住一条主线――持续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继续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仍然是今年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巩固和扩大前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扎实推进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们将在上一年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基础上,坚持惠民先行、整改推动,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密切联系农村实际,扎实开展“建设新农村、党员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党员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结合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接下来的整改提高阶段,要把抓紧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教育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向上,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村干部与普通党员相区别的原则,针对村干部层面,积极开展以“做发展致富带头人、做农民群众贴心人、做和谐农村示范人”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提高“双带”能力,让其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先进性。镇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宣传、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突出两个重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全面贯彻“”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积极开展“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围绕发展抓班子、抓好班子促发展”的原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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