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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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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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劳动争议一案。经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将改制时核定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支付给三位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裁决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经审理后作出(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判令“原告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某、朱某、俸某支付改制时计提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申请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20____年5月2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的执行通知书,限申请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即日内按判决书履行支付人民币43884元及承担本案执行费558元的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并予以执行,没有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贵院执行该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当中,在申请人提起上诉后,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下,因企业资本结构等改版导致劳动关系变化引发的纠纷,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为由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由此可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已认定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院执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即便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亦不应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现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的争议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亦不应予以执行。
三、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情形外,其余均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本案当中,双方所争议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的范围。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后,仍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无疑是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将本案的争议置于“一裁终审”的尴尬地位。
此外,劳动争议双方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而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正确与否,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进行判决。现贵院将驳回申请人的起诉推定为维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没有法院依据。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 致
七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教育后,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是我们港航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因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特别是“钓鱼”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县委、县政府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为什么执法、如何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集中参加了县委、县政府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思想道德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知识专题讲座等,我们自己所里也进行了动员大会,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郑九万先进事迹,学习文明礼仪手册,并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富阳私家车案件中运管执法人员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不去考虑取得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导致很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港航部门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法律行为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执法人员,检查中必须出示证件,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xx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船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查找了自己在工作的几个问题:
1、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与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由于担任的是办公室工作,现场实际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够。
3、兼顾农村指导员工作和协助办公室工作,压力较重,怕两边都做好。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相信通过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三是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减轻领导压力,做到两边工作都不误。
异议人:方××,女,汉族,xx年×月×日生,住xx市xx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20xx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市xx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x年8月24日
执行依据之外的第三人占有疑似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能否对该动产进行查封或者强行从第三人处取走 原则上,强制执行应以执行依据上记载的当事人为准,对于执行依据未记载的第三人,其对该动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一、第三人的范围界定
第三人一般是指执行依据记载的执行当事人之外的民事主体,亦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外的民事主体,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
首先,执行依据之外第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追加、变更为执行当事人。第三人在未依法追加、变更前,对其仍应按第三人对待;执行变更、追加裁定生效后,法院才可按照对被执行人的方法执行。
其次,第三人系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辅助占有是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如受雇人、公司员工等类似关系,受他人指示而对物管理。辅助占有人并没有独立的占有人地位,法院对辅助占有人占有的动产,可以直接执行,辅助占有人不得以辅助占有法律关系对抗法院执行。对于抗拒执行的辅助占有人,法院可以按照第三人妨碍强制执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机关,其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对于法定代表人为法人占有的动产,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执行。法人的员工为法人占有的动产,视为辅助占有,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如被执行人为某商店,法院可以查封商店内的物品,店员不得阻止法院执行。但法院不可查封店员的个人物品,也不得为执行需要搜查店员随身携带的包或者其个人居所。
二、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查封
被执行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强制执行是执行被执行人财产而非第三人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判断权属是根据权利的外观表征,并不对有争议的实体问题进行实质审查。动产是以占有为其公示方法,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可以查封。如在被执行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法院可以查封。但这里的占有不同于民法典中的占有,确切地讲,这里的占有应为持有,只要被执行人直接持有该动产即可查封,对于被执行人间接占有的动产,法院也不可根据间接占有的法律关系,直接查封。也就是说,法院对可查封动产的权属判断,是以被执行人直接支配控制为准。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原则上不能查封,除非第三人书面确认该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实践中,有人认为根据购物凭据、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推断动产属被执行人财产,先行查封,第三人主张该动产为其所有,其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寻求救济,这最终并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笔者认为:首先,占有是最好的所有权凭证,让占有人自己证明动产的所有权,有悖占有制度的基本理论;其次,第三人不承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对占有动产的权属有争议,法院应让申请执行人代位诉讼,而不是积极的介入私人纠纷。
三、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强制措施
第三人书面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但第三人拒绝法院查封,法院能否强行查封呢 笔者认为,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在其住宅内或其他办公场所内的,法院强行侵入第三人处所进行查封并无法律上的授权,故这种情况下应为查封不能。对于第三人书面确认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动产,能够特定化的,法院可以向第三人送达查封裁定,不再加贴封条。
对于第三人允许法院查封的动产,按照《查封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应分情况对待。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可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交第三人保管,也可以强行侵夺占有。
对于查封后,第三人拒绝交出查封物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九条要求,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或裁定以物抵债后,需从现占有人处交付给买受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第三人交出所占有的动产,第三人为公民个人的,拒不交出,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为单位的,拒不协助,法院可否对其强制执行,法律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但是,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利的,如租赁、加工承揽等,第三人拒不交出,法院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对第三人主张的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有争议,应由当事人另行对第三人提起诉讼,在争议未确定前,法院不可强制执行。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能够查封,但不能交付的,如第三人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可以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但要明确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裁定后,取得所有权,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第三人拒不返还的,买受人可以提起诉讼。买受人在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前,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四、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救济途径
第三人对被变更、追加为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第三人认为其并非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可以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主张所有权,可向执行裁决机构提出异议,执行裁决机构驳回该异议,第三人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裁决机构支持了第三人的异议,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法院未经第三人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即对第三人占有动产进行查封,第三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为法院未按照法定的查封条件进行查封,第三人可以对查封行为提起执行异议;另一种为第三人对查封动产主张所有权,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三人可否提起执行异议 如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享有租赁权,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动产,使第三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笔者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应理解为违反程序法的规定,第三人应无提起执行异议的权利,对于是否违反实体法,属实体争议问题,应由第三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作为一个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通过观看余教授的经典讲座赢在执行使我更直观的了解到在企业中作为一个领导者,领导和员工在工作中应该做哪些,应该怎么做,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们国内排名前几位的著名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的原因所在。先不说领导者决策的正确与否,先说对于领导者决策的执行,“上行下效,贯彻执行”,也就是余世维教授所说的基础问题,如何才能理解领导者做出各项决策的意图。
在视频中余教授曾根据研究调查报告显示,说95%的人的智商大都在90—110之间,那么为什么他们的企业就能在国际上占据领先地位呢?在经过其讲座,让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正确的认识:他们先进不是因为他们具有我们没有的能力和资源,而是因为他们的管理者的观念和思想先进,他们企业的员工观念和思想先进。因为先进,所以他们就拥有了更强的执行力。通过余世维教授讲座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首先执行力是竞争力的核心
执行力是目标和结果之间“连接的一环”,没有执行力就形不成有效的竞争力,企业市场之间竞争激烈,一方面企业自身生产条件的限制。二是企业的特色,要打造一个特色的具有强势竞争优势的公司,使企业既有专业技术能力,又具备强势的竞争优势。但照搬别人的是学不到什么的,打造特色,提升竞争水平,提高竞争力的核心在于执行力,在于把设想通过每一个环节“一丝不苟”,不走样,不变形的落实贯彻、创造性地执行,所以执行是竞争力的核心。
如何提高执行力,我个人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提高自身执行力关键在于要树立危机意识
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执行力来自于竞争力,竞争力给我们形成了压力,而这种压力造成了自身的危机感。所以我要说提高执行力在于要树立危机意识。有了这种危机意识,我们就会采取一切手段,去拼命学习,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和自身素质,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做为作为一个企业的一员,我们更应该树立这种危机意识,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多深入到基层,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抓住细节,深入跟进,认真做好自己的每一项工作。
二、要使单位目标、策略和各项制度让全体干部职工有认同感:这样,才能激发大家对提高执行力的激情,使其发挥内心深处最大的潜能,用良好心态,愉快乐观精神和饱满工作热情来成就自己每一项工作,努力创造出一流业绩。
三、对目标要做出详细解码:常言说: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只有把大的目标根据各岗位职责范围、衡量标准以及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分和量化,执行力才有前进方向。
四、建立良好管理机制,有一套科学标准去衡量,合理的奖惩制度来激励:制度和规定都是为了帮助员工更好工作,是提供方便而不是为了约束,是为了规范其行为而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形成规范。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谁应该奖,怎么奖?谁应该惩,怎么惩?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视同仁,打破“人管人”旧模式,实行“制度管人”新机制,这样,才能增强管理公平性,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积极向上,公正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每个人执行力得到更加充分发挥。
五、识人,选人,管理者执行力高低,既可以促使各项工作快速发展,也可以造成工作停滞不前,它直接决定着事业成败。因此,各层次管理干部要选拔具有坚强执行力,办事公道,为人正派,有一定人格魅力的精英来担任,并且与领导层要同心同德,这样,工作起来有快乐感、荣誉感,才能对本单位和目标义无返顾的执行。
很多时候,一个企业之所以无法取得成功,不是因为它的领导有问题,而是执行力不行。一个企业的目标确定容易实现难,但没有执行力的话,那么连实现的可能也没有了。在赢在执行中,余教授将“按质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作为衡量企业中执行关力的标准是有一定道理的。一个企业能否长久里与竞争激烈的环境中,键是看这个企业是否具有超强的执行力。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想方设法的提升自己地素质修养,其次是全面改造自己员工的思想,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推动企业的发展。作为员工,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要注重提高执行的能力。要通过不断努力学习,掌握新知识,树立新观念,提高新技能,使自己具备落实执行力的能力;要不折不扣,正确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养成回报的习惯,使自己负责的工作不断进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强化岗位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完善自我。每个人的岗位不同,担负的职责也尽不同,但如果在平时的工作中,每个人都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问题就严重了。一架航天飞机尚能因为一颗螺丝钉而凌空爆炸,更何况在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了。我们切不可忘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沉痛教训。
在企业管理中,我们不要问后面是谁,而要知道自己前面是谁。如果将执行的效率和效果放在一起,我想大多数管理者都会将效果放在第一位,执行效率再高,如果最终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也不能称之为“赢”。注重效果,兼顾效率,才是致胜之道。执行如果没有提前量,只是跟在后面比划着别人去干,这样的管理我想只是二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就是要比别人快一步,取得最后的胜利。一直以来,我很崇拜能独挡一面的大将或能臣。我是很不喜欢把问题上交的人。我觉得只要我答应下来的事,上刀山下火海都要做下来,假如我不能做好,就是我的无能。
执行是目标与结果之间"缺失的一环",是组织不能实现预定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各级企事业单位领导层希望达到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实际能力之间的差距;它不是简单的战术,而是一套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行动的方式来实现目标的系统流程;它是战略的一部分……执行,是各级组织在一年365天里最基本的常态。执行力,就是各级组织将战略付诸实施的能力,反映战略方案和目标的贯彻程度。
企业经营要想成功,战略与执行力缺一不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差别就在于双方的执行力。如果对手在执行方面比你做得更好,那么它就会在各方面领先。有关调查表明:成功的企业,20%靠战略,60%靠企业各级管理者的执行力,其余是运气等因素。
在企业发展速度要加快、发展质量要提高、发展规模要扩大、企业寿命要延长的条件下,除了企业的决策层要不断善于捕捉发展机遇,制定出好的战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实施这一战略的执行力,它是企业贯彻落实领导决策、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企业管理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互结合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中国台湾著名学者汤明哲指出,一家企业的成功,30%靠战略,40%靠执行力,其余的30%靠运气。
战略的正确并不能保证公司的成功,成功的公司一定是在战略方向和执行力两个方面都到位。何况在战略上完全踏空而失败的公司并不多,更多的公司是在几乎同样的战略方向下在竞争中拉开了距离,执行力在公司的发展中起到了更持久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执行战略,而且可以在过程中巩固,优化战略的方向,形成战略制定和战略执行之间的双向互动。
没有执行力就没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执行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有力的保障!
核心竞争力的本质是一种超越竞争对手的内在能力,是企业独有的、比竞争对手强大的、具有持久力的某种优势。
美国企业核心竞争力权威詹姆斯·迈天博士认为,核心竞争力是包含在企业内部,与组织融为一体的技能和技术组合,是由企业内部集体的学习能力,而不是某一个单一的、独立的技能和技术。核心竞争力的本质是一种超越竞争对手的内在能力,是企业独有的。
无论是足球队还是企业,一个团队、一名队员或员工,如果没有完美的执行力,就算有再多的创造力也可能没有什么好的成绩。
执行力就是任用会执行的人。执行力是指企业贯彻落实领导决策、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企业管理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互结合的重要体现。一个企业有无执行力,关键看有没有选对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选对人意味着企业领导者成功了一大半。
如何才能选对人?对此,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有如下总结:?
第一,不要冒险给新来的干部安排新的重要工作;。?
第二,仔细推敲任命,尤其要把握好任命的核心和性质;。?
第三,着眼于一定数目的候选人并扬长避短;?
第四,与几个曾和候选人一起工作过的人讨论每一位候选人;?
第五,确保被任命者了解职位;。?
第六,及时纠错。如果一个职位接连使两个人栽了跟头,领导者不要再去乞求"伯乐"发现新的"千里马",而应该取消这一职位。除非有所改变,否则它还会像击败前两个人那样,击败第三个上任者。
组织的效率需要合适的人才来保证,个人的执行力水准是基本的要素。一个再完美的策略也会死在没有执行力的管理者手中。为了更好的实现经营目标,必须反思管理者的角色定位--管理者不仅仅制定策略,还应当具备相当的执行力。策略与执行力对于企业的成功缺一不可,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策略是企业发展的指南,根据策略来指定执行方案:一方面,管理者制定策略时应考虑这是不是一个能够得到彻底执行的策略;另一方面,管理者需要用策略的眼光诠(quan)释执行。好的策略应与执行力相匹配。
不注重纠正小的偏差,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一个做事不追求完美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而要做事完美,就必须注重细节。宏大的事业不要忽视微小的细节。
不要满足于尚可的工作表现,要做最好的,你才能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人类永远不能做到完美无缺,但是在我们不断增强自己的力量、不断提升自己的时候,我们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会越来越高。这是人类精神的永恒本性。
忠告:当前,提高执行力,就是要树立一种严谨些、再严谨些,细致些、再细致些的工作作风,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精。?
要取得成功,必须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要一丝不苟,否则不是功亏一篑,就是与成功察肩而过。?
追求完美是一种道德、是一种素养、是一种思想。
执行力是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级和每一个阶段都应重视的问题,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应共同地担负起责任。?
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处在什么岗位,每个人都有其担负的责任,有分内应做的事。做好分内的事是每个人的职业本分,也是执行力的最好体现。
如果一个人连分内应做的事都做不好,又何执行呢?"在其位而不谋其政"或"在其位而乱谋其政",其结果必定是"失职",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东北有家大型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后来被日本一家财团收购。厂里的员工都在翘首盼望日本企业能带来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出乎意料的是,日本企业只派了几个人来,除了财务、管理、技术等要害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换成了日本企业派出的人员外,其他的根本没有任何变动——制度没变,人员没变,机器设备没变。日方只有一个要求:把以前制定的制度和标准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结果不到一年,企业就扭亏为盈了。?
点评:日本人的绝招是什么?执行力,无条件的执行力。?
如何真正有效地保证决策变成事实,达到既定的效果,这需要制定激励与约束执行者的标准和制度,即好的执行往往以建立好的流程和标准为基础。摩托罗拉早在30年前就开始建立自己的流程管理体系,既形成了内部控制标准,也表现了公司的经营原则。该控制标准对涉及收入、采购、工资、制造、融资、财务报告、计算机系统控制、政府法规、知识产权等各项业务的流程都做了详尽的规定,而且还指出如果不按照标准做将会产生何种风险。所以,有好的战略,又有好的运转机制和标准来执行这个战略,企业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忠告:优秀的员工从不在工作中寻找任何借口,他们总是把每一项工作尽力做到超出客户的预期,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寻找各种借口推诿;他们总是出色地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替上级解决问题;他们总是尽全力配合同事的工作,对同事提出的帮助要求,从不找任何借口推托或延迟。?
?借口是可以克服的。只有不断朝着卓越的工作目标迈进才能让你找到成就感。
提高管理者的执行表率作用。管理者往往都会把在缺乏执行力的原因归咎到各个方面,却忽略了分析自己从自己身上来发现根源。事实上执行力是管理者意志的体现,倘若管理者自身的管理能力本身较差,后面有关执行力的所有事情将无从谈起。?
假如管理者怕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大家看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多了,敢于承担责任的人少了;?
假如管理者的管理不到位,只能让大家看惯了在单位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假如管理者导走形式主义,企业的各种文件、各种规章也是一纸空文。?管理者决定了整个团队的执行力强弱,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执行力,一个部门的管理者决定着一个部门的执行力。执行力的实施就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示范来推动的,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须身先士卒、百折不挠,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示范和凝聚作用,有效地激励和团结员工,共同实现企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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