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6篇

更新时间:2023-03-16 18:39: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6篇范文,欢迎参考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1

  市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思考建议一、主要做法。作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体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X县X区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会自X月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立即组建机构,强化配套措施,创新推进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X.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机构,专题召开了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制定了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X县形成了“十大行动”+三个配套(政务提升、新闻宣传、专项督查)+两项机制(第三方评估、监察协作)的“X+X+X”模式。X县制定了“X+X”行动方案,新增《X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行动方案》和《X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行动方案》。X县采取了营商环境部门公开承诺的形式。高新区向社会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

  X.助力企业“减负降压”。市县联动,围绕企业“减负降压”,积极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市规划部门制定了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取消了各类保证金等“搭车”和“捆绑”事项。全市X个政务大厅已有X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审核环节由“四审制”变为“两审制”,推出合并办理。X县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获得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

  X县率先出台了《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多渠道解决企业还贷周转资金难题。X区对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控制在X.X%以下。X县出台《减税降费实施细则》,在X个方面实行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X户次,总计减免企业所得税X.X万元,受惠面达X%。

  X.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各县区在事项审批环节上积极创新,在办理时间上大力压缩。我市一站式办结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比例为X.X%,全省最高。高新区、X县、X县、X县、X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施规范》并全省推广;全市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平均X.X个工作日,在全省用时最少。高新区、瀛湖区自我提标“加码”,确定X个工作日、X个工作日分别完成政府投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所有行政审批环节。X区清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X项,公布首批X项“最多跑一次”和X项“零跑路”事项清单。X县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审查制度,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由X项精简至X项。平利县上半年累计办理

  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X个,平均办结时间为X个工作日,减少了X个工作日。镇坪县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行为,X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环节。

  X.强力保障施工环境。我市创新把优化建设环境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特色指标,公安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X类X条措施》,深入开展“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及非法阻工严打行动,对各类犯罪分子形成了强烈震慑。上半年,X县查办“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县查办“五霸”等影响投资环境案件X起,平利县查办阻工案件X起,X县化解涉企矛盾纠纷X起,X县调解各类企地纠纷X余起,镇坪县共处置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警情X余起。

  X.不断优化服务事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X热线,全方位、X小时受理企业和个人关于营商环境的诉求。在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水电气暖报装方面,大力精简办事环节,用水由X项减少至X项,用气由X项减少至X项,用电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报装分别缩减为X个和X个环节。税务部门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办税,取消纳税人报送资料X项,将不需要实地核查的X项统一前移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高新区率先设立X小时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区。X县X个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县(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最多。X县、X县等开通办事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X

  县、X县等推出干部“带办”“代办”“包联”等便民利民举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平均用时X个工作日、平均费用X元,两项均属全省最少。X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X区针对边远镇村集中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办理采取服务窗口下延的方式。X县开设新办企业辅导课程,为纳税人讲解涉税政策、办税流程、网上办税等。

  二、存在问题。X.观念认识需深化。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要工作,但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认识还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的程度还不够,甚至还存在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虚工作”“软任务”的认识,履行职能职责还未由“重管理”转向“重服务”上来。

  X.数据壁垒需打破。政务服务网络缺乏统一标准,各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不统一,贯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数据壁垒未能打破,各系统数据无法高效衔接和共享。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房产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与相关在线审批平台数据未共享、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相关部门信息未共享、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和市政务服务系统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清单不统一。

  X.简政放权需协同。简政放权协同不够,中省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下放到市县后,与之相应的人财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和监管分离

  模式导致审批易、监管难。用时最长、流程复杂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涉及X个部门X个环节,但是目前上级尚未出台优化办理实施细则,具体操作缺乏精准“标尺”。

  X.两大成本需降低。尽管中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机构在执行层面由于“门槛”高、政策“死”等原因难以有效落地,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市还有X、镇坪、X个县无人行机构,企业因银行开户手续需到市人行审核而耗时增加。同时,由于各县区公路等级低、内部循环不通畅致使企业物流成本依然较高。

  X.政务服务需配套。按照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的要求,X区、X县、X县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平利县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镇坪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尚未进驻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公示后,部分县区由于配套服务不到位,一些事项无法真正实现。各县开户银行和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大厅情况不一,X县、镇坪县等无公章刻制窗口。

  X.企业主体需培训。由于初创企业财务不健全,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优惠政策落实的效率。同时,由于纳税人信息化应用水平滞后,导致服务质量被动低效。

  三、对策建议。X.深化认识转变观念。

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要从“抓项目”转向“抓环境”,将政府抓经济工作的重心由项目建设转向优化环境上来,用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来激发经济发展的新活力。要从“重管理”转向“重服务”。政府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简管理,支持企业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创新发展。要树高标杆,找准差距,对标国际一流抓营商环境优化。要积极外出“取经”,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X.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信息共享系统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整合省市县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当前,需协调相关部门和政务中心对接一个平台,确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政务服务平台“同口径”办理。

  X.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和难点是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要围绕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为全面释放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强化制度保障。要通过审批改革,统筹实施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精简环节、精简材料、精简时间,从而确保“十大行动”提出的办理事项最优时限、便捷高效的目

  标顺利实现。建议上级出台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关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统一行动、按章运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更多金融优惠政策在市县执行层面真正落地生效;进一步研究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持续加大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担保能力,切实缓解融资难。积极协调人行机构,加快解决X个县企业银行开户手续问题。

  X.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围绕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继续完善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畅有序的“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要按照“应进全进”要求,推进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探索完善审批和监管配套有序、跟进有力的机制。

  X.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实惠。“一对一”落实企业帮包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2

  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为配合与市政协的联动调研,了解桂阳营商环境,根据“‘郴州营商环境’调研协商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县政协副主席杨涛,县政协原副主席李绍军带队,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士,于2023年6-9月份开展“桂阳营商环境”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组建调研组工作群,广纳众智,集思广益。调研组成员先后走访县科工局、县优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深入县工业园组织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倾听企业主和园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探寻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政策和责任落实清单,将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让纳税人享受“一次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终端和个税扣缴客户端,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台《桂阳县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桂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对实体经济企业服务实行零收费,取消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100%准确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2023年共减免各项税费2.91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及金额1168万元;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共1200余户,减免税额205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4户,退税额242万元,落实稳岗补贴企业50家、技能提升补贴企业43家。2023年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5424万元,为企业减负4140万元,为274家企业减少保险金额48.6万元。例如,主营铅锌矿石采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年工业总产值约4.5亿元,每年主要的税费负担是企业增值税和职工社保费用,分别约为1亿元和0.6亿元,自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6%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后,这两项负担金额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资金。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级四同”改革要求,2023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4022项,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1060余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结”事项分别达68.5%、81%、99.1%,行政审批提速69%。2023年上半年,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和盖章类事项1082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68%。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注册资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认缴制,对项目投资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23年全县新增内资主体807家、个体工商户4057户。2023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市场主体405家。当前,我县又在谋划启动“企业投资、政府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让企业和客商不再为各种繁杂手续牵扯精力。同时,改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加强企业帮扶的同时,严格规范政商交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严禁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破解民营经济难题。出台《桂阳县2023年县级领导联系“三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为黄沙坪矿业、宝山矿业、银星公司、利诺药业、翔龙通航等30家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轻装”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集中招聘会10次,帮助企业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为548家中小企业、合作社及事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6%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桂阳县惠企政策措施、银行金融产品、重点产业项目汇编》。2023年8月1日,我县举行2023年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当天,中国银行等10家县内金融机构与丹桂园等10家实体企业举行了银企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14.52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今年1—6月,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1.9亿元,比年初增长26.12%,存贷比达到76.72%,存贷款总量、新增贷款和存贷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的建设经营活动,2023年以来对厂矿企业的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强揽工程、垄断地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恶意索要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培训,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招商活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政企之间、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近几年,先后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罗四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营造了尊重、爱护和激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桂阳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环境发力不够,没有跟上企业发展节奏。一是一些政策举措针对性还不够。部分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较高,覆盖面不足,申领手续多,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举措还不够灵活,程序较为繁琐。受地方经济条件所限,县一级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即便我们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养等相关政策支撑不够,而这些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与发达地区相比,桂阳县比较劣势较为明显,影响到整体环境的全面协调同步提升。

  (二)政务环境改善不足,服务意识有待全面增强。一是个别部门的关键岗位存在服务“滞后”现象。像社保站“五险一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窗口耐心解释政策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有待加强。如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时,有的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破解难题少,以有关规定为借口降低办事效率,想方设法寻求领导表态,怕担当,明哲保身,延长审批周期,“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项需企业来回跑多次,影响到审批事项正常办理及项目如期开工,造成群众满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损。二是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相互沟通衔接不到位,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沟通亦缺乏畅通渠道。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开办企业登记便利度不够高,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金融环境优化不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桂阳县存贷比排全市第一,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1.30%,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仅为8.64%,低于各项贷款增速6个百分点。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存货、仓单、订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产品及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不够实。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办理难。

  (四)法治环境保障不够,法治化进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强;变相隐性阻工扰工现象依然存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较为滞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尚未根治,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特点,监管方式不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完善。

  三、优化桂阳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在简化程序上做好“减法”。一是降低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主知晓优惠政策,让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的经济实体,简化申领手续,争取“一窗式”受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简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解决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三是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企业注册开办业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政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确保今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编制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办事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办事热度,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街接,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应及时共享,标准应统一,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改善金融环境,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进民间金融贷款实体落户桂阳,从而增加企业贷款选择方式,形成县域金融平台的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利率。二是简化企业贷款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贷款门槛,让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协调沟通,甚至惩戒处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四)完善法治环境,在改进作风上做好“除法”。应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应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涉企监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怪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深入开展融资、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严厉打击变相隐性阻工扰工行为,优化施工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3

  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领域做法及成效

      (一)政务服务局

      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

      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23〕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

      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

      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

      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

    1.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23)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 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23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 ,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121.8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10.7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23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6.44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81.58%。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

      2.2023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

      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45.50%;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4.2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98.94%;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64.77%;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2161.54%;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34.10%;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88.89%;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53.57%。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23年起实施(2023年翘尾)政策和2023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23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

     (1)2023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旗税务局2023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196万元,3684户次。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减免税金135万元,1134户次。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免税金27万元,减免户次18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免税金50万元,减免户次106户次。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税金58万元,减免户次1010户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金42万元元、减免户次2312;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税金1019万元,减免户次238户次;

      (2)2023年到期后在2023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23年到期后在2023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

      (3)2023年减税政策在2023年的翘尾减税。2023年减税政策在2023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五)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提升相关部门网上应用和并联审批水平,强化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的目标。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4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组建市、县政务服务局,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效能考核等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加强总体谋划,完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市场准入、商事改革、项目审批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便利化,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20余项政策文件,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加强督促评价,完善倒逼机制。开展企业群众办事“十大烦心事”和“堵点难点”疏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工作。“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事项的办理环节、要件和时限较上年分别压缩12%、23%和18%,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完善服务体系,审批和服务提速提效。

  一是深化改革,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开展新一轮清单梳理工作,已确认行政权力事项6927项(减少105项)、行政许可事项244项(取消18项、下放8项)、公共服务事项222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4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515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92项。

  二是多措并举,项目审批进程持续加快。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以内。梳理标准化流程图,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制定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等30项配套制度和标准表单,在稀土高新区和白云矿区开展“拿地开工”审批模式试点,项目审批“一刀切”和“三多一长”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社保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系统的对接共享。开通网页端、手机端(APP和微信公众号)和自助端多场景、多终端应用,在市县大厅设立“鹿城之窗”及交管、公积金、出入境等自助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就近缴费。

  四是整合集中事项,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建成以市政务大厅、5个市级分大厅和10个旗县区大厅为骨干、8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和636个村(社区)代办点为基础的“1+N”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业务进驻大厅,打造涉企审批服务的全链条一站式集中服务平台。截至8月底,四级大厅已办理涉企涉民事项512.1万件,接待群众近700万人(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巩固提升,推进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四级大厅运行管理基础标准,打造7个标准化基层服务站试点,推动居民医保、婚育登记等117个面向居民个人的高频事项向基层服务站点延伸,创新推出“双休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24小时警局”“不动产+银行”“流动人口服务站”等服务方式,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更加开放公平。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取消银行开户许可,推行工商注册“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45证合一”和银行代办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形成新型监管体系。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从14.2万户增加到21.17万户,增长49.1%。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更大规模减税的政策措施,将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的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税率从10%降至9%,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达39.8亿元。严格清理涉企性收费近两年累计停征、取消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等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市级涉企收费全部清零,累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6亿元。

  三是服务民营企业,为非公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建立市领导包联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设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基金、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2023年以来,累计为民营企业降低电费21.05亿元、投放产业扶持资金35.8亿元、向上争取专项扶持资金1.07亿元、发放助保金贷款3.8亿元。

  四是优化金融环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专项行动,主办全区“助力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等多场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经营快贷”“科技贷”“税E宝”等创新金融产品,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09.52亿元,同比增长7.6%,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优化法治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进民企活动,建立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成立市非公经济维权投诉中心、商会仲裁中心和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六是突出科技引领,社会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搭建企地融合、军民融合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71家,院士工作站45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为企业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1.39亿元,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30项。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3000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科研发展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1.64%,总额和强度均居自治区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综合施策。运用好国家、自治区鼓励实施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工具,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商事改革、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法制保障、科技创新、政务服务等领域工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二)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完善“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完善咨询服务,强化司法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强化服务保障。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线上线下大厅集中规范办理。持续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项目审批。深入推进“三减三办”(减不必要证明、减无法规支撑或实质意义审批环节、减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接件即办、全程盯办、属地招商部门跟着办),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破解审批难、审批慢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落实落细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踏勘、联合测绘、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和“拿地开工”改革,持续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5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23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株洲市营商环境现状

  (一) 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 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23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95.3%。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23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 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23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23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23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23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23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8亿元,新增减税7.58亿元,1.44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5.6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0.26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3.94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23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23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8.6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23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23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23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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