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2022-12-15
2022-12-12
2022-12-12
2022-12-15
更新时间:2023-10-02 13:41: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2-12-12
2022-12-15
2022-12-12
2022-12-12
2022-12-15
1、客服工作是公司的形象窗口,面对大量的用户,其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整体形象,所以部门本着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的原则,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客户咨询热情解答,客户有问题及时上门觖决,与客户有预约及时赶到,绝不拖延,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很好的掌握客户信息,出现便于查找,接线员细心做好客户记录、存档,各种信息储存完整,保持了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并年来共接到客服电话多338个,上门处理问题152次,电话解决186备案费收取元;完成壁挂炉点火51台,完成燃气灶具点火93。
2、客户回访及安全宣传工作,对通气用户进行回访及安全宣传也是客服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与客户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的重要渠道,对于回访工作,客服人员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为用户的切身利益着想,想方设法为用户排忧解难。故客服部定期对通气及维修用户进行电话回访,回访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不遵循我公司规定,对天然气知识少之甚少的用户,主要解决的问题是用户对燃气管道的私拆、私改、私接等违章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客服人员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安全使用燃气灶具及异常情况处理常识,并耐心向其讲解不能乱拆、乱改管线的原因,从而杜绝室内因擅拆管线引起的安全隐患,保证了用户的用户安全。根据回访情况客户满意度达到97%以上。
3、培训工作也是客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现在的用户对服务的认识同以前相比增强不少,而客服代表的服务直接反映了公司的服务质量,因此只有对客服人员进行持续地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和工作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故在年初便制定了13年全年培训工作计划,根据计划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及部门制度培训、参与了市场部联系经销商对壁挂炉拆卸、组装及调试的相关知识培训、制定并完成对客户服务礼仪及规范学习,并对期进行培训后的考试,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与调压箱厂家联系完成了对调压箱工作原理及各类故障的分析及维修知识培训、进行一次天然气相关知识及燃气灶具维修知识的培训。
4、每月定期对非居民用户进行一次安检及抄表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现场整改。月底对每月气量使用情况进行核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减少公司损失。
5、因近期频发燃气事故,事故的发生往往因为隐患被忽视,根据部门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反映,发现不少居民家中的天然气软管都在超期服役(1管老化等情况。故通知此类用户及时到天然气公司售气大厅进行更换,并告知其操作方法。
6、配合安全质检部对用户进行一次安检抽检工作,并部门组织对去年非采暖用户进行了一次安检工作,以免有私自拆改安装燃气热水器现象。
7、完善了中盛燃气特殊操作流程-换表补气、补卡补气、拆改装业务流程、过户流程、维修人员操作流程及客服来电处理流程。
8、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责任制,故客服部制定了20XX年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9、每月组织部门员工进行一次会议的召开,宣贯各类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及对本月工作进行计划,解决员工反映的各类问题。
10、完成上报公司对烟草公司去年管道进水问题的及流量计使用单位对流量计处工作的处理方法并解决。
11、积极推广壁挂锅炉、燃气采暖锅炉等燃气具的销售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存在的不足
1、岗位责任制不够明确、具体; 2、部门工作纪律不够严格;
3、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业务流程上不够完整; 4、遇事考虑不够全面,不够细致;
5、许多工作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6、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目标
1、搞好员工培训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2、深入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回访等方式展开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整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进一步完善整理客服服务管理体系及相关规范;
4、为了引导和激励员工承担工作责任和积极贡献,使员工的行为符合企业核心理念要求,制定部门年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实施;
5、对安检完成后流量计安装工作的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 6、加强非居民用户每周一次的安检及抄表工作,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无安全隐患及因燃气设备问题导致的气量损失;
7、提前做好下半年通气点火的各项工作,争取在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点火工作;
8、与安全质检部配合组织在大柳塔有燃气设备经销权的经销商召开一次会议,宣贯公司各项要求并严格执行;
9、继续以服务为本,促进销售,把日常业务处理和服务工作相结合;
10、做好公司售后服务的日常派遣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11、每月组织部门会议的召开,宣贯各类会议精神,总结月工作,员工积极发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12、认真完成公司制定的20XX年经营管理目标;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半年以来,我部门通过努力,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客服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伤任怨,积极完成领导和各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对自己的工作性质也有了更深的认识,相信我们以后会做的更好,在收获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方面仍然与公司的要求有差距,在客服过程中,或多或少的还存在问题,我们认识到这一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注意,我们会努力做到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不愧对同事给予的支持与帮助,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客服部的工作规范有序的开流火的七月,屡屡攀升的气温,象征着我们公司的各项工作水平正在发生着一天天的变化和提高,令人欣喜、振奋。今后我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精诚团结、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为确保公司全年目标顺利完成而努力奋斗。衷心祝愿我们的中盛燃气事业蒸蒸日上,公司大而富强。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xx〕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体制和钻井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钻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钻井监督是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合资合作单位
发布日期:20_年6月23日
实施日期:20_年6月23日
— 1 —
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钻井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钻采工程部是公司钻井监督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钻井工艺研究院钻井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钻井监督中心)是钻井监督技术支持和具体业务管理机构。各油(气)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钻井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钻采工程部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钻井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公司钻井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公司的钻井监督培训、考核、注册等管理工作;
(四)检查指导钻井监督中心和建设单位的钻井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钻井监督的聘任、业绩考核及监督网络管理;
(三)定期向钻采工程部汇报钻井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钻井监督中心(监督服务机构)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钻采工程部制(修)订公司钻井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2 —
(二)受建设单位委托,向公司钻井工程项目选派钻井监督,并负责对现场钻井监督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负责现场钻井监督的动态管理;
(四)检查指导现场钻井监督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钻完井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 钻井监督岗位职责、权利与岗位条件 第八条 钻井监督岗位职责:
(一)依据合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定等,对服务方队伍、装备、材料、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各项技术措施及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措施的落实等;
(二)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钻井开钻、完井、钻开油气层、防喷器试压等工程项目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三)传达上级部门生产指令、汇报钻井生产情况,收集、整理、分析、上报钻完井数据;
(四)制定监督计划,填写监督日志,撰写监督总结。第九条 钻井监督权利:
(一)对钻井工程服务方有处罚的权利;
— 3 —
(二)对不符合合同及设计的作业有制止的权利;对不按合同和设计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有拒绝使用的权利;
(三)对合同内或超出合同的工作量有确认的权利;
(四)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有禁止其上岗的权利;
(五)对服务方有评价的权利;
(六)对不符合QHSE规定的服务方,有限期整改、停工的权利。
第十条 申请钻井监督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颁发的钻井监督资格证和中石油有效的井控证;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
(三)掌握钻井和完井工艺技术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基本掌握钻井新技术和新工艺,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四)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了解环境保护知识,重视作业区环境保护;
(六)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四章
钻井监督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从事钻井监督岗位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 4 —
(一)三严格。
1.严格执行以钻井为主的各项设计、合同;
2.严格按钻井设计、钻井合同规定编写、下达、检查、落实作业指令;
3.严格把关各项关键作业。
(二)三维护。
1.维护甲乙方利益,按规定参与完井交接; 2.维护监督形象,处处以身作则,从我做起; 3.维护甲乙方体制,用各项合同约束双方。
(三)三坚持。
1.坚持关键环节亲临现场监督; 2.坚持掌握第一手资料; 3.坚持三穿两戴上岗。
(四)三及时。
1.及时详细准确地汇报钻井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复杂情况;
2.及时汇报生产协调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及时上交各种资料。
(五)三禁止。
1.禁止倒卖、挪用井上各种专项物资和废旧物资; 2.禁止索取、收受各乙方服务单位的钱和物品;
— 5 —
3.禁止倒卖落地原油。
(六)三不能。
1.无钻井设计不能开钻;
2.技术路线需要调整,无补充设计,不能施工; 3.未经批准,不能打开油气层。
(七)十不准。
1.不准在井上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2.不准在井场吸烟;
3.不准赌博和看不健康的书籍、录相,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4.不准带家属及朋友上井;
5.不准在监督工作中拉关系、搞照顾、讲情面;
6.不准收受各乙方服务单位及销售单位的“资料费”、“信息费”、“咨询费”、“好处费”等;
7.不准在乙方服务单位吃、喝及报销各类票据;
8.不准用乙方服务单位的公款订购车、机票及进行娱乐活动和有偿聚会;
9.不准要乙方服务单位派专车跑长途办私事;
10.不准为了个人利益在监督工作中刁难乙方服务单位。
第五章 钻井监督取证培训与资格考评
第十二条 钻井监督取证培训分为初、中、高级钻井监督取证
— 6 —
培训,参加钻井监督取证培训人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初级钻井监督业务条件。
1.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钻井现场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中专及大专学历、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钻井现场工作5年(含5年)以上;技校学历、技师职称,从事钻井现场工作10年(含10年)以上。
2.能解决和处理钻井现场一般性技术和管理问题。3.具有组织、协调钻井现场施工的能力。
4.了解环境保护知识,重视作业区环境保护,具备一定的HSE管理能力。
(二)中级钻井监督业务条件。
1.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事钻井现场工作6年(含6年)以上。
2.掌握钻井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熟悉钻井新技术和新工艺,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钻井和完井工艺技术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4.具有分析、判断和处理井下复杂和事故的能力。5.具有组织、协调钻井现场施工的能力。
6.了解环境保护知识,重视作业区环境保护,具备较强的HSE管理能力。
— 7 —
(三)高级钻井监督业务条件。
1.取得中级钻井监督资质后,从事监督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系统掌握钻井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钻井工艺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有承担预探井、高压井、高含硫井、特殊工艺井等高难度井的钻井监督管理能力,至少从事过5口以上上述复杂井的监督。
4.具有独立分析、判断和处理井下复杂和重大事故的能力。5.具备钻井项目管理知识,能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和决策的能力。
第十三条 初级钻井监督取证培训由钻采工程部负责,并将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大纲、培训内容等上报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中、高级钻井监督取证培训由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负责。钻采工程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
第十五条 钻井监督取证培训结业成绩有效期为3年,3年内监督资格评审未通过者,成绩作废。
第六章
钻井监督资格评审及注册
第十六条 钻井监督取证培训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钻井监督
— 8 —
资格评审,评审程序为个人申报、本人所在单位推荐、钻采工程部初审、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复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评审。评审通过后,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注册并发放钻井监督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钻井监督资格注册。
钻井监督资格实行注册制,注册有效期为3年。钻采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在职钻井监督(包括现场监督人员和从事监督管理人员)及外聘钻井监督的注册管理。持证者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有关材料,钻采工程部审核后送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办理再注册。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办理再注册,钻井监督资格失效:
(一)脱离钻井监督岗位两年(含两年)以上者;
(二)由于钻井监督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达50万(含50万)元以上者;
(三)三年内连续三次考核为三级监督者(考核期限及办法见《吉林油田公司石油工程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四)在职期间徇私舞弊、严重违纪者。
第七章 钻井监督聘任与配备
第十八条 钻井监督聘任:
(一)建设单位根据钻井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首先从钻井监督中心择优聘任具有钻井监督资格的在职监督人员; 在职监督人
— 9 —
员不能满足钻井生产实际需求的情况下,从取得中油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资格的监督服务机构择优聘用;在以上两种情况均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考虑聘用部分退养职工;
(二)除内部在职钻井监督外,所有外聘钻井监督(包括退养职工)须经钻采工程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录用。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与钻井监督服务机构签订监督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聘期、岗位、任务、监督费用、监督管理费用、权限、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四)已受聘的钻井监督人员,不得在原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钻井监督;
(五)受聘监督渎职、违背职业道德、营私舞弊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注销其监督资格;
(六)受聘监督因健康等原因难以完成工作任务时,所在监督服务机构应派遣同级别监督接替其工作。
第十九条 原则上钻井监督按以下标准配备:
(一)Ⅰ类井住井,二级及以上监督,配备1~2人/井;
(二)Ⅱ类井住井,二级及以上监督,配备1人/井;
(三)Ⅲ类井巡井,三级及以上监督,配备2井/人。
第八章 钻井监督现场监督程序与内容
— 10 —
第二十条
监督工作前期准备:
(一)钻井监督上岗前,钻井监督中心(或监督服务机构)须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钻井监督中心(或监督服务机构)提供工程设计和合同,提出监督要求;钻井监督接到任务后,认真研究钻井设计与合同,编制监督计划书,经钻井监督中心(或监督服务机构)审核后实施。
(三)钻井监督上井前,钻井监督中心(或监督服务机构)为钻井监督准备好工作服、鞋、安全帽等劳动保护品;
(四)钻井监督中心(或监督服务机构)为钻井监督配备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第二十一条
钻井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各次开钻验收、钻开油气前验收、完井验收。施工方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钻井监督等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可授权钻井监督组织工程验收,要有授权书),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施工方具备条件后,方可准许下步施工。
(二)关键环节旁站。
钻井监督依据工程设计、合同、相关标准及监督计划对钻井
— 11 —
工程过程实施监督,但对重点工序要求现场监督人员实行旁站监督,并做好记录。重点工序包括内容:
1.各次开钻前检查及井口装置和套管试压; 2.钻井取心工具组装、树心、割心、出心; 3.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及保护油气层措施的落实; 4.到井套管及附件的检查、验收;
5.油层段套管下入、后10根套管下入及尾管挂坐封作业; 6.固井注、替全过程作业;
7.水平井裸眼滑套完井作业过程关键环节(下完井管柱、悬挂器坐封、验封、丢手、套管头坐封)。
(三)施工方违规处理。
钻井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方有违章、违反设计、合同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相关标准的施工,应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复杂、停工以及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以监督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钻井复杂事故上报。
钻井施工中发生事故或复杂问题,现场监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钻采工程部(相关专业部室)和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监督要分析事故或复杂原因,参与技术措施的讨论,记录事故或复杂处理全过程,钻井事故连续处理时间超
— 12 —
过12小时、复杂连续处理时间超过24小的井,在事故或复杂处理完后48小时内完成钻井事故、复杂专报,上报钻采工程部备案。钻井事故、复杂专报格式见附件二。
(五)入井材料及工具检查。
现场监督人员要做好对入井钻井助剂的检查、套管及附件、固井水泥及外加剂、特殊入井工具的监控、检查,使用的产品必须是公司认可的合格产品,否则严禁使用:
1.施工队伍使用的钻井助剂(膨润土、重晶石除外)需要提供由通过各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否则施工队伍使用的钻井助剂需要提供由吉林油田分公司实验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实验室出具的质检报告;直达料出具质检报告原件,储备库的出具同一批次的质检报告的复印件;
2.套管等甲供材料需要出具由供应处提供的出库单、质检报告的复印件;
3.检查固井水泥干混单及水泥浆化验单(大庆钻探队伍以外施工的井,水泥浆化验单必须出自吉林油田公司实验中心)
4.固井分级箍、浮箍、浮鞋、封隔器、滑套、悬挂器等特殊下井工具须出具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包括标明尺寸的结构示意图、技术参数等)及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怀疑有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钻采工程部(相关专业部室)汇报,并组织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确有问
— 13 —
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钻井液性能检查。
施工过程中,现场钻井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对钻井液性能进行维护;吉林油田公司实验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实验室对钻井液性能进行抽检,钻井液性能指标超出设计范围的,由钻井监督下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七)资料收集。
督促施工方及时、准确填写钻井报表等各类钻井资料,七天内收集钻完井相关数据,填写单井完井统计大表及水平井完井统计大表。
第二十二条
钻井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与内容:
(一)井身质量监督。1.直井的井身质量监督:
(1)要审查钻井队制定的防斜打直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并做好记录;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单点或多点测斜;(3)当井斜、位移出现偏离设计趋势时,要建议钻井队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