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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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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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卫生局内设10个股室,全区有区直医疗卫生单位4个,派驻乡镇(街道)有23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股级领导职数62名,其中: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配备院长(主任)25名,副院长(副主任)配备37名。
在“三查三看”教育活动中,针对部分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存在“慢、难、满、漂、散”等问题,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由局领导带队对区妇幼保健院、23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事人才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填写个人调查表、后备领导干部推荐表、与干部职工谈话等方式,发现了一批品德高、能力强、专业精、深受干部职工拥护的优秀后备领导干部。结合当前卫生工作的需要,20xx年12月,我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规定提拔任用了乡镇卫生院股级领导23人,岗位交流7人。
二、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事业发展,核心在党,关键在人。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政策,建立和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科学发展卫生事业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责任感。
三、选拔任用的程序及方法
(一)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把原则关。无论是提拔担任局机关股室负责人还是乡镇卫生院领导,我们都坚持以下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在干部推荐、培养、任用、监督等方面,坚持党委议事党委决策党委审定把关;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主要是突出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工作才能;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重点是强调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是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透明操作;还有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二)明确岗位条件,严把资格关。重点做到被推荐任用的干部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明显;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评价好。
(三)规范任免程序,严把公正关。从民主推荐、到考察研究、考察谈话、民主测评、讨论拟任人选、任前公示,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在党委会正式讨论推荐股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前,都事先进行酝酿,做好准备。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经民主推荐后,由局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严格按规定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并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期间,特别重视广泛听取各方面基层群众的意见并组织民主测评。考察人员将考察得到的第一手资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年度结果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党委讨论时,先由考察人员逐个介绍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各抒已见,逐个进行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表明态度,最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委集体表决作出任免决定,然后按规定在卫生局和所在单位公示57工作日。在干部任用上,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避免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的情况发生。同时按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坚持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四、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和考核范围:由卫生局任命的所有领导干部,由上级任命的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职领导。
(二)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履行职责,服从局党委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建立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单位正职领导外出(县区)必须向局长请假,一天以内口头请假,二天以上书面请假。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外出活动须凭书面通知。
(四)卫生局对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年终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以考核为依据。
(五)依据办法对每位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中央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重点在“关键少数”表率作用的发挥,难点在农村学习教育怎么开展。因此,农村“两学一做”能否取得实效,必须在“求真求实”上下功夫。
一是要送课入村。农村党员干部不像机关党员干部那样自学能力强。要以集中学习为主,以乡镇党员干部送课为主,坚持每月送课到村一次,并形成常态,让农村党员干部熟知党章党规、了解最新党的方针政策。
二是要直观易懂。要录制一批通俗易懂、直观生动的小课件、小讲稿,通过远程教育让群众接受教育,从而受启发、有收获。
三是要明确底线。要以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蓝本,拉出党员负面清单,让党员知道底线、明确红线,自觉规范言行,并在农村党务公开栏明显位置公开,让广大群众监督党员行为。四是要典型示范。要遴选一批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普通党员,组成宣讲团巡回宣讲或制作成光盘,组织农村党员进行学习。
一是要有比头。对于农村党组织成员来说,谁比谁合格、谁比谁优秀,要有个比头。要把对农村党组织成员的职责要求进行细化并与工资挂钩,一年一评,动态管理。这样,农村党组织成员之间、村与村党组织成员之间,谁干得好坏一目了然。有了比头,进而引导农村党组织成员服务群众、发挥作用、展示形象。
二是要有说头。对于农村无职党员来说,干好干坏要有个说头。要结合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引导农村党员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优势特长,自行选岗定岗,公开向群众作出承诺。年终评议党员时,无职党员也要向村民代表和党员公开履诺情况,大家给予客观公正评价,让群众看到“不一样”的党员。
三是要有看头。对于农村流动党员来说,干了啥要让群众有个看头。年终评议党员时,流动党员也要接受本村党员群众的评议。这样不仅能让群众看到流动党员到底干了啥,更让流动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县城乡建设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推进“城建兴县”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三)违反有关公路建设控制区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四)违反河道,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土地和岸线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五)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建设的建(构)筑物;
(六)违反施工许可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七)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尚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的建(构)筑物。
第三条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办事处以及在本县行政区域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刚性执法,形成合力,及时拆除”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违办)组织协调全县违法违章建筑的制止和拆除工作;授权其行使对全县城乡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督查权;对涉及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拆违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问责建议权;具体承办县人民政府对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管辖权有争议的事项;违法建设案件处理的监督规范权;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的预防、控制及拆除工作的检查考评权;组织协调整合力量协助乡镇对难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组织协调对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拆违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规划部门负责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三)水利部门负责违反《防洪法》和《水法》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四)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五)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六)建设部门依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安全质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查处;
(七)公安部门组织专门警力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提供安全保障,并制定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对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严格查处;
(八)监察部门根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对在防止、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九)职责及分工遵循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可指定牵头执法部门。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长任组长,由分管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城建办、国土所、规划所、房管所以及乡镇的其他站所调剂,相对固定常设工作人员3-6名,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以及违法建设的组织拆除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涉拆违职能部门派驻在本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拥有考核不称职建议权和调出建议权。
第三章巡查与督查
第八条实行城乡建设日常巡查与定期督查相分离,两者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第九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开辟群众联防通道,将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在辖区和办公场所,上墙公示防止和控制违法建设的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责任人以及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鼓励群众参与防止违法建设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辖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查分片包干,将区域划分成片,每片明确若干名巡查责任人,对责任片区定期实施防违巡查。片区出现准备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等建设苗头时,巡查责任人正常情况下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发现报告,乡镇和拆违职能部门必须派人当场调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进行劝阻,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跟踪监管,直至消除当事人违建行为,有效降低违法建设的发生率。
第十一条规划、国土、交通、公路、水利等拆违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员,适时和乡镇组织的巡查进行联动、互动,做到及时发现,就地制止,快速反应拆除。各乡镇和各部门巡查中发现或受理举报的违法建设案件应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城乡建设督查实行由县拆违办、政务中心牵头负责督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工作队,对全县城乡建设开展定期督查。联合督查工作队可分成若干督查组,每15天对城乡建设进行一次督查,和乡镇或部门核对一次台账,督查人员不参与案件办理,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及时报告县拆违办,县拆违办应予登记,并建好台帐。对发现的情况及时向乡镇和部门提出限期处理建议,对巡查不力、处置不力的视情况通报。做好追踪督查管理工作,在限期内没有处理到位的,书面报告有权机关按照程序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问责。
第四章执法管理
第十三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在接到举报、上级批办、日常巡查、定期稽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建筑,按职责分工应予以受理,当日或次日派人调查取证、依法依规采取有关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县城规划区以外的涉嫌违法建筑,法律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法履职;法律未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建设先行制止,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县拆违办,相关职能部门应迅速派人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各职能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就拟处罚的内容通报给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分工规定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查处违法建设。对管辖违法建设查处和制止有争议的,由县拆违办报县人民政府指定相关单位管辖。
第十六条坚决执行刚性处罚,杜绝以罚代批,以罚代拆。各拆违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的拆违案件,报告县拆违办,需要县拆违办组织会审的,由县拆违办组织集中会审,形成处理意见,由相关部门按意见执行,需经济处罚的,必须经县拆违办确认违法建筑物依法拆除或整改到位,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银行罚款缴纳单复印件报县拆违办,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就同一事项再作出有罚款种类的处罚,但可责令当事人按决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县城规划区的案件并通报县政务中心;所有罚没所得统一缴纳至县财政,由县财政局与县拆违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罚没款作出合理的分配比例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拆除管理
第十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 年年底前本辖区内所有违法建筑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建立台帐、上报县拆违办。县乡组织联合会审,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拆情形的,先处罚后再责令补办手续;对整改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拆情形的,责令整改,验收合格的依法处罚,然后责令补办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强制拆除。对严重妨碍公众利益的,分批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八条强制拆除已经建造好的违法建筑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组织查处,作为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挪他处。拒不履行的,在强制拆除时,有关职能部门可将物品暂时移挪他处封存保留,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违法建筑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二十条对接到举报、交办或巡查中发现,有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按下列程序予以制止:
(一)获得信息,二小时内有关部门及乡镇必须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制止;
(二)经确认是违法建筑的,当天必须依法下发停工通知书,封存其现场建筑工具、建筑材料,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不停止施工和拒绝自行拆除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快速强制拆除。
第二十一条加大拆违力度,提高拆违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快速拆违联动机制。
(一)发现违法建设后,乡镇、管区、村(社区)及拆违部门在前期教育和制止确实无效的情况下,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等强制拆除,并通报县拆违办;
(二)对情况特别复杂的重难点违法建设,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后,拿出方案,申请县拆违办组织力量拆除。正常情况下,每次拆违行动,拆违执法实施主体单位不少于50人,所在乡镇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0-60人,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干警不得少于30人,其它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拆违办临时调集所需人员参加;
(三)各拆违职能单位应明确拆违工作分管联系领导、拆违行动执行人员,所有拆违工作人员在各单位内部应相对固定,人员名册报县拆违办备案,确保能快速集结,迅速出动;
(四)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可调整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确保该项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第二十二条进行集中强制拆违行动时,不论涉及执行哪个部门的强拆决定,相关乡镇和部门都应听从拆违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从人、财、物、事上给予全力支持。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建立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考核制度,将拆违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拆违工作的考核权重,使防止违法建设、控制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办事处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十四条县拆违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调研力度,从领导重视、机构运转、案件处理、依法行政、违法建筑拆除量、违建防控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科学的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具体的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对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防控违法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奖惩。如辖区内存在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当年未被拆除的,分清责任后,有部分责任的,按一处4000元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2/3的费用;负全部责任的,按一处6000元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全部的费用;辖区内当年违法建设超过10起且未拆除,需申请县级规模强拆的,除应承担经济责任和强拆费用外,视具体情况,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停职待岗、职务调整、降职使用、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为违法建筑执法主体的相关职能部门,每新增一起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未拆除违法建设,分清责任后,有部分责任的每处追究责任金20_元,并应承担该起违法建筑强拆时1/3的费用;负全部责任的,每处追究6000元的责任金,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全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应承担的责任金和强拆费用由县拆违办提供依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局从各单位的账户直接划转。
第二十八条所划转的责任金归入拆违奖励与补助基金,由财政设立专户,专项奖励和补助拆违工作开展得好的乡镇;所划转的强拆费用专项用于强拆违法建筑。第二十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实施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所在单位未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未建立举报或批办快速反应机制,未明确相应的巡查或处置责任人员;巡查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或敷衍了事,巡查不力,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违法违章建筑;巡查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故意瞒报、谎报;接巡查处指令后,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甚至纵容、庇护、放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违法建筑的;
(二)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违法违章建筑作出罚款决定施行会审规定的;不经会审而单独执行处罚或会审执行处罚后又擅自执行处罚的;对违法建筑应作出拆除决定而未作出或以罚代拆的;
(三)各单位不履行查处、支持、配合职责;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而推诿或因其他履行职责不力,致使违法建筑未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第三十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规定,直接组织实施或者参与违法建筑的;参与非法出租、出让或者转让土地,支持违法建筑的或不主动按规定拆除个人违法建筑的;
(二)纵容、庇护亲友及他人实施违法建筑的;煽动亲友及他人干扰、妨碍、抗拒或者直接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供水和供电部门凭规划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部门的《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申请人办理供电、供水业务。对私自搭水、搭电的,坚决拆除水电设施,对正在施工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据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通知,采取措施对违法建筑停电、停水。房产部门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办理产权登记。
第三十二条堵和疏应当有机结合,各职能部门在加大控制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的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阳光收费。涉及道路沿线建房的,按《县道路沿线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县城规划区的建设报建审批按相关法律和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为申请人依法及时快捷的办结审批手续,杜绝被动违法建设的产生。
第三十三条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拆违工作由县拆违办督查,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国土部门协助,上梅镇和上渡办事处配合;其余区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负责,县涉拆违职能部门配合。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县拆违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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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荣幸能参加这次竞争上岗。首先,我要感谢组织多年的关怀和培养,感谢市局党组为我们提供竞争上岗的机会。在此,我先作个简要的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30岁,平时我喜欢写点小文章,如果大家留意,偶尔会在报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是94年gg税务学校毕业参加工作的,97年入党,20xx年取得本科学历,我在乡镇税务所工作了8年,在k县局办公室也有5年,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机关工作经验。我是去年9月份才借调到市局办公室的。
我的特点有三个: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对自己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理论学习,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廉政、勤政。
二是工作热情高。无论是税收一线的专管员,还是办公室文秘信息员,本人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尽心尽职,毫无怨言。在k县局办公室工作的5年,年年被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xx年被县委、政府评为财税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岗位适应能力强。我这个人的性格就是“干一行,爱一行,有冲劲,工作一旦做了,就要争取有好的成绩”。中国象棋是我的一门业余爱好,我特别佩服卒子一往无前、永不后退的精神,下象棋时的那种缜密思维,使我养成了独立思考、刻苦钻研的习惯,也培养了我做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平时,我能虚心向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熟悉和掌握业务工作技能,工作很快上手,目前基本适应了市局机关工作。
我的特长主要是在文字工作方面。我曾接受过公文处理、信息和新闻写作等多种培训,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20xx年,我刚从基层税务所调到k县局办公室从事文秘、信息工作,当年k县局的稿件上报率就有很大的改观,20xx年,我就获得《gg日报》社优秀通讯员奖;02、20xx年被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通讯员;04、20xx年连续两年被区局评为全区国税系统政务信息上报先进个人。去年,到市局以后,短短的4个月,我就在各种媒体上稿90多篇,全年的上稿数量达到198篇。
这次竞争上岗,我是把它当作自己综合能力的一次测试,无论成功与否,都不会影响我的工作热情。我决心以这次竞争上岗为契机,加倍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的工作迈向新的台阶。我恳切地期待着能得到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和支持。
20_年乡镇街道防汛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镇防汛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依法防洪、科学防洪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城镇、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鱼池塘坝的防洪安全。做到发生标准内洪水堤防不溃堤、塘坝不垮坝,超标准洪水要科学安排,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重点
1、是防御xx河及xx河的洪水,x河堤防维修和险段道口备料。
2、是确保三座小塘坝和两处水利渠首汛期安全。
3、是做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4、是做好各村及社区危房防汛安全工作。
5、是抓好镇内防洪除涝。
6、是做好河道清障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三、防汛任务与措施
1、堤防:河堤长xx公里,堤上道口x处,险段及道口备料8000立方米,x河河堤长7.5公里,加固维修涵闸x处,七月十五日前全部完成任务。
2、塘坝:全镇有三座小塘坝,张家塘坝、塘坝、德胜塘坝,各村要把小塘坝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塘坝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村要把小塘坝位置,集雨面积,蓄水量,下游影响范围,承包人及电话同方案一并报镇防汛办。各村要与承包人相互联系,要对本辖区小塘坝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危房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不能居住的危房,各村要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好住处。
3、防山洪、坡洪及地质灾难工作
(1)我镇属于半山区地形,汛期遇到局部暴雨,易发生山洪灾害,今年县里为我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工程建设投资,根据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县防办在x村、x村等建立了山洪灾害防御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各村屯要指定专人管好、用好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发挥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同时各村屯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截流沟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淤。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时,要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2)为做好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和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工作,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村屯要重点宣传,设立危险地带警示牌、防山洪泥石流避险知识宣传牌等。各村政府要督促检查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山洪灾害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村屯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内容要让群众都知道。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要有专人预警通知,专人指挥撤离,民兵抢险队协助,群众明确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转移安置地点,确保人员安全。
(3)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小煤井的防洪、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小煤井发生洪水倒灌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关系,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负责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井口和人员安全。
(4)组织村民要提高警惕,特别是雨水集中时刻关注自己住房的变化,一旦有险情立即撤离。责成专人负责,确定防灾避险范围和对象,落实到户,确定疏散地点。注意收集气象水文资料,连续降雨30mm以上时,要组织避险对象撤离危险区。雨停2小时后,认为危险以解除方可返回住地。一旦发生险情,灾难要立即进行抢险救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镇所属各单位的防汛工作。各单位要7月7日前对本单位安全保卫、用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煤矿要防止小井倒灌问题发生,确保安全。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农村要保证广播和通讯网络24小时的畅通。
四、防汛任务和领导责任制落实
1、抢险队伍:由镇武装部统一编制1000人的抢险队伍。各村要把人员名单在7月10日前上报到镇武装部。
2、防汛物质:防汛编织袋x万条,抢险车辆x台,指挥车x台,船x只,车、船主名单在x月10日前上报到镇武装部。
3、防汛编织袋x万条,x月10日前集中到各村委会,并派专人保管。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方案。并在x月10日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方案报镇防汛工作指挥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汇报防汛工作进度,筹备防汛物质。要把防汛队伍、车辆、船只落实到人头并登记造册,公布上墙,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
五、险区人民转移地点和联络方法
1、如遇险情用鸣响联系,及时用电话、广播和专人负责通知,人员和设备在x月10日前落实好,并要通知、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人,保证通知无误。
2、险区人民转移地点。保中村五组、勇进屯转移到德胜村;保中一、二、三组,勇建屯转移到;保中四组、新胜屯转移到红胜村;新峰村、古山子、明俊村转移到;光荣村转移到后岗;石河北村六组转移到石河北村;村四组、七组转移到砖厂,险区人员、财产转移由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组织。同时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六、加强防汛工作领导
现在已经进入汛期,全镇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从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防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重点渡汛工程、防汛物质、防汛人员及车辆落实好,要服从领导,决不能麻痹大意,做到确保全镇人民的财产和生命不受损失,安全渡汛。
街道20_年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_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本着“迎战超标准洪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原则,一旦险情旱情发生能够做到及时、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联系xx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减灾、防灾和救灾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提高预防灾害的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xx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保证。
二、防汛堤段概况
我街东、南两面临秋浦河,北面临长江、西侧抵木闸河。防汛堤段全长24100米,其中江堤9880米,河堤14220米。
三、救援措施
(一)转移安置灾民
1、转移安置对象的确定
街道及各村(居)应随时注意本地灾情,根据汛情,需要转移时,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摸清具体需转移的住户和单位,了解初步情况,后书面报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分析研判后,确定具体需转移的住户和单位及其转移安置去向,同时及时做好向区级上报工作。
2、转移安置办法
进行转移安置过程中,全街上下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落实层层包保工作机制,坚持安全可靠,就地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各村(居)成立抗洪抢险队,每村抢险队至少有50人组成,每个村民小组设专人打更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转移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水情,有命令、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先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并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街道一旦发布正式转移命令,除抗洪抢险和留护守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转移后的安置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投亲靠友;二是在街道预设安置点安置;三是在就近丘陵地处安置。
(二)查灾、核灾、报灾
灾情发生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要迅速组织人力搞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报告,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做到每日定时报告,紧急时随时报告。民政事务所承担灾情核查工作,必要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核查小组进行核灾,准确及时报灾,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争得款物支持。
(三)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与调度。搞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救灾储备物资存放有序、使用合理。要及时增加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为灾害紧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救灾过程中,对救灾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储备功能。
(四)落实生产自救等措施。灾后,有关部门和各村(居)要根据街道统一要求,通过清淤排涝、加强后期田间管理、开展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劳务输出、发展畜牧业、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搞好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措施,以减少和控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调整了全街道防汛抗旱部组成人员(全文另发),充实了工作力量。在池口设防水位达到13.6m时有xx圩防汛抗旱指挥所组织巡查,警戒水位达到15m由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带队上堤並做到‘四队人员’落实,防汛材料到位,雨情、水情、灾情的收集、巡逻查险、挡浪、加强值班,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汇报。池口水位达到保证水位17.2m,由指挥长亲自上堤指挥,防汛人员全部到位,备置抢险物资,做到巡逻查险、除险、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服从区防指统一指挥,确保大堤安全渡汛。
指挥所下设一室五组。指挥所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指挥所日常事务承办、宣传报道、文稿起草、通讯及视频系统畅通等工作。根据救灾应急工作需要,纪律检查组、后勤及物资保障组、维稳综治组、灾情勘察与核实工作组、工程技术组。
街道直属各单位各部门在防汛抗旱期间承担的职责明确如下:
(1)xx水利水保站:负责对水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水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全街道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修改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求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灾区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的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2)xx财政分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街道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4)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督和信息上报工作;协调药监部门为紧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各地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5)电信:负责抢修灾区受损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供电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7)中心学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中、小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8)xx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9)xx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负责协调运送紧急救援物资;为灾民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10)街道人武部:视灾情发展,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预备役民兵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受灾村预备役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11)街道宣传部门:负责灾区转移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搞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各村(居)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缺岗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街道。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0时前应向xx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街道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真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二)为灾区提供应急保障
1、灾民生活保障。预案启动后,xx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2、公路、通讯保障。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部门要通过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3、抢险救灾保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5、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派出所、维稳综治办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三)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xx水利水保站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四)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水利、土地与城建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灾后恢复与重建
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居)、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居)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街道直属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居)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四)要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应急预案整理
乡镇防汛应急预案共
20_年幼儿园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应急预案
全市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三进三帮”活动开展,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会决定,今年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三进三帮”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建章立制,整治“三违”行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和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
5月中旬至8月底,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自查自改情况同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21日—8月10日)。6月下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项督查组,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指导和督促企业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上旬和8月中旬,市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地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市安委会也将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开展督查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网上自查自报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整治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党委政府方面。
各级党委、政府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是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2.行业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主管行业领域“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3.企事业单位方面。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道路交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五小车辆”等“五类车”为重点,特别是检查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2)重点驾驶人。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30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累积超过12分且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3)重点道路。以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平交道口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危险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缺乏安全提示的路段。(4)重点企业。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违法行为未受到及时教育处理、24小时gps专人值守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2.建筑施工。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四是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3.城市燃气。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燃气站及运动场馆、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燃气设施巡查、检修、维护、保养。(3)加大老旧燃气管线管道改造力度。摸清投用年代长、脆性易断的管道位置、数量,加强警示标识标注,制订改造计划并加快更新,加强薄弱点巡检频次。(4)加大施工现场交底监护落实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交底保护,提高参建单位管道意识,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行为查处力度。(5)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摸清并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6)清理管线占压。摸清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清况,加大清除力度。(7)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防范燃气事故的意识。
4.消防。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
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单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等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落实各部门整治职责。(3)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分类整治要求,跟踪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其抓紧补办消防手续。
5.水上交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委。
检查重点:(1)强化对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大检查。强化对客船、渡船以及渡口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督促渡口渡船开展应急演练,严厉查处并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渡运船舶。(2)加强非法从事水上旅游、非法营运载客船舶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通报当地政府。(3)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装卸储运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航行和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监管,重点检查高温季节船舶、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加强台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涉水单位、船舶切实做好台汛期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防台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5)继续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隐患排查和监管。严控不符合技术规范、配员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参与施工,全面落实砂石运输船舶长效管理机制。(6)强化桥梁防碰撞隐患排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桥梁安全风险,落实桥梁安全主体责任。
6.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体育场馆、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监察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源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3)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7.旅游。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检查重点:(1)旅行社:旅行社使(租)用车辆情况,包括车辆选择、资质、用车合同、路线运营证;导游(司机)安全应急处理培训以及遵守安全规程等。(2)旅游景区(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情况;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的安全运行情况,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3)星级饭店:各种预案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等;用电用气安全情况,主要包括通电线路、电器、厨房用气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
8.农业机械。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市县政府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安全作业情况。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脱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3)“三夏”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安全情况。在联合收割机跨区转移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检查的情况;组织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开展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安全操作等情况检查。(4)农机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报废农机情况。
9.渔业。
牵头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
检查重点:(1)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2)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排查渔船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处渔船证书持有、渔船进出港签证、渔船编组作业生产、渔船航行作业规则、渔船和船员保险等情况。(3)加大对在港船舶安全状况和持证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达到或接近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4)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预案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10.水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参与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
检查重点:
(1)水利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施工、监理资质及挂靠、分包、转包情况;施工围堰和导流设施的度汛准备情况;现场管理及用电用气、高空、井下、陡边坡、起重、吊装、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工程车辆管理情况。(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带病运行工程设施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3)特殊场所、设施、材料管理。城镇居民生活水源地安全管理;办公区、生活区、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物资仓储的消防管理及疏散通道检查;压力管道、容器的管理及维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情况;具有危险危害性的实验、化验仪器设备器具使用管理情况。
11.电力。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
检查重点:
(1)电力行业防汛防台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情况;防汛防台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等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情况,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施工营房驻地防汛情况。(2)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起重机械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脚手架进场材料、搭设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一致;工程发包、安全投入、施工机械、人员培训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重要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施工现场排查治理情况。(3)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检查电力企业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控制大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电力企业工控plc设备漏洞排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2.危险化学品。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检查内容:(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情况。(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运行和维护情况。(3)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风险防范和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4)企业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防尘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5)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情况。(6)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13.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
检查重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库房防雷、防静电、防潮隔热等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合格适用状态。是否超量和超许可范围储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是否经营礼花弹和非法产品。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二是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三是严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四是严禁私设仓库。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14.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
(1)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企业)。
一查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生产、供应、使用煤气冶金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立煤气防护站,配备必要的人员、救援设施、特种作业器具。二查煤气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善。三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盲板作业票制度,盲板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充足有效的呼吸器等救生装备,煤气事故救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科学施救能力。是否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有无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是否将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是否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四查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铁水罐、钢水罐的吊运影响范围内是否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吊运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鉴定。五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了演练,应急救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能熟练使用。
(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以及用氨直接制冷的冷冻间与工作场所联通等。二查规范、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四查应急管理是否落实。涉氨制冷企业是否安规定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止液氨泄漏、中毒、爆炸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员工自救、互救知识是否知晓。
(3)有限空间作业。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帐,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二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是否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培训,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三查作业现场条件是否确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相关人员;是否采取了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是否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是否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以及配置监护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四查委外作业管理是否规范。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确认委外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并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将委外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纳入本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五查应急预案演练是否落实。企业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救护人员在事故突发状态下是否能够熟悉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法,避免盲目施救。
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根据部门职责由市相关部门牵头组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曹秀明副市长任组长,蒋复洋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安宇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市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全市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为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统筹谋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治理不彻底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属地、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全员参与。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播发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三进三帮”活动和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宣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迅速掀起全社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整改。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强化监管执法,扎实有序地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考核,务求实效。要将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标准化创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诚信企业创建、“三进三帮”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要采取明查暗访、巡查等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各地、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单位要依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于5月21日前将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6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8月31日前将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先奇,电话:84366160,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xx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明确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王三运书记明确要求,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既挂帅又出征”,从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个层面强化探索与实践。市委张书记在6月30日召开的全市落实“两个责任”视频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鲜明的态度和政治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面,我就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务必清醒认识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党中央坚持不懈狠抓党风建设,毫不手软惩治腐败,纠“四风”、打“老虎”、拍“苍蝇”、强监督,形成了对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明显变化,充满了殷切期望。特别是查处了一批高层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权力的单位“一把手”,震动很大。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织)一定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自觉履行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工作职责,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明确“两个责任”的基本内容与辩证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对上述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织)、纪委(纪检组)的主要领导必须牢记于心。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毋庸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统筹谋划,全面部署。纪委的监督责任是指各级纪委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积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保障纪委履职的规范性。纪委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出好点子,协助党委和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让党委真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增强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既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科学谋划、科学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发挥带头作用,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重要会议亲自主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发挥领导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要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绝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杜绝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的现象;杜绝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完事的现象;杜绝领导干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落实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要有坚定的决心和态度,更要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行动和措施,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二)认真分析,找准落实“两个责任”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县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总体是好的,为推动靖远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纪律保证、凝聚了正能量。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乡镇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责任制,淡化了责任意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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