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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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委党校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健全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追究等五大机制,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闭合回路”,进行了有效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清单式责任分解机制
党校是我们党直接创办的学校,必须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强烈政治担当,统筹谋划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年来,杭州市委党校以构建红色学府“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严格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统筹推进党校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围绕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基层组织和宣传意识形态建设等党建责任制主要内容,梳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明晰了责任边界。按照权责统一原则,突出校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校委领导班子集体及个人“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并向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延伸。根据处室(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了校内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差异化个性化“一岗双责”清单,并公开晒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而逐级构建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体系。统筹落实主体责任的做法得到了杭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肯定,并全文转发党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供相关单位学习借鉴。近日,新华社内参也对杭州市委党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做法作了报道。
健全常态化责任落实机制
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在于以奋斗的姿态抓常抓长、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杭州市委党校从定期总结部署、分析研判、全程记实、效能检查、风险排查、谈心谈话、常态内审、廉政教育、校务公开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了10多项责任的常态化落实机制。尤其是紧扣党校主业主责,发挥党校阵地优势,深入开展“1+1师生携手红色行”异地党性锻炼和廉政思想教育,规范落实党组织工作相关要求,着力锻造“布道者”“熔炉工”,成为全市首批机关党建十大品牌之一。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校讲课有纪律”常态化工作,把从严施教、严守讲课纪律贯穿到教学培训全过程。严格把好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的纪律关,充分发挥党校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作用,自觉维护党的威信和党校形象。开展正风肃纪和作风效能考查,全覆盖实施处室(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和在职教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全覆盖实施一年一内审机制,全覆盖开展校委成员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全体党员的谈心谈话,达到防微杜渐、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从而有效激励党校各级干部更好地履责尽责。在2023年全市大党建考核中,党校排名居于先进行列。近4年来,党校在全市满意单位考评中,均获评满意或先进单位,社会评价满意度较高。
健全规范化报告评议机制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担当作为的成效,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议。杭州市委党校通过健全规范化报告评议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及其成效层层摆出来、件件亮出来,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和检验。严格执行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分类分层考核管理,并对业绩考核、作风效能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实行降档否优处理。对主体班次学员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既表彰优秀,又督促后进,采用缓发结业证书和补训等措施,形成强有力的鞭策激励效果。参照市委对党校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做法,从今年起将组织校内主体责任报告会暨述职评议会,由全体校委班子和机关纪委委员参加,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共同听取各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本职工作情况,通过书面阅评、现场点评等形式提出评议意见。各校委班子成员日常重点听取分管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围绕全面从严治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点题点人点事听取报告,从而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确保各项责任高效落实。
健全精准化责任督查机制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顺应历史潮流、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就必须以问题为导向,瞄准矛盾、精准发力,破解实际难题。杭州市委党校以健全精准化责任督查机制为抓手,将日常督查、重点检查与政治巡察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对照问题和短板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一方面,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重点工作抓督查。围绕政治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全省党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等方面,建立专门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督责。深入开展巡察整改的自查和“回头看”,着力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仅2023年就制定修订《校委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20余项。另一方面,针对党校阵地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督查。以政治纪律督导为重点,大力推进教学督导工作,严格抓好对教师教学、学员学习、教学管理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督导。
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用好问责利器。杭州市委党校通过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实施有责必查、失责必问、实名通报等多种措施,定期通报作风效能检查情况,对少数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规范进行了批评教育等问责,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产生了强有力的责任落实倒逼效果。同时,结合杭州市“联百乡结千村访万户”蹲点调研活动和“四提一争”(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专业素养、提高推进城市国际化能力、提高克难攻坚能力,争当新时代一流铁军排头兵)主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走村入户下基层,带头蹲点调研解难题,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加强相关纪律要求的督查问责,党校人的政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站位明显提高,党校姓党深深融入了党校人的血脉之中,从而为打造新时代现代化一流红色学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反馈意见,现就全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1、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基础是“全面”,关键是“从严”,重点是“治吏”,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市局党组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安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谢东同志担任,成员为贾志莲、王立峰、姬怀亮、高志泉、柴小兵、李东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议等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直国土资源各单位都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3、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市局党组围绕本年度工作任务,年初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监督系统各级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全系统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一把手”要每季度听取一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每季度专题研究、布置、检查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市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关干部每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要固定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要把“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等法律规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性修养锻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守纪律、防风险、促廉洁”为主题,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是市局主要领导每年给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三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以国土资源系统典型案件为主要素材,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四是结合党纪条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知识测试;五是结合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根据地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六是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认真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要有会议记录、有心得体会、有学习笔记。
6、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职纪实手册。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全系统各级各单位都要制订党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有关内容,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对开展工作实行全面履职纪实,并由本人及时填报纪实手册,确保内容全面、权责一致、记录详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7、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和述责述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统各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会议,班子成员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述责述廉。要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组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科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所有谈话要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时间。
8、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中的“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系统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要科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每月上报市局机关党委备案。
9、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要对照工作岗位,逐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分科室、分岗位建立风险点台账;要对照台账实行廉政风险分级评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定到岗,防范措施管到位,责任追究落到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
10、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系统各单位每年至少定期组织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有效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向市纪委报告,副科级以上领导向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本单位报告,一般干部向本单位报告。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形成廉洁勤政、干事创业、团结务实、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惩防并举,强化执纪监督
11、建立健全警示约谈机制。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局党组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警示约谈机制。对争优创先连续三个月排名靠后、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或被部省挂牌督办、有关工作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且核实无误,以及其他方面问题突出、管理混乱、影响较大、工作滞后等情形。市局党组将约谈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直属有关单位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提醒纠正和警示训诫,并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优树模。
12、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要全力支持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省厅专项巡察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对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巡视巡察整改台账,按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市县两级党组每半年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直国土资源各单位、各科室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认真听取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等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13、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把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政治意识弱化、大局意识淡薄、核心意识缺乏、没有责任担当,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仍有违反“八项规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并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1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对照中、省、市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实施办法》要求,制定配套落实制度,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遵守执行。系统各级各单位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要向市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省市纪委明确规定的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要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节前和节后分别将安排部署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15、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治工作。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设立干部作风整改成果巩固期,持续到2023年6月底,巩固期阶段干部作风整治实行周报告制度。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针对已排查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继续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更新整改台账,逐项建章立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整改成果制度化,建立管用实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16、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本单位、本科室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强化党性锻炼,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引领作风转变,自觉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
六、实施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17、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和本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市局机关党委、政秘科和人事科配合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直国土资源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切实做到以考带做、以评促建。
18、细化考核内容。本实施意见既有上级明确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有市局党组设定自选动作。要按照意见要求,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依据,制定考核办法。要实行分层次考核、分类别排名,原则上将市局机关各科室,市不动产登记局、市直国土资源各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别划分为三类,分三个层面进行考核排名。
19、强化结果运用。为避免“搞突击”和“评价难”问题,便于各单位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平时,结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全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季度考核点评,形成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主要依据,作为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调整使用的参考依据。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特 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 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 负主体 责任,纪委 负监督 责任。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实际行动,是对党负责、对 本 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必然要求,不断强化主 责就是首 责、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 党组织 书记要认真履行 “ 第一责任人 ” 职责, 班子成员要 按照 “ 一岗双责 ” 要求 , 切实把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 ,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形成 “ 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 的 全面 从严 治党 新常态。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好落实,推 动 全面从严治党 落到实处 。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 。要把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 战略部署 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 宣传栏、网站、 微信公众号 等平台 进行宣传引导。 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 知识 培训。 ( 牵头单位 : 人教科 ; 配合单位 : 纪检组、机关党委 )
二是细化责任清单 。 要结合实际 进一步 梳理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确保有职责、有任务、有标准,细化到人、量化到岗。 局党组书记审核局 党组 和局属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审核分管局属单位主体责任清单。 建立和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备案制度和 “ 签字背书 ” 制度, 局属单位 责任清单于每年 3 月底前报 局党组 和 纪检组 备案 ,局党组责任清单按要求报市委和市纪委备案 。 ( 牵头单位 : 机关党委 ; 配合单位 : 纪检组 )
三是推 行述责述廉 工作 。结合 年度 考核工作,推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述责述 廉制度。 探索 推行 同级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 检组 述责述 廉,将其作为纪检组 监督同级党 组 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强化述 廉述责结果 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 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 牵头单位 : 纪 检组 ; 配合单位 : 人教科 )
四 是落实专题报告制度 。党组 织 书记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 党组 织 书记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 织 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每年 1 月底前,要向 局党组 和纪 检组 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 牵头单位 : 局 办公 室 ; 配合单位 : 纪 检组 )
五 是加强日常监管 。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 “ 四种形态 ” ,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对苗头性问题及时 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要 及时 进行约谈、函询,督促抓好整改。 ( 牵头单位 : 纪检组 ; 配合单位 : 机关党委 )
三、进一步 加大问 责追究力度,倒 逼主体 责任落实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 开展问 责 ,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 。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考核重点,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检查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约 谈。
二是 加大问 责力度 。 建立问 责追究机制,规范问责程序, 对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 对 “ 四风 ” 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 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 ; 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 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 ; 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 不 回应群众关切的 ; 对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坚持 “ 一案双查 ” ,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 责倒逼责任 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公开通报曝光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点名道 姓公开 通报曝光, 达到问 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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