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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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11-07 19:05: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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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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