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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6 15:26: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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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
为深入学习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短信大赛”倡议书》,我局认真组织,深入发动,鼓励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围绕贯彻精神主题,积极编写短信,参与大赛活动,通过参与大赛活动,营造了学习贯彻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县普法工作要点》,对全县普法工作做了统筹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以及方法措施,指导全县面上普法工作。
(二)是开展各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一镇一顾问活动、以案说法活动、律师进村居活动、部门法专题宣传活动等丰富的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村居进行巩固提高,未达标的则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四)是重点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培训法制副校长、规范法制课教材、上法制课、法律知识竞赛、创建法治示范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举措,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
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稳职能,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我局去年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在全县开展“争创人民调解标兵”活动,并在今年3月份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十大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进行了表彰,通过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向前发展。第一季度,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84宗,调处584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584宗,调解成功率100%。同时,有效处理了一批缠访、闹访、无理上访事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了不和谐因素。
四、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了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把入口关和接收关,积极协助有关监所做好判前社会调查工作,依法审查入矫人员及其档案,做到见人见档,帮助解决部分社矫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对在册矫正对象实施电脑信息化管理,有效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踪动态,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第一季度,共协助完成社会调查报告28份,走访社区矫正对象116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0人,依法解除矫正94人,在册116人,安装定位监控手机74部。
认真抓好帮教组织网络建设,落实组织、经费、制度等三个保障,强化对两劳人员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和档案管理,并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了分类,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了重点走访;积极协调公、检、法、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回归人员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第一季度,全县共接转刑释解教人员43名。
五、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巩固提高“一镇一顾问”工作成效,继续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全县建立了以“一镇一顾问”工作为基础,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以司法所为依托,律师服务村居社会管理和人民群众的新格局。
(二)是创新法律服务方法,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我局创新法律服务方法,将《法律服务指南》发放到各村居、各企业,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一季度,全县执业律师民事诉讼代理案件4件,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3件。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规范了业务管理,完善了办案程序,加强了经费保障,依托法援处、司法所等前沿阵地,对困难群众的法律诉求,做到了应援尽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同时,我局指派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县政府大接访活动,参与县维稳中心信访案件调处活动,参与重大节庆日劝导稳控上访“钉子户”工作,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积极开展公证业务,规范诚信行为和减少经济风险。公证处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活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为规范诚信行为,减少经济风险,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合同公证和其他证明文书141件。
第一季度,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加温鼓劲,继续狠抓推进各项未完成的工作,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作出应有的贡献。
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组织及时调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5.汉口路61号,_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_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源自*])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司法鉴定人资格考试
本文约三万余言,共分四章。 第一章:建立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的要因,本部分主要介绍了鉴 定人资格认证制度的现状,我国目前司法鉴定人资格及其认定并未制度化,缺 乏法律层面的规制,鉴定人的资格处于可审可不审的随意状态,鉴定人分散于 各鉴定机构、对鉴定人资格的审查形成各自为政诸侯割据的局面,缺乏统一的 管理。鉴于此现状,本章继而论述了建立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的必要性,主要 是以此为起点提出问题,旨在为后面的有关鉴定人资格认证的论述作铺垫。 第二章:介绍了不同诉讼制度下鉴定人资格及其认证的情况,并对鉴定人 主义原则、鉴定权主义原则下的鉴定人资格进行了比较、分析、评价,以期从 国外的鉴定制度及鉴定实践中对构建我国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启发。 第三章:分析了构建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的影响因素,并围绕鉴定人内涵、外延、鉴定人的诉讼地位、专门性问题与专门知识等因素对鉴定人资格的影响 加以论述,是本论文的核心。 第四章:为制度拟制,也是本论文的结论部分,本章旨在综合前面数章的 分析论述,首先对这一制度的构成要素,即认证主体、认证方式、认证内容进 行了分析,之后设计了这一制度涉及的具体内容,最终实现建立我国鉴定人资 格认证制度这一构想。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
【分类号】:D918
XX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_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 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召集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司法人员、村组干部、中介组织人士接受了考核组的问卷测评,向考核组提供了30余本台帐,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全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高度评价。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上半年,全县村两委班子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我局及时对158个村级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新建村级调委会2个,目前全县设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60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有的甚至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不利,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任务十分繁重。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30件,调解成功1284件,调解成功率达,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
(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坚持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4件,成功70件,县、乡联防联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2件。
(三)基层司法所工作。司法所是县司法局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内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职责,工作面广、量大,事务杂、困难多、责任重,环境艰苦、人员紧缺。工作中,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动员全县20个司法所干部职工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半年来,全县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60次,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72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7件,成功8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6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4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6条,被采纳24条。
(四)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其列为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对回归社会的农村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有田种、有地耕,对城镇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有保障。上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计57人,其中刑满释放42人(城镇籍2人)、解除劳教15人(城镇籍2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自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履行对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我们注重四个环节。一是接收环节。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相关表格,下发和签订有关文书,进行教育谈话,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二是管理环节。一方面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宽严相济,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三是教育环节。认真了解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在春节期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和集中教育工作。四是帮扶环节。实行专题化教育和以面对面谈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如我县勐朗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民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为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和宋某某办理了低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人,其中缓刑30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保外就医2人、管制对象5人。
(六)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展顺利
XX年9月,上级下达了我县东河、南岭、谦六、糯福、酒井、富东、木嘎、文东、雪林、安康、拉巴等1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接到项目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实施地落实建设用地,到设计部门落实施工图纸,到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投标文件,确定了承建单位。目前南岭、拉巴司法所办公用房先期完成,其余司法所建设工程进度达90%以上,预计下半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公证工作。县公证处依照《_公证法》赋予的职权,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机关“沟通、服务、监督”等职能,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今年1至5月,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0件(涉台类3件),经济类103件,完成业务收费3万余元。办证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8件,成绩突出。
(二)律师工作。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所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服务领域寻找自己的位置,从增强内部生机活力入手,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3件,其中刑事辩护4件、行政诉讼代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7件。还代写法律文书38份,接受法律咨询186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4家。
(三)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坚持有利于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着力点,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有利于推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宣传_《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县中心办理市、县法院指定刑事案件援助36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2件;非诉讼民事法律援助18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42件。全县法律援助机构还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549次84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份。
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促进了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位
我院党组按照区委和市检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年初统一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实行了奖惩。
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了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的方法,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倒查制”,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教育预防工作,规范干警执纪执法行为
上半年,我院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条规、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检纪教育学习会。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专项活动。
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禁酒令”、“九条卡死”、“六条规定”、省委政法委的“约法三章”、省院的“八条禁止性规定”等,使全院干警分清了是非界限,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爱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了干警的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务督查,促进干警严格执法
全面推进检务督察工作,狠抓办案安全防范和“禁酒令”等纪律规定的执行。上半年开展检务督察3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检察纪律意识,规范警车驾驶、警灯警牌挂置、车辆停放等行为。加大对办案制度、规定、纪律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18篇。使全体检察干警增强执法依规定、办案按程序、用权受监督的意识。
继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大监督力度,继续设立了干警检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对新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促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
xx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导下,在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主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
继年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院党组被****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又有9个部门被省、市院评为先进科室,有10名同志分别受到省、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表彰。
一、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加大反腐败力度
查处职务犯罪力度加大,办案质量和效果整体提高。xx年以来,我们把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摆在重要位置,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入手,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推进职务犯罪查处工作步步深入。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件9人,大要案7件;查处渎职侵权案件4件5人,均做出有罪判决。根据上级院指定管辖,集中精干力量查办了衡水市国税局高能升挪用公款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全部上交了国库。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xx年,我们建立了案件线索评估机制,提高了案件线索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可查性、成案的可能性;建立了快速反应小分队, 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科技强侦,案件达到了“快速、细致、准确”的目的。今年,我们在看守所内单独设立了自侦监号和自侦提讯室,建立了同步录音录像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了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从而,逐步完善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管理模式,降低了办案风险,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年初,衡水市反贪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推广了我院自侦案件线索评估机制工作经验。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惠农支农资金及大额专项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建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跨越发展,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把服务的着力点放在规范企业经营,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环境上来。强化打击和预防部门的配合,实现“打防一体化”。先后组织金融、税务等十多家联系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利用职务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共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起到了较好的预防作用。组织开展了宣传《选举法》、《代表法》、《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和“预防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两项专项活动,为全县所有行政单位订制《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宣传画册》,增强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全力做好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着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做到了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放松,力度上不手软。对故意杀人、盗窃、抢劫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作为重点,依法快捕快诉,决不手软。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案件快速审查机制。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0案177人,提起公诉125案195人,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准确把握刑事政策,确保和谐执法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一年来,我们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寻求“宽”与“严”的最佳结合点,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中,注重赔偿和其他补偿方式的运用,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修复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如我院办理的一故意伤害案。两家因琐事互殴,一方受轻伤。经案件承办人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一方积极赔偿,另一方表示谅解并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理,两家关系和好如初,使一起可能继续激化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加强化解矛盾纠纷和释法说理工作。增强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抗诉等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说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大力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综治办以《网络的影响及对青少年的危害》、《青少年犯罪预防》为授课教材到学校宣讲法制,受教育的学生达4000多人。
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诉讼监督,提高执法能力,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xx年,我们积极探索实行了“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节省诉讼资源。共办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19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支持起诉4件,民事申诉和解2件。同时,深入开展保护财政周转金、保护国有资产专项活动,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协助有关部门追回不良贷款62万余元,保护了国家债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把涉及全县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做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xx年,我院建立了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人民群众来访代办的制度、检察长预约接待和集体接访制、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机制等六项处理涉检访案件机制,做到了“四个到位”:对执法过错纠正到位,对赔偿退赔落实到位,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化解到位,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和消除涉检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7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6件,刑事申诉2件,以解决问题、息诉罢访为工作标准,妥善处理信访案件13件,圆满处理上级交办案件8件。控申科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把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以办案统领监所检察工作全局。xx年,共羁押各类犯罪嫌疑人293人,出所228人,进行安全检查32次,消除事故隐患3起,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份,有效防止了在押人员自残、自杀、越狱等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在严查脱管漏管活动中,对16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一考察,保证了对监外执行罪犯无脱管、漏管。今年7月,我院查办了冀州市看守所干警王某滥用职权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财物一案。驻所检察室被省院评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四、构建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促进检察工作开展
我院把班子和队伍的素质建设作为干事之基,成事之本,重中之重,抓紧抓牢。按照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保障信息化的要求,着力打造检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平台。
统一思想,明确定位,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五月初,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针对“景县院如何面对荣誉再创辉煌”的问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定位,提出:新班子要有新作为,大作为;新班子要有新定位,高定位,那就是---向“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迈进。面对荣誉,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零开始,攻艰克难,不懈努力,要在新的起点上,群策群力,再创辉煌。
转变执法作风,树检察队伍形象。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坚持了“四项制度”:一是坚持执法档案制度,极大提高了检察干警防错案、防过错、防违纪及办案安全意识;二是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务求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完善,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四是坚持检务督查制度,对办案行为、车辆使用、队伍风纪进行了全面督查,实现了全年无错案、无执法过错、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干警违法违纪、无越级涉检访的目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和上岗证制度。今年6月,衡水市纪检监察廉政文化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现场会在景县召开,我院做为唯一的机关接受了检查,现场会会场也设在我院。我院被授予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11月,全市检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省院领导朱仲达、市县主要领导莅临会议进行指导,并做重要讲话。会上,推广了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狠抓业务素质。xx年,我院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干警岗位技能。通过学打字、学业务、学侦查设备使用、学办案办公软件应用,干警整体应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提讯犯罪嫌疑人一律实行电子笔录;自侦部门每名干警都能熟练操作和使用各种侦查设备;所有法律文书一律实现规范化标准;所有干警均能利用网络软件办公办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能力。xx年,我们继续着眼信息化长效机制的建立,检察技术工作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检察信息网络得到了全面、科学地应用。同时,我们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构筑了渎检与预防有机结合的大格局,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工作新思路。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全院全年被各级报刊、电台采用调研、宣传、信息900余篇,其中,国家级200余篇,省级300余篇,受到各级好评。全院定期进行网上绩效考核,各部门及全体干警每月的工作情况定时输入微机,工作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在网上一目了然,促使干警你追我赶,自我加压,更重要的是通过网络信息化建设,造就了一支具有先进科技理念,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的干警队伍。
20XX年伊始之际,按照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文件要求和工作目标,立足我县实际,紧紧围绕民生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责任目标落实,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法制宣传工作。一是举办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大型节日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律师们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咨询8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进一步推广法律进祠堂活动。在全县大大小小100多个祠堂内,陆续开展“六个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墙、设置一个法律图书柜、建立一个预警提示栏、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成立一个普法宣传队)进驻活动,丰富了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让社会恶习得到改善,有力促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宣传。联合县教育局配齐配强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由公安干警、律师及法律服务者担任,每学期为学生上1至2节法制课,做到经常性法制教育不放松,并积极参与到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中,做好法制宣传。
2、平安建设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依法治县的工作经验以及“六六”普法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紧扣“一学三讲”主题,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莲花”创建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二)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1、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排查。第一季度恰逢春节前和“两会”召开时期,是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为进一步维护特殊时期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我局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进行检查和指导,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季度,全县各乡镇、社区共调解民间纠纷89宗、排查民间纠纷68宗、制止上访232人次,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全县十三个乡镇司法所都评为“规范化司法所”,并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选拔法律知识渊博、善于调解的人员安排到司法所工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安置帮教工作有序的开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县20XX年刑释解教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刑释解教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执行赣[20XX]13号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无缝对接,做到出监有人接、回家有人管、生活困难有人帮,使刑释解教人回归社会平安过渡。春节期间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的高峰时期,为了做到无脱钩,年底三十基层司法所干部冒着寒冷的天气,将刑满人员接送回家。他们的真诚感动了刑满释放人员,感化了他们的良知,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希望。
(三)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1、法律援助保持良好势头发展。
(一)为了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上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并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
(二)进一步扩宽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公益彩票基金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宽了法律援助范围,将刑事案件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增加了农民受益人数。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注销登记
二、法定实施主体:市司法局
三、行政许可依据:
《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_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_第412号令)、《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司-法-部令96号)
四、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五、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申请方式
由鉴定人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市司法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八、应提交的材料
1、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及鉴定人本人的注销申请;
2、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出具的拟注销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新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材料清单
姓 名 申请执业类别
需 提 供 材 料
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行业执业资格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一式2份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证明材料一式2份
兼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兼职的书面意见一式2份
法医临床业务培训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部司鉴所法医临床业务进修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基本素质培训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近期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执业证用)
说 明申报材料中的原件由省辖市司法局初审后,复印件盖校对章,原件退回申报单位。
申请单位联系人: 初审机关承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在上级院法警支队的精心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九项基本职责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思想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本质要求在协助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受理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职能的同时不断提高法警人员的执法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院法警支队及本院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积极参与自侦案件的办理共参与反贪案件3件3人其中执行看管任务3次押解任务3次执行送达任务9次。任务均圆满完成安全无事故。按省、市院的目标责任自侦案件参与办案率达到100法警人员参加办案率达到100。
一增强办案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我们结合我院的实际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认真做好法警工作在反贪、法纪、批捕、起诉、控申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保护案件现场、搜查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在侦查工作中注意保护侦查人员和证人等的安全。改变过去等案上门的被动局面工作中做到主动上门、主动联系、主动配合。了解是否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提前安排警力做好安全预案与医疗、治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有效联系确保办案需要无任何安全隐患。研究预案制定措施明确分工确定重点执行中严格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把认真履行责职作为法警工作的核心来体现法警存在的价值之所在执行后及时总结并主动向业务部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切实满足办案部门的需要。把检察官从繁琐的侦察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案件的突破及案件质量的把关上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切实满足办案部门的需要。
二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司法警察工作实现正规化管理的根本保证我院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建全《司法警察警务值班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司法警察派警制度》、《司法警察安全办案制度》、《司法警察信息沟通制度》、《司法警察办案保密制度》等各项制度封闭式的“检察办案工作区”其中包括讯问室、询问室、接持室、值班室、待诊室警务联系方式以保障办案的安全。 在用警方面我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由用警部门填写《人民检察院执行警务申请单》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后由法警部门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派警令》司法警察持派警令方可执行任务建立警务交接班登记制度由值班法警填写《办案工作区值班日记》详细记录用警部门进入办案区的时间、办案人员、执行警务的法警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有无外伤痕、身体所附带的物品等在非办案区由内勤法警填写《法警工作日志》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日常记录、警务记录、电话记录及其他在相应的分类中详细记录用警部门、案件承办人、执行警务所需的警力及警械等在预警方面模拟突发事件加强司法警察处置突发案情的能力。这样法警队每一项执行任务都登记在册规范用警程序明晰职责分明使司法警察的职能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在上级院法警支队的精心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九项基本职责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思想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本质要求在协助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受理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职能的同时不断提高法警人员的执法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院法警支队及本院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警察业务素质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法警学习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人民警察法》、《刑法》、《检察业务理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 还组织法警进行警务技能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强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专业技能培训任务按照省市的目标责任制中对“一熟两懂三会”达到100通过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促使法警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不断学习大家加深了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增强了司法警察自身业务素质 使干警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严格执法的自觉性不断加强。
二、工作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法警队从整体工作情况看成绩是明显的但对于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还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干警安全防范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对全面履行职务还有差距二是对于如何更好协助检察官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三是综合素质还待提高与新形势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在抓规范化建设落实方面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在更新观念上下功夫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办案的认识统一
2、在岗位练习上下功夫提高法警的“两个素质”做到安全履职技能过硬
3、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增强法警履职的安全责任感做到检察安全办案责任到人 在xx年下一步工作中我队将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九项基本职责。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思想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本质要求在协助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受理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职能的同时不断提高法警人员的执法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
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第四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
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主管机关
第八条 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二)制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规范;
(三)制定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
(五)制定和发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
(二)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三)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六)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执业登记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_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姓名;
(二)性别;
(三)身份证号码;
(四)专业技术职称;
(五)行业执业资格;
(六)执业类别;
(七)执业机构;
(八)使用期限;
(九)颁证机关和颁证时间;
(十)证书号码。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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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们**区院未检科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按照南宁会议和市院未检工作二年规划的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抓规范、抓深化、抓质量,以办案工作要细心、解决困难要耐心、对待青少年要有爱心、参与综合治理要有热心的工作态度,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内容,履行未检职责。
一、受理案件情况:
1、受理审查批捕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其中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区籍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经审查,批准逮捕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不批准逮捕人,去年同期无。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其中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人)相比,上升%;**区籍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作出不起诉决定1人,去年同期为8人,同比下降%。法院判决件人。期末未结件人。
2、法律监督:发出追捕建议书4份,到案3人,均为成年人。发出追诉建议书2份,尚未到案。口头纠正违法收到函复1次。
3、特殊检察:落实法律援助人,进行社会调查人,心理测试人。
4、结合办案参与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份,均有整改函复。
二、案件特点
1、外来人员犯罪大幅上升。我科受理起诉人数人,其中外来人员人,占总数的%,与去年同期(人)相比上升%;
2、涉嫌罪名呈多样化。除以往常见的盗窃、抢劫、抢夺等罪名外,又新出现了聚众斗殴、强制_妇女、破坏电力设备等罪名;
3、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结伙化。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由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参与的结伙犯罪案件有件人,人数占移送审查起诉总人数(人)的%。
4、共同犯罪重大化。受理审查批捕的案件中,有2起案件涉案人数为7人以上。其中一起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另有一起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lun奸幼女案件,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均未满16周岁,最终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和6年有期徒刑。
5、未成年人单独犯罪性质严重。20xx年7月12日下午,家住**区枫泾镇白牛新村的年仅16岁的万士杰,在小区道路上将一名到同学家玩耍的11岁的女孩骗至家中,实施抢劫、qiang奸、故意_罪,并抛尸。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责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1、全科干警充分认识到未检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清当前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突出打击重点,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20xx年4月11日晚,本区枫泾镇发生一起因30余人聚众斗殴而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我科立即会同院侦监科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分析案件性质及相关涉案人员的责任认定,案件报捕后,集中力量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彭建华、彭健、向大云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胡凯、钱欢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其余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作劳教和治安处罚,体现了打击的威力。
万士杰案件案发后,通过信息平台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向我们通报了案件情况,我科立即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在案件报捕的当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鉴于本案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性质严重,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悲愤交加,一度情绪失控的情况,我们及时地将批准逮捕的决定告知了被害人家属,使他们悲伤的心情得到了宽慰,稳定了思想情绪。
2、注重监督效果,侦查监督取得新进展。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我们将团伙犯罪中的成年人犯罪作为监督的重点,成功地对谢东等3名成年人追捕到案,突出了监督效果。此外,作出绝对不捕1人、相对不捕2人。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占胜涉嫌盗窃一案中(侦监批捕),发现其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供述与其法定代理人和知情人的陈述相互矛盾,在赴安徽进行补充侦查后仍不能排除,
经提交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李占胜作出存疑不诉的决定,确保了案件质量。
3、注重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分析、研判。《解释》颁布后,我们立即组织专题学习,并会同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进行法律适用研讨,提高了思想认识,更新了执法观念,就今后各部门在执行《解释》中的具体工作原则达成了共识。
(二)、完善工作制度、体现特殊保护。
1、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工作,我们会同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的工作办法》。对检察机关未检部门适时介入侦查案件的范围、检察人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工作内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中公安机关、未检部门的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提高了公检双方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执法水平和刑事诉讼效率,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为推进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考察教育的衔接工作,我们会同区公安机关、团区委、区青保委,共同制定了**区《关于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考察教育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符合条件的不捕、不诉、直诉、在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落实考察教育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该《细则》的制定,达到了考察教育工作向前延伸的目的,使该项工作的推进更加全程化、规范化,促进了专业化审理工作和社会化帮教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在校生因退学或被开除后,浪迹于社会,无人监管的现象,我们及时与团区委、区青保办会签了《关于无学籍青少年的通报制度》,将这些无学籍青少年及时地接纳为青少年社工的服务对象,有效地预防了犯罪。
3、为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罪错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我们会同院监所科、**法院刑庭、闵行法院少年庭、**区新航社工站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试行办法》,以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4、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深挖犯罪工作,及时兑现刑事政策,我科会同院监所科、闵行法院少年庭、**区看守所制定了《关于对在押未成年人兑现刑事政策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意见》,规定了相关的适用条件和工作程序,保护了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会同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制定了《关于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的暂行规定》,深化了对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
5、为正确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罪刑相适应、区别对待、非监禁刑的原则,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我们会同**法院刑庭、闵行法院少年庭会签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量刑建议的若干规定》,一年来,通过我们的量刑建议,法院对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了缓刑。
(三)、结合未检职能,积极参与综治。
1、结合办案开展“五个一”活动。万士杰案件案件,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综合造成了两个孩子的悲剧,引起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刻反思。结合市院、区委和市院侦监处有关领导关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提高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提高未检工作水平的要求,我们开展了召开一次青少年教育座谈会、组织一次典型案件调研、举办一次专题法制报告会、开展一次法制教育状况调查、进行一次文化环境专项整治的“五个一”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治理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市院副检察长余啸波对此批示:“抓住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有助于我们提高对防范教育未成年人的意识,也有助于提高未检工作的水平,很有效。”
2、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加强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空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馆不按照规定登记,致使未成年人实施qiang奸犯罪和学校宿舍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公安分局根据建议对辖区内的旅馆服务业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经营业主遵章守纪,石化工业学校也加强了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和在校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3、继续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参与、指导**区少年军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在对受训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
检察院未检科工作总结、民防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今年第一季度,在我院党组和上级院技术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检院关于加快“科技强检”和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提高检察技术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工作重点,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将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技术工作,努力为检察业务服务
1、检验鉴定工作:积极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等检验鉴定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39件。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35件;技术协助4件,移送至市检察院手机电子证据检测4次。
2、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本着为办案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对办案人员审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中,严格遵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设备。今年第一季度共办理7件4人,录音录像时间累计达54小时15分。
二、信息化网络与平台建设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完成各类网络与平台建设3个。20XX年1月份,协助财务部门完成我院“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所需财政专网建设,保证新财政专网平稳运行;20XX年1月份,协助诉讼监督部完成随县“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保证我院“两法衔接”平台顺利运行;20XX年2月份,与县机要_沟通建设“电子政务内网”,目前已完成相关硬件和网络建设,下一步将按照县机要_统一部署开通使用。
三、运行维护和综合管理工作
1、在内外网运行维护方面:保障了我院三级专线网络的畅通运行,今年第一季度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同时为加强外网管理,目前已全部将全院各外网电脑实行固定IP和MAC地址绑定并制作了相应台账。
2、在电视电话会议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院通知要求进行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日常联调、会前调试和会议保障工作,按时开机、参加点名等。今年第一季度共保障了5次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3、在会议技术保障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种会议或活动摄像、照像服务10余次,每次会议召开前,打好会议标语,做好话筒、音响、LED电子屏等电子设备调试工作;同时近期按照领导要求,每天定时打开1楼电子屏并按照要求对上面的内容进行不断更新。
4、在技术装备配备维护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部门配备各类计算机9台、打印机2台;为各部门处理各类软件故障及硬件维护维修故障、处理各类打印机故障。
5、在管理方面: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完成了信息化情况网上登记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检察信息化相关工作材料等等。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较好地完成省院、市院和本院领导布置的其他有关技术方面的工作任务。
四、协助我院新媒体宣传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在我院外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6条,内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2条;与财务部门沟通,在我院外网网站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协助政治处对“全省检察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中我院新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在新页面上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专栏;截止目前,共撰写并发送微信图文消息2期,新浪微博41条,腾讯微博4条。
一、围绕提升法治有序的发展环境,推进普法文化建设。
致力于在全县倡导依法行政、诚信经营、理性维权,营 造规范有序、 文明法治氛围。
一是普法宣传拓展广度和深度。
以“法律八进”和“456 普法示范工程”为载体,以领导干 部、公务员、农民工、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为重点宣传对 象,采取“流动课堂” 、街头宣传、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 借助法制主题公园、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村 社公开栏、板报、横幅等多种渠道,开展了每月一主题的法 制宣传主题月活动,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各领域、各 行业的全覆盖。
1-5 月,全县开展“防盗防金融诈骗”、 “禁 毒”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三月法治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9 场次,法制讲座 26 场次和送法下乡活动 8 次,发放宣传资料 11 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人数 1128 人 次。二是积极培育龙乡特色普法文化。实施了“7 个 1 法治 文化工程” :打造 1 个法治主题公园、1 个普法专题网站、1 个电台栏目、1 个法治专栏、1 批楼宇法治文化建设样板、1 个手机法制短信平台、1 支法制文艺宣传队。6 月 11 日县委 书记高必金在雪庵公园视察了法制主题公园后,对在城市环 境建设中融入普法教育,增添法制元素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围绕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进行创作,自创法制小品《法在心 中》 《和事佬》 、 ,自编法制歌曲《司法所里故事多》等法制 文艺节目,打造出具有铜梁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结合“进 千村入万户法治文化下乡活动” ,到各镇街道社区大院演出 十余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好评。县委、宣传部部长欧 汉东在铜梁快讯第六期上批示“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和铜 梁实际,自编自演文艺作品使法制宣传工作寓教于乐,这样 的作品真正做到了“三贴近” ,值得宣传文化系统的同志学习借鉴!。三是法治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各行各业 ” 法治细胞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
“民主法治村(社区)、 ”“依 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等创建工作 、 有效开展。
二、围绕提升和睦和谐的发展环境,狠抓矛盾纠纷化解。
彰显人民调解的中国特色,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精 神, 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以“大排查、大 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为主线,实践“倾情化解纠纷”刘玉美式工作法,在坚持月纠纷排查的 基础上,对两会、春耕、重要节假日等开展了集中排查,对 排查出的纠纷逐案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做到了小纠纷及 时调处,一般纠纷限时调处,疑难纠纷包案处理,层层调解, 级级防范。通过排查治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少云镇养猪场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案件。
维新镇因维修手机 而引起的群体性械斗案件;侣俸蔬菜基地因拖欠农民租地费 用引起的集访案件;少云镇伦达机械有限公司一起工亡赔偿 引发的阻扰生产案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矛盾纠纷。1-5 月,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纠纷 3783 件,调解 3783 件, 调解成功 3757 件,调解成功率为 ,履行 3757 件,履 行率为 10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械斗 1 件 15 人,防 止群体性上访 2 件 38 人。
三、围绕提升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有效管理特殊群体。
在做好增添和谐因素的“加法”的同时,积极做好减少 不和谐因素的“减法” 。
今年,我院办公室在院党组、上级院办公室和各县区院办公室、市院各部门的领导、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参与政务,综合业务,协调事务,搞好服务,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一、用心尽力,精益求精,综合材料起草工作做得优质、高效。起草了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材料,向高检院、省院三次下派工作组汇报工作的材料,工作总结、要点、向人大的工作报告、执行刑诉法及清理超期羁押情况报告等综合材料,及应由办公室起草的会议纪要等其它文字材料63份。为使所起草的文稿有思想、有见地、有特色,我们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注重培养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力争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很好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
二、紧扣中心,加强综合,信息工作做得认真、扎实,报送了一批精品。一年来,我们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向上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的主渠道,作为对下部署、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向党政、人大机关宣传检察工作的便捷窗口,积极发挥办公室对信息工作的协调、联络、处理作用,定期下发信息报送要点,严格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按季编发信息采用通报,经常提醒指导处室和各院及时上报信息,并注重撰写加工深层次的调研信息和综合信息,收到了好的效果。
截止12月25日,全市共上报信息315条,据不完全统计,上报信息被高检院采用1条,同比持平;被三名省领导四次批示5条,同比纯增;被评为好信息2条,同比纯增;被省党委、政府各采用1条,同比纯增;省院采用68条,同比多5条。其中,办公室上报信息被采用45条。被领导批示和被省党委政府采用信息以及被评为好信息的信息均是办公室报送的。很好地发挥了下情上达、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作用和上情下达、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的作用。
三、严格审查,加强指导,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作用进一步加大。在坚持通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随意平衡积存数据和漏报、虚报案件信息等问题,下发了《关于检察统计工作中存在漏报等严重问题的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了层层追究责任制度、加强对重要数据的重点复核等六项措施。并根据领导指示于九月份利用10天的时间深入各院重点对数出多门及虚报、瞒报、漏报问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指明其危害和后果,对各院统计员和内勤进行面对面地指导,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提升统计工作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督促检查的层次,加强统计分析,每月精心制作《业务情况统计表》,为领导、基层院和业务部门了解、评估检察工作现状,指导检察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院好评。
今年我院办公室工作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主要得意于以下几点:
第一,领导重视,增强了荣誉感。院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工作,加强了“写作班子”建设,在党组会议、院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材料起草、统计等办公室工作。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经常过问办公室工作,专门召开办公室有关人员会议,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对办公室工作提要求、压任务,多次在有关文件上对办公室工作作出批示,使大家时刻有一种前进的动力和工作的压力,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荣誉感和主动性,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规范
管理,增强了责任感。要使大家始终保持很强的工作积极性光靠自觉不行,单靠说教也不行,必须用制度作保证。今年,我们继续实施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对市院办公室所有工作和环节建章立制,确保了办公室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党组确定的实行“1+X”考评办法的要求,重新修改了办公室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年终将按此办法评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档次,予以通报,把县区院办公室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了办公室政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三,自我加压,增强了紧迫感。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不用心工作,文字工作就起不到参谋作用,事务工作就会出现纰漏。所以,办公室的每一位干警都自我加压,更加勤奋,自觉地把学习寓于工作之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实现了“文字工作多出精品,事务工作少出纰漏,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办公室工作仍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改进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超前思考少,主动参与领导决策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各项服务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做细。
对与司法鉴定人有关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司法鉴定人 问题 设想
所谓司法鉴定人,是指由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的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或者判定的人。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其为具有较高科技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自然人。司法鉴定人在整个司法鉴定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紧对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完善,解决与司法鉴定人有关的问题,使之与现代诉讼活动的发展相配套、相适应,就显得极为紧迫,本文将对我国与司法鉴定人的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研讨,以期对这些问题更加重视,早日解决这些问题。
一、关于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司法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技术地位和法律地位两个方面。从科学地位来说,他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从法律地位来说,接受鉴定委托后是诉讼活动的参与人。[1]
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鉴定人通常被定位在诉讼当事人的科技助手,司法鉴定人是“专家证人”和“具有专门知识和辩护人”。司法鉴定人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委托,甚至可向司法鉴定人提出适合于自己需要的要求。当然,根据这种规定,任何一方面也不会聘请于自己不利的司法鉴定人。以美国最为典型。通常认为,美国的诉讼制度以“当事者对抗制”(adversary system )为特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活动的一切方面展开对抗。“司法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与诉讼对抗是不可分的。双方当事者都想方设法找到能够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根据的司法鉴定人,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利于自己的鉴定,同时通过对于对方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反驳询问努力降低不利于自己的鉴定具有的证据价值。从这一点看来,司法鉴定人与一般的证人没有任何不同,所以有时把司法鉴定人称为”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2]在这种诉讼观念的指导下,司法鉴定人就是特殊的证人,从属于一方当事人,以本方当事人的立场和利益为鉴定活动的目的。如专家证人在法庭上充当委托方的辩护人,必然竭力反驳、歪曲、贬低对方司法鉴定人的结论与证言。
这就必然使得各方司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法庭证言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无法确保司法鉴定人完全处于中立的立场。由于双方司法鉴定人的斗争,虽有助于法庭从不同角度审慎地评断专家证言,但同时因为针锋相对的专家证言必然造成法官取舍专家证言的困难。加之法官对这种证言的客观、公证性本来就持有怀疑,理所当然地降低了证言的可信度,从而削弱了鉴定结论应有的证据价值。
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人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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