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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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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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按年度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师德、教师出勤 、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部分。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玩或长时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或学校指定的其它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比重分四个部分:一是各校检查30%,二是镇期中视导20%,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40%,四是镇抽查10%。
附量化细则: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每课时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调研:在教学质量调研评估中,对教学效果较好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分别依次奖励120、100、8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2)镇不定期举行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按第(1)项标准减半奖励。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2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绩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
(2)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优质课两项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不含书法展示赛)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本省级以上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教育研究与评论》、《江苏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奖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连云港教育》刊物上发表, 奖第一作者200元(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知网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由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国家级刊物奖励同本省级。
(3)参加省级 “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8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中获奖的不作奖惩)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或讲座的老师,奖20、30、50元。
(5)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局宣传工作要求,外塑学校形象,促进每位教师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网、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学校工作信息达局宣传工作规定。(县教育信息网每月4篇,市教育网每月2篇。)按月核算县级每篇5元,市级每篇15元。每年度发放县局任务规定内绩效额度不超过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规定报道篇数后,另发布的学校信息报道以每篇县级10元,市级30元作奖励,另奖励部分总额度不超过500元。
(六)班务管理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津贴(班均每月12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小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每学期根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分三类发放:第一类占班额的20%,发放标准为800元;第二类占班额的30%,发放标准为650元。第三类占50%,将班主任津贴余额均分。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班主任执行,平均额度不超过班主任一类标准。
(七)借用教师绩效考核
外借其它单位教师绩效考核:以本镇在岗教师最低绩效的90%为发放标准。
(八)实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_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_〕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王小翠
联系电话:0898-88657885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三亚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35)》、《三亚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35)》等文件精神,三亚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教育提升工程。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安全。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资金结余。
2.绩效指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验收合格率”,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受益学校数量”,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师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验收合格率:该指标分值40分。验收合格率不少于90%时,该指标得40分;验收合格率少于90%时,得分=[(验收合格率/90)×100%]×40。
(3)受益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学校数量不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40分;学校数量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分=[(保障学校数量/10)×100%]×40。
(4)师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师生满意度不小于80%时得10分;师生满意度小于8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8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完成支出585.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3.70%。项目资金的支出基本保障了各中小学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经费,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未发生因经费不足而停工的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财政共计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依据各学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校道排水排污工程设计费、光彩小学校园改造项目测绘费和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共计585.64万元,截至预算年度终了,财政安排资金结余1885.8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471.51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完成支出585.64万元,当年财政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23.7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的规定实行报账制,并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_〕112号)和《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后,依法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用《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320号)依法委托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实行监理的项目一律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我局依托财审科、电教站等科室职能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保障。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全年财政安排2471.51万元,全年完成支出585.64万元,执行率为23.70%。该指标得2.37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验收合格率:利用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的各中小学新建/改建项目设计费及勘察费所涉及的成果均已验收合格,仅支付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和东方红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因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所以尚未组织验收。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量: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的支出确保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那会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19所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常实施。受益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为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资金拨付涉及学校在校师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预算执行率”完成程度偏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三亚市内各中小学零星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项目投资估算普遍不高,再加上大多系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所以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0xx年度目标完成良好,经费涉及项目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本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37分,综合评价为“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确保学校的教学需求,确保师生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校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95人,有教职员工44人,其中,教师32人,共有专用校车4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8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爱心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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