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

更新时间:2023-05-27 17:32: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六天的考察学习时间匆匆而过,经过这短暂而又充实的考察学习,我的感受颇多,若要对这六天做一个总结,只有一句话--出发时轻轻松松,是愉悦的心情;归来时沉甸甸的,是收获与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务员队伍和社会各界引发了热烈的讨论,那么,这次的修订意味着什么?

  一、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待遇,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上升渠道,提高工作积极性。

  首先,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明确了厅局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划分为四等十二级。这对于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激励,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更宽了,晋升职级的次数更多了,相应的待遇也能逐级提高。只要公务员脚踏实地的愿干事、肯干事,晋升的大门总会向你敞开。

  其次,明确了加班轮休、加班补助和年终奖金的合法合规,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公务员的收入的提高、享受的待遇通过法律条文得到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通过健全的保障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二、更严格的管理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运行。

  加强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修订案第九章章节名“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新增的五十七、五十八条就是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的直接规定,“严是爱,松是害”,通过严格监督,让公务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树立起公务员的“敬畏之心”,才能够让公务员远离“高压线”,不干错事、多干实事。

  严管公务员队伍,制度红线不可逾越。修订案增加了不作为不担当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明文规定,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不仅明确了各项职责规定、令行禁止,同时也方便了公务员在规章制度内更好的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正是响应了习主席对新时代干部工作提出的要求,正向激励解除后顾之忧,严管监督鞭策廉洁勤奋,激励+严管模式的严格施行,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第二篇: 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在深入学习上下工夫———四谈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公务员法颁布近两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

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

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三篇: 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_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这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注入一支暖心剂。

       一是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提拔升迁,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到退休还是科员,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给广大基层公务员可以享受更高待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关系到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是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大动作。 

        二是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树立崇尚担当作为的良好导向;规定“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公务员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  

        三是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针对基层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5+2”、“白+黑”成常态,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让广大的基层公务员感受到了新政策向基层倾斜,同时也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关心。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第四篇: 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最近,通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学习《公务员法》培训班,对颁布不久的《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推荐阅读:

  红湾阅读心得体会100字范文(精选3篇)

  学习新修订党章心得体会3篇

  安吉游戏心得体会和感悟3篇

  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五篇】

  论中国共产学历史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八篇

  “三抓三促”心得体会范文(通用11篇)

热门标签: 心得体会
国家公务员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