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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传递信息、交流情感的一种重要途径,被称作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外的第四媒体。下面是i乐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调研报告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新闻舆论发酵点
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救援情况、追责问责这三个方面是社会主要关注点,也是安全突发事件易引爆舆论的主要发酵点。
1.事故原因。一般而言,事故发生后舆论的第一反应就是,事故原因是天灾还是人祸?天灾不可控,属“不可抗力”,舆论质疑会相对减少,政府救援正能量则成为“主角”,如汶川地震,长江沉船事故等;但如果是人祸,则属“人为因素”,主观可控,故“不能原谅”,像天津爆炸事件、深圳滑坡事件等,事后追责的声讨就此起彼伏。同样是山体滑坡,事故原因不同,舆论反应也是大相径庭。2015年11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8人死亡、1人受伤。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地址灾害事故,随即救援就成为舆论关注点。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一淤泥渣土受纳场的人工堆土发生滑坡事故。事发突然,事故现场还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许多媒体就从表面现象入手,纷纷报道是“山体滑坡”。后国土资源部发布官方微博,通报事故原因,认定人为原因导致垮塌。社会关注点开始从“山体滑坡”说的质疑转向对渣土来源的讨论,以及事后追责问题。
2.救援情况。在安全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的救援情况往往就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点。目前,各地政府在救援行动上的努力有目共睹,新闻发布与宣传机制正不断完善。但实际操作中,政府救援却常常会成为次生舆情的多发地。失利表现在:其一,救援存在判断力和技术性差错,导致救援行动不力,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天津港爆炸事故等;其二,灾难事故报道被本地弱化引发质疑,存在故意弱化舆论嫌疑。其三,救援过程的报道重点有失偏颇,过多强调领导救援情况,而事件本身救援进展情况报道少。可以说,灾情信息的发布已经被视作政府救灾能力的评价指标,其发布的数量质量、时效平台等都成为舆论评价政府态度的重要参考。
3.问责程度。重大事故发生后,除了事故的原因,外界普遍还关注事后追责问题,即便是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人们都倾向于希望有人能站出来承担责任,相应的责任处理自然成为舆情的关注点。如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致5死8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力度也是不同凡响,媒体对问责的报道可以说是“轰炸型”,新京报《北京自建房火灾事故问责启动,安监科科长被立案》、凤凰资讯《北京朝阳火灾事故调查通报:副乡长等7人被问责》……漫天的报道都体现了媒体及社会对事故问责的关注。事实上,政府问责的“程度”也是舆论解读政府对待事故反省决心的一个重要参考。当然,这种舆情表现的背后还是公众对政府执法能力和监督落实的期待。
二、舆情特点
要做好安全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就需要对此类事件的舆情特点有全面把握,即而才能提出解决方案。总的来说,安全突发事件的舆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社会关注度高。安全突发事件,是当下最受群众关注的社会风险之一,加之其具体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会大大降低公众的安全感,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中迅速传播,社会关注度骤然提高。会不会引发二次爆炸,污染的程度有多大,爆炸后遗留的化学品是否会威胁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各种各样的担心和疑问,显然已经打破了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中公众的“旁观者”心态,许多人都将自己也视为事故灾害的直接关联者[1]。因此,社会关注度高这一特点,是舆情引导工作需要特别重视的。
2.专业性强。安全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到很多专业领域,比如存在的安全隐患,专业的应急方式等,公众对事故原因存在困惑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专业问题的不解和陌生。2015年6月1日发生的湖北监利“东方之星”号沉船事件就面临这一问题。442人的死亡,调查报告公布之时,舆论便炸开了锅。事件调查组认为,“东方之星”号客轮航行至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突遇下击暴流袭击,虽然采取了相应的稳船抗风措施,但强风暴雨持续下,系数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钟之内倾覆。普通受众听了这些解释大多仍是一知半解,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协调领导和权威专家,对沉船原因、打捞采取措施等专业问题进行解读,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对事件的质疑,扼杀了谣言的源头[2]。
3.动态性强。重大突发事件往往情况复杂,事件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如果真相不能及时公布于众,谣言就会漫天飞,甚至会影响事件的发展趋势。“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央视新闻在凌晨00:41首发简短新闻。之后的24小时内,央视新闻在微博平台上连续发稿58篇,报道事态的最新进展情况。紧接着的10天内,央视新闻微博以211篇的密集报道对事故进行了全方位的呈现。解释事故原因、普及安全常识,跟进事故救援情况,从而把公众的关注点引导至事实层面,稳定了舆情。
三、舆情的引导及应对
从舆论发酵点到舆情特点,本文一直尝试挖掘安全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探索其存在的规律,尽快完善安全突发事件舆情的引导应对机制。
1.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快,这其中强调的是不要失语,要抢占先机,争取主动。过去,总习惯“只处理,不报道”或“先处理,后报道”,如今已完全不可取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才是正确的做法[3]。但“快”的同时也强调不能妄语。如何把握这一尺度?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是做好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发布新闻信息,而相关职能部门面对突发性新闻时,同样应该以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忠实说、迅速说、首先说”,及时发布正确的新闻信息。也就是说,对于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需要相关部门、媒介的支持和协助[4]。上海踩踏事件中,上海市政府一开始即由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为统领,作为对外信息发布的主窗口,协同相关部门信息,成为社会、媒体、网民等获取权威信息的唯一窗口,有效满足了公众对此事强烈的信息需求。反观天津港爆炸事故,天津政府对事件信息通报的最大问题在于新闻发布会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还过度依赖新闻发布会,发布渠道过于单一、时效滞后、统筹不足。
2.掌握好发布时机,主动引导舆论。自媒体时代,大众就自己所见所闻披露信息、发表意见,还可以通过转发、评论、点赞等方式为已经形成的舆论“添柴加薪”[5]。比如2010年江西宜黄拆迁事件、2011年甬温线“7.23”动车事故等等,首发信息的都是自媒体。自媒体影响力的逐步扩大,要求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不仅要在内容和报道形式上遵守已有的制度,而且要掌握发布的时机,主动引导舆论向正面方向发展。对安全突发事件而言,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非常关键,但此类事件往往原因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查,报道时机的抉择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在安全突发事件中,报道的准确性和时宜性应该优于时效性。成熟的新闻从业者,往往能在把握时效性的同时做好对舆论引导效果的预判。
3.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在新闻信息采集、整理、准备报道的同时,做好舆情的收集研判,发现并有效预警是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利用科学技术,完善大数据平台,加强对信息的过滤与判断能力,准确把握舆情方向,及时做好相应风险评估。另一方面要加强舆情监测队伍的建设。发掘和吸收一批对舆情较为敏感,能熟练应用互联网的人才队伍,深入不同的新媒体平台,认真研究采集与提取技巧、追踪技巧、倾向性分析等,比如可以对微信朋友圈、微博热搜等平台网友的反应做出一个科学准确的判断,在舆论还未形成之前就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有效防范负面舆论的扩大。
4.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在新媒体时代,新闻消息传播的渠道颠覆了传统媒体的想象,微博微信、短视频、各类APP、手机客户端等,都是安全突发性事件报道的重要渠道[6]。新媒体时代,受众有了自己的“麦克风”。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通评论区,人们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表达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甚至成为“意见领袖”,引导舆论态势。对于媒体而言,通过新闻评论区的大数据统计,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群众的口味和偏好,从而为受众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新闻,增强自身的影响力。另外,传统媒体还可以借助新媒体平台设立点赞和投票环节,来了解公众普遍采取的价值观,也让受众对事件有更强的参与感,从而疏散社情民意,起到“减压阀”作用。因此,要加大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力度,争取让全民在切身参与中意识到事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在日后做好防范工作。
在今年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作为反腐倡廉牵头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理应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将应对网络监督信息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关注网络舆情,运用监督信息,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积极探索。
一、开展网络舆情工作的现状
(一)县纪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县纪委以宣教室为网络工作的主阵地,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网络舆论信息的收集、研判、分析工作,搜集信息的网络除国家的大型网站外,注重当地的网站及论坛,及时了解当地的民情信息及舆论导向,对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及时加以引导,对于网络舆情的搜集工作作为县纪委宣教室的一项常规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及报送制度。
(二)建立网络舆情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县纪委利用大宣教工作格局的有效条件,充分利用大宣教工作机制,联合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网络信息及舆论导向及时进行沟通,有利于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为了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力量,加大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配备一名网络评论员,全县共有网络评论员36人,为鼓励评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纪委专门制定了奖励措施,评论员在网站上及时发帖,开展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工作,同时利用网站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建立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联动引导机制,对于突发性事件做到发现及时、引导及时。
(四)组织网络舆情工作专项培训学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县纪委宣教室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及时更新技术手段,了解网络舆情新形势。学习新的技术手段提升网评引导和网上管控能力和水平,学习利用技术手段自动跟帖、顶贴,在节省人力的同时,提高网上引导管控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当前网络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网络舆情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由于网络舆情工作的特殊性,工作的实际效果不容易看到,并且很难有一个可以衡量的考核标准,许多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这项工作可有可无,对网络舆情工作不重视。总体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已经进入良性轨道,日趋科学规范,“主动回应网上关切、主动处理现实矛盾和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识,但个别事件在应对技巧和回应方式等方面仍有欠缺,语气过于生硬、过于绝对。
二是网络舆情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建立纪检监察系统网络监舆情工作机制,顺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只有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建立一套成熟可行的工作机制,才能让网络变成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耳目”;只有确立一套有效的搜集、研判、分析的程序,才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了它的一个负面结果,即虚假信息的泛滥。它妨碍人们获得真实信息,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意见,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而一些含有违纪线索的信息也会因其偏激或者极端情绪化的言辞而广为散播。有的部门应对机制存在着滞后性和职能缺失,往往出现“事前不问、事后救火”的被动局面,从而丧失主动权,损害公信力。
三是相关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和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舆论场形成越来越迅速,某一现实事件一经发生或正在发生过程中,便会迅速出现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圈子中,瞬间在网上形成热点,某些事件甚至会被网友利用手机同步直播;从传播介质来看,既有文字图片,也有音频视频,甚至会有播报人即时的旁白评论。网络舆论场形成的即时化、参与介质的全媒体化,对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形势,不能做到“监测即时化、应对即时化、调控即时化”。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牵头,网络安全、新闻宣传等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网络舆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网络舆情动态,会商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纪检监察现有的网络信访举报、执法纠风监督与行政效能投诉板块进行整合,对其中的投诉举报信息纳入网络监督信息统一办理。另外,对于影响力较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利用官方微博或政务网站及时播报事件进展同时,通过重点新闻网站集纳网上相关报道,还原事件过程真相及处置结果,能够起到一锤定音、平息炒作的效果。
(二)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与政府网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取网上监控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是网络舆情应对成败与否的关键一环。日常工作中,我们在密切关注网上信息的同时,要求信息员及时上报收集到的突发事件及潜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将舆情管理重心从后端的“应急响应”转移到前端的“现实隐患”和“网上第一落点”,并根据掌握的零星信息迅速做好布控工作,根据网上舆情走势和舆论关注点,及时调整回应方式和侧重点,遏制谣言的传播,牢牢把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在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网站设立“网络监督信息办理情况发布平台”。一旦出现重大事件,立即启动信息发布机制,协助做好解疑释惑、澄清事件、批驳谣言、引导舆论等工作。历次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表明,避而不答、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只会火上浇油,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化,措辞强硬、自说自话、答非所问可能会激化网民对立情绪,陷入更大被动。因此,认真倾听网上声音、及时回应网民质疑、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才是明智之举。从近年来舆情应对成功案例分析,“态度决定效果”,涉事部门应当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坦诚态度,诚恳接受社会的监督,争取公众的理解。同时要及时发声、善于发声,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质疑,并随时通告事件进展,抢占舆论主动权。
(四)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在舆情事件处置过程中,线上线下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首先要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舆情事件一经爆发,相关部门应立即着手调查事件真相,并督促涉事主体部门尽快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积极主动做好事件回应和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走势,及时发现倾向性、敏感性言论,及时封堵删除煽动性、攻击性、行动性信息,针对网民质疑,加强网评引导,确保网上舆论平稳有序、不失控。
职工舆情的特点与工会的干预机制研究
舆情指在一定时期内,民众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自己关心的特定事件所持有的群体性思想认知、情绪反应、价值判断和意见倾向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概括地说,舆情就是民众的态度
和意见。职工舆情是广大工人阶级对单位内外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自己关心的特定事件所持的态度和意见,包括对自身的认知、对所在单位的评价和对整个社会的态度。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舆情作为民意的一种集中体现,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而近些年,对于舆情的理论和现实研究也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职工舆情,学术界关注甚少,几近空白。事实上,与普通的舆情相比,职工舆情具有特定的主体、客体和传播规律,在监测机制和干预机制上也有特定的现实基础和需要。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有效地疏导、监管、掌控和利用职工舆情的发展趋势与变化规律,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这一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当前工会组织发挥社会职能所应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报告在对工会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基础上,查阅有关资料,深入分析职工舆情的特点,工会干预的重要性、现状和困难,进而提出完善工会干预机制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一、职工舆情的特点
与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相比,职工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从主体上看,职工舆情的主体是职工群众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的主体是民众,是和掌握权力的官员相对的,也是和掌握各种资源的精英相对的,民众就是指普通百姓。而职工舆情的主体范围是特定的,特指职工群众,即工人阶级。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执政党的阶级基础。随着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十一五”末上海的从业人员已超过1000万人,工会会员数已达到770万人。其中,非公经济职工已成为职工队伍的主体;同时,“80后”职工、农民工也越来越多。职工队伍的重大变化及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决定了职工舆情往往是整个社会的舆情热点。职工群众的利益意愿和诉求往往是整个社会关心的问题;涉及职工队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也就成为社会性事件;职工对一些社会热点、焦点和民生问题的反应与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社会大众的普遍态度。
2、从内容上看,职工舆情主要来自职场方面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内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民众关心的特定事件。由于民众类型多样,关注范围广泛,因此一般意义上的舆情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与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相比,我们认为,职工舆情的内容主要来自职场方面。由于职工个体的差异性和具体利益关系不同,尤其是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的特点,会对同一事件产生不同的意见、情绪和行为。一般而言,职工舆情包括职工对自身的认知和评价,如职工的个人理想、自豪感、主人翁意识、兴趣爱好、社会地位认知等;对所在单位的认知和评价,如单位的工作环境、生产经营状况、工资报酬、发展前途等;对职场上人际关系、工作压力、创新与挑战等的认知和评价。
3、从传播上看,职工舆情关乎企业社会形象与和谐稳定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的传播范围是在整个社会层面,从不同的源头产生,依不同的路径在公众中传播,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力。而职工舆情主要是在单位范围内产生,通过企业论坛、贴吧,及有关的社区、博客、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传播。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职工舆情呈现出传播渠道多、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特别是一些负面信息往往会在短时间内被急速传播和高度放大,成为影响企业社会形象、引发职工情绪对立、激化社会矛盾甚至酿成重大社会事件的导火索。同时,由于职工聚集在一定的用人单位中,范围特定、情况类似、利益联系紧密,往往使得职工舆情与普通舆情相比,传播速度更快,影响力度更大。因此,及时了解负面信息,加强职工舆情干预,做好舆论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维护企业社会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从干预上看,应由工会发挥主导作用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由于主体是民众,主要应由政府来干预。而职工舆情的主体是职工群众,工会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和职工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应以工会为主导来干预职工舆情。各级工会组织应在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有效地干预职工舆情,着力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信息、沟通的空间、互动的桥梁,使职工置身于信息公开、反馈迅速、方便快捷的舆论环境中,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性,为推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凸显,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工会组织,科学合理地干预职工舆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干预职工舆情,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使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而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如果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那么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将难以实现。干预职工舆情,就是了解职工的意愿,回应职工的诉求,沟通信息,化解矛盾,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和指导,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是贯彻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因此,干预职工舆情,是工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鲜明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使命。
2、干预职工舆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是这样,在企业发展的微观层面也是如此。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和职工都不可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干预职工舆情,切实保障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同企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共赢。实践证明,凡是竞争力强的企业,都是重视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最好的发展环境,也是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3、干预职工舆情,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工会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组织建设、环境条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工会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挑战。作为职工权益的合法代表、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重任,站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努力开拓创新;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出谋划策,要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声及时反馈给党和政府;处理好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矛盾,在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作用;积极探索职工维权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职工争取更大利益。干预职工舆情,为全面搞好工会工作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是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有力抓手和很好的切入点。通过干预职工舆情,可以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提高职工权益的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好、保护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现状
本课题组共向参加上海工会学院培训和“改革与发展”信息会的工会干部随机发放职工舆情调查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59份,有效率为88.3%;并对杨浦区总工会、黄浦区总工会、松江区总工会、上海市纺织工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工会、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的20名工会干部开展访谈,搜集信息,深入了解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实际情况。
1、在态度上,重视了解和干预职工舆情
从问卷调查来看,对于单位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频率,所有的工会都关注职工舆情,以每月几次的居多,占54.4%;其次是偶尔关注的,占28.5%;再次是每天关注的,占11.4%。而单位的职工舆情,由工会单独或工会和其他部门共同来了解和干预的,占到了81.0%。其中,由工会和党委共同来了解和干预的,占41.1%;由工会和团委共同来了解和干预的,占12.0%;由工会和其他部门共同来了解和干预的,占1.9%。对于工会是否需要了解职工舆情,认为非常需要的居多,占73.6%;其次是认为比较需要的,占24.5%;而认为一般的仅占1.9%。对于工会是否需要干预职工舆情,认为比较需要的居多,占49.4%;其次是认为非常需要的,占41.8%;而认为一般的,占7.0%。对于所在单位工会是否重视了解职工舆情,认为比较重视的居多,占48.4%;其次认为非常重视的,占34.6%;而认为一般的,占12.6%。
2、在了解渠道上,丰富多样,普遍建立工会信息员队伍
从问卷调查来看,工会了解职工舆情的主要途径包括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职工队伍调查、来信来访、网络交流、家访或个别谈话、职工意见箱、主席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在这些工会了解职工舆情的主要途径中,选择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居多,占23.9%;其次是选择职工队伍调查和家访或个别谈话的,分别占18.8%和17.5%;再次是选择来信来访和职工意见箱的,分别占12.9%和12.5%。另外,在访谈中了解到,根据上海市总工会的要求,各基层工会基本上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员队伍。由这些工会信息员仅仅围绕工会的重点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主动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工会工作各方面的新情况和新动态。
3、在干预措施上,不断创新且具特色
从问卷调查来看,对于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主要措施,选择召开职代会的居多,占17.6%;其次是选择开展思想教育和职工心理疏导,分别占15.5%和15.2%;再次是开展调查了解、向党政反映和寻求多方合力解决问题,分别占13.5%、13.4%和13.0%。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工会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干预措施。如黄浦区总工会的社情民意座谈会制度,由区总工会定期组织召开,各个基层工会干部积极参与。由于基层工会干部直接和职工接触,比较了解职工的一些意见和诉求,通过社情民意座谈会,向区总工会反映出来,再由区总工会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开展调查了解,并将结果报有关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再如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工会开通的“上海移动女职工微博”,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鼓励和吸引女职工积极参与,及时了解女职工的想法。女职工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随时随地进行交流,在微博上分享各自的趣闻轶事、人生感悟,发表对企业发展的谏言等,是工会干预职工舆情的全新载体。
4、在内容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是工会最关注和最需要干预的方面
从问卷调查来看,对于所在单位工会最关注的职工舆情,认为是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培训教育、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的居多,占23.2%;其次是民生问题(保障、医疗、教育、物价等),占19.7%;再次是单位的生产形势(包括产品开发、利润等),占16.1%。而对于工会最需要干预的职工舆情,也是认为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培训教育、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的居多,占23.5%;其次是民生问题(保障、医疗、教育、物价等),占20.8%;再次是单位的生产形势(包括产品开发、利润等),占14.6%。可见,无论是所在单位工会最关注的职工舆情,还是工会干部认为工会最需要干预的职工舆情,都集中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培训教育、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而这也正是工会切实履行职能、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方面。
四、工会干预职工舆情存在的困难
在对工会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工会干预职工舆情所遇到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有待加强
近年来,工会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改善自身的服务,在维权、参与、教育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然而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广大劳动者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在访谈中了解到,一些职工对工会及工会具体工作的认识很片面、单一,有的甚至停留在工会只是文体活动的组织者、困难补助的发放者等简单认识上。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工会对职工舆情的真正了解和具体干预。同时,一些企业领导者把经济效益放在工作中的主要位置,对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会在了解和干预职工舆情方面有时会感觉力不从心。另外,一些企业工会干部是身兼数职,很多还是半路出家,接受针对性的工会理论学习培训机会不多,往往存在着业务不熟、能力和经验不足的弱化现象,也必然影响到其了解和干预职工舆情的能力和效果。
2、对职工舆情的了解渠道不够完善
当前,工会了解职工舆情的渠道非常多,涉及的面也很广,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会往往与企业方的沟通较多,而与职工的直接沟通却比较少。即使对于与职工群众直接沟通的那些渠道,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了,发挥得怎么样,工会的关注度还不够。如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可以说其作为工会了解和干预职工舆情的一个重要渠道,已经是广泛建立起来了,并包括职业介绍、技能培训、互助保障、帮困救助、支内补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女工热线、老年维权、农民工维权等诸多项目。然而,在访谈中了解到,到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来寻求帮助的职工并不是很多,有的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由于来访职工人数过少,从原来的每天运作改为每周运作一次。当然,这其中有工会对其宣传不到位、职工知晓率不高的因素;同时,我们也应认真思考我们的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为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力度怎么样,职工的满意度怎么样。只有不断完善对职工舆情的了解渠道,工会才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干预职工舆情,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信息员的素质与能力还需提高
目前,在基层工会信息报送中,存在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一般性的信息多,经过认真思考和总结的信息少;宣传成绩的信息多,反映问题的信息少。对有些与职工利益休戚相关的难点、敏感信息不敢报送,担心上级部门产生单位工作没有做到位的想法,影响单位的荣誉;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也比较滞后,因为要经过反复斟酌,才能决定是否上报以及如何上报。
各基层单位报送的信息数量存在很大差别,除了各基层工会信息员思想重视程度不一的原因外,更主要的是目前工会信息报送工作还处于被动位置,有些信息严重滞后于工作。据了解,一些工会信息员是在上级工会对信息稿进行交流和讲评、表彰和奖励优秀信息员等措施的激励下开展工会信息工作,主动性不足。同时,由于工会信息员兼职较多,变动程度也比较大,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会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和自身的素质与能力。这就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通过专门的工会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会信息员的素质与能力,使他们主动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出发来更好地开展工会信息工作。
4、对劳务派遣工的舆情干预比较薄弱
劳务派遣工夹在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容易成为“没人管”的弱势群体。在访谈中了解到,一些用工企业工会认为,目前多数单位的做法是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委托用工企业工会进行管理,但是对于委托管理到什么程度,还需进一步明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委托程度不明确,用工企业工会在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为职工做好服务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工会经费,往往出现对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服务项目不同的情况,这势必影响到劳务派遣工的组织归属感与认同感,进而影响到对劳务派遣工舆情的了解和干预。
五、完善工会干预机制的对策建议
通过建立、健全职工舆情的了解、反映和疏导机制,有利于化解职工群众的不满情绪,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鉴于当前职工舆情的特点及工会的干预现状和困难,需要加强完善工会的干预机制。
1、以人为本,努力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方面为职工谋福利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工会组织要在促进和谐稳定、保障职工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调查也了解到,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培训教育、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是工会最关注和最需要干预的舆情。工会组织应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这个方面努力为职工谋福利。一方面要丰富职工民主参与的形式,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将充实、完善职代会运行机制作为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实际,总结、研究并创造性地充实、完善职代会运行机制,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关职代会作用的规定,通过相应的程序性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了解职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职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同级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和权益维护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企业各部门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对企业重要政策的出台、职工群众“三最”问题等进行通报沟通,协商有关问题妥善解决。
2、明确定位,不断提高工会的地位与工会干部的素质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定位。如果工会不能作为职工的代言人出现,其加入工会的目的不能实现,就会迫使职工远离工会,也就导致工会无法履行基本职能。因此,工会必须明确定位,增强责任意识,真正站在职工群众的立场上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作为求地位,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能,全面推进工运事业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建设建功立业。一方面,工会要积极争取参与到企业的核心决策中,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既要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工会的组织机构,也要重视工会干部的考核、选拔、交流和使用,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会干部的协调沟通、获取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工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党政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既要积极获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着力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也要努力让党政给工会当好后盾,旗帜鲜明地支持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对于工会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党政全面协调,从而促使职工权益得到较好地维护。
3、完善职工舆情的了解渠道,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完善职工舆情的了解渠道,依法保障职工享有咨询权、表达权、参与权,畅通企业广大职工与工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劳资双方消除、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不断巩固和发展。首先,要提高工会干部的沟通技能,让工会干部积极学习沟通的艺术与技巧,学会倾听,积极反馈,注重非语言信息,以尽可能达到顺畅沟通的目的。其次,要不断丰富沟通的渠道,加强与职工的沟通联系,直接了解职工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动态,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无论是正式的沟通渠道(如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各种定期会议等)还是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如建议箱、电子邮件、小型聚会等),目的都是让职工坦诚地说话,让每一个渠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对于网络沟通这一渠道,要组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应高度重视工会的信息化建设,组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小组,精心挑选政治敏锐性高和工作责任感强的工会干部从事舆情工作;并将监测内容、时间及网站进行合理、有序分配,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责,要求监测研判小组每个成员在网上搜索舆情信息,规定发现信息后的处理流程及各自的职责,以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4、积极干预职工舆情,大力发挥工会组织的引导作用
不同的职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思维方式、情感心理,即使对于同一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因此,职工舆情复杂多样,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进步的,也有落后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工会要高度重视对职工舆情的干预工作,科学合理地疏导舆情。首先,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引导职工的信仰追求、观念潮流和价值认同,要求新闻媒体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其次,对于职工表现出来的各种舆情,要注意疏导而不能堵塞,做到有情况早反应,有问题早处理。良好的舆情反映、疏导机制有利于稳定人心,防患于未然。第三,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梳理归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干预方式。要准确记录敏感信息的类别、诉求主要内容、发现时间等关键因素,对特定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及敏感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剖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积极采取正确的应对技巧和方法,主动化解矛盾,在社会管理中真正发挥好工会组织独特的维稳作用。
5、关爱劳务派遣工,建立多方合力干预职工舆情的良好机制
劳务派遣工的雇用和实际使用相分离,决定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侵犯,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做好组织劳务派遣工建会入会工作,对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无论劳务派遣工直接加入用工企业工会,还是由用工企业工会委托管理,都应从关爱劳务派遣工的要求出发,使劳务派遣工享有与正式职工同样的劳动保障、教育培训、先进评选和帮助关怀,及时了解劳务派遣工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不断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好地激发、调动劳务派遣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同时,为了加强对职工舆情的有效干预,工会应改变以往只靠工会组织一家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在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善于借助各方力量,积极整合资源,与劳动保障、信访、宣传、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职工舆情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参与职工舆情工作,共同对职工维权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处理,共同出谋划策,齐心协力化解矛盾,解决难题,从而有效提升工会对职工舆情的干预能力,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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