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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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更新时间:2023-10-02 16:54: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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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专案、专案、专案。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专案、专案、专案。
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xxxxxx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份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xxx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20_年以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派驻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20_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_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_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为切实巩固效能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
20_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执纪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构建繁荣和谐新红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20_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X年内,通过完善体制、明确分工、强化教育、着力监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荣获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次推行纪委党风室干部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3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同时,研究制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充实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任务,狠抓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xx年度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34次,对反腐败倡廉重大问题批示14件。县委、县政府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明显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研究和参与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72次。及时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11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班子成员所分管业务范围,分别由20名县级领导干部主抓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34个牵头单位、55个协办单位任务;根据每位县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制作“廉政提醒卡”20张,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保证了牵头和协办单位年度任务全面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求,加强与牵头协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力、进展不快的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和协办任务89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31次。
三是层层落实,强化监督。始终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与全县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11个乡镇和72个县直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和工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坚持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依据。
2.深化宣传教育,端正舆论导向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县干部勤政廉政,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切实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0xx年度,通过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将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主要领导列席中心组学习与会人员,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其次,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通过开设干部夜校,讲授党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截止目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讲授党课80次,人均2次,科级领导干部讲授党课112堂。同时,向副县级领导干部发放《廉政准则》学习读本38份。组织机关、乡镇、村(居)社区征订《廉政中国》、《中国监察》、《廉政瞭望》等反腐倡廉学习用书200余套;有效提升全县干群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县电视台《廉政时空》专栏、在县城主干道、人员密集处建设大型户外廉政宣传广告牌、设置廉政道旗、张贴廉政警语以及利用县纪检监察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面。同时,继续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广泛征集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一步丰富了廉政文化内容。继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的廉洁意识、法制意识,使“勤政廉政”深入人心。三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变事后追究为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首次实行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把手”采取面对面、分批分系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集中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同时,组织全县所有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忏悔实录》、《象牙塔里的蜕变》、《一个明星区长的坠落轨迹》、《保持党的纯洁性》、《小金库引发的大案》等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2506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3.注重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把规范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标本兼治的措施,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极力消除领导干部获取非法利益的土壤和空间。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函询等制度,今年打破以往的诫勉谈话模式,不仅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谈话,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等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50人次,廉政谈话262人,诫勉谈话9人,提供党风廉政意见426人次。我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党委书记均未出现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狠抓民主决策。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坚持重大决策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不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决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加强。
三是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完善红原县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告知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细化公务用车、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行为。完善《红原县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案件查办、信访、纠风、预防腐败、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一年来,我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纪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走访派驻部门还不够,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鉴于存在的问题,xxxx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每个月走访派驻部门x次,严格督促派驻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求派驻部门认真报送“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对不报或漏报的情况严肃处理,并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的有关会议;
(三)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加快办案速度,积极查办派驻部门科级以下人员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
(四)按要求认真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个月完成信息x篇,每季度完成信息选题x个;
(五)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我组干部将继续深入农户,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鼓励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同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xxx纪检监察组
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注意把握职责定位,努力创新思路,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面,我汇报两个方面的问题:
派驻四组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被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围绕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坚持做到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由局党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规划、统一规章制定、统一目标管理、统一教育安排、统一年度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全局中心工作和目标管理之中。局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会议,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对党组和党组成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带头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统一领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协调运转。二是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完善班子廉政责任制度体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与《廉政承诺书》,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组成员的廉洁自律负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执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互促互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仅要自身带头廉洁奉公,落实好各项制度,而且要担负起对下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职责;坚持每年分层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以责任书的形式固化分解任务和承诺责任,做到主管抓、抓主管,明责任、严追究。三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实行分类定责、明确任务的办法,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以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分解细化,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绩效考评结合,与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的考核和奖罚挂钩,重点考核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内外结合,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建设。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关于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 的意见建议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xxx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_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这一提法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具体要求。《xxx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已经由权力反腐败转向制度反腐败,一系列新的可行的制度应用于实践。
《中国xxx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xxx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任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监督各部门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也就是实现派驻的“全覆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从中央对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寻找更准确的职能定位、更优化的工作机制应当是改革的重点。
“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干部使用权限不明、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一位中央纪委驻xxx某部门纪检组长说。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意在解决派驻机构的后顾之忧,包括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
过去一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改革后的巡视制度呈现出全新面貌,监督非常认真,不是走过场,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透明度比较高,所有巡视的地点、对象、巡视组组长以及最后的巡视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够更全面地发现问题,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报告提出,巡视工作要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适用巡视制度,目的就是让这项好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探索专项巡视”,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提出了看法。他认为,巡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突出重点,不能“撒胡椒面”,要根据党风廉政工作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重点巡视或专项巡视,这样才能做到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高波则表示,专项巡视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或具体工作,比如可以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视。
三、我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由于我区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有待于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编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承担纪委交给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但其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受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派驻干部还承担了驻在部门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工作等等,容易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少,造成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变化,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二是职能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清晰。因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之下,一些派驻干部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出现了新的矛盾。在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的责任,扮演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等牵头者而不是监督检查者的角色,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的现象。同时,派驻机构如果主动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就会游离于驻在单位之外,很难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如果过多地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又会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人兼任的现象。
三是监督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有的派驻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忽视了监督和惩处;有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分析不够,对应当凭什么标准、以什么形式、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的研究不够;有的驻在部门制度不够健全,涵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监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依然存在,使派驻机构难以实行真正有效地监督。
四、进一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三年全面覆盖”的整体思路,根据区内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派驻工作经验。
(一)进一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
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参照市纪委办法、充分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行派驻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区级机关各部门。我区现有设纪检组织的区级机关部门48个(不含10个垂直管理部门),另有不设纪检组织的各类部门20个(不含合署办公的机构以及临时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年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区级机关部门推进派驻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选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等6至8个重要监督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按照全面覆盖的思路,将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纪工委相结合,对一些下属单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其余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的特点进行整合,设立派驻纪工委,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组团派驻工作。余杭组团承担着编制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项目的建设协调等职能,需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可建立派驻余杭组团纪工委、监察室,设正处级纪工委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室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余杭组团纪检机构同时联系西溪湿地管委会。其余组团可结合体制改革的契机,逐步建立派驻机构。三是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派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延续试点阶段向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做法,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契机,继续向新成立的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派驻纪检组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目前,派驻交通集团纪检组已配备到位。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临时派驻制度。针对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派驻纪检组或派出纪检监察专员,对一些周期长、资金大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标。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针对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地位进行再明确。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依然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意识”进行再强化。推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的观念,增强“派驻意识”。在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直接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胆参与、全面监督,而不是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对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进行再确认。推行组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内、甚至全国也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把握稳妥、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组团派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然受本地党(工)委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组团派驻机构的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推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后,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要明确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有多项工作职责,要在统筹兼顾各项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始终围绕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来开展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要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要调动一切监督资源。派驻机构要充分调动一切可用的监督资源,尤其要调动驻在部门内部的监督资源。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驻在部门内设的财政、审计和督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建立监督报告直报制度。各派驻机构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汇报外,每半年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告中形成案件线索的重要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直接立案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派驻机构队伍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要针对统一管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并排在同资历的副职前面”的要求,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用公开选拔、面向基层选调等多种方式把政治强、素质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积极向外推荐在派驻机构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积极推动内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派驻干部能力建设。要以考核评价为导向,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通过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又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派驻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
二、加强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系统意识。四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要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驻在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
3、注重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分工与履职、职责与职能三大关系。一方面,要积极为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单位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换。一是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三是派驻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驻在单位党组的支持。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着重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在随后召开的地方纪委全会上,对三中全会和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求给予了明确和强调,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重大举措,但在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方面却需要头脑清醒、谨慎务实,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的中心任务,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有利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辩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
包括全面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在内的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和举措,其精神实质是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当然包涵变化之意,但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在保留原有正确内容基础上的完善与创新;也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而是立足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需要。基于以上认识,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利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的政治方向,围绕有利于改革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根本任务,以派驻能力全覆盖为原则,以取得实效为唯一检验标准,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派驻机构管理之路。
二、积极能动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建立在对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和三十多年改革经验的认识和总结基础上,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掌握和运用基础上,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也必须要立足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既坚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又要允许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部制宜,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能动地对派驻全覆盖战略部署进行落实执行。在中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人事编制管理大环境下,机械地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既有违辩证唯物主义,也不符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等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没有健全完善之前,简单地向党政机关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对于切实解决提高派驻机关履职能力、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触角,并不会有实质性裨益,充其量是一种披着贯彻中央精神的形式主义执行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
中央纪委和中央部委办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各省市县基于机构、人员编制控制严格,经费保障紧张等实情,要想与中央同步全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非常困难和不现实的,尤其是市县一级党委和政府更是困难重重。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在精神和部署指引下,充分立足本地实情,合理确定贯彻落实的过渡期,不适合全覆盖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督能力全覆盖的措施,探索实践不派驻、少派驻情况下监督触角的延伸和监督效力的覆盖,如部分省市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另行成立完全隶属纪委监察机关的纪委监察分局的方法;以及充分发挥省市县直机关纪工委作用,和未派驻单位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作用的思路,都在困难面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多派驻,直至全派驻。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围绕落实“两种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派驻机构在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进巡视制度,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第二,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整治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清理“小金库”、治理各种名义“乱收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立制相结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已纠正“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xxx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大初核力度,提高案件自办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巡视制度、审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20_年工作规划》,深化提升“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要根据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天津市实施办法,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责任,围绕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xxxx年x月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和xxx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廉政提醒、动态监督、严肃执纪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各派驻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遵章守纪情况
作为鲁山二高派驻到四道河村的工作队长,我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的“五天四夜”工作纪律,吃住在村,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个人工作开展情况
1、建强基层组织
为了加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每月带领村党组织进行党员教育学习活动,学习习_系列重要讲话,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教育,使全村党员做到了方向明、立场稳、敏锐性高、鉴别力强,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从而带动其他困难群众发家致富。
2、推动精准扶贫
进驻四道河村以来,为了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四道河村情况,我走遍每一户贫困户,每一户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了然于胸。认真听取村三委班子的意见和民众的建议,对每一户贫困户精准施策。协助四道河村三委对四道河造务工奖补30人,养殖奖补6户,安排就近就业岗位1人。主动承担扶贫中的各项表格报送、档卡填写、数据处理等工作。
3、落实基础制度
为做好驻村工作,落实基础制度,我虚心向群众学习,在村三委帮助下认真学习各种政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文件,自觉做中央三农政策的“宣讲人”。并要求自己切实做好基础制度的落实工作,成为推动四道河村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实践者”。
4、办好惠民实事
我采取走村串户和群众交心谈心宣传党的方针和各项惠农富农政策。一协助村三委带动广大群众发展经济,为群众增收提供帮助;二协助村三委抓好信访上访工作;三协助村三委抓好扶贫、党建工作;四协助村三委做好低保、五保、残疾申报工作;五协助村三委做好群众各项奖补申报工作。
5、培育文明新风
协助村三委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让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利益。同时配合村三委打造“无毒村”、“平安村”、“无邪村”,通过培育文明新风树立村三委形象和威信。
6、疫情防控
协助四道河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组成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值班表,24小时值班,责任到人。在村口设置防控卡点查控人员流动,对外地返村的村民按规定监督隔离,村医入户进行卫生消毒。协助村为班子成员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每天用宣传车在全村进行巡逻同时,利用村级大喇叭宣讲防控疫情知识。
三、选派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鲁山二高校长丁跃伟20_年到村11次指导工作,解决生活困难,落实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办公经费、体检、人身意外保险等事项。学校委派纪委书记段国方为扶贫联村科级干部,学校在四道河村共有帮扶人4人,结对帮扶19户贫困户,每周带领扶贫人员到村帮扶,定期召开驻村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在春节期间为我村58户贫困户每户送米一袋,油一壶,春联一副。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驻村工作中,我将进一步的听取村三委意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农户家基本情况,为我村早日脱贫致富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
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
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专案、专案、专案。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作为派驻机构,纪检组既要对市纪委、监察局负好责,也要协助驻在部门把好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我们做到了三点:
1、转变观念。派驻管理体制的转变,既带来干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变化,也带来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的变化。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既不能把自己看成是市纪委、监察局和部门之间的“传递层”,也不能视之为“一级纪委”,处处以监督者自居,动不动借派驻机构“压人”。而应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
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各部门的工作之中。派驻工作如果离开中心工作,必将成为无源之水;要求全组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把纪检监察融入中心工作,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2、准确定位。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派驻组既不能包揽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也不分管驻在部门的人、财、物等具体行政事项,做到了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但不参与业务分工,有建议权但不参与决策。这样既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又能促进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3、把握重点。派驻组第一位、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在人上,应把握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事项上,应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资金的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
为使综合派驻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努力做好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办纪检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为监督内容,以x月至x月为重点时段,采取每周一督促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部门每周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情况。通过对各综合派驻部门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我组认为各部门领导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并及时下拨人头经费,工作队员努力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各部门中未发现腐败及作风等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面对新形
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我们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较好地破解了发展难题,在求新图变中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1、确保有人干事。新机制下,驻在部门党组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组必须督促驻在部门尽快建立一个具体抓落实的平台,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为此,我们督促驻在部门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避免了衔接的“空档”、落实的“真空”,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2、全面熟悉驻在部门的情况。派驻机构要想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把监督融入到驻在部门的工作当中去,准确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特点,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重点防范。为此,我们抓好了“三个对接”:
一是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各室办的对接,争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争取各室办的业务指导,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各室办了解驻在部门的相关情况,便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是与驻在部门的对接。及时召开了由7个一级单位和31个二级单位分工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的对接会,对如何做好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达到了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的目的。近期我们又分头到
各单位进行广泛深入地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到驻在部门走访、发放情况统计表和驻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与调研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一一见面沟通。把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行政职权、领导分工、副科以上干部有关情况、内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及下属单位需监督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程序和制度等作为调研的重点内容,目的是便于派驻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内控机制。同时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与各相关单位交换意见、进行廉政提醒。
三是与具有监督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xxx等部门对接,从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驻在部门的有关情况,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是派驻组有效开展监督的基础和前提。主要抓了三点:
一是重点建立健全了确保派驻组与驻在部门信息畅通的相关制度,以确保派驻组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建立完善了《驻在部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制度》、《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制度》、《听取驻在部门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驻在部门文件资料报送制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制度》以及开展廉政教育、专项检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在完善各
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第四监察室关于人员分工联系驻在部门暂行规则》,它明确了派驻四组人员分工联系的内容、方式,对于派驻四组的职责、驻在部门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我们认为规则易于操作、便于联系、简单实用、有利于工作,为我们与驻在部门的联系定好了位,找到了同向用力的结合点。
二是协助驻在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是派驻组的第一要责。要做到履职有道,就必须“睁大眼睛找问题,抓住问题做工作”,紧紧盯住重点目标、事项和环节。在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点,认真研究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各部门搞好建章立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是全面开展“明职权、识风险、话监督、强防范”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明职权就是通过岗位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权和履权界限;识风险就是在梳理岗位、明确职权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和行为规范;话监督就是让被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使用权力、开展工作;强防范就是从思想道德、制度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健全内控机制,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构筑制度防线。在各被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教育的基础。
县纪委监委:
一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围绕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存在的不足和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列席机关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和各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等情况。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各驻单位单位党风廉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专项民主生活会,传达纪委会议精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今年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5次,出具干部廉政鉴定8人次。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①抓好重要节点教育提醒,发送廉洁过节通知,召开工作部署会,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以案警示举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纪检监察组在节假日时间节点,配合纪委下发典型案例通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各被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通过以案释法,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基层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对各驻在单位公务用车、食堂用餐等“四风”常见问题进行实地检查,并要求各驻在单位对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②按县纪委监委要求,驻政府办纪监组及时督促各驻在单位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完成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和承诺书,并召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同时,监督各驻在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①为引导党员干部依法依规、逐级有序进行信访举报,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行政审批局开展了“进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公开举报途径、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政策等知识,进一步向干部宣传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同时,规范信访处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来电、转办信件等台账,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来访,加大对有关问题线索的调查;②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驻政府办纪检监察就帮扶单位“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落实情况、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工作上紧纪律“发条”。③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强化派驻监督职能的通知》要求,我组积极督促各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各部门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及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积极跟进各单位对人事调配、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在前、防微杜渐。上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5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监督联系单位还存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不细、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较为单一等问题。二是监察对象数量多、监督工作任务量大,派驻组工作人员经常被抽调参与其他工作,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致问题线索较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抓“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与联系监督单位“一把手”勤沟通、多交流,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或履职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调研谈话、工作约谈、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联系监督单位党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并强化责任落实。始终突出监督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权”三个方面,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和监督方式。
三是在强化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更多地运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同时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假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
四是在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认真抓好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提升精准监督执纪本领,不断提高履职总体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法律及相关制度规范,压实日常管理和教育监督责任,始终做到秉公执纪、公道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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