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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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业主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
2)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5) 依据甲方制定的《广州亚运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广州亚运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2 、乙方职责
1)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农民工)及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有责任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所在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平安卡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行业无证上岗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佩带平安卡及穿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处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11)遵守《广州亚运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广州亚运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失职违约,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安全生产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省地方经济的发展,扩大境内外经济合作和交流,加快市______________级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合资各方为:
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建设规模
第三条 本期工程建设为______________级抽汽供热机组。
第四章 合资公司
第四条 甲、乙双方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______________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地在省市。
第六条 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第八条 公司本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认缴的资本金应按照合资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到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二条 注册资本金甲方以人民币投入,乙方以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投入。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融资担保义务。
第六章 利润分配与外汇平衡
第十四条 公司税后利润,在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所余利润由甲、(.c)乙双方按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分配。
第十五条 公司支付给乙方的投资收益,由乙方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规定自行换汇。
第七章 组织形式、经营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和经营。
第八章 电价、电量销售
第十九条 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电量购销协议》,明确并网调度和电量销售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公司的______________价按有物价管辖权的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
第九章 合资经营期限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合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 合资期满,双方可提前商定延长合资经营期限或进行清算。
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正式签字后,甲、乙双方应尽快成立项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等有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正式签字后,甲方不能再与
第三方就该项目的投资等事宜进行洽谈。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在省市签署。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施工的由重庆市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包的重庆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建设单位)理场工程项目(工程地点:**镇),该工程概况如下:
以上工程项目甲方委派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员或施工现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上述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
甲方以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或施工现场代表)责任制为主,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施工图、施工合同和有关资料(数据)作依据,质量和安全为中心,基数管理为手段,本着“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指标突出,责任明确,考核严格,个人负责,全员承包,民主管理”的方法,以保证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并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经济效益。实行工程项目目标管理,其目标值如下:
1、经济目标:乙方按本目标书完成各项条款后,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质量目标: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
4、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区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5、工期目标:按施工合同和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
6、其他: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内按规定要求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根据上述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和施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业主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 工作内容
1.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录等)施工。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投标文件(包括图纸答疑、补遗或通知等)施工。
1.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会议纪要等)施工。
1.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和要求施工。
1.5 竣工资料
2 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2.1 甲方对工程项目组建项目部,确定机构人员和职责;
乙方对机构人员管理,安排工作,考勤考核。
2.2 乙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的决定,履行甲方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义务(合同条款)。
2.3 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人员,听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在工作中行使职责范围内的权利,互相协作团结共事,遇事主动商量,完成乙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3 工资的确定与发放
3.1 合同施工期内甲方按1000.00元/月付给乙方工资。
3.2 超过合同施工期(无业主和监理延期通知)甲方按1000.00元/月的70%付给乙方工资。
3.3 其他人员的工资
4 经济目标的规定
4.1 奖励的分配
4.2 奖励的支付
5 质量管理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验收时按现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5.2 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承担所有再次验收费用的50%。
5.3 施工中返工重作,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5.4 试件未达到合格所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5 乙方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或现场质检员)、业主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
6 安全管理
6.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及卫生保建工作;做好机械(具)设备的安全防护和设施防护,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确保安全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2 若发生50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元。
6.3 若发生500.00元~20xx.00元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元~500.00元。
6.4 若发生20xx.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0元。
6.5 若发生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扣发全部奖励金,并罚乙方20xx.00元。
7 文明施工管理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jgj59-99施工,该工程必须达到区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7.2 未达标罚乙方面 贰 元,在奖金中扣除。
8 工期管理
8.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工期,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安排,合理安排,确保工期。
8.2 工期延误七天以内,处乙方按奖金额的20%。
8.3 工期延误七天以上,一月以内,处乙方按奖金额的40%。
8.4 工期延误一月以上,处乙方按奖金额的100%。
8.5 施工合同中有处罚工期的按施工合同的条款同时并罚。
8.6 有业主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效证明延期完工的,不予处理。
9 材料(构配件)管理
9.1 甲方对材料(构配件)统一管理、统一采购。
9.2 乙方需用材料(构配件)需提前三天提供计划,按规定审(核)批后购买。
9.3 损坏、丢失、浪费材料(构配件)照价赔偿。
9.4 盗窃材料(构配件)以10倍价格赔偿。
10 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管理
10.1 甲方对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10.2 乙方需用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需提前十天提供计划,按规定审(核)批后购买。
10.3 损坏、丢失机具和周转材料照价赔偿。
10.4 盗窃机具和周转材料以10倍价格赔偿。
11 财务管理
11.1 乙方在本月25日前将本月工程完成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统计报给甲方,并提供下月计划安排。
11.2 现场收方和记日工乙方和甲方公司代表一人现场收方签字,并出具完工单,经公司审查(核)同意后付款。
11.3 乙方开具结帐的票据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11.4 乙方开出的票据,不准偷税漏税,后果自负。
11.5 乙方不准虚报瞒报,蒙骗过关,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11.6 乙方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12 其他
12.1 甲方对工地的施工过程有宏观和微观的控制和监督,有权索取现场任何资料和数据,乙方无条件地提供和收集。
12.2 凡违反本责任书多项条款,按同时并罚。
12.3 凡累次违反本目标责任书,甲方有权解除除名,终止本目标责任书。
12.4 本目标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属甲方。
12.5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待履行完全部条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_____》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_________-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_____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_____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_____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_____》、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_____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_____字〔_________〕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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