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范文(通用9篇)

更新时间:2023-06-03 11:01: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一】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质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

  (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间借贷下降14.4%,离婚案件下降4.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69%;复杂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二、诉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破产审判方面

  (一)收案情况

  2023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潍坊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

  (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2023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四、服务企业方面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篇二】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根据市政府《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养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我局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促进商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常志卷局长任组长、局各位领导任副组长、局所有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整治的组织、推进、督导等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府《2023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石办发〔2023〕2号)和《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23]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印发了《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23〕35号)和《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内容责任分工》,细化并明确了6个方面14项52条整治内容具体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领导。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我们采取了如下项举措:一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工作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xx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题”栏目,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和“投诉建议反馈”5个板块,并及时充实各板块内容。以此作为推我局进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载体和问题晾晒的窗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建立实行“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市商务局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任务推行“周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及时反馈交办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研究解决市营商环境整治组交办的问题事项,分别与问题反映企业进行了沟通答复,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营商环境整治组进行了反馈。四是明确了“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由局“营商环境整治办”汇总梳理意见建议,经局领导审定后交责任处室(单位)办理;第二步,由责任处室(单位)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第三步,责任处室(单位)及时将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如不满意,继续改进或再深入解释说明,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三、工作开展情况

  开发区方面。积极推进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协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全市开发区“四项改革”基本完成,在全省冀开办发(2023)8号文通报中,我市居全省前列。

  商贸经济方面。组织15家商贸服务企业举行创建文明城市专题座谈,同时为营商环境整治献计献策。大力开展打折促销、文化演艺、健身休闲、生态旅游等各类活动,居民夜间消费日趋活跃,效果显著。参与夜经济延时企业达118家,惠及居民300余万人次。

  信用建设方面。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商务方面数据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整发型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进,今年共更新录入xx商务局行政许可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未出现商务诚信领域失信的突出事件。

  招商引资方面。5月10日,成功举办了“打造xx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北京推介会”,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领导、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有关专家及我市有关商贸、物流企业负责人300余人参会,会上推介项目48个,签约17个,涉及金额881亿元;针对推介会后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着手起草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商贸流通工作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方面的协调沟通机制,特别是研究制定针对疏解北京非首功能、吸引京津商户迁入我市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会展业发展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重点加大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等的培育和扶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xx市会展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xx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举办政府性展会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市场监管方面。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开展以成品油市场整治为重点的商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行政处罚信息均第一时间内在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和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同时做好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热线受理,今年共受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5起,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7起。

  服务企业方面。积极安排走访,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鹿泉区xx双剑工具有限公司反映前一时期,当地政府在该公司进出货物的必经道路上设置了限高杆,致使大型货运车辆无法出入该厂区,为企业增加了物流成本。我们第一时间与鹿泉区商务局沟通,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报请该区主管领导,快速协调鹿泉区公安交管部门,将限高杆调整至道路其他位置,为该企业解决了生产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企业的赞誉。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博深工具、河北辰邦集团等企业参加“泰国投资贸易机遇(河北)推介会”和冀台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河北斯博思、河北慧日、华数信息技术等5家企业参加第五届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推动与境内外企业对接,帮助深入拓展市场、扩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坚持“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的原则,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同时结合“双问计”工作,持续关注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随时解答企业后续提出的问题,积极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同时,以xx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实完善商务局“三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完善商务法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营商环境。

【篇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 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23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 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篇四】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营商办)自8月份成立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召开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9月5日,由营商办牵头组织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市局全部局领导、各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局长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动员。通过此项活动在全市***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调度区县局在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后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对各单位在市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并形成了工作报告上报。为局党委全面掌握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度,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提供依据。

  (三)组织2023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联系企业和消费者活动。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给各区县局和市局各处室下发了开展活动的通知,并进行了持续跟进,多次敦促各单位高质量开展好此项活动。此项活动进一步发动了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组织第三方开展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对象电话调查活动。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协调****社情民意调查有限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对市局提供的**万多联系对象电话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对全市******系统对外公开的**个咨询电话共进行暗访。此项工作一方面为全面了解全市民众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评价,一方面为下一步做好全市行评工作做好准备。

  (五)组织各区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督导活动。营商办牵头组织该项活动,撰写了督导工作方案、编制了督导项目表。按照督导计划,市局**个督导组迅速行动,于*月**日至**日,到各区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督导,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实地查看所在区县局开展联系帮扶企业消费者、提高“窗口”登记效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了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建议,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今后需要改进的短板和弱项。营商办整理汇总各督导组的督导情况反馈,形成督导情况报告上报局党委。此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市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按照工作安排,营商办牵头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月**日至**日期间,市局各处室,结合自身业务特色、实际,分别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到市局来开展座谈。座谈会通过向与会代表介绍市局工作、征求与会代表意见建议、会议总结的形式展开,各组织处室对各自会议情况进行总结,营商办汇总各处室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局党委。此项工作向社会各界展现了市局近年来整体建设成就,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夯实了基础。

  (七)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市***部门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会议。为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局党委工作安排,营商办牵头,于**月**日组织此项活动,市局***在会上做了动员。为下一步做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此外,营商办还建立了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群、组织了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册制作准备工作、全市***系统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暗访和发布准备工作等活动,参加了市局组织开展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二、存在不足

  (一)工作开展创新不够。营商办各项工作开展主要依据以往工作经验展开,方式方法基本沿用以往套路,在创新上思想不够解放,视野不够开阔。工作主动性欠缺,对一些工作还存在等靠的思想,有被工作任务推着走的现象。

  (二)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营商办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历年行评资料,虽然制定了联系企业和消费者方案,但仅限于电话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工作形式单一,没有深入,仅限于促进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了解,对****系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企业和消费者对****系统的需求仅限于答疑解惑层面,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对已经出现或是即将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不够。

  (三)日常学习不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营商办工作人员从各处室抽调,存在对系统工作掌握不全面、了解不深入的问题,需要系统全面的组织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但由于工作的关系,营商办工作人员除了学习了部分以往行评工作资料和相关业务知识外,没有时间组织系统全面的的学习,不利于下一步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做好行评民主评议后续工作。主要是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工作和干部职工网上评议工作。现在全市的行评工作正在开展中,前期市局已将2023年基本服务对象名单上报热线办,虽然市局根据第三方调查的结果对部分基本服务对象信息进行了优化调整,但不排除仍有部分服务对象沟通联系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工作重点放在敦促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发动系统工作人员,一是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做好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工作,尽最大努力增加企业和消费者对工商工作的了解;二是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积极主动的按照要求进行网上评议。

  (二)加强调查研究。增加调研活动在下一步工作中的比重。一是要多到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对工商工作的需求,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二是要多到区县局和市场监管所去调研,掌握****系统工作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为指导区县局工作提供支撑;三是有条件的话多到发达地区和改革工作走在前列的城市去调研,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公布系统对外公开的注册登记咨询电话。此项工作前期已经展开,但通过电话暗访,各区县局和市局各处室的公开的咨询电话还存在无人接听、接听速度慢、礼貌用语缺乏等问题。下一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组织整改验收,确保公开的咨询电话能够达到接听及时、接听人员有礼有节的标注后才进入对外公开环节。

  (四)完成好两个报告。一是完成好市局组织的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总结报告,一是完成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对象第三方电话调查情况分析报告。

  (五)做好经验总结。营商办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开展的过程中有什么困难、矛盾和问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如何能开展的更好,都是营商办需要去研究总结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系统来说是一项长远的建设工程,尤其是下一步全市机构改革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工作要做。需要营商办及时对开展工作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研究。

【篇五】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篇六】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一、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二、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与行动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3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篇七】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自xxxx年初建院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先后参与开展了“检察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服务台企”、“检察助企”等系列专项活动。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件,民事行政案件xxx件,努力为我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加强和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等犯罪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提起公诉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面的安全稳定。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和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先后办理了孙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戚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翟某某等x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和凡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等xx余件直接侵害本地及外地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予以惩处。例如,我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基础上,积极为企业追偿损失。被害民企送来锦旗,当面向承办检察官致谢,感谢检察院为公司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让企业感到更放心。”

  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xx区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项目实施方案》,派驻清河新区检察室还与新区纪工委、法庭、派出所建立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协调机制》。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先后走访调研旺旺食品等台资、民营企业xx余家,通过支持起诉化解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销售合同矛盾纠纷xx件。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共提起公诉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投标、骗贷、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xx件,努力为企业发展的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我院在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童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通过综合分析评估,认为对童某不采取羁押措施更有利于其组织生产筹集资金偿还集资欠款,有利于维稳工作,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逮捕措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xx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提请抗诉x件,对区重点项目的司法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保障x次。例如,一名执行案件申诉人近日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财产存在流失的重大风险。我院民行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建议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房产成功拍卖。申诉人专门给我院民行检察部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五是完善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加强与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xxxxx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年多来,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仍有一定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对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准性和成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主动服务、提供安全、平等保护的工作要求和高检院明确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xx个执法司法标准,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准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

  三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严防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加大对该立案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选择性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涉案财产执行监督。

  五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涉罪被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符合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

  六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逐案清理、归口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对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对没有错误的,安排专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七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从快办理,并及时向被侵害企业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八是立足办案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检察进企业活动,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做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员职务的民营企业家和其他民营企业家的联系走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因涉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篇八】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23〕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23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23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23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23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23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篇九】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汇报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23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23年起,分别审理了(2023)*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23)*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23)*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23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23)*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23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23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23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天。

  2、2023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23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23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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