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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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简称乙方)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项目的生命,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得好,既维护了企业的声誉,也提高了项目部的声誉,并与项目部的经济效益紧密相连,因此,项目部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
一、甲方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
1、督促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法规在工程项目上的实施。
2、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应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项目施工中得到推广与应用。
4、协调设计、监督、监理、业主与项目部的工作关系。
5、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参加项目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7、督促项目部工程质检资料的填写、绘制、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8、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二、乙方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
1、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建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编写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认真执行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4、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项目工程中的应用。
5、随时跟踪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填写、绘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的质检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移交。
7、处理好项目与设计、监督、监理、业主的工作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8、接受公司总工、技术、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公司提出的质量处理意见,及时认真贯彻执行。
9、项目部凡发生大小质量事故,各种材料费、人工费、鉴定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奖励与处罚
1、项目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元。
2、乙方发生质量事故,一切料、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发生大小质量事故,甲方全部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4、乙方发生质量事故一切费用在 元以上,甲方不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5、乙方发生质量事故一切费用在 元以下,甲方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
6、甲方返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部应对质量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实行一定的奖励。
7、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部门查处。
四、补充条款: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乙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负责人:
二oo 年 月 日
致xxx:
为规范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货物运输安全,保护货主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广大客户慎重承诺:
一、本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合法的.运输企业,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证件。多年以来专业从事xx专用物资的运输业务,熟悉全国相关xx企业的运输线路,与全国多家xx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在开展运输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xx物资的相关要求装载、起运和缷货,保证货品在运输过程的安全。
1、本公司设置了调度员专职岗位,负责车辆的计划协调与管理跟踪服务,保证车辆的合理配置,保障营运业务的顺畅运作。
2、设置安全员专职岗位,负责对营运车辆的例行检查和对驾驶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营运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严格按照客户提供的运单、合同和准运证的相关要求。接到客户通知保证在1小时内及时安排车况良好、车型适合的车辆到达装货现场或客户指定地点。并配合做好货物的装货现场等各个环节的衔接。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超准运证运输。
5、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清扫,保证车辆整洁无异味。同时按照客户的运单配备专车,保证不混装货品。装运过程中,做足防护措施,起运前安排专人检查雨布、蓬布的安全性能,车辆未盖好蓬布、雨布不允许出装货现场。
6、本公司自行提供xx项目的服务,承诺不将货物转委托第三人运输。采购方(xx)书面要求除外。
7、本公司购买了大额货物运输保险及xx专项保险,本公司有能力承担一切经营风险以及意外风险。本公司确保“零”货损货差率;“100%”准时到达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在运输暂管期间(即在起运地装载完毕至到达目的地缷载完毕期间),如客户的货品发生丢失或损坏由本公司照价赔偿。
三、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优质服务。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五、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在此慎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xxxxxx法人代表签字(签章):xxxxxx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__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 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 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 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 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 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 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 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 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 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 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 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 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 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 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 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 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3)变更制造方法:订购产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 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 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1、 科学管理施工规范
2、 树名牌意识创精品工程
3、 走人生安全之路,从文明施工起步
4、 自控互控他控,安全不会失控。
5、 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争创一流
6、 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7、 完善质量体系强化工程质量
8、 百年大计质量先安全生产记心间
9、 学习文化打基础 技术能力勤钻研
10、 尊纪守法好公民 做到“七不”讲文明
11、 实施安全生产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12、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13、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4、 立优质精神,构世界蓝图。
15、 深化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16、 精益求精,铸造产品质量。
17、 质量—最好的推销员。
18、 质量提高一点点,工作少很多风险。
19、 质量做得好,错漏自然少。
20、 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21、 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
23、 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4、 情系"三农",绿色消费
2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6、 加强农业执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27、 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品安全
28、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促进"三农"发展
29、 以人为本,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30、 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
31、 把握安全 拥有明天
32、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33、 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34、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5、 安全伴君一生 生命只有一次
36、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7、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38、 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39、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40、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1、 安全生产 违法必究
42、 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43、 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4、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5、 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创效益,凭服务树立形象
46、 庄稼离不开阳光 安全少不了规章
47、 转动设备检修前,挂牌警告断电源。
48、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9、 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50、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5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2、 质量创造生活,庇护生命,维系生存。
53、 五彩缤纷的生活世界,来自至高的品质境界。
54、 我们创造质量,质量满足顾客,顾客惠顾我们。
55、 认真细致,高效低耗,追求完美,顾客满意。
56、 诚信为本质量佳,优质服务誉天下。
57、 检验记录要可靠,统计分析才有效。
58、 自主检验做得好,生产顺畅不得了。
59、 作业标准合理化,品质保证国际化。
60、 质量连着你我他,企业兴旺靠大家。
61、 产品批次能鉴别,问题产生能解决。
62、 清扫给油照基准,设备精度合标准。
63、 专心工作为首要,质量安全皆顾到。
64、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和最大的效益。
65、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66、 事事有程序,人人守程序。
67、 质量意识加强早,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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