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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7 15:48: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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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5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10050元。
(3)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45户低保户;为24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我局从20xx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
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其中正常退出xx户、xx人;占复核人数的,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
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
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20xx年度,我社区在市、区民政局及街民政办的关怀和指导下,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工作、医疗救助、廉租住房、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救助等各项救助任务。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20xx年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v^《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20xx年,本人主要负责城镇低保资金发放、电价补贴资金发放、协助廉租办、教育局等单位核查申请相关待遇人员身份,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妇联等工作。现将个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重视业务素质提升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习,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取得长足进步。为使自己在所从事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如鱼得水,我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争取吃透政策,拿准政策,使自己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在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时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对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股长或同事请教。
二、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本人严于律己,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面对每月一次的城镇低保资金发放,从督促各乡镇报表到整理报表到调整报表到汇总报表到做各乡镇资金发放表到调整系统到做社会化发放到给财务报台账,每一环节都不能疏忽,乡镇上报该取消的必须取消,否则造成资金错误发放,追回资金困难重重;乡镇上报提高低保补差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提标标准的及时与股长沟通;对每月发放失败的及时联系乡镇民政所,要求提供正确账号,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并及时更改系统及资金发放表帐号,避免下次发放再次失败。每月发放低保金时,还要与人社局保持沟通,请其提供当月退休的企业、机关退休人员名单,以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取消有退休人员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的低保待遇。有时候,人社局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在单位或者请假,我总是客客气气、不厌其烦的沟通,时间长了,工作人员即使不在单位,也能让同事把信息给我发过来,这样就确保了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
面对每月一次的电价补贴发放,我也是及时与电力局工作人员沟通。只要领导将低保、特困资金汇总表签完字,我就开具户数证明,做好电价补贴资金发放备案表,并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告知电力局小杨来取证明,并给其发送备案表。待电力局将电价补贴资金汇过来时,我又及时与财务小胡联系,小胡发现汇款资金到账,我就做资金汇总表及社会化发放。为避免有有错误账号发放失败,每次做社会化发放时我都是从系统中导出最新的资金发放表。
面对每一个来访电话或者每一个来访群众,我都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力所能及地缓解其困难。有些老年来访者,对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不明白,发了说没发,领了说没领,还有的一身臭味,我把他想象成我的老人,我总是耐心地对着打印出的流水给其解释,直到他听明白为止;对身体虚弱或者情绪激动的,赶忙找椅子让其坐下,并倒杯水,缓和情绪。有些中年来访者,年龄与我相仿,但身患重病、两个孩子还上学,我总是深深地同情,把相关的低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福彩助学政策都一一告知,来访人说自己文化低,听不明白,我便把救助政策和申请部门写在纸上,让其满意而归。有些少年来访者,小小年纪失去父母,但成绩优异,我把他想象成我的孩子,告知其助学政策,并鼓励他好好面对生活。面对精神不太好的来访者,我也会跟他聊一些轻松的话题,缓解其焦躁的情绪。总之,我尽力让每一位来访者满意而归。
三、团结协作,与同事取长补短
本人虽能力有限,但充分认识到能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是一种缘分,总是力所能及地协助同事完成工作。每个人都有闪光点,我细心观察,努力发觉每位同事的优点,艳艳的冷静睿智,军军的钻研进取,彭彭的谦逊和善,萍萍的诚恳助人,小闫的热心善良,明铭的干练敏捷,璇儿的勤奋务实,都是我要吸纳的资源。
四、勇于担当,抓好妇联工作
本人作为妇联主任,积极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xx年,协助妇联完成申请大病救助人员的低保、特困身份认定工作。
虽然我做的工作很平凡,但想到能为困难群众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帮助他们答疑解惑,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自己就倍感幸福!20xx年,本人将继续发扬专业、务实的工作作风,把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20_年度,资金总收入为835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配套1250万元。12月份,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903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低保标准为7536元/人·年,按A、B、C三类施保,年补差标准分别为:5400元/人,4440元/人,3360元/人。
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安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_〕76号)文件要求,从20_年7月起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80元/月·人(4560元/年·人)提高到628元/月·人(7536元/年·人)。
20_年10月,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动态管理暨提标补差工作的通知》,结合农村低保提标补差工作,对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20_年1-12月份,全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28565人,1-12月份共拨发低保金万元,年初以来月人均补差为元,与20_年相比,月人均补差净增元。
20_年12月份,全县有低保对象19032人(其中:A类5653人,B类4725人,C类8654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3254人,占农村低保对象的。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在日常低保管理的工作中体察到,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特困家庭,最根本的问题是再就业。为了积极提供就业信息,推荐低保户走上工作岗位,我们一方面主动走出去,亲自为低保户做市场登记求职,联络用工需求;另一方面大胆请进来,以社区领导为首,利用各种关系,广泛找寻岗位。社区凡是都优先考虑低保对象,今年共计介绍低保户就业十人次:安排二人到安保队,二人做协管员。先后推荐了五个“4050”的低保人员给八十高龄的老俩口做钟点工。致使老人对社区感激万分,信任不已。这样我们既为兄弟社区解了难,又服务了弱势群体,加强了社区间的联系。并且帮助低保人员改变择业观念,重拾自信,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脱贫解困。
社区在低保工作中注重了人性化的管理,贯穿了为民办实事精神,在扶贫帮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减轻下岗职工困难家庭的负担,市政府特批了这些困难家庭30平方米的热费补助,这项工作非常繁杂,要求细致地审核每份材料,工作人员就起早贪黑地入户调查,认真审核,共办理97户,做到把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的家里,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此项工作。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党的阳光、政府的温暖。
回顾一年的低保工作,我们和着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信念,我们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看着辖区的低保对象对社区、对政府心存感激,看着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正在不断改善,看着社区旧貌变新颜,心理上有一种满足感,一种幸福感,一种自豪感。我们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们自身的热情、能力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_年年我社区在办事处的领导下,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可喜成绩。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并我社区现有低保57户,130人。其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有7户,残疾低保户的有16户,享受分类施保家庭有9户。
从_年开始,我社区实行了“低保听证制度”成立了监督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新申请的低保户实行先签到一个季度,同时,召开由各类人员组成的听证会,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肯定。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我社区郝中敬,户在人不在,路振江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前社区就组织募捐活动,捐的衣物和现金极时送到享受低保孤儿乔云云家中;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今后,我们更要努力把低保工作做的更好。
同志们: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____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 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我区自1996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____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____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____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_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____年6月份的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 20____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六)不断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20xx年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为目标,大力推进低保工作,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规范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截至11月份共审核上报城市低保89户,89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3、64万元。审核上报农村低保327户,523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08、32万元,及时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困难家庭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理排查的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海龙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张淑玲任副组长,民政办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确保清理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清理排查的重点包括: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新购买社保的;享受五保待遇的;死亡后未及时上报的等。特别是严格清查“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清理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秩序。从而提高了我镇低保清理排查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2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清理排查工作实效
要求各级召开好会议。镇上召开了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会,明确重点;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大会,将清理排查的有关情况宣传到各家各户。镇上也公开了办公室电话作为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届对我镇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排查工作。
3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镇工作组与各村(居)委会联合行动,对全镇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清理排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人员信息,详细询问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人员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通过向低保对象的邻居及村社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再进行入户复查,对经查实确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在清理排查中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
为掌握第一手材料,XX社区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特困群众疾苦,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回顾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我们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能力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_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根据____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村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黎明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以市政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20xx年度,XX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骆岗街道民政办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包河区民政局和骆岗街道民政办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XX20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v^《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
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
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
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
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
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
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
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东明书记调研督导仪陇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_年实现“两线合一”目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方案,以乡镇为工作主体开展了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目前已基本结束,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了与扶贫衔接工作,加强了动态管理,规范了低保的申办程序,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20_年2季度,我县低保兜底对象为15050户,44218人,针对低保兜底对象发放资金达万元,均通过县财政局一卡统中心在系统中打卡直发。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积极宣传。我局高度重视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及时印发了《仪陇县民政局的通知》(仪民发〔20_〕29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相关要求。各乡镇召开村(居)委干部大会和分村召开群众大会,对政策及要求进行宣讲传达,并精心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为顺利开展专项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2、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明确了以“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确保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全面落实”为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农村低保政策及各项制度规定的实施情况、“错报、漏报、关系保、政策保”等违规问题、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以及农村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等,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年度“两线合一”,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3、积极开展,稳抓落实。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进村入户走访调查,以自查自纠、查找问题为导向,督查低保审查审核、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低保申办程序是否规范,低保边缘群体中是否存在应保未保,是否存在收入超出低保保障标准,但因重病、重残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非常困难,是否存在村委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再次分配”、轮流享受低保问题;是否存在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等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问题;是否存在低保办理中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做好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仍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情况,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仍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留守老人、儿童,因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或较少,不是很了解低保、扶贫等有关政策。
2、目前,在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状况、经济收入的准确核定中,由于技术手段有限,县域外的动产、不动产、金融等信息还无法准确核实,导致家庭财产状况、经济收入等情况的调查准确性不高。
3、个别村委会,未将低保民主评议结果及审批结果按程序进行常年公示,违背了低保公开的原则,人为的制造了一些矛盾。
4、低保兜底对象算账时,没有统一标准,同时部分农户隐瞒家庭收入状况,导致部分乡镇低保兜底补差资金过高。
5、清理四有人员之后,新纳入的贫困户被规划为低保兜底的比例较高。
6、目前我县低保兜底对象的增幅过大,导致低保资金缺口较大。
四、整改措施
1、创新工作形式。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县低保局设置举报电话,各乡镇举报电话为乡镇党政办和民政所电话,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的个案,县民政局、低保局要安排专人一线调查,重点解剖,及时处理。县纪委监察局监察局要加大“骗保”、“ 人情保”、“关系保”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与此同时,要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切实防范和化解“两线合一”工作中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不留隐患。各乡镇要及时做到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要按规定程序纳入兜底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依规清退,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应退尽退”。要结合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优化程序、强化管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确保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脱贫任务。
3、发挥联动作用。针对低保认定的“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基本信息涉及部门多的实际,民政局、低保局、扶移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对象信息,定期、不定期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各乡镇要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0日前上报低保动态调整表,确保兜底对象、补差额度精准、资金发放及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为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印发了《镶黄旗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镶民政办字〔20_〕32号),并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配合,结合镶黄旗民政局《关于开展20_年全旗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镶民政发[20_]25号),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扩大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
(二)防止返贫监测常态化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工作。印发了《镶黄旗民政局关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镶民政发[20_]57号),明确了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将低收入人口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贫困人口、旗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纳入到动态监测范围。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实行多部门联动的数据共享、风险预警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健全完善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数据库。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三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基层组织及相关人员责任,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嘎查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救助合力。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社会救助类事项及时办结,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
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
(一)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盟民政局《关于做好20_年社会救助标准执行的通知》(锡民政社救〔20_〕13号)文件要求,我旗20_年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9264元提高至96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6200元无变化,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标准由1090元/月提高至1337元/月,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标准由470元/月提高至555元/月,实现了规范调整全旗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做好全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持续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
(二)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审核确认程序,扩大救助保障范围。截止6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农牧区低保242人,支出资金万元,纳入特困供养范围1人,支出资金万元。二是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帮扶工作。目前我旗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1759人,其中农牧区低保1528人特困供养49人,低保边缘149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33人。
(三)做好易地搬迁动态监测工作。我局及时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生活现状及基本情况的进行精准认定,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生活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目前,全旗易地扶贫搬迁户中享受低保的有57人。
(四)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有效利用“内蒙古民政综合业务平台”,通过录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能力,督促各苏木镇根据动态情况随时更新完善信息。
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乌审旗民政局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制定《全旗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及阶段性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苏木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推进会议,调度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科学开展,有力推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民政宣传手册、宣传单,入户走访农牧民,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明度,营造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了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在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经督查我旗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旗349户8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和返贫风险监测户逐一进行入户排查,将16户30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稳定脱贫的2户5人给予“渐退期”保障;对扶贫部门识别为稳定脱贫对象,经测算收入高出低保标准的3户11人予以清退。三是重点整治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对已备案的近亲属人员进行了入户复核,制定了从申请受理、审核、民主评议、信息公示、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低保规范化建设,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低保资金实现差额补助,统一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月的低保金全发放到位。四是将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治理重点,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项填报完整、数据录入准确、更新不及时,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发放数据一致,认真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五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资金60万元,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服务工作,有效缓解基层低保经办能力不足问题。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以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申请受理。各苏木镇在政务大厅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低保申请,按规定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书、安排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受理申请后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二是规范审核程序。各苏木镇认真落实低保审核的主体责任,按政策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对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无论审核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情况告知单,未通过及时说明理由。 三是规范组织民主评议。各苏木镇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四是规范信息公示。各苏木镇对申请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审核公示;旗民政局对拟审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拟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苏木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政务大厅等场所进行审批公示。旗民政局对全部在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五是规范审批程序。旗民政局认真落实低保审批主体责任,收到苏木镇低保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根据低保申请材料、核对报告等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批意见,无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说明理由。六是规范资金发放。低保资金统一实行银行卡社会化发放。旗民政局提前将下月低保对象资金发放清单提交旗财政局。新纳入低保对象从下月起发放低保金,经定期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财政局衔接,办理停发资金相关手续。七是规范动态管理。旗民政局、各苏木镇分别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实行年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实行月审,农村牧区实行半年审、季审。八是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进一步做好低保规范化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加强对申请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加大对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认定力度,多渠道进行信息核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城乡低保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行。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将以此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重点抓好工作纪律、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制度、公示制度、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使真正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得到及时救助,确保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20xx年柳背桥社区居委会在石桥铺街道事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xx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20xx年土门巷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处及街办民政室的指导下,以_《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_年11月止,土门巷社区低保状况是:
社区共有5个居民小组,19个单位,其中已纳入低保的单位7个,低保总户数433户、1160人,月保障金56664元/月。其中市直企业下岗职工294户、766人,一类3户、3人,二类36户、91人,三类255户、672人,月保障金37198元/月;区直企业下岗职工及居民139户、394人,一类2户、3人,二类77户、207人,三类50户、154人,月保障金19466元/月。
我们在今年的低保工作中,首先,街办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居委会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在此基础上街办有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处。
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我们在市、区低保处的指导下,今年年初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家庭人中、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管理实行分类,真正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共取消26户,79人,月保障金3150元/月。
虽我镇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预期效果,但同样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在:
1.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界定较困难。在调查收入时,存在面上的收入和其它收入两部分,给测算家庭月总收入和人均纯收入测算核定难以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导致很难把好入口关。
2.个别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年审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存在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工作被动,制约工作进度。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径,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来,我区严格按照_、自治区、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区农村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
一、基本情况
自我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20xx年,全区共有户、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5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发放肉类价格补贴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二是区政府于20xx年9月10日召开了全区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会议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培训。
(二)措施有效。一是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二是指导乡镇做好农村低保的申报工作。20xx年9月底,各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区农村低保办将各乡镇上报的《农村低保调查统计汇报》信息,全部录入电脑,编制成《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全区低保金发放数据都从该花名册中调取,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管理规范。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暂行办法,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两次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区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要出台可操作性较更强的农村低保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使之可操作性较更强,农村低保工作更规范,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实行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以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局里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农村低保金由金融机构代发给低保对象,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方便农村低保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迟发现象发生,确保低保资金安全,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三)明确规定低保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及负担定额。上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低保工作经费由各区(市)财政负担,并明确具体工作经费定额且列入各年度财政预算,使区、乡(镇)的低保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配齐配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局里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及时充实区、乡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农村低保实施效果。
(五)要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上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研发制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发放给基层民政部门统一使用,实现对农村低保对象的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截至年月已参加低保的户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在此基础上,镇民政部门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对低保实施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同时,镇政府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目前我镇低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以上汇报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在20xx年XX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街办的指导下,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认真做好各项低保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_〕4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981户、1050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4310户,73953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74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011人,农村集中供养3437人。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反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纳入对象“凡进必核”,对已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00%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复核。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整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或追缴低保金。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易返贫易致贫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开展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_、“漏保_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四)集中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今年7月-8月,市局组建5个专项清查工作组,深入对10个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针对20_年以来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把握不准确、救助业务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和基础工作欠规范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台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实地查看,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督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落实到位。10月底,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对20_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现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全市累计清理核查20_年1月1日至20_年6月30日期间应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17亿7563万元资金,涉及万人次。其中,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1亿3085万元,占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总额6亿4255万元,占比;通过现金发放资金223万元,占比。截至20_年9月底,没有发现问题。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梳理20_年以来各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抓紧抓细抓实,解决后脱贫时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问题,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风险,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330万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2320户、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户、79人,死亡人员退出低保1020户、5117人,其他1259户、325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10户、2993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083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对象2户4人,其他2208户、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难重点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92%村(社区)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台账,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1335户、3800人并及时录入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其中,城市低收入对象204户、442人,农村低收入对象1131户、3358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000名对象,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纳入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机构人数174人;新纳入分散供养人数402人,其中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人数402人。
(二)全面排查,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报首例感染对象以来,我市第一时间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众3285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累计救助外地困难群众近50人次,受理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额万元;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万元,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11万元。开通14条24小时接听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接听热线电话1300人次,主动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25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22人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全市万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委托照料全覆盖,主城区1115名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全面督办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办县市区民政部门查处情况问题线索共2条,分别为醴陵市和经开区各1条,查证属实醴陵市线索1条。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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