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火灾案例心得体会(实用10篇)

更新时间:2024-11-17 13:57: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一

在寒冷的冬日,火灾的威胁更加突出。近期发生的一起冬日火灾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让人们倍感警惕。通过对这起案例的分析和思考,我们能够得出一些重要的体会和教训。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分为五个部分,全面阐述冬日火灾案例的原因、灾害的影响、应对措施以及个人责任,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火灾问题的重视。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200字)

冬日火灾案例可以是指在寒冷的冬季发生的火灾,因为天气条件的限制和人们对取暖设施的过度使用,火灾风险会增加。最近的一起冬日火灾在某个城市发生,造成了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一案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也提醒我们冬日火灾的危险性和防范的重要性。

第二段:火灾的原因分析(200字)

针对这一冬日火灾案例,简单的归结为冬季用火的不慎。由于气温较低,人们通常会使用各类取暖设施,如电暖器、暖气片等。然而,这些设施的不安全使用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比如,电暖器的过载使用或放置不当,造成短路引发火灾;暖气片过于靠近易燃材料,可能引发火灾。此外,人们在使用火炉或壁炉时,火种的控制和燃料的储存也是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第三段:火灾带来的灾害(200字)

火灾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在这起冬日火灾案例中,多人因火灾受伤,甚至生命丧失。同时,火灾也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房屋、家具以及个人财物都被烧毁。这样的结果不仅给受灾群众带来痛苦和困惑,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四段:应对火灾的措施(300字)

为了有效应对冬日火灾,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社会各界应加大对火灾危害的宣传力度,普及火灾事故中的预防知识和急救方法。其次,加强火灾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提高火灾发生的预警率。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灾情得以及时控制。此外,加强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段:个人责任和总结(300字)

在火灾防范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个人应严格遵守用火规范,不乱扔烟蒂,不随意使用明火,如蜡烛等,并且要及时检查和维修电、气和燃气设施的安全性。此外,要培养正确的火灾逃生意识和技能,定期参加消防培训,提高自身的自救能力和逃生速度。只有每个人都积极行动,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综上所述,冬日火灾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值得反思的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灾监测和预警、完善消防设施、个人加强火灾防范意识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冬日火灾的发生。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责任,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安全、无火灾的社会作出贡献。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二

20_年1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金泉大酒店因导线接触不良,造成电阻过大产生高温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烧死12人,烧伤12人,烧毁建筑105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79万元。

一、基本情况

湘潭市金泉大酒店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6号,是一栋集餐饮、住宿、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楼,系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21米,共七层(含地下层),占地面积675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大楼坐东朝西,东靠市公安局食堂,西临车站路,南面是司法局宿舍和市公安局办公楼,北邻市卫生局办公楼。于1995年投入使用,由王珠明(男,49岁,香港人,金泉大酒店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租赁经营。

该酒店一层为餐饮,二至四层为客房;三层322客房及与之相邻的东面开水房租给段缘明(男,39岁,中专文化,湘潭市人)开办月星美容美发厅,1999年12月23日开业;五层是ktv包房,六层为夜总会。在东、西两侧设有楼梯间,西端设有电梯。二层东头南面有一架天桥与市公安局办公楼连通。整个建筑的客房、夜总会、ktv房、走道、西头楼梯间自下而上采用木龙骨、三合板、塑料板、席梦思布、海绵、墙纸等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地面铺人造纤维地毯。

起火的第三层,建筑面积675平方米,共有21间客房。中间是走道,连通东、西楼梯间,走道南面西起第一间是办公室兼财务室,第二、三间是居室兼办公用房,走道北面东起第一间是美容美发厅,第二间是按摩室(322房),其余均为客房。1999年12月,美容美发厅经营业主段缘明自己设计,聘请既未经过消防培训,又无电工操作证的装修民工陶艺文(男,31岁,湘潭县响水乡人,木工、电工)、罗冬林(杂工,男,36岁,湘潭县响水乡人)、段万清(泥瓦工)、胡学民(木工)、戴静(杂工)等人进行装修改造,将美容美发厅分成3间小包厢,用木龙骨、三夹板、海绵、席梦思布装饰。起火时,305、306、308、309、310、312、316、318、320等9间客房住有客人,美容厅有4人。

二、起火经过

1月9日13时左右,三层美容美发厅钟点工谢美云将3条湿毛巾放在按摩室2号包厢一张方凳上用电暖器烘烤,15时左右,谢下班,便关了电暖器。18时许,美容美发厅领班余辉见毛巾未干,又打开电暖器继续烘烤,烘烤期间无人照看。20时左右,睡在按摩室隔壁320房间的按摩小姐张虹燕在看电视时感到烟气呛人,便跑到美容美发厅对里面的人说:“可能起火了”。余辉和一个叫王丹的小姐说没事,并叫张虹燕到美容美发厅的沙发上休息。

经营业主段缘明听后跑出美容美发厅查看,发现走道上有很多烟,便跑回美容美发厅取盆子,但没有找到。余辉说:“322号房有”。段便跑到322号房卫生间找到了两个塑料盆,接满水出来后便发现322房间屋顶上全都是火,地上也有火。段往房顶泼水灭火,由于火势大未扑灭,只好跑出来叫美容美发厅的人赶快逃命。接着,段缘明、余辉、张虹燕、王丹、熊燕和来美容美发厅闲谈的周洪波等6人一起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

三、扑救经过

1月9日20时43分,湘潭市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警,立即调集雨湖中队4辆消防车于20时48分赶到火场。此时,火场上空浓烟滚滚,三至六层窗口浓烟、火焰向外喷出,火势处于猛烈阶段,起火楼层有被困人员。中队指挥员感到情况危急,一边果断指挥灭火救人,一边迅速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增援。支队值班领导闻警后,立即赶赴火场,并调集特勤中队、岳塘中队及湘钢、湘缆、电厂等10个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增援。同时,调集医疗、电力、自来水、公安、武警等力量前往协助。21时5分,增援力量相继赶到火场。

随后,湘潭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的领导也先后赶到火场,成立了火场指挥部,按照“救人第一”和“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命令参战消防人员,利用云梯车、拉梯和个人防护装备,分别从酒店南、北、西面及东、西两个楼梯间内部设置了7个水枪阵地、成立了5个救人小组开展灭火和救人工作,并利用附近消火栓供水,形成三面包围、内部强攻的态势。在酒店南面,由特勤中队代理指导员金永哲负责利用云梯车从四、五层窗口救出8名被困人员;支队副参谋长夏海清带领机关干部救出3人;在火场内部,沿西楼梯向上进攻的雨湖中队副中队长陈文献和岳塘中队副指导员张健各带领4名战士边灭火边救人,引导疏散出6名被困人员;特勤中队代理中队长莫稳权带领战士沿东楼梯向 2 上搜寻救人,从楼顶解救出3名被困人员。21时15分许,支队政委孔郊梨得知五层503包厢还有6人被困,立即命令金永哲带领人员将被困人员安全救出。21时30分控制火势,22时10分彻底扑灭。

这次灭火救人,共出动消防车29辆、174名消防人员,救出被困人员26名,保护了酒店的一、二层全部财产、三至五层大部分财产及毗邻建筑的安全。灭火救人中有6名消防官兵受伤。

四、火灾损失

这起火灾,烧毁建筑1053平方米以及中央空调、电视机、音响灯光设备、家具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79万元。

五、死伤人员情况

这起火灾,造成12人死亡(7男5女)、12人受伤。死亡的12人均为酒店5层ktv包房和6层夜总会顾客,其中谭正云、余兴昌、张晓峰、徐佳兴、黄建良、周国强6人中有4人死于6楼舞厅,2人被消防官兵从ktv包厢救出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刘维芳、林友华、黄娟、黄英、刘文学、张亚夫6人为跳楼死亡。

六、火灾原因

(一)起火点的认定

起火点位于三层北窗东侧的2号包厢,西面隔墙离地面约110厘米,距南面包厢门框内侧约14厘米的部位。其依据是: 1、322房间的烧损情形呈现上重下轻、内重外轻;门外两侧墙体上残留的木架炭化痕迹斜面向门内,表明火在三层最先由322房间引起,并由内向上往外蔓延。2、322房间靠北窗东侧的2号包厢与靠北窗西侧的1号包厢相比较,其烧损程度显示2包厢重、1包厢轻,表明火在322房间最先由2号包厢引起。3、2号包厢西南角地面的人造纤维地毡表层被烧焦结疤,东侧按摩床南头受辐射热烘烤留有炭痕,其它部位尚好,表明火势在2号包厢最先由西南角引起。4、2号包厢西面隔墙离地面110厘米,距南面包厢门框内侧14厘米的部位烧损程度较重,其墙内木架底面和朝向2号包厢一面被炭化,炭口长19厘米,3 此部位三合板封面被烧穿,其它部位无痕迹,表明火在2号包厢西南角是由西面隔墙南端且离地面一定高度引起的。5、2号包厢西南角地面上残留的灰烬层次自下而上显示:地面——表层焦化结疤的人造纤维地毡——隔墙炭化物——顶棚掉落物。表明火势由2号包厢西面隔墙南端往上蔓延。

(二)起火原因的认定

火灾原因是322房间2号包厢西隔墙上的电源插座板与导线接触不良,在带电负载情况下导致局部接触电阻过大产生高温引燃导线绝缘层和隔墙可燃装饰材料。其依据是:

经现场勘查,在起火点位置发现有一处电源插座板,插座板与322房间2号包厢靠西墙地面上倒置的一台“仙威牌”双辐射对流电暖器(功率为1600w)的电源线相连接;插座板与房间电暖器电源线插头相连接的部位被烧焦,其余部位尚好。拆开电源插座板,发现插刀片夹嘴底端残留了一段长5厘米的塑料绝缘多股铜丝导线,导线的断头处留有熔珠;拆开电暖器,其内部的一支加热管内壁留有呈螺纹状的炭化附着物,电阻丝上有熔痕。经取样送公安部消防局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进行金相技术鉴定,其结果为:加热管内壁附着的炭化物为电阻丝喷件,电阻丝上的熔痕为电热所作用形成,插刀片夹嘴底端残留的多股铜丝导线熔珠为二次短路熔痕。说明起火前电暖器处于通电状态,多股铜丝导线带电负载。

七、消防监督情况

(一)1992年11月底,金泉大酒店土建部分动工。同年12月24日,湘潭市公安局向支队申报,支队于当日以[1992]潭公消监字第184号函发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批准通知书》,同意按报送图纸施工,并要求“室内装饰装修图纸另报我队审批”。

(二)1995年10月6日,支队消防监督员检查发现该栋建筑违章装修后,当即发出《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了“立即停止施工,拆除一至六层的大量可燃装饰材料,设置防火分区和楼梯间”的整改意见。同时,以潭公消监[1995]第31号函发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通知》,责令停止施工,并于10月9日前办理有关手续,接受处罚。2份法律文书由酒店副总经理罗游柱签收。10月9 4 日下午,在酒店二层总经理室由市公安局领导主持,召开了金泉大酒店消防问题现场办公会议。会上,消防监督部门通报了金泉大酒店不办理消防审核手续、违章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问题,要求酒店拆除楼梯间可燃装修材料,设立防火分区和封闭楼梯间,迅速办理消防审核手续,整个工程竣工需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会后,该酒店没有按现场办公会议精神认真抓落实。11月21日,支队派出消防监督员前去督办,发现该单位未整改,仍在继续施工,当即发出《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停止施工,2日内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核手续。11月29日,消防监督人员再次前往督办,下达了法律文书。12月13日,支队以潭公消[1995]109号文件,向该酒店发出了《关于再次催报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并办理装修消防审核手续的通知》。在公安消防机构的再三督促下,该单位仍无动于衷,我行我素。

(三)1996年4月28日,支队以潭公消[1996]53号文件,向该酒店发出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出8处火灾隐患,要求在开业前整改完毕,并特别重申“因整改不力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4月29日,支队对该单位第六层夜总会进行了检查验收,以潭公消监[1996]15号文件发出《室内装修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舞厅营业前必须开通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舞厅西向出口、楼梯间及其前室,走道和西头阁楼所有木质材料必须拆除,改用非燃烧材料,东、西两头安全出口必须安装乙级防火门”等7项检查意见,同时明确要求“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4月30日,该单位在没有任何整改行为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

(四)1996年7月4日、8月19日、11月16日,1997年1月28日、1月31日,支队先后5次派员前往检查,发出了5份《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了26条整改意见。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检查意见书上签字,答应整改,但没有任何整改行动。

(五)1998年7月8日,雨湖消防大队对该单位第六层夜总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就消防设施、可燃材料装修、安全疏散通道等提出7条整改意见。同年11月27日,在全市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检查中,雨湖公安分局倪正荣副局长率组到金泉夜总会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即责令夜总会停止营业。11月30日下午在雨湖公安分局党组会上,倪正荣副局长就金泉夜总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 5 题向局党组作了汇报。12月2日,雨湖公安分局以潭雨公字[1998]84号文件,向市公安局作出《关于金泉夜总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停业整改的请示》,指出了8处火灾隐患,并提出9项整改措施和要求。12月4日,雨湖消防大队以雨公消[1998]20号文件,向金泉大酒店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由于种种原因,该酒店未能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

(六)1999年,雨湖派出所、综治办、办事处先后于6月10日、9月21日、10月12日等多次到该单位检查,该单位不支持、不配合、不理睬,通知开会不参加,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此前,雨湖街道办事处于1997年4月20日行文,将金泉大酒店列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下发了消防档案,但该单位在多次催促下不填报,给消防安全检查设置障碍。

(七)1999年4月12日,金泉大酒店与李长明签订协议,将三层开水房及相邻客房322房间租赁出去,开办月星美容美发厅。1999年7月,李长明再次转租给段缘明。12月12日,在不办理任何消防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段缘明擅自使用大量可燃材料,对月星美容美发厅进行装修改造,电气线路安装极为混乱,灾后发现起火部位电线安装未穿管保护,接头采用扭接等违章现象。1999年12月23日月星美容美发厅重新开张到20_年1月9日起火,前后只有18天。

八、主要教训

(一)消防法制观念淡薄,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金泉大酒店从装修到开业均未报消防部门审批,存在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一是在装修中采用大量可燃材料,尤其是一至六层楼梯间和走道全部采用木龙骨、三合板装修,这是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二是采用敞开式楼梯间,致使人员无法沿楼梯疏散;三是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针对以上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金泉大酒店自1996年4月30日开业至20_年1月9日起火,不到4年的时间内,湘潭市消防支队和雨湖区消防大队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数十次前往检查,共下发《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7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但由于金泉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侥幸心理,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而且其消防法制观念极为淡薄,对消防部门多次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执行,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最终导致发生火灾。

(二)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单位内部管理混乱。金泉大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未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也未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承租户月星美容美发厅经营业主段缘明在酒店内随意改造和装修未及时制止。1月9日,火灾发生前,金泉大酒店的管理人员发现月星美容美发厅使用电暖器烘烤毛巾时长时间离人,未及时提醒和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火灾发生后,酒店又没有及时组织抢救和疏散人员,以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到位。酒店未按有关规范要求安装和开通自动喷淋及自动报警系统。大楼一至六层安装了自动报警系统,但由于未开通,形同虚设。按规范要求,一至六层均应安装自动喷淋系统,但该单位仅安装了五、六2层,一至四层未安装。火灾发生后,因水泵未启动,六层由于水压不足,喷淋未起作用。酒店东、西2个楼梯间和管道井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致使火灾沿楼梯和竖向管道迅速蔓延。此外,整个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均未按要求配齐水带、水枪,而且装修时将室内消火栓箱用木质装修材料包住,很难发现。起火时,在起火部位外墙上就有1个室内消火栓,但段缘明等人不知道,舍近求远,用盆取水灭火,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时机。

(四)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素质差。金泉大酒店对员工及承租户从未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从总经理到职工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的消防常识,火灾发生后不会及时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

(五)消防装备缺乏。由于消防队员缺乏个人防护装备,又没有救生气垫,给救人灭火工作带来不利,以致5名消防队员中毒住院,4人被玻璃、铁钉刺伤。

(六)消防执法不够严格。公安消防部门从该酒店开业前装修到起火时止,先后数十次发出检查意见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停业整改通知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了情况,但由于该单位是合资企业,为其说情、打招呼的现象多,消防部门没有顶住压力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七、火灾责任及处理

(一)王珠明,金泉大酒店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金泉大酒店建设装修前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在装修过程中,对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置之不理,致使该酒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在酒店经营中,未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对美容美发厅的违章装修行为未及时制止。火灾发生前,发现美容美发厅违章使用电 7 暖器时未制止;火灾发生后,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人员,致使人员伤亡、损失严重,对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段缘明,美容美发厅业主。无视消防法规,在1999年12月美容美发厅重新装修时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线路安装。火灾发生后,未采取有力措施灭火和疏散人员,而是逃离火灾现场,造成火势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对火灾负有直接责任。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三)陶艺文,个体施工从业人员(电工)。无证操作,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导致线路安装中存在火灾隐患,是这起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对火灾负有直接责任。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四)余辉,月星美容厅的领班。无视消防安全,不懂消防知识,在用电暖器烘烤毛巾时未进行现场看护,致使电器长时间通电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未及时参加灭火和疏散人员,而是逃离现场,对火灾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20_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2月29日被湘潭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山西大同市云中商城火灾

20_年12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城关乡五爱村云中商城服装大世界发生火灾,烧毁商品、建筑物及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1964.2万元。

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南郊区城关乡五爱村村办企业云中商城下属的服装大世界,位于大同市御河东路,南邻万寿路,东邻五彩市场(间距约6米),北侧约20米处为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西为烟酒批发市场(间距约6米),于199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属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该单位为一座三层(局部五层)建筑,南北长141.6 米,东西宽59.6米,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分为办公区和经营区。南侧的办公区为五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北侧的营业区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屋顶为轻钢龙骨铺玻璃钢瓦,建筑面积为1.68万平方米。服装大世界内共有租赁经营户563家,主要经营服装、纺织品、日用品及小家电商品的批发和零售。

服装大世界内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共有507个感烟探头、26个室内消火栓和468具灭火器,营业区内未设防火分区。由于该服装大世界地处市郊,周围未铺设自来水管网。在服装大世界250米和400米处各有1个市政消火栓。此外,距服装大世界57米处有500立方米储水池。

当日气象:风速1米,风向北风,最低气温零下14度。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2月13日18时10分,服装大世界值班负责人吴云在经营区一层西门处听到火灾报警器报警,赶到监控室(位于西门北侧)查看,监控器显示数字为654,通过查看分布图确定报警位置在三层的36号摊位,吴随即上去检查,在36号摊位未发现明火,却发现南侧不远的23、24、25号摊位从卷闸门上方向外冒烟。吴当即通知正在三层换衣服的刘雪平等几名清洁工下楼叫人灭火,随后到值班室找磁卡(打报警电话)未找到,又跑出经营区外侧用电话传呼值班经理杨炯。与此同时,值班人员贾红、刘升在二层打开消火栓、拉出水带准备灭火,但未发现水枪,打完电话的吴云见势打开另一个消火栓拿出水枪递给他们出水灭火。此 9 时整个三层已大部分燃烧,由于火势蔓延迅速,消火栓水量不足,灭火没有成功,被迫从经营区撤离。

第一阶段:堵截火势,抢救人员。

18时38分,大同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魏宝成、参谋长王国胜随第一出动力量首先到达火场。此时服装大世界经营区内已形成立体燃烧,经营区轻钢龙骨玻璃瓦屋顶被火烧穿,火舌透过窗户向外翻卷,火势正威胁到南侧的办公区,火场形势非常严峻。经过询问知情人,得知主楼三层西侧有1名老人被困。现场指挥员果断确定“救人第一、救人灭火并进”的指导思想,命令二中队从南门进入办公区三层出三支水枪堵截火势向办公区蔓延并救人。同时通知“119”调度指挥中心调集增援力量,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报告火情。二中队战斗员利用二节拉梯与挂钩梯联挂将被困人员救出。

第二阶段:四面合击,控制火势。

18时45分,正在支队检查工作的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副主任许占怀、战训处处长刘永科和大同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赵鹏、政委杜福贵、副支队长吉林玉赶到现场,接着市公安局局长李连琪、连耀平以及市委秘书长张富文、常务副市长张甫、副市长王雁峰、冀明德等领导相继到场后,成立火场指挥部,由张甫副市长任总指挥,李连琪局长、吴泳琪、连耀平副局长任副总指挥,赵鹏支队长任灭火总指挥。指挥部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警戒组,分别由消防、交警、巡警、武警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根据火场情况,指挥部命令:

1、迅速调集武警、巡警、交警等警种到场维持秩序,实施交通管制;

2、向省消防总队报告火情;

3、消防支队全力灭火,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命令下达后各组按照分工开始行动。18时52分大部分增援力量到场后,灭火总指挥赵鹏支队长根据到场灭火力量,将整个火场分为东、西、南、北四个战斗区,明确各战斗区的指挥员和任务。即:东作战区集结四中队和矿务局消防大队3辆消防车,由副支队长魏宝成负责,其任务是出3支水枪堵截火势向营业区东侧和办公区东侧蔓延;西作战区集结五中队4辆消防车和二电厂消防队2辆消防车,由参谋长王国胜负责,其任务是出2支水枪和1支水炮堵截火势向营业区西侧和办公区西侧蔓延;南作战区集结二、四中队2辆消防车,由战警科科长仝彦卿负责,其任务是深入内部出3支水枪堵截火势向 10 办公区蔓延;北作战区集结一中队2辆消防车,由战警科副科长苗素平负责,其任务是出2支水枪截断向营业区北侧蔓延的火势。

为了确保灭火用水,赵鹏支队长命令由副支队长吉林玉、副参谋长李彦明负责火场供水。供水方法是:

2、其余消防车利用御河南北路的2个市政消火栓采取拉运水的方法向北战区不间断供水。

各战斗区接受任务后,按照指挥部确定的“控制燃烧范围、防止蔓延扩大”的指导思想,采取“重点保护、上下合击、分区堵截”的战斗措施,迅速展开灭火战斗。20时许,火灾被有效地控制在营业区中部,为实施内攻创造了有利条件,灭火战斗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第三阶段:集中兵力,实施内攻。

20时30分,指挥部根据火势集中在营业区中部稳定燃烧,没有蔓延扩大趋势的实际情况,及时召集参战的公安、专职消防队各级指挥员,部署下一步作战任务。指挥部确定了“集中兵力、实施内攻”的指导思想,下达了总攻命令。各战区迅速调整灭火力量,组织精干分队,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向营业区内进攻,共出8支水枪。消防人员冒浓烟、顶烈火、战高温,克服了进攻路线复杂、防护器材不足等困难,不顾身体疲劳和建筑物随时塌落的危险,采取“分步推进、分隔包围、逐片消灭”的战术措施,强行向营业区纵深推进,14日1时,火灾被基本扑灭。

第四阶段:监视火场,消灭残火。

由于营业区布局复杂,纺织商品数量繁多,火灾虽被扑灭,但仍有多处残火和阴燃火。根据这一情况,灭火总指挥赵鹏支队长命令由副参谋长李彦明带领四中队3辆消防车、10名战斗员留守消灭残火,监视火场,其余参战单位返回驻地,迅速恢复战备状态。至14日7时,历时13个多小时的灭火战斗结束。

这次灭火行动成功地堵截了火势向与营业区相连的办公区蔓延,保住了办公区及仓库(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保住了营业区一层外侧四周86间和经营区内一、二、三层110余个摊位。

三、火灾损失

这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主要包括经营户商品损失、建筑物损失和设备损失三部分。经营户商品财产损失1096.7万元,其中商城内的1242家经营户(其中,营业区内1158家,营业区外84家)损失为1072.7万元,商城外的4家经营户的损失为24万元;建筑物损失705.1万元(烧毁服装大世界建筑14400平方米,其重置价值为919.7万元,使用年限为7年,折旧年限为30年,烧损率为100%);设备设施损失162.4万元(服装大世界原有设备、设施包括电梯、柜台等,其总价值为179.4万元,残值为17万元)。三项合计为1964.2万元。

四、火灾原因

(一)起火部位的认定。

起火部位为东厅三层东侧17号铝合金边棚内。其依据是:

1、经现场勘查,服装大世界南北走向的砖混结构建筑除南侧五层主楼外部未被烧外,东、北、西三面三层建筑外部呈三层窗户重于二层的燃烧特征。建筑物顶部两个轻钢双铰拱形屋架上所涂的白色油漆,东厅和西厅东半部呈黑色(被火烧烟熏),西厅西半部白色油漆完好。建筑内东厅、西厅天井内铁皮箱柜台均呈现上部落火燃烧特征。整个西厅呈三层向二层、一层蔓延的痕迹。

2、东厅二层东部固定摊位未烧,门外表面烟熏严重,其西侧铝合金边棚摊位火烧严重变形倒塌,二层东南侧楼梯口处消火栓引出水带铺设于二层东侧固定摊位门前,水枪位于13号边棚前,枪口指向14号边棚,另有一个35公斤推车式灭火器位于20号固定摊位门前,一车轮掉落,灭火器表面遭烟熏。二层西部摊位大部分烧毁。

3、二层南天桥上东西走向摆放两排铝合金柜台,火烧严重,残留的竖撑部分由东向西渐增,北侧柜台较南侧烧损严重,呈由东向西、由北向南蔓延的痕迹。北天桥铝合金柜台东数1—2号柜台竖撑全部烧毁,由东向西残留竖撑逐渐增加,呈由东向西蔓延的痕迹。

4、东厅三层南部,中部西侧、北部西侧固定摊位边棚均被烧毁、中部东侧固定摊位20号至36号未烧,门外表遭烟熏,门前边棚均被烧毁。由南至北编号的17号边棚被烧严重,铝合金卷帘门被烧毁,上部金属横轴向室内弯曲变形,门下带锁铁框南侧长2.25米一段被烧变色。室内物品烧毁,方铁管框架变形,12 室内3个灯管架盒、挂衣铁丝网架全部掉落、变形。与17号毗连的16号以及南侧的边棚,18号以及北侧的边棚均呈以17号为中心向南北两侧燃烧蔓延的痕迹。在三层17号下方对应的二层边棚勘查发现,二层17号边棚铝合金卷轴南侧连片上部被烧开,室内物品落火燃烧向南北蔓延的痕迹,三层17号西侧方铁管框架南侧与16号北侧被烧弯曲变形,整个东区燃烧痕迹呈三层17号向南北、向二层、一层蔓延的痕迹。

5、经当晚最先发现起火的夜工吴云、贾宏、赵庆德、刘生、白世富、王祯等多人指认,起火部位为16至19号铝合金边棚摊位处。

(二)起火点的认定

起火点为17号边棚南水泥柱西侧地面灰化物处。其依据是:

1、经勘查,东厅三层17号边棚内,贴南水泥柱北侧下方有一个直径0.2米的电饭锅,锅盖倒扣,受火呈锈红色,锅下底座完全炭化,呈细粉状,锅内无杂物。柱北侧0.3米处有一“u”形热得快,外观基本完好,上部盖有熔流玻璃,呈倒扣形,贴地面有一破碎的暖瓶内胆,塑料暖壶外壳熔化,南边缘烧失。距南柱1米处一塑料桶被烧熔化,南边缘烧失,呈月牙状。距南柱1.25米处门内有一铁质圆盘,上有一只玻璃钢制模特脚,南半侧被烧失。

2、南侧水泥柱下,西侧距柱0.2米处有一电表残骸,仅剩铁质机架和线圈,在此处水泥柱下,东西长0.4米,南北宽0.3米的范围内有纤维状物品呈炭化状。炭化物下面,南柱西侧0.25米距南侧钢管框架0.1米,0.12米×0.15米的范围磁砖釉面烧失呈粗糙状。在此处还发现有烧散的三相、二相插座残骸和两个铜插销片,上边有多股铜线被烧断。南水泥柱上部,西侧距地2.2米处各有两条长0.8米,直径2.5毫米的铜导线,导线下方连接两个黄铜接线柱,其中一接线柱上有熔痕,线的上方缠绕接头,能看出与铝导线接头痕迹。在灰化物北侧依次堆有炭化成堆的纤维状衣物残骸,朝南一侧烧损严重。

(三)火灾原因的认定

火灾系安装在三层17号边棚南侧宝丽板隔墙上方的电表接线柱与铝导线接触不良产生电弧,高温熔珠及燃烧的导线外皮掉落在下方的可燃物上所致。其依据是:

1、排除放火。经勘查,东厅三层铝合金边棚16至19号摊位铝合金卷帘门处于关闭状态,并上锁,未发现异常现象。经现场提取16号和17号摊位地面炭化物、玻璃、卷帘门及墙柱附着的烟灰,通过紫外光谱、薄层色谱进行化学分析,未发现易燃液体燃烧残留物,且现场地面也未发现流淌燃烧痕迹;当晚营业结束后,三层东厅无人员滞留。

2、排除吸烟。据查,17号摊主杨玉英本人不会吸烟,当晚营业结束前曾到过该摊位的人员也未吸烟,现场残留的痕迹也没有从门外地面向内引燃的起火特征。

3、经询问,17号摊主杨玉英证实,12月13日11时左右,杨玉英为检验钱币,将验钞机电线插头插入南墙上的五孔插座上的两相插座内,因为导线只有1米左右,就把验钞机放在紧挨16号墙下的衣服上,直到17时10分关门,一直未拔验钞机电源插头,验钞机一直处于通电状态。

4、经勘查,17号摊位南侧水泥立柱下的地面有一个被完全烧毁的电表残骸;距水泥柱30厘米处南墙下方有纤维状炭化物,立柱上部有两条带接线柱的铜导线,该导线为电表进线,其中一根导线上的接线柱有熔化痕迹,经外观勘验,熔痕表面嵌有铝质材料的附着物,接线柱孔内有一熔化的铝熔珠,表明起火前是与电表出线(铝导线)相连。通过金相分析,此接线柱的熔化痕迹系电热作用形成的。

五、消防监督情况

云中商城服装大世界建设时,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发了《关于对大同市云中商城服装大世界方案图防火设计会审意见》,提出了12条整改意见,并明确指出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但该单位未予重视。为了尽快取得经济效益,时任大同市常务副市长的管少凡现场办公,要求各部门一切手续从简,边营业边完善。1993年10月,在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服装大世界强行投入使用。服装大世界投入使用后,由于商场存在严重的“三合一”(经营户生活、营业、加工等)问题,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顶着经营户闹事的巨大压力解决了“三合一”问题。1995年,服装大世界被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 14 要求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项标准”,但一直未予落实。

服装大世界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是棚式经营区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未设置防火分区,且屋顶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二是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占用通道搭盖边棚,扩大经营面积,并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三是商场内管理混乱,经营户乱拉电线,擅自装修,消防安全制度形同虚设。针对这些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多次下发监督检查整改书,但由于种种原因,整改工作一拖再拖,整改措施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六、主要教训

(一)先天隐患,埋下祸端。云中商城服装大世界建成后,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便强行投入使用,留下重大火灾隐患,棚式经营区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未设置防火分区,屋顶采用可燃材料,均违反了规范要求。火灾发生后, 易燃屋顶使火灾迅速从起火部位向上及四周蔓延,违章搭建的边棚又使火灾上下贯通,形成猛烈的立体燃烧,给火灾扑救造成极大困难。

(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隶属于大同市南郊区城关乡五爱村的云中商城集团总公司,9年来虽然给国家带来经济效益(上缴税费1994万元),但作为民营企业在引进先进的经济运行方式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同时,存在严重忽视了消防安全问题。1993年10月营业后,服装大世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后,该单位没有很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项标准”的要求,在经营上又擅自占用通道、搭盖边棚、扩大经营面积,形成了新的火灾隐患。该单位不注重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致使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差,火灾发生初期由于职工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具,失去了扑救初期火灾的最佳时机。商场虽制订了各种制度,但很多经营摊位仍使用汽化炉、煤油炉、电炉、电饭锅、电热水器等;摊位内乱拉乱接电线,经营户擅自装修的现象十分严重;该商场虽挂有无烟商场的牌子,但在商场内吸烟的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安全制度形同虚设。

(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滞后,消防装备难以适应扑救现代火灾的需要。大同是一个中型工业城市,是国务院第一批确定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如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讯等)15 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虽然近几年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逐步加大消防投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但由于历史“欠帐”过多,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火灾前,大同市应建消防站15个,实有6个,“欠帐”60%;消火栓数量“欠帐”30%。距服装大世界西250米和400米处各有1个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灭火用水,必须调动一部分车辆进行接力供水,导致灭火力量分散。在服装大世界东100米处新建的消防站由于未投入使用,在这次火灾扑救中未能发挥作用。

七、火灾责任及处理

(一)刑事处罚

1、杨玉英,女,39岁,商城个体户。违章装修,擅自改造电气线路,导致宝丽板隔墙上方的电气设备因接触不良产生电弧引起火灾,是火灾直接责任者。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王振,男,45岁,服装大世界电工。身为商城管理人员,对商城内17号个体经营户私自移动电表,增加用电负荷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未制止,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3、庞万义,男,57岁,服装大世界东厅三层经理。身为商场管理人员,对管辖区内的17号摊主私自移动电表,增设线路和增加用电负荷等违反消防规章的行为未制止,对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4、陈海平,男,31岁,服装大世界经理助理。身为商场管理人员,对市场内经营户私接电线等违章行为未制止,消防安全规定得不到落实,对这起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二)党纪、政纪处分

1、白世孝,中共党员,服装大世界经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经理职务处分,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

2、杨炯,中共党员,服装大世界副经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

3、任全贵,中共党员,服装大世界消防安全领导组成员、西厅一层经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冯善,中共党员,五爱村治保主任。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王贵,中共党员,五爱村委副主任。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罗成,中共党员,五爱村党总支书记兼五爱经济总公司总经理。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高彦东,中共党员,云中商城管委会主任兼城关乡副乡长。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高煜,中共党员,城关乡党委副书记兼管综合治理工作副乡长。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张时铨,男,个体装修工。对火灾负有责任,依据《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给予20_元罚款。

(三)责成城关乡人民政府、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分别向上级政府作书面检查。

(四)云中商城服装大世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能按照《消防重点单位十项标准》严格管理,以致养患成灾,依据《山西省消防管理条理》第42条的规定,处以5万元罚款。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三

冬季是火灾频发的季节,由于低温和干燥的天气,火灾的风险增加了。最近发生的一起冬日火灾案例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引以为戒,学习其中的教训,提高自身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二段:案例分析

在这起冬日火灾案例中,据报道是由于电暖器故障引起的。这个家庭在晚上使用电暖器时,忘记了关闭,结果导致火灾的发生。虽然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财物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这个案例对我们提出了几个警示:第一,使用电暖器时一定要关注安全,不要让它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工作;第二,要定期检查电暖器的工作状态,确保它没有损坏或故障;第三,平时要培养良好的用电习惯,不要乱拉乱接电源线,避免过度使用电器引起火灾。

第三段:反思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的疏忽和疏忽。在冬天使用电暖器是很常见的,但我们不能因为它的普遍性而掉以轻心。火灾是毫不留情的,一个疏忽可能导致生命的危险和财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注意用电安全和火灾防范。

第四段:总结经验

为了避免类似的火灾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首先,要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其次,要定期检查家中的电线和插座,确保没有老化或其他问题。另外,要加强火灾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和火灾应对能力。此外,火灾应急预案也是我们要做的,需要家庭成员掌握应急逃生方法,并确保逃生通道的畅通。

第五段:呼吁行动

通过这次冬日火灾案例,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呼吁社会各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火灾安全监管,确保大家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只有人人都参与到火灾防控中,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总结:火灾是一场灾难,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通过学习冬日火灾案例,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火灾发生,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四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五

地铁作为现代都市交通的主要组成部分,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地铁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火灾。近期,某城市地铁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给乘坐地铁的乘客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和恐慌。通过这起地铁火灾案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地铁火灾对乘客生命安全的威胁,也对城市地铁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反思和建议。

首先,这起地铁火灾案例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地铁火灾对乘客生命安全的威胁。地铁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火灾,烟雾和火势会迅速蔓延,使乘客逃生变得非常困难。加之地铁车厢里人多拥挤,消防通道狭窄,火灾很容易引发恐慌,导致踩踏等二次灾害。这起地铁火灾造成了多名乘客的伤亡,这些无辜的生命损失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地铁火灾的危害性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

其次,这起地铁火灾案例引发了我对城市地铁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地铁内部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和逃生出口等方面,都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改进。首先,地铁车厢应当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和火灾报警系统,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其次,地铁通道和站台的防火安全措施也需加强,如加设消防水源、疏散标志和逃生指示灯等,提高乘客的自救逃生意识和能力。最后,地铁车站和相关部门应加强消防演练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乘客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成熟度。

再次,这起地铁火灾案例也要求我们加强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乘客是地铁火灾中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最重要的自救人员。我们每一个乘坐地铁的人都应该牢记火灾发生时的自救方法和逃生路线,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恐慌踩踏。平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相关的火灾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和他人的火灾应急意识。只有每个乘客都能够自觉遵守有关的火灾安全规定和要求,才能在地铁火灾发生时,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最后,地铁火灾案例也提醒我们,城市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形成多方合作的局面。城市地铁的消防安全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如地铁公司、公安消防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和单位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起高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只有各方合作,形成合力,才能够更好地应对和预防地铁火灾发生,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地铁火灾案例对乘客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为城市地铁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诸多反思和建议。我们应该认识到地铁火灾的危害性,加强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致力于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乘坐地铁时更加安心和放心。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六

1、谨防小小烟头引发火灾。在床上、沙发上吸烟、酒后吸烟,烟头及烟灰一旦掉落在被褥、蚊帐、衣服或沙发上,乱丢未熄灭的火柴、烟头等,均易引发火灾。因此,要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单位、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禁止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械零件时吸烟。吸烟时应到安全地带,烟头未熄时不得带人工作场所。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磕烟灰,更不要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禁止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

2、谨慎用火。如使用炉火、灯火不慎,城镇居民炉灶、火墙、火坑、烟囱等不符合防火要求,靠近可燃物或因年久失修、裂缝漏火,极易引起可燃物起火。城市居民在使用煤气、液化气后忘记关闭阀门,或私自对液化气倒罐而导致气体泄漏,如遇明火、开启电器的电火花或静电就会爆炸起火。使用液化气时,不能用火烤、开水烫、蒸汽吹液化石油气瓶;不要放在暖气片旁烤;不要放在有炉火的房间内,用炉火取暖的房间,不能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因为气瓶一旦漏气,就容易酿成火灾。

3、安全用电。要谨防电气设备及其安装不符合规格、绝缘不良、电气线路和电器老化或者超负荷,以免发生电线短路起火。不能在电灯泡上罩纸或其他可燃物,将未经冷却的电热器具放在有可燃物的场所,或将可燃物放在电热器具上,更不能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家用电器时,在使用后切记关掉电源或关闭电视机等,电器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容易造成火灾;要注意电热器具的温控、时控装置或温度指示器失灵,避免温度过高起火;大功率电热器具不能使用横截面过小的导线或容量过小的开关、插头,以免发热或打火。

4、谨防烟花爆竹火灾。节日期间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应在指定地点燃放。鞭炮在爆炸时,外面的纸壳被炸得粉碎,带火的纸屑和焰火往往随风飘落,因此,放鞭炮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放鞭炮要远离棉花,木材,稻草垛等可燃物。在庭院内、屋顶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将堆放的可燃物用不燃物质遮盖起来。燃放烟花爆竹残片上有阴燃火星时,要立即将其熄灭。5级以上大风天气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要将烟花爆竹放在没有热源、火源、电源和防止老鼠啃咬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情况,造成损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还要教育儿童,不要在室内或火炉内燃放鞭炮。节假日离家外出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

总之,不论是在生产生活中,冬季都是火灾的高发区,冬季防火应该引起人们高度的重视。春节将至,更要注意安全防火,以免乐极生悲。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七

为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使之体现在具体实践中,扎根于广大官兵的心灵中,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创新发展,进一步掀起宣传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的热潮。

根据总队的通知精神,常德支队决定于9月12日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演讲比赛活动。

此次演讲比赛主题主要是结合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围绕“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精神精髓,讲述身边人、身边事,热情讴歌在抗冰救灾、抗震救灾及灭火救援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消防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光辉形象。

参赛人员以机关各部门、大队为单位,每个单位选派2人(一名干部,一名战士)参加,共20人。

为确保此次演讲比赛圆满成功,支队成立了由军政主官任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

并由支队全体党委成员担任评委。

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支队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此次演讲比赛是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活跃部队官兵生活、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实际行动。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不得指定参赛选手,要认真搞好选拔比赛,真正把优秀选手推选出来;

二是联系实际,紧扣主题。

三是注重质量,确保效果。

要组织人员认真撰写演讲稿,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专业人士来队指导,切实提高活动质量。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八

近期,一起地铁火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起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通过对地铁火灾案例的认真分析和总结,我深刻地得到了几点体会。

首先,火灾的防范意识和培训至关重要。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每天承载着大量乘客的出行需求。然而,火灾这样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其对人身安全带来的威胁不可小觑。因此,地铁运营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乘客的火灾防范意识。在车站和列车内部设置火灾逃生示意图,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让乘客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以提高应对火灾的自救自护能力。

其次,地铁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需要更高标准。根据火灾案例的调查报告,一些地铁火灾是由于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的。这说明在地铁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安全因素,应该加强对地铁设备和设施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对于老旧设备和设施,要加强维护和更新,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同时,在新建地铁线路和车站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设备和设施达到更高的安全标准。

再次,有效的应急措施是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的关键。在地铁火灾中,乘客能否迅速有效地获救将直接影响人身安全。因此,地铁运营方应加强应急措施和设备的建设,例如增加灭火器、灭火器具和疏散通道等。此外,建立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加强日常维护,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一旦火灾发生,要迅速组织乘客疏散,并为被困乘客提供有效的逃生支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最后,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作用不可忽视。地铁火灾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责任方的主动反思和改正。同时,公众对地铁火灾的关注和讨论,也促使了地铁运营方更加重视安全工作,推动了地铁行业的整体发展。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重要性,发挥好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与参与作用,为地铁安全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通过对地铁火灾案例的学习和总结,我们深刻认识到地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不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改善安全设施和设备,提高应急能力,才能确保乘客的安全和顺畅的地铁运营。我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地铁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九

近期,一起棉厂火灾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火灾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多人伤亡。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和反思,我深感火灾预防和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对应对火灾的措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安全意识的缺失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在棉厂火灾案例中,可怕的是,不仅存在火灾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问题,还存在员工自觉性和责任心的缺失。这些问题表明,只有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才能真正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对于员工来说,要深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常见的火灾隐患,意识到火灾可能给自身和他人带来的伤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对于棉厂管理层来说,要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

其次,预防是避免火灾发生的重要途径。在棉厂火灾案例中,发现事故原因时,常常会发现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成为火灾发生的导火线。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才能真正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对于棉厂而言,必须重视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同时,要加强棉花储存和操作的管理,合理规划仓库和工作区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此外,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火灾自救能力,也是预防火灾的重要手段。

再次,有效的应急响应是降低火灾损失的关键。虽然预防措施的落实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但火灾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应急响应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棉厂火灾案例中,很多工人和管理人员面临突发火灾时,没有正确的应急反应,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在火灾发生时,要冷静应对,迅速组织疏散人员,防止人员伤亡,并及时报警求助。在应急演练中,培训员工掌握逃生路线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岗位的职责和任务。此外,有效的应急响应还需要与消防及其他救援部门充分配合,实现资源的合理调度和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

最后,事后总结和分析是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棉厂火灾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事故发生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不到位之处。因此,在火灾事故发生后,需及时成立调查组,全面了解案件的经过和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并对涉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重视案例的分享与交流,通过自身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一套科学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方法。

总之,棉厂火灾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火灾防范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加强火灾的预防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并利用事后总结和分析,提升火灾防范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案例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幼儿安全;

第二:幼儿园厨房电线跑火;

第三:办理幼儿园消防证期间,冯警官总是在火场,寻人很难。

为了保证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幼儿园也同也进行了全园的消防演习,增强全园教职工和幼儿的消防意识。

20xx月xx日下午6点张教官说解了防火的一些理论知识,也结合一些消防案例事件,对火灾发生的原因、类别、过程、惊险进行了详细说解。并按照事故处理"四别放过原则",对怎么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安全学习、安全检查,以及火灾中怎么进行有效的逃生等知识进行了阐述。这些知识为我们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提供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认为,要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幼儿园的消防应急小组,确保火灾放生,第一时刻疏散幼儿。

2、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3、做好全园的安全检查工作

4、禁止幼儿园携带打火机、可燃异物进幼儿园,加强幼儿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定期和别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觉咨询题及时的解决,消除园内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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