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9
2022-10-01
2022-11-24
2022-10-27
2022-10-31
更新时间:2023-03-18 11:54: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2022-11-19
2022-10-01
2022-11-24
2022-10-27
2022-10-31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和《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1月27日,我局取消全系统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放假模式,做好春节期间上班和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组织相关股、所、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各类市场、商超、药店开展大检查。发挥部门职责,巩固和提升节前检查成果,对各商超和药店的红外线测温仪、N90口罩、橡胶手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三是1月28日,我局及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我局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四是1月30日上午,在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西城市场监管所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刘守峰局长传达了1月29日下午3:00召开的全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赵宏伟书记部署的七项重点工作和刘建军县长强调的四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安排落实,组织传达学习了《锡盟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29日、30日深入东城、西城、滦源镇、南城及大北沟镇五个市场监管所,慰问一线执法人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二、持续加强餐饮市场监管
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要求,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截至1月30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家,发放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560份,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非法广告和圈养宰杀活体动物行为。截至1月31日下午,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已全部关闭。
三、持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用品、药品、消杀防护用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33家,重点对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与疫情相关药械质量、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药械质量问题。同时,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继续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就诊,继续执行销售发热药物登记制度。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动态,重点关注涉及防护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特别是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迅速查处各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联合发改委对华联超市,如海超市,万汇源超市和金玛伦超市以及华佗药店,新宇大药房,佰汇药店四家药店中销售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疫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1月30日,立案调查1起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乱涨价违法行为,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没收涉案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20个/包6包、一次性口罩50个/盒1盒),并处罚款5000元。向经营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张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医药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73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持续加强禽畜类产品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市摊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林业公安、农牧局对全县冷库进行检查,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严查禽类肉类检疫证明和来源渠道,对于没有取得“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各类畜禽肉及其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内销售。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超市75家,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等情况。检查网络平台3家,屏蔽或下架交易信息1家。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锡盟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及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同时,积极与当地宣传部、卫健等部门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护注意事项,加大科普宣传。
七、持续加强应急值守
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将值守任务细化具体到人,实行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应急处置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截至1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件,全部为价格投诉。目前,各类投诉举报已全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中。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联动机制
1月30日晚,联合公安、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对台球厅、网吧、KTV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检查中发现2家台球厅正在营业,现场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1月31日立即入驻工商局小区和龙城小区,切实做好小区防控工作,进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打响整整一个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首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第一时间部署,要求各监管所、各科室一线人员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从严从细、一丝不苟抓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监管力量。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全面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实时监控蔬菜,水果,粮油,鸡蛋价格,积极协调经营商户组织货源保障货源充足,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用品。
二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下发停业通告,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无条件给予消费者退订、退款,截止目前,集宁区除两家只提供外卖的餐饮单位外其余全部停业。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充足。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国药准字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要求各药店每日做好通风、喷洒等消毒措施并作好登记;对每一位进店顾客用额温枪测量体温,对发热者做好登记,症状严重者及时上报;提醒药店销售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购药群众密集购药及时疏散等问题,减少人员流动、增加人际距离、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照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消费引导。利用LED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片和消费提醒、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肉类、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
疫情期间对市场的影响。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商户主体40414家,春节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部分超市、药店、米面粮油店和农贸市场外其余商户全部停业。2月22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十二号公告内容,已经逐步开放经营性场所,商户已经有序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集宁区暂缓营业的主要为餐饮从业单位。集宁区共有餐饮从业单位2071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45家,中型餐饮单位276家,小型餐饮单位1750家,春节期间是餐饮业效益最好的时段,特别是针对大型餐饮业服务单位,春节期间的日营业额可以达到平常的三倍。
一、防护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巡查情况。本周,全市对辖区内518个药品经营户开展医药用品价格巡查,现场发放提醒告诫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违反者予以取消药店医保定点资格。经巡查,所检查企业药械购销渠道合法,票据完备,质量安全可控,无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医用口罩仍脱销。
(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情况。除肉类、青菜等生鲜食品在疫情期间价格略有上涨外,其他商品价格没有显著变化,未发现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组织2464人次对219家农贸市场,211家超市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及来自武汉的活禽销售。
(二)根据当前市指挥部复工复产要求,继续向餐饮经营业主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措施。在百色市重点酒店微信群、餐饮监管工作QQ群宣传《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及美发美容业新冠肺炎防控2个指南及告知书的通知》(百新冠防指办〔2023〕1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版)》、《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对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检查有无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本周共巡查餐饮单位3448家,没有接到各辖区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的报告。
(三)继续开展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检查,打击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利用全国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广西专版)和电商交易平台检索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商品信息,共检查电商平台24户、网店50户,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销售。
三、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情况,各地突发和群体聚餐管理情况
(一)全市12个县(市、区)暂停群体性聚餐;右江区、平果县2个县(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正常营业;隆林县、西林县、靖西市、那坡县等4个县(市、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营业,一律实行配送制,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不能堂食,且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田阳县、田东县、德保县、乐业县、田林县、凌云县等6个县实行20:30后暂停部分餐饮服务。
(二)督促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做好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活禽一律凭检疫证明入场销售,加强活禽溯源管理,确保来源安全。大部分农贸市场、家禽市场已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入口设立公示牌,要求佩戴口罩入场,禁售野生动物等。
(三)群体聚餐管理情况。凌云县劝导群众从简办理白事1起,隆林县劝阻群体性聚餐4起。
四、其他工作
(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周百色市12315坐席共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共42件(咨询33件;投诉5件,已处理2件;举报4件,已处理2件)。
(二)全市疫情执法情况。本周全市立案5起,即乐业县涉嫌销售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明的口罩案2起、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一次性医用护理口罩案1起、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1起、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1起。结案2起,罚款100000元;移送案件线索2起。
(三)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田阳县发放禁令通告119份,通过QQ群、微信群宣传《田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告知书》,现场发放109份,发放电梯安全告诫书30份;德保县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涉价单位等285家经营店进行防疫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田林县对恢复营业的部分餐饮行业门店,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店版)》82份,发放《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60份,粘贴疫情防控“十严格”宣传海报136份,指导经营者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做好恢复营业各项工作。
(四)部分县(市)餐饮业逐步复工,各地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那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快经济社会恢复运行的通知》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17份;与除餐饮外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签订《恢复经营承诺书》15份;向经营户发放《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知》18份,指导经营户注册出入二维码18家;复工申报备案登记50人。西林县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从业人员检测体温,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按《西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告》要求,指导各餐饮店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扫码进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快速反应、统筹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全员在位、群策群力决战防控一线,积极行动、全力落实物资保障供应,为全市抗击疫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突出贡献,充分展现了阜阳市市场监管人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铁军精神。
迅速部署疫情防控战“疫”,守初心诠释担当
紧急动员部署。1月22日,紧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制定具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市场监管7项工作任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响应和指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作为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重要成员单位,我局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于1月24日(大年三十)立即取消春节休假,正常上班。
完善制度机制。统筹建立包保责任制、日常巡查制、市场开办者承诺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倡议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为全面打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夯实基础。
严格督查督导。成立9个督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快速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严督实导,做到坚守岗位抓调度、靠前指挥抓落实,防止出现工作反弹,确保各项措施真落地、见实效。
扎实推进物资保障工作,担使命力保供应
坚决打通供应梗阻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参与集中救治的医护人员和疾控中心是在第一线冲锋陷阵的,同时后方的物资保障就是给他们输送弹药的,物资保障必须充足并及时,才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按市政府领导指示,在市局统筹指挥下,我局及时召开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迅速启动物资保障相关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一线物资需求计划,向6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布采购品种信息,按程序多次召开防疫物资采购竞标开标会,仅除夕当天就召开了两次大型竞标采购会,会议持续到深夜,现场确定供购单位及物资品种、供货时间等。同时,积极研究采购渠道,开启全球购、全国购模式,向嘉海服饰公司、锦海医药科技公司下发调拨令,向国药控股、安徽华源等5家大型医药批发公司出具委托采购防控物资的函,及时有力保障我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截至目前,累计为市二院、市五院、市疾控中心以及市直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应了价值2500余万元的医疗设备和KF94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门架式远红外测温仪、84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省统筹非医用的103.55万只口罩全部分配到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全市防控物资需求得到坚实保障。
坚决管好分发责任田。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管理,我局制定印发物资保障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应急储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办法》,着力完善物资采购制度机制。先后起草或代拟全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行民用口罩“网上预约、线下购买”的工作方案》《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等制度性文件,除医疗机构定向采购的设备物资外,对其他采购及捐赠的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确保采购、接收、支出全程透明、公开、有序。
坚决守住质量主阵地。在有效保障物资供应的同时,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物资的质量监管。经常性地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无菌口罩等生产企业,派驻专业技术骨干驻厂监督,从原材料、灭菌、消毒到生产等全程监督严格把关。对医疗机构等单位疫情防护医疗设备及温度计等进行计量检测核定,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并及时约谈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大型商超负责人,督促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用忠诚书写答卷
坚决关闭活禽交易市场。1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报请市政府批示后,制定印发《关于城乡活禽交易市场休市的通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关闭全市活禽交易市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全市农贸市场开办者全面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当日,全市245个活禽交易市场全部关闭,为防止工作反弹,累计共检查农贸市场4586次。
全面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及时印发《关于禁止农村集体聚餐的紧急通知》,全面禁止各类集体聚餐活动。严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五项关口,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餐供应单位发布九条风险警示,要求餐饮单位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服务,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切实保证药械质量安全。一是加快应急审评审批。快速办理2家企业隔离服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帮助3家具备应急申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条件的企业向省药监局提出申请,并全力做好指导服务。二是确保药械质量。选派6名人员进驻生产企业,全程指导监督,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对药械流通企业开展全方位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4627家次,抽查抗病毒药品6335批次,立案19起。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哄抬价格、借机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向社会发布《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稳定相关商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截至2月1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4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3919户次,立案124件,向社会公开首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8件。迅速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个人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主体7526家次,立案238件,移送公安3件,向社会公开首批典型案例6件。
持续强化投诉举报工作。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社会“解压室”作用,全天候值班值守,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对投诉举报快速分流,迅速转办、积极督办、按时办结、及时回复。1月22日至2月13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9183件,单日最高接报量近70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4万余元。
铁军不畏风雨骤,“疫”战到底勇担当。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全体人员克服种种困难,竭尽全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千方百计筹措各类防控物资,在投身疫情防控战斗中践行着自己的初心使命和忠诚担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