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29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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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12-27 09:10:4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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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内容以现场演讲 ppt展示的方式开展,可以英语演讲,也可以汉语演讲,演讲的话题围绕外贸,和电子商务涉及的话题均可。
评委通过对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贸及电子商务知识的了解,演讲现场掌控及应变能力来选拔优秀选手。
比赛活动细则:
1、参赛人员及人数:洛阳理工学院全院学生,人数不限
2、参赛时间及地点:初赛定在5月24日晚,地点另行通知;决赛定在5月31日晚,地点另行通知。
3、比赛方式:现场演讲 ppt展示,时间限制为5到8分钟。
演讲总话题:在电子商务日益繁荣的环境下,新外贸人该如何迎接市场挑战。
分话题:(1)畅想电子商务(2)工作心态(3)营销手段(4)商务礼仪
(5)团队合作。 以上话题可以任选。
4、选拔条件:(1)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2)选手的心里素质(3)所了解的外贸及电子商务的知识(4)对演讲现场的掌控能力
5、奖项设置(1)一等奖:豪华单车一辆。(2)二等奖:电脑精美配件一套(键盘、耳机、音响、鼠标)。(3)三等奖:精美羽毛球拍一套。
6、报名方式:短信,电话报名:
网上报名:(1)现场报名:5月19号(周一)在一号宿舍楼前现场报名
第一章 行政管理方面
第一条 国防生认真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违反日常管理规定,情节较轻者,予以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条 实行根据国防生的纪律奖惩予以加扣分原则。
加分项目:连队嘉奖,大队通报表扬。
扣分项目:连队批评,大队诫勉谈话,期末民主测评较差。
第三条 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日常抽考与各项理论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评比分。
第四条 各类、各级骨干认真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务坚决,且年终测评为优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条 着装、队列或军容风纪方面不符合规定,在各级检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条 国防生违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 学习管理方面
第七条 获得国家和学校各类各级奖学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条 通过语言类国家四、六考试者,予以加分。
第九条 不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日常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予以扣分。
第十条 各学期末专业(以个人成绩单生成课程为准)考试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实践活动方面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各项考核、比武、竞赛及活动,根据个人表现予以加分。
第十二条 大力支持连队及国防生大队新闻报道工作,稿件被各类报刊杂志录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取得一定成绩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内务卫生方面
第十五条 违反大队内务建设标准,在各级检查中存在问题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条 内务标准高,卫生保持好,在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被大队表扬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条 被大队评选为月份“内务标兵”,评选为“优秀寝室”内成员,予以加分。
第五章 军政训练方面
第十八条 国防生应遵守军政训练有关规定,认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违反军政训练规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条 连队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组织的日常训练中,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条 无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由办公室组织的假期集中训练、野营拉练和新兵锻炼,且不能补训补练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条 在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军政训练考核项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或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军事竞赛,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国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选培办的领导之下,成立由国防生大队长为组长,纠察队副队长为副组长,各连队副连长为组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防生大队量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个人量化考评规则:
1、国防生个人每学年起评分为100分;
2、个人学年最后得分为该学年内加减分相抵后最终结果;
3、个人分数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书面检讨;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体国防生大会作个人检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国防生大队进行约谈家长;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该年度个人组织发展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参评学校各级表彰奖励活动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报考应届研究生资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差,予以警告处分,缓发当年度国防生奖学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予以留队察看处分,停发当年度国防奖学金。
4、个人学年得分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第二十五条 国防生大队可根据此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由驻校选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活动的计划(20分)
1.基本分(10分):
能根据活动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在指定的时间按时交计划书。能计划出活动中各项活动的进度和时间,有社团成员名单。
2.奖励分(10分):
(1)计划合理,各项活动具体可行,在活动主题,内容,形式,组织活动的形式等方面有创新,可酌情加2~5分。
(2)活动的计划周密,内容充实,内容清晰完整,可酌情加1~3分。
(3)在计划工作中其他方面工作突出的酌情加1~2分。
(二)活动的进行(50分)
社团活动进行的评价主要以活动过程为主。
1.基本分(30分):
能成功地完成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活动中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
2.奖励分(20分)
(1)活动按时开始,有条不紊,活动中时间安排的合理,没有因故而影响活动的延迟进行。(1-5分)
(2)活动的气氛热烈;同学们热情参与,活动过程中社团各社员通力合作。(1-10分)
(3)活动期间的秩序、组织纪律良好,能按时对本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点名考核,活动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1-5分)
(4)在活动中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酌情加1~5分。
(三)活动的影响(20分)
1.基本分(10分)
活动能在某方面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社团活动内容展示效果好。
2.奖励分(10分)
(1)活动完满结束,活动的层面涉及广,达到预期效果酌情加1~2分。
(2)同学们普遍反映较好,活动后会员对该社团的活动很满意,酌情加1~2分。
(3)能在全校有很好影响,形成代表性活动的酌情加2~3分。
(4)能在校外媒体报道的酌情加2~3分。
(四)活动的总结(10分)
1.基本分(7分):
能认真写总结并按时(学期末)上交。
2.奖励分(3分):
(1)认真总结能为下次活动提供很好借鉴酌情加1~3分;
(2)因主观原因没能按时交总结的扣1分。
1.器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制)
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技术性 + 艺术性 + 测试 + 表演形象 = 该演奏者总分(10分制)。
①技术性包括:(技术性占4.5分)音准 音色 音质 节奏 强弱 技巧 表演姿势与状态、方法科学准确 技术纯熟 演奏乐曲有一定难度。
②艺术性包括:艺术性:(占4.5分)对作品理解和表现的程度 ,对乐曲风格的掌握,音乐感情的抒发和对音乐形象的塑造等方面。
③测试和表演形象(各占0.5分)(气质、形象、风度)。
2.声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
①演唱基础4.0分: (音色 音质 音准 节奏 吐字等基本音乐修养)
②演唱技巧3.5分: (声音把握 情感把握 风格掌握)
③表演效果2.5分: (台风 形象 气质 感染力等)
3.舞蹈、模特、综艺类(10分制)
比赛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满分为10分。其中舞蹈表演、模特表演、综艺类表演为8分,基本功1分,艺术形象1分。
◆评分细则
①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工作。
②评审委员会选择有权威的专家教授参加本次大赛评委。
③每场比赛前主持人先介绍比赛评委。
④主持人在比赛前宣读比赛评分标准。
⑤初赛评委共3 位,决赛评委共7人。按照10分制打分,每个选手最后成绩保留小数点二位数。
⑥演唱或演奏曲子不得超过5分钟,当时间到时由主持人提醒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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