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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6 20:48: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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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6月10日,中山区法院九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1.在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方面。一是组织开展自查申报,全体干警对2023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补报,对申报情况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二是梳理2023年以来举报线索、涉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案件等,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和充当诉讼掮客问题。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规定。通过整治,1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其存在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问题,现相关问题已移送相关组织处理。
2.在整治“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方面。一是严格规范立案,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重点检查发放立案指标、限定立案数量、拖延立案问题。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未结案件台账,强化对延长、扣除审限的监督管理。三是规范执行行为,重点检查超期发放执行款清理情况,完善“一案一账号”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系统。四是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检查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对待当事人作风简单粗暴、工作中存在冷硬横推及慵懒散奢等司法作风问题的整治。通过整治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88个,主要包括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问题、执行案款管理不到位问题等,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3.在整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方面。我院此前没有办理过减刑、假释案件。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受人请托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违规问题。但通过干警自查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3起案件存在看守所不予收押,被告人不配合检查致使无法进行暂予监外检查,社区矫正机构不接受矫正且看守所不予收押的客观情况。针对上述客观问题,我院已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如实上报,近期省教整办已经专门下发文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明确要求,上级法院已于近期要求我们上报了具体案件,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按省教整办的文件要求,落实好此项工作。我院将积极与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妥善做好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4.在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方面。通过干警自查和组织核查,全面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我院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
5.在整治“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方面。向离任干警宣讲解读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组织离任干警填写自查表,作出书面承诺。通过整治,发现有1名退休人员存在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从法院离任两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下一步将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理。
6.在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方面。经过排查,我院不存在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
7.在整治“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的突出问题”方面。由我院认真组织对涉法涉诉信访进行了自查和交叉评查。2023年以来共收到信访案件275件,现已办结166件,剩余109件将加大力度争取尽快办结。教育整顿期间共收到上级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5件,其中27件已化解,21件已申报终结,剩余27件仍在办理过程中。
8.在“集中整治影响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问题”方面。开展六类重点案件自查和评查工作,共梳理出重点案件1373件,全部交由原承办人自查,并组织各部门交叉评查。通过整治,我院现无影响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问题。
9.中山区法院在整治上级法院规定的8项顽瘴痼疾的规定动作基础上,将“及时解决检察建议中反应的问题”作为自选动作纳入整治范围。
在整治“及时解决检察建议中反应的问题”方面。中山区检察院对我院民事案件进行了检察监督,2023年至2023年期间,中山区检察院对我院民事案件启动监督程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共24件案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22件裁定再审,1件决定不予采纳,1件正在审查中。上述案件涉及两大类纠纷,银行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占62.5%,民间借贷案件占37.5%。检察机关主要提出如下建议:1、金融借款案件中,银行提供的贷款材料不是被告本人签字;2、提供法庭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签字非被告本人签字;3、开庭传票未有效送达,缺席审判。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为避免再次产生上述问题,我院高度重视,在采纳检察建议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同时,还采取了以下几项举措:1、召开金融协调会议,与各大金融机构交流金融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核时要更审慎、细致,从源头杜绝伪造贷款材料事件。2、召开民事调度会议,强调民事案件在开庭前的送达环节,通过上门、电话、邮寄、短信等穷尽各种途径寻找被告。同时对负责送达的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系统培训。3、对已查明伪造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山区法院将继续以查纠整改的工作决心,建立长效机制,整治九大顽瘴痼疾,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自查自纠,切实整治顽瘴痼疾。
现将我院“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公布如下: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采取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案件评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共查找出XX个方面XX个问题。
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XX个,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XX个,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问题XX个。
对查找出的上述问题,我们坚持边查纠边整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到位。
截止XX月XX日,XX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制度机制建设XX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存在问题:个别干警在办理案件时,对有人打听案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
整治成效:1.组织集中补报。
对干警填报的XX件记录报告逐一进行核查,并组织干警对以前漏报的进行集中补报,干警共补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等XX起。
从填报工作开始至今,共填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XX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XX件,第一检察部XX件,第二检察部XX件,第三检察部XX件,第五检察部未检部门XX件,综合业务部XX件。
2.针对核查发现的个别干警对记录报告内容范围把握不准、填报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汇编》,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机关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记录报告的规定要求;3.针对了解到的部分干警存在畏难情绪、不想不愿填报等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思想顾虑,强化记录报告自觉;4.针对当前司法办案外部环境现实状况,为全体干警开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特制手机彩铃,设立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防范外界干扰。
5.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存在问题:经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聘用人员的家人在聘用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身份证注册商店的情况(目前已注销或变更);个别聘用人员存在担任过公司监事职务的情况(目前已注销)。
整治成效:1.全面采集检察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协调市场监管局对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认真比对核查,对XX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形、XX名存在在企业担任监事职务情形的书记员进行谈话提醒。
目前,XX名同志均已主动注销名下企业或辞去所任职务。
2.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
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
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4.出台《XX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并和XX市公安局、XX市司法局、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房管局等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由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基本身份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人员是否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核查,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目的,实现了“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
三、司法人员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情况存在问题:经自查发现,存在离职检察人员担任律师,代理我院办理的案件的情况,目前已将排查出的情况及时向司法局通报。
整治成效:1.层层进行甄别核实,对发现的离职人员涉嫌违规担任我院所办案件的律师的线索,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通报;2.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承诺书;3.建立与律协、企业等行业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常态化跟进掌握离职人员从业状况,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也是XX检察院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强的担当、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教育整顿工作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后,我院秉承着超前谋划、及早布局、不等不靠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举措、重实效抓好各项工作举措,深度运用“三个四”工作法,打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组合拳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提档加速。
一、聚焦氛围导向,发出“四道动员令”,确保专项整治思想认识到位。一是全覆盖集结动员。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压紧压实三层(一把手、教育整顿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引导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二是全方位思想动员。运用“一看二听三谈四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听“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集中谈话和“五个一对一”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六大顽瘴痼疾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引导干警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促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效。三是全领域宣传动员。紧扣“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主题,活化宣传方式,注重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效果,营造内外宣传氛围。在“临县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举报电话和信箱,开门征集问题线索,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四是全天候家庭动员。向干警发放《致家属的一封信》50余份,开展家庭住址清、家庭成员清、基本经济状况清、实际困难清、政策宣传到位“四清一到位”的廉政家访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家属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作用,凝聚检察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引导家属积极参与教育整顿。
二、紧盯问题导向,挂出“四张作战图”,确保专项整治细化措施到位。一是压实责任挂出“督导图”。“一把手”亲自抓、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亲自谋划和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直抓直管、具体落实责任;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全力抓好整顿、带头参与整顿。压紧压实三层工作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二是方案指导挂出“规划图”。在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基础上,配套出台问题查纠个子方案,探索推出“6+1专项检察监督”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必问。三是把握重点挂出“路线图”。确定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开展自查、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突出问题核查等重点整治措施,制定自查自纠整治台账及填报事项报告表。目前,已完成第二轮填报,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多轮次的填报,谈心谈话仍在持续进行中。四是强化协同挂出“施工图”。科学利用智能化手段,采取“人工核查+大数据排查”的方式,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联查联控联防机制,联合出台《信息查询通报制度》,着力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三、突出成果导向,出准“四招杀手锏”,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凸显到位。一是思想教育出高招。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致家属的一封信》、廉政家访等措施,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信号,做到思想持续发力,引导干警珍惜机会、主动坦白、真诚悔过。目前,在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双向引导下,已有多名干警向组织主动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教育整顿警示作用已初步显现。二是健全机制出硬照。紧盯制度漏洞,以制定完善操作性强、指导性强、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司法行为指引和监管。制定了《法律文书月点评工作制度》《跟庭评议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用制度把“事”管好、把“权”管严、把“人”管住,确保整治常态长效。三是查纠问题出真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结合本院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推动查纠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目前共接收举报线索7条,其中来电3条、来人3件、来信1件。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16件涉黑恶案和移送的21条线索建立台账。已完成2023年以来决定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或判决无罪等206起案件的自查工作(其中不诉案74件、不捕案119件、改变定性13件)。对中央、省、市联席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通过与县公安、法院沟通衔接,已成功化解2件。开展“减假暂”专项自查,共排查案件32件,其中暂予监外执行18件、减刑3件、假释11件。监督财产刑判决执行不合法、罚金缴纳不及时案件1案。对23名检察官离任退休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进行排查。四是专项整治出实招。对六大顽瘴痼疾进行深入整治。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3人7件已进行补录填报并组织约谈,做到立查立改。对经排查存在问题的3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已报市院教整办和县教整办。对2件存在释法说理不够充分、告知程序有瑕疵的案件,责成案件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化。对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1名检察官已将线索函告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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