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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11 20:27: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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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fāyán ,动词,意思:评论,讲话。领袖或特殊人物在会议或聚会上的讲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 营商环境建设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发言材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根据区位要求,本人深入学习全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将个人对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对比《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起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区营商环境第3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搜集结果,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转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3、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缘由分析
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本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缘由,但主要是主观缘由酿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主旨观念不牢。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点工作,导致工作推动不够快。
3、大局意识不够、主观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构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系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依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情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4、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风格有待加强。
下乡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少“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风格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狠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和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搜集的意见,我个人需再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建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肯定的时间节点提早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点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比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按照党工委要求,本人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造一流发展业绩”主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践行“四个排头兵”要求方面。一是产业研究不深入。对新兴产业的资源配置、影响因素、支持政策等问题研究不深不透,特别是在园区发展什么产业上没有厘清思路,造成产业方向不明确。二是创新驱动不充分。科技创新工作系统谋划不到位,工作方法较单一。园区内高端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研发平台等创新要素比较缺失。三是开放发展不主动。思想认识具有片面性,存在经验主义,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新问题、新情况、新形势缺乏研究和知识储备。四是深化改革不到位。改革发展意识不强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对园区发展前景思考不全面,缺乏改革创新的勇气。
2.保持“非一般”状态方面。一是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满足于现状,求稳思想较重,对于工作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强,深感知识贫乏、本领恐慌。二是攻坚克难斗志不足。平时工作中站位不高,没有站在全区、全局的角度上看待问题,更多的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习惯于按经验、惯例办事,缺乏迎难而上、敢闯敢干、攻坚克难的信心和斗志。
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服务企业不到位。深入企业服务不频繁,到了企业只注重了解想要了解的问题,站在企业立场谋划工作、思考问题少,认真分析企业问题,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不够到位。二是联系企业不紧密。存在过多跑企业会打扰到企业的思想,因此存在经常在办公室打电话沟通现象,与企业面对面联系少,存在工作不接地气情况。
4.坚持“亲”“清”政商关系方面。一是把握亲清政商关系内涵不到位。对亲清政商关系内涵把握不准,掌握不透,与企业交往时,思想上存在顾虑。二是坚持清亲政商关系不全面。害怕过多接触企业说不清,下意识地为了避嫌而与企业疏远了,对企业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培养着眼大局的视野,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加强工作思考和谋划,立足实际创新作为。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分析,破除惯性思维方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带着问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2.强化担当作为。敢于担责任,勇于挑担子,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问题面前不回避,压力面前不躲闪,保持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
3.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多深入企业、深入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多听来自企业的需求和建议,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促发展。
4.强化政商互动。通过定期走访、列出清单、做好台账、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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