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0
2023-06-13
2023-06-13
2023-06-13
2023-04-04
更新时间:2024-02-11 13:08:1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10
2023-06-13
2023-06-13
2023-06-13
2023-04-04
大家好!
很荣幸有这个机会可以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对爱岗敬业的一点心得。在演讲开始前,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座的各位都是年轻的员工,你为xx银行的转型发展准备好了吗?也许你会说,我一个平常员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我能做什么?那些都是领导的事情。在这里,我要大声地说:你错了!在xx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我们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是,你我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必将成为xx银行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
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个人生目标,总要有个发展方向,既然我们把金融行业作为终身事业,就要把自己的理想、信念、青春、才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这庄严的选择。有句口号说得好:不爱岗就会下岗,不敬业就会失业!爱岗敬业说得具体点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点好每一笔款项,放好每一笔贷款,填好每一张报表,算好每一个数据,写好每一篇文稿。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善小事,何以成大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这就是敬业,这就是爱岗!
虽然,我来到xx银行的时间不长,但经历的三个岗位都让我无时无刻不被身边领导忘我工作、同事们爱岗敬业的精神所感动,是他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责任。 前台工作是充满挑战的。作为一名曾在柜面和客户经理岗位上工作过的员工,我深深的知道,服务就是企业的生命,而服务也需要我们的奉献。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银行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逐渐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而服务也成为了银行的生命线。只有用心服务,才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只有用心服务,才能使客户与我们银行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也只有用心服务,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耐心为客户清点残钞是用心;微笑答复客户提出的刁钻问题是用心;加班加点为客户提高放款效率是用心;设身处地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是用心。只有这样,才能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使优质服务成为我们xx银行转型发展的核心。
后台工作是默默无闻的。当某项宣传活动成功开展时,人们很难想到,办公室的人员为工作的顺利完成付出了多少心血;当某个会议圆满召开时,人们也不会想到,办公室人员曾经为布置会场,摆放茶水桌椅,安排后勤餐饮付出了多少努力;当人们拿到精美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稿时,人们更加不会想到,这一个个文字正是我们花费了许多个日夜才提炼出来的。虽然这份工作繁忙琐碎而又默默无闻,但我认为它是光荣的,因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在为农商银行服务,为全体员工服务,就连我们接的每一个电话,我们说话的每一个语气,都代表着xx银行的形象,都联系着支行同志们的心。我不禁扪心自问: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还欠缺哪些素质?需要哪些专业知识?怎样才能提高和完善自己,把工作做得更好?责任没有高低,贡献不分大小。做一名管理者,就高瞻远瞩,铺一条发展之路;做一名操作者,就吃苦耐劳,拓展业务促进发展;而我,现在做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要不怕繁琐,不嫌事小,用一点一滴的努力,一丝一毫的认真,不辜负我是一个xx人!
当前,xx银行正处在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支行责任重大,前景广阔,任重道远。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岗位工作中去呢?奉献青春,是时代对青年的召唤,xx银行的发展需要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既然投身这一事业,就应该不负时代的重托,不负事业的期望。我们不应该彷徨,不应该迟疑,立刻行动起来吧!开拓创新,努力拼搏,爱岗敬业,从我做起!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为我们xx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添砖加瓦。相信,再过十年、二十年,当我们回首往事,一定会为自己终身奋斗的金融事业感到无比自豪!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xx银行:
您好!贵银行一直以良好形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美誉,我即将毕业,如果有机会的话很愿意能为贵公司效一份微薄之力!
我叫,就读于上海大学,学习的是财务管理专业。以下,我对自己进行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对贵银行进行了一些基本的了解。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五大银行之一,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上市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作为一名将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身的挑战。我在校期间学习努力认真,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有幸参与了志愿者工作,并以优秀的表现得到了一致好评。平日里,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在英语方面,通过了四六级的考试。我深知,银行职员是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的,实践出真知。因此,在学校期间,我尝试了不同的实习与工作。我做过文秘,做过促销,做过家教,做过服务员等不同的职业给予我不同的经历让我渐渐从一个懵懂的小女孩转变成为了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以求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更好地做好工作。
我很希望能到贵银行去工作,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自己的人生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相信贵银行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工作氛围会更加吸引我,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最后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的关注。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年 月 日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尊敬的建设银行银行负责人:
您好!
我是x大学文史学院13级的一名学生。现在我获得了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能够得到这个奖学金,我非常的感激。这不仅仅是我家里的经济负担得到改善,也激励了我在学习道路上越走越远的决心。我认为这种激励在物质上会支持我得到更多的财富;在精神上加强了我的感恩之心。我会在以后的几十年里努力的实现社会价值。这将会是我今后成长的旅行信念。
我来自一个农村家庭,我们家里有四口人,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父母务农所得,家里土地较少,我和弟弟都在念书。尤其是我来到大学之后生活负担加大,父母真的很辛苦。我特别的幸运的是家里人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依然来到了北方民族大学。我的父母深刻的感受到没有知识,我不可能拥有美好的未来。所以我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认认真真的完成我的责任,我一直坚信我的努力,我的坚持会是我成功路上的最宝贵的财富。 入学的一年里我的成绩在班级偏上游,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左右,绩点在3.0以上。在努力学习的过程中,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在书法协会中任职,努力学习书法。报名参加了学校的蒙语班,并获得了全校少数民族课件比赛二等奖,并且由老师带领前往阿拉善进行交流。在学院的举办的微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虽然这些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些实践,但这是我在这里汗水灌溉的结果。在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关怀,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获的了展现自我的平台。特别有幸拿到这个奖学金。
我很感激能够获得这次奖学金,,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谢党和学校学院的领导以及辅导员。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努力取得更优异的成绩,绝不会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作为一名受助者,我在受到别人帮助的同时,深深感到了社会无比的温暖,并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像帮助我们的人一样去帮助另一批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我明白获得帮助之后的那份喜悦,明白那份帮助给我生活的巨大影响,所以我也要尽力让需要帮助的人体味到那份喜悦,并也由此想到助人为乐之举。我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的学业,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努力报效我们的祖国和学校。
你们的帮助绝对不会白费!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控股,亚洲开发银行等228家中外股东参资入股的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13年来,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xx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5301亿元,一般存款余额450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79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55.17亿元,整体规模实力处于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20xx年7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评出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光大银行排名第295位,成为一家对中国经济,社会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3年来,中国光大银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较好地适应了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在综合经营,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比较竞争优势,成为唯一一家拥有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唯一一家连续五年获得摩根——大通银行清算质量认证奖的商业银行;首批获得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资格,承销业绩遥遥领先;首批同时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其理财品牌在同业处于领跑地位;首家推出固定利率房贷业务,引起社会客户广泛关注。。。。。。特别是首家推出的“阳光理财”本外币系列产品深受客户青睐,逐步成为国内金融知名品牌,树立了精品银行,理财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截止20xx年12月末,我行“总对总”项下工程机械借款余额达到117.8亿元,较年初增长58.9亿元,增长率100。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总行为35家合作企业(含3家总对分合作企业)累计授信162.65亿,目前已使用额度117.8亿元,占比72。截止20xx年12月31日,“总对总”项下逾期率0.74,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不良借款两笔,不良余额23.06万元(目前其中一笔已结清,另一笔借款人已偿还部分借款),不良率近于0.01。
“总对总”业务开展五年来,部分合作项目项下的合作企业(含经销商)对达到回购条件的借款,按合作协议条款约定履行了回购责任。截止20xx年12月末,回购率为0.52。
我在光大银行的私人业务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该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商品房借款和个人工程机械借款,现将个人工程机械借款的有关概念准则报告如下。
所谓工程机械借款是指借款人向申请购买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借款。该行目前开办的工程机械借款业务,原则上仅限于总行与制造商签订的“总对总”项下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直接销售或指定经销商销售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殊情况需上报总行审批。“总对总”工程机械借款业务是指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分别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签订《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及《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为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推荐的终端用户提供的个人工程机械借款业务。
借款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借款人本省(或地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2有2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个人资产和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3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机械购买合同或协议;4在借款人处开立了人民币个人储蓄账户或持有借款人同城分支机构发行的阳光卡;5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指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30的存款作为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6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将所借款项划入经销商/制造商在借款人处开立的账户或借款人认可的其他账户;7能够提供借款人总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8能够提供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9借款人总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额度: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的70(含),单一自然人或家庭借款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00万元。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单价较高的挖掘机,悬挖钻机,摊铺机等特殊类产品可适当延长至4年)。借款人在确定借款期限时,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保证或抵押物状况,健康状况及年龄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借款期限。借款到期时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过60周岁。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借款基准利率浮动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可上浮但不得下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仍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我行规定在合同期内按年调整,即在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借款利率。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下一年度利率与上年度利率相同。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本借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等额,按月等本两种还款方式。本借款实行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每一个公历月为一个还款期,均按月计收利息。合同约定的首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
借款担保方式:所购工程机械设备抵押经销商/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全额回购担保制造商全额回购担保一定比例保证金。即通过授信方式给予制造商一定的按揭回购担保额度,为本业务项下借款人提供全额回购担保,并要求制造商/经销商在我行存入一定的回购担保保证金。
合作方的基本条件及合作方式:
(一)合作企业
1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已在工程机械生产领域树立国际著名/知名品牌的行业龙头企业;
2产销规模较大和技术力量雄厚的国内大型企业或绩优上市公司;
3年产量原则上应在全国相应类别设备制造中占主导地位的前10名之内,年销售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总体赢利水平较好。
4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试行办法》,我行支持的工程机械合作企业信用评级原则上应在a级(含)以上。
(二)经销商
1原则上应与借款人在同一城市;
2由合作企业推荐的;
3具有单一品牌专卖店模式或多品牌的综合销售市场模式;
4经营规范,能够向客户提供合作企业生产的正宗产品;
5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较强的催收,清收和代理诉讼能力。
借款人申请工程机械借款,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情况调查表
2借款申请书
3本省/地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居住证明等)
5本人或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与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8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净价的30的存款作为首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9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0制造商和经销商出具的工程机械借款申请暨不可撤销回购担保承诺函
11借款人总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在收到客户(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配合工程机械合作企业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工作,贷前调查原则上实行双人调查制度,并明确主,协办关系,调查过程由双人共同完成,客户经理必须对借款人,担保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中与借款人面谈的事项,经办部门需做详细纪录,经借款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不得因有厂家提供回购担保而放弃我行自主审查的工作。贷前调查应着重审查借款人(或其所在单位)资信状况,须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1受某些地区市场影响,因销售量较小,个别经销商未按协议约定金额起存保证金
2因人力不足导致借款人在办理按揭手续时未能与经办行人员接触,从而存在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工程承包合同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3有些厂家或经销商代垫资金归还逾期借款,造成借款不满足回购条件的假象
2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对办理借款业务有两点感受。首先,要熟练地掌握借款知识,在与客户洽谈协商时能灵活善辩,对于社交礼仪也要了解熟知,这样在谈业务时不至于让自己生硬死板,偶尔的谈笑风生是必要的。其次,就是手续办理及放款速度一定要快,这样会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促使再次合作的产生。
所谓“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用心努力,就一定能做好。我想,经历了两个月的银行实习,自己学到了很多,以后不管在哪里工作,我一定会有所作为的,加油喽。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因个人原因,我决定向您提出辞职申请,申请与招商银行解除劳动合同。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全日制研究生将会是招商银行很长一段时间任用人员的趋势,他们无论理论上还是综合素质上都是全招商银行培养、重用的对象。
离开银行并不是我的所愿,只是自己的条件已经达不到到银行的要求了,银行工作十分难得,社会放弃这样的机会呢。不过现实就是这样,能者上,弱者下,我不想被银行解聘,只能够提前看清自己的方向,向银行提出辞职申请。这也是我逼不得已的举动,也是一个体面的离开。
为了紧跟步伐,适应时代的潮流,我拟采取脱产学习的形式攻读研究生学位课程,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故无法履行与××银行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我自200×年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银行,经历了从筹备建设到××银行的种种变革,对她有着深厚的感情,我的领导和同事都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从他们身上我学习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请相信我绝不是在此说说套话。
招商银行给予我的很多,包括极好的办公环境,融洽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各项福利待遇。在决定离开她的过程中,我很犹豫。要舍弃这些已经拥有、珍贵的东西,去追逐未知,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也相当痛苦。但我记得上小学老师就教过“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并一直视此为做人做事原则。托尔斯泰也曾说过:小鸟不会因为第一次飞行遇到雷电就怀疑天空。我相信自己的决定。真心希望××银行能体谅一个年轻人要求上进,实现理想的真诚愿望,同意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定会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做细致、全面的交接。
当然我在离开之后还是会回忆起这里,回忆在这里我工作的日子。事情的发展总是超出人的想象,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感叹世事无法洞晓。在以后的道路上,我想自己一定能够做的更好的,想象自己的实力,我能行,只要我去努力,我就能够做的更好!最后祝愿银行的领导和同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_____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容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推荐阅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