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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_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现将我局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进行了安排,李书仁局长亲自抓、负总责,聂育甫副局长具体抓,企业股、技术进步负责实施。
一、目前进展情况
1、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今年我县确定百事达、南方生物、海天蓝波等3企业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海天蓝波、南方生物已经编制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7月份2家企业已向我局提交审核验收,我局计划8月份请市经贸委到2家企业进行验收。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已被省环保局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该企业拟采用GXEM技术+(多级)氧化塘处理淀粉生产废水,目前正在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正在进行中。
3、关于辖区内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
省、市环保局联网工作。我县水电站历来归水利局管理,我局对全县水电站基本情况不是很熟悉,我县水电站水电站项目建都是水利局审批,水电站项目建设对下泄流量均要求,对于具体业务我局不了解,7月份我们向各乡镇下发调查表,据了解全县有87家水电站企业。对于如何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工作,我们已向市经贸委请示,市经贸委答复:市经贸委与市水利局进行了沟通,此项工作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建议此项工作我县由水利局负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治理的过程中企业有的排污设备还不够先进,有的排污品没有得到充分和循环利用
2、在协调和开展各方进行整治时,做得还不够到位。
3、在执法和监督力度上还做得不过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协调各方切实开展整治工作。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对于进一步提升明溪建设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这项工作任务繁重,涉及方方面面,是继城市多年创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同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早日实现整治目标共同努力,让我们明溪河道的水变清、变美起来,真正做到让我们的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
2、从严执法,依法加强处罚监督力度。
切实加强对城区工业污染源的监控,特别要健全对重点污染源的跟踪监督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对不达标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超标企业实行限量生产,对不遵守环保法规违规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持证单位实行违法违规记分考核制度和年审管理,促使企业达标排放。设立企业环境行为认定,实施公众监督。
3、继续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引进新技术改造,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20_年和20_年,重点完成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省级强制清洁生产验收。20_年底前,完成制定县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明溪县经贸局
1、推行河长制需提高群众参与度。水环境治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如果群众只作为旁观者,忙碌的只是“河长”,那么就不会达到较好效果,因此,要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使更多的人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在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的同时,监督身边人不乱丢垃圾、不乱排污水、节约用水,让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参与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2、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在河长制的推进过程中,行政执法常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属地的乡镇政府和乡镇直单位无执法权或执法力度薄弱;县级执法部门受理范围大,执法人员少,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推进。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有交通、海事、经信、水利、环保、林业、住建、农业、畜牧、国土等部门与河长制相关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政府或下级站所集中行使。让河长制工作推进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考核督查力度。在河长制工作中,应建立完善约谈制度、问责制度。将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体系,列入民生项目,加强对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考核,突出考核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实现考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最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
4、进一步加大对生态资源补偿力度。大别山区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金寨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保山护水,保持良好的源头活水,始终维持梅响两库的二类水质,同时大面积的公益林,对环境空气质量调节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目前补偿的资金额度与作出的贡献反差很大。为了提升梅响两库的水质,我县投入巨额资金开展网箱退出,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处置、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金寨尚有数万人没有脱贫。一方面群众要保护生态环境,一方面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的诉求强烈。需要国家和省市加大水资源与森林资源补偿力度,支持金寨发展进步,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小康。
路域环境整治总结
根据上级路域环境整治的指示精神,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我大队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下面就我大队在此阶段的环境整治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做一总结:
一、 开展情况
8月9日对辖区内所有的国省道、县道的标志标线和道口安全设施等情况做了一次系统的调查,并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目前根据上级要求,已逐步对县道的安全设施进行落实。
8月12日我大队联合*、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对s337线60k到85k沿线的[非标_和路边堆积物进行了集中整治。此次行动*清理[非标_四十余块,堆积物三处约五十立方米。
8月23日我大队再次联合*、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对s122线沿线的[非标_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非标_三十余面,道旗十余面。
8月24日我大队对辖区内205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法种植物进行了集中清理。
另外,对辖区内公路两侧18处的西瓜摊点进行了清除,并清理路障2700平方米。
二、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公路用地内违法搭建和摆摊设点,坚决杜绝[非标_和非法种植物现象反*。
加大违法车辆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采取防护措施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违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保护路产路权,消除安全隐患。
* 宁 路 政 大 队
20_年9月16日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20_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有效控制我市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省即将出台的《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_-20_年)》(以下简称《方案》),现提出我市练江流域20_年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一、整治范围及期限
整治范围:练江普宁市河段,干流全长公里,流域面积515平方公里,包括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白坑湖水、白马溪、水尾溪、汤坑溪等重要支流,流经我市15个镇(街道),常住人口175万人。整治期限:20_年。
二、整治目标
至20_年底,通过重污染企业与畜禽养殖业关停与达标整 53 治、建设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河涌综合整治、沿河大截污等措施,使练江水质有所改善,青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低于50mg/L、和。练江干流河面及两岸无垃圾。
新建占陇污水处理厂(整合占陇、军埠、下架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5万吨),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占陇、军埠、下架山镇配套管网,沿河大截排系统建设。使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占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5%,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计划入园企业限期达标整改,关停无牌无证印染、印花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分区控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划定生态控制红线。认真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_~20_年)》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确定的分区控制要求,将练江流域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引导流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将严格控制区细化落实到控制单元,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控制红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生态控制红线内禁止一切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红线外要合理控制人类开发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以不损害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为前提,禁止导致 55 生态环境退化的各种生产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20_年6月前,要对严格控制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列出清单,并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责任单位:流域内相关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强化重要水库集雨区保护。要按照广东省环保厅《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_-20_年)》规定的原则确定练江流域的重要水库,严格限制重要水库集雨区变更土地利用方式(重要水库名单见附表1)。20_年底前,取缔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种开发活动,恢复种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 56 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练江流域内各镇及街道)
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湿地保护。要将严格控制区、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林地逐步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加快推进退耕还林、林分改造,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鼓励农民退耕退养还湿地。要于20_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练江流域内各镇及街道)
(二)以产业集聚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实施严格的印染企业集聚计划。为彻底解决纺织印染污染问题,按照“统一规划、57 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治污”的要求,建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对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按照“聚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进行整合提升,推动流域内纺织服装行业转型升级,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外只升级保留服装设计、制造、物流等无污染或轻污染产业。要于20_年2月底前,制定印染企业集聚实施方案。20_年3月底前,提出鼓励企业集聚的优惠政策和印染企业入园年度计划,完成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征地、投融资、规划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20_年上半年,动工建设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中心大道。20_年下半年,动工建设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助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占陇镇政府、南径镇政府)
20_年上半年前,责令拟入园的62家印染、印花企业完成限期达标整改工作(名单见附表2)。(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0_年9月底前,依法关停无牌无证或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各类违法印染企业142家,关停企业应达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要求(关停名单见附表3)。(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大力发展绿色高效产业,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要重点发展服装业的研发设计和物流服务等,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高端产业链延伸。20_年3月底前,制定高污染低效益的污染企业关停工作方案,依法关停高污染低效益的各类污染企业,分年度组织实施;20_年11月底前,淘汰20%以上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 59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量较大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20_年11月底前,要对累计排水量前50%的水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表4)。(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
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从20_年开始,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涉水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流域限批,除入园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印染、制浆、造纸、电镀、鞣革、线路板、化工、冶炼、发酵酿造、畜禽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等水污染行业,暂停审批电氧化、食品加工和截污管网外的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生产过程中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等工 60 艺的项目和其他排放在练江已超标污染物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20_年3月底前,制定基于环境容量的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重污染行业、畜禽养殖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点源排放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各乡镇场街道,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要在环评、企业工商核准、土地、立项审批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正常列入流域限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征地、工商登记、环评审批、立项等行政许可。(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工程减排。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幅度削减入河污染负荷。20_年3月底前,完成占陇污水处理厂(整合占陇、军埠、61 下架山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万吨)建设实施计划、可研、环评、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20_年6月,完成占陇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工作,20_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确保20_年11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城市开发、旧城改造等工作统筹考虑,采取清污分流与沿河大截排相结合的措施,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和进水浓度。20_年11月底前,建成市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要分别建成占陇、下架山、军埠镇镇区污水收集管网30、15、15公里,合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20公里,确保市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以上,占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出水浓度差分别达到110mg/L和12mg/L以上。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 62 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_)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_)的较严值。(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占陇、下架山、军埠镇政府)
20_年6月底前,按《方案》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编制全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方案,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使污水处理设处理率、负荷率按期达到规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占陇、下架山、军埠、麒麟、南径、大坝镇政府)
20_年3月底前,制定普宁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实施计划。20_年6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置中心的选址、可研、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20_年11月底前,建成污水厂污泥处置中心,63 日处理能力达到120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_年3月底前,制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实施计划。20_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的规划、征地、环评、进场道路等前期工作;20_年11月底前,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规模800吨/天,基本形成与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处理能力,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同时升级改造普宁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使之达到卫生填埋标准,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225吨/天。(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统筹建立城乡垃圾收集与转运系统。推行“户收集、村集中、64 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要配套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20_年3月底前,建立市、镇、村三级环卫队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辖区内道路、河道两旁堆积的各种垃圾,定期打捞城镇河段垃圾,同时逐步建立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日常保洁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20_年3月底前,制定城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实施计划;20_年11月底前,基本建成城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并投入运行,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13个,同时配备转运车辆65部,保障城镇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52个,并配备完善垃圾转运车辆104部。(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市住建局及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村)
(四)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按照练江流域禁养区、限养区的有关要求,要推进畜禽养殖业的清理整顿工作,20_年底前,关停非法零散养殖场2483家,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1家;限养区要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养殖业排污总量逐年减小;加强对适养区养殖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散养行为,对2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需清理拆除和限期整治的规模化养殖场见附表
5、附表6和附表7。(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
实施农村“雨污分流”。20_年6月底前,市农业局要组织编制流域各镇(街道)对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村庄“雨污分 66 流”实施方案,指导有关镇(街道)做好“雨污分流”工作。20_年起,逐步实施流域内各村的“雨污分流”工程。20_年11月底前流域内各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村庄先行完成“雨污分流”工作,然后逐年全面推开。(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市农业局)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20_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河流环境承载力。
671、狠抓污染河段综合整治,促进河流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练江干流及流沙新河、流沙中河、水尾溪、汤坑溪的综合整治,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原则,优先清理两岸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结合沿河大截排系统建设推进污水截排工程,疏浚污染底泥,建设滨岸生态景观带,逐步改善重污染河段水质,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0_年1月起,加强对流沙新河引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大南山隧道内山体渗出地下水全部引入流沙新河,杜绝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20_年3月底前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实施计划,原则上流域内市区及各镇每年应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的支流河涌。20_年11月底前,实施练江干流整治工程,堤岸加固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流沙中河市区段整治工程,堤岸加固、清淤河长公里(万方),两 68 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水尾溪占陇段整治工程,清淤河长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河流整治要实现“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河水不黑臭”。河流整治要与城镇改造、文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将河涌建成集防洪排涝、绿化美化、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同时,要妥善处置河道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淤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结合两岸滨岸带建设工程,就近填坑堆山建公园,打造美丽的滨岸休闲景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城管局及练江流域内各相关镇、街道)
2、实施生态水利工程,推进水量水质联合调度。综合实施水闸优化调度。要优化农业灌溉方式,必要时建设灌溉蓄水工程,69 尽量缩短关闸蓄水时间。20_年3月底前,制订我市练江水闸优化调度方案,综合考虑防洪、排涝、灌溉和水质改善等因素,将水质改善作为重要调度目标,让河流在大部分时间恢复天然的畅通流态。积极推进水量水质联合调度。20_年3月底前,编制并实施练江流域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和白坑湖等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开展引榕济练水环境治理工程研究;制定引榕干渠的综合整治及引水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并于20_年底前完成引榕干渠的综合整治及引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各相关镇、街道)
积极推进节水减排。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工程与管理方案。严格控制流域内新增供水量,禁止未经许可抽取地表水或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商 70 业使用。(责任单位:市供水局、市水务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
3、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目标,实施练江流域水利工程。按照即将出台的《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练江流域水利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对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优先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20_年3月底前,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并列出清单; 20_年11月底前,依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各种设施和活动,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 71 内的违章建筑物及排污口。(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相关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供水局)
20_年3月底前,制订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和应急供水预案。(责任单位:市供水局)
20_年11月底前,按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牌,在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物理、生物隔离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一级保护区内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具体采用护栏、围网等物理工程和防护林生物隔离工程约20公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供水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_年11月底前,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隔离保护工程,72 在水库周边保护区建立生态屏障,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供水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村镇优先实施污水、垃圾等处理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优先实施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20_年11月底前,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疏浚底泥约25万方,库区内水产养殖、流动线源治理;完成白坑湖湿地保护工程,保护白坑湖天然湿地。(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_年11月底前,完成对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人工造林、补植套种、森林抚育、封 73 山育林总面积4万亩;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隔离防护工程,在水库周边保护区建立生态屏障,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区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减少耕作带来的污染。(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_年11月底前,完成汤坑水库采石场复绿工程,保护区内采石场进行拆除、恢复、复绿。(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协助单位:市林业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七)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1、加强环境监管,杜绝违法排污。
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_年3月底前,对练江流域的污 74 染企业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20_年12月底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强制淘汰的项目和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应依法全部取缔;加大电子废物污染的督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及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
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或超标超量排放企业应完成整改,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20_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依法公开企业环保信息。20_年11月底前,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练江流域重点污染源动态监管档案,对累计废水排放量占80%以上的污染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定期公布环境信 75 用评价结果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强制上市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和重污染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放浓度、达标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练江流域总量控制的要求,20_年11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_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未达到许可证规定的排污单位限产限排。持证单位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日常监测,确保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20_年11月底前,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排水量占80%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所有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揭阳市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市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应定期开展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保证在线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在线监控系统发生异常时应停产整改(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计划见附表8)。(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练江整治专职督查组,推行月督查、月排名、月公示制度,倒逼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适时引进第三方对练江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对流域各镇(街道)整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要在报 77 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推出练江整治专栏,曝光违法排污点,追踪污染源。要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宣传部门,协助单位:市各新闻媒体)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流域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配合省环保厅在青洋山桥断面设立主要污染物通量在线监测站,实时监控练江水质变化情况。自20_年1月起,要开展流域内跨镇界交接断面的常规水质监测,每月进行水质监测并在月底前上报水质监测结果(设置流域水质监控断面见附表9)。(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环境监控监察能力建设。20_年11月底前,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责任 78 单位:市环保局)
20_年11月底前,有关街道和镇人民政府应设置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地工商企业规模、数量设专职环境监察人员2~5人。(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
加强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集环境监控、业务管理、公众服务于一体的水环境信息化集成系统,完善信息网络,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_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市政府召开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大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布置;成立普宁市练江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同时落实“河长制”; 79 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杜绝整治过程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对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任务不完成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整治目标按期完成。
各地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并根据工作任务制订详细实施计划,对各自负责的工程任务要落实具体联系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板报等媒体,加强练江污染整治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创造人人爱护练江的良好局面,促进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整治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二)全面实施(20_年3月1日至11月31日)20_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各项工程的可研、立项、80 征地、环评审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于6月1日至11月31日,完成本年度各项任务、工程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制订的实施计划,于每月底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任务及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三)总结验收(20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方案实施以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工程整治前、后照片。市指挥部组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总结,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较差的予以严肃批评,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南平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XX年、XX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炉下镇、赤门乡总体规划,峡阳镇、南山镇大坝、凤池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炉下镇斜溪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大横镇四朵洋、塔前镇茶林、水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XX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XX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炉下镇、樟湖镇、洋后镇、巨口乡、赤门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 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 辆,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来舟镇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横镇陈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XX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XX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沈文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南平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XX年、XX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炉下镇、赤门乡总体规划,峡阳镇、南山镇大坝、凤池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炉下镇斜溪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大横镇四朵洋、塔前镇茶林、水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XX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XX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炉下镇、樟湖镇、洋后镇、巨口乡、赤门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辆,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来舟镇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横镇陈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XX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XX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沈文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已建的江河沿岸乡镇垃圾处理场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垃圾焚烧炉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果有待提高。建议有关乡镇加大垃圾收集处理服务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已建垃圾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严禁在河岸堆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监督队伍。
2、乡镇、村庄垃圾处理费征收存在较大困难。有些乡镇、村对镇区单位、部分营业场所和村民收取少量垃圾处理费,大多数乡镇、村未实施对村民的垃圾处理费征收,且我区镇、村财力普遍困难,难以保障处理费的投入,从而影响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整治效果。建议有关乡镇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保障经费的投入。
3、村民清洁家园意识有待提高。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参与家园清洁行动主体意识。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清洁家园“回头看”活动。督促有关乡镇村进一步完善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健全相关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巩固家园清洁整治效果。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与区人大城乡委、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通过《**建设信息》、有关媒体等渠道予以曝光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3、继续积极深化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把未通过验收的沿江6个行政村和塔前镇及其他行政村纳入XX年整治任务,扩大家园清洁行动的开展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看法》(厅字〔201x〕42号)及《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的精神,依照区委、区当局安排要求,落实区委、区当局河流掩护治理体制机制,为共同延平区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扶植工作,打造“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今世化宜居宜业城乡优美情况,实施“河长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和省委、省当局及市委、市当局决策安排,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管理、两手发力,慎密环抱延平区国家级生态文明扶植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扶植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构建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掩护治理机制,为维护河流康健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成长。牢靠建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掩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置惩罚河流治理掩护与开拓应用的关系,匆匆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兼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与上级有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遵循生态系统整体*、系统*及其内在纪律,将流域作为治理单元,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进步综合管理成效。
--坚持属地治理、分级负责。依照行政区划落实河流属地治理责任,逐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合力办理河流掩护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源头节制,增强分类指导,实行“一河一策”,着力办理治理掩护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稽核。依法治水管水,树立健全河流治理掩护监督稽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革新立异,全员介入。着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拓展_大众介入渠道,激发_大众介入热情,营造全社会配合关切和掩护河流的优越气氛。
(三)现阶段完成环境
目前已完成水美城市项目扶植工程量的41%,完成投资额1230万元;河道堤防完成600米;堤坡绿化、沿岸公园、潜坝、途径扶植,依据区里看法正在优化设计傍边。
(四)主要目标
xx镇流域全长34公里,西塔溪全长公里,流域面积218平方公里,20_年筹备落实以下工作:年底在*断面五星桥桥安装视频2.同安监等部门配合开展突发情况变乱应急演练;3.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订定《xx镇村子级河段长和河道专管员巡查工作细则》,河道专管员配备手机,每日准时开展河段巡查,记录巡查日志,发明少量垃圾或漂浮物的急速予以清理,职责范围内暂时无法办理的,通过“智慧河长”app、微信、qq群等道路急速上报,由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通过上述步伐,较好的办理了部分河道岸边及河面有垃圾或漂浮物的问题。二是加大鼓吹力度。三是树立长效机制,确保小流域整治成果获得巩固进步。4.由区情况监测站每月按期开展水质监测。
(四)下阶段工作计算
一、强化鼓吹教导,继承开展各种环保鼓吹运动,通过横幅、鼓吹单、圩日鼓吹、鼓吹车下村子鼓吹等方法,逐步进步全镇居民环保意识和素质。
二、兼顾统筹河道清淤和垃圾清运,晋升水情况功能。针对南平地区红土壤的地质本底环境,部分河段铁含量本底较高、尤其是在降雨或者上游有河道工程施工有大量含铁红粘土壤及枝叶进入水体,给水体带来了含金属铁的有机质。在做好畜禽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河道清淤和垃圾清运工作。水利部门增强对沿河采砂河段进行有效治理,规范采砂行为,加大对河道的按期清理。清除底泥、清除河面垃圾,保持河道通顺,确保河道内无乱占乱建、乱排乱倒等阻碍行洪、排涝的现象,无不法采砂、洗砂,无乱截流等现象;推进流域管理岸坡防护工程项目。共建办加大对卫生投入,对全镇沿线村子庄垃圾的处置惩罚和转运落到实处,对河道的垃圾按期清理,同时规范村子规民约加*坼子民的情况掩护意识。
三、劳动、农业、林业、水产等各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养殖户,针对农村子劳动力需求开展养殖户转产转业技能培训班,积极为生猪养殖户提供就业岗位,有效、正确的引导,防止转岗转业形成二次污染。
四、持续推进河长制。强化河流管护档案治理,做好“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相关资料。强化环保网格化治理员,河段治理员巡查制度,对发明的情况问题实时上报处置惩罚,实现优越的情况维护机制。严格要求河长对所负责流域的水情况管理和水生态晋升工作负责,确保可持续成长。
为加快推进槐南乡辖区内文*溪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文*溪上游流域内水环境污染问题,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与规划并重,生产与环保并举,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谁污染、谁治理、谁缴费”的原则,坚持安全水源保护、依法综合治理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开展槐南乡辖区内文*溪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_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流域河道沉积底泥和沿岸乱堆放煤矸石清理工作,确保流域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水环境标准。
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核实阶段。进行辖区内文*溪流域地形图绘制,并标注工矿企业地理位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对辖区内工矿企业进行污染源排查,有污染源存在工矿企业责令停产整顿。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清理流域内河道沉积底泥和沿岸煤矸石。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加强对辖区内流域的巡回检查力度,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企业给予表扬,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好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顺利进行,成立槐南乡辖区内文*溪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水利、企业、矿山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安办、水利、国土、煤管站、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提供法律保障。各相关部门对流域内排污企业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和执法力度,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通过依法管理和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流域内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监督不力、影响整治成效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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