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1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0-19 12:23: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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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抓好“三个落实”。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和现场推进会,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
(三)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每月一推进、每季一督查、每年一考核,建立覆盖各村、各个部门的考评机制。一是强化评价考核。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以水质改善为关键,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核情况列入镇对村绩效考评。
(四)落实资金保障。乡级财政要加大河整治管护资金投入,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达标、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统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及时报道各村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单位、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意识。发动社会监督员对河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为打造美丽中坝而努力奋斗。
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xx]3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象政发[20xx]178号)及县委办《关于印发象山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茅洋、森林茅洋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乡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乡镇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 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乡农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农办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乡农办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乡工办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乡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乡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乡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XX镇河长办积极谋划、开展行动,20_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体系升级
一是高规格动员发动。连续两年以最高规格的会议形式开启河长制年度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亲自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副总河长、7位市级河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学习中央、部委、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总河长会议规格召开本地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组织体系彰显上饶特色。我市组织体系特色突出,比如,要求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延伸至乡镇;深化市级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或协助河长履职尽责,或联系督导县(市、区)河长制面上工作,形成了河流与县域双保障机制;倡导设立河长制秘书长,作为河长办的抓总分管领导,已有7个县(市、区)明确由分管农口的领导担任河长制秘书长。
三是全覆盖治水体系得以构建。政府层面,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122名、乡级河长729名、村级河长2086名,共落实_、专管员2353名,保洁员2万余名。民间层面,民众自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玉山县的河长制民间理事会,德兴市的护鱼、护水、护林、护路、护土“五护”工作队,广丰区的基层党员护河先锋队。政府做好“管和治”,民众参与“保和护”,编内、编外河长齐发力,推动基层治水从“被动”转向“主动”,“突击”转向“长效”。
(二)坚持机制创新,制度升级
我市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作督查制度、验收评估制度,全面升级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运行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议事机制。以会议制度建立的议事机制,有力保障到了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今年我市共召开了1次市级总河长会议,3次市级河长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络人会议。
三是以考核促落实。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对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各地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等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着重以河长履职、水质水环境、河湖生态环境等生态内容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各地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河长亲自抓督办。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河湖一线巡河护河,现场督导问题问题整治,做到了巡河护河制度化、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市级河长亲自督办,向问题发生地的下一级河长签发河长令,督办问题整改。今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4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00余次,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4批次。
五是多层次组织工作督查。责任单位组织督查,10月份,市河长办组织责任单位对县(市、区)的河长制面上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要求,检查工作方案的印发、组织体系的构建、工作机构的设置、工作制度的制定等河长制面上工作的到位情况开展督查。水利部门组织督查,8月底,市水利局组成11个检查组,由分片包干领导带队对全市河长制年度工作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查漏补缺,稳步推进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坚持基础先导,能力升级
一是工作机构升级。市水利局内设河长制工作处,明确3个编制,现已安排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再从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抽调了一名干部集中办公,以解决河长办人员结构单一和人员紧缺的困局。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职数已经得到市编办的批复落实,市委组织部门正在按程序落实具体人选。今年市级财政在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并另外还安排了河长制宣传、市级公示牌设立专项费用万元,安排103万元用于水功能区和县(市、区)界河水质监测。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果断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应用,XX镇河长办积极筹谋、开展行动,20_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陈诉请示如下:
全面落实_、省、市有关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全面排查入河湖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实施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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