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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月x日
二、重点部位:
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xx月x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20xx年度,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20_年2月结束。通过各级各类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有五个“更加”的特点: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计划部署更加及时、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显著,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现将近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职责
半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落实,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一是召开会议协调。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国副市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确职责。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在我市召开之际,积极学习借鉴嘉兴、绍兴等地和部分县市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监管上的经验做法,研究签署烟花爆竹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明确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级通过协调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强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从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继续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联系协调本地、本部门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协调、有人负责。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教
三、搞好规范、全面整治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始终坚持把规范性工作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完善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去年10月份,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等对《XX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违法行为种类、记分力度方面进行了完善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有3家烟花店因违规行为被记满12分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二是规范零售点硬件设施。因门面标识年久失修和受台风影响,全市零售点大范围出现门面破损,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发动各地对烟花爆竹零售门面进行巡查完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及经营户对门面标识、专柜经营、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许可。采取许可证新批以市局为主、到期经营户的换证以“各地为主、市里配合”、另外3个执法委托的镇自行实施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8家新批和112家换证单位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许可证换发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有14家新批单位符合条件获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换证单位自行放弃、4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
四、强化监管、着力打非
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很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还很重、责任还很大、问题还很多:一是零售点经营仍需进一步规范。原来做过规范化工作的一些经营专柜、货物存放点、门面标识等硬件设施出现老化。二是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仓库管理、流向登记、产品标签等离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各类违法非法行为还需强力打击。跨区域销售、无证小经营、局部小仓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地扰乱了正规经营的秩序。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烟花爆竹整治力度,进一步研究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化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消除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身安全隐患,提高班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防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化验班结合季节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发电运行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决定于3月30日至4月30日,全面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春检”)活动,为使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春检”工作小组
二、“春检”目标及工作要求
“春检”目标: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立即开展火电工程春季安全检查通知》的要求及分公司“春检”工作安排。结合运行部当前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好“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集团公司历年安全检查及近年来公司安全生产中暴露的薄弱环节、重点对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反违章治理管理、事故防范措施管理,班组安全文明建设,HSE管理工具的应用,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消防设备设施管理,20xx年“秋检”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有总结。
“春检”期间,各班组要进一步规范人员行为、作业程序、安全措施、作业环境等管理工作,严格按大检查项目表进行填写。强化风险预控,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春检”工作。
三、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20xx年“春检”工作从03月3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春检”学习动员阶段(03月30日至04月03日)
春季安全大检查动员宣传阶段。班组做好宣传学习《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行学习和宣传动员。
2、自查整改阶段(04月3日至4月xx日)
(1)班组制定本班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考核。检查工作要形成检查—整改—反馈—复查闭环管理,切实把“春检”工作抓细、抓实,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班组对照分公司“春检”重点检查内容和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3)班组每周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及时汇报部门。
(4)班组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5)班组按照部门检查大纲及公司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检查卡(表进行自查,于04月13日前将自查表上交部门安培专工处,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按照“乌苏热电分公司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问题整改计划统计表”。
3、总结阶段(04月21日-25日)
班组按照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将本班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于04月25日前报部门安培专工处。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要求
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班组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_安全生产法》、《_公路法》、《_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_道路交通安全法》、《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航道法》、《_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的煤矿宣传教育工作,使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深入开展,结合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在全矿范围内大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
2、通过矿内板报、通讯等有效开式大力宣传事故应急。
3、结合安全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应急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争取每月有一篇应急教育的宣传报道在《宣传墙》上发表。
4、灵活运用,形式多样,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员工。
5、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经常性的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6、要利用突发事件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的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7、每月要根据不同的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注重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宣传工作。
对于各类宣传内容要建立完善的基础资料。
9、 每周五观看宣传教育片。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坚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全街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为全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执法检查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_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本执法计划已经经街道批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并及时结案归档。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计划检查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进度表》(附件2)报街道安办,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_及其生产技术部所有人员
二、领导分工
总经理(总工)全权负责本公司及所属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等工作。
安全副秋协助总经理(总工)抓好本公司及其所属矿井的安全工作。
生产副总协助总经理(总工)抓好本公司及其所属矿井生产工作。
机电副总协助总经理(总工)抓好本公司及其所属矿井机电、运输工作。
办公室主任协助总经理(总工)抓好需的人、财、物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公司领导月度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六次,专职安全_、生产技术部月度进行检查、抽查、巡查不少于八次。
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的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活动和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作业现场的管理;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三违”现象等。
目的: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或整改;保证公司稳定的安全形式,避免发生各类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2、春节前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落实;冬季四防措施落实。
目的:保证活动各项计划落实;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活动效果。
3、二月中旬至三月下旬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听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及其瓦斯治理专项会议的开展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节后复工复产验收顺利进行和井下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
4、四月对进行“五。一”节前安全消防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听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前教育、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办公场所的安全。
5、六月中旬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进行夏季“四防”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及
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开展专项“雨季三防”专项会议。
目的:保证活动各项计划落实;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活动效果;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6、九月底进行“十。一”节前的安全消防工作综合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听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前教育、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开展专项顶板、机电运输专项会议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除井下顶板威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7、十一月下旬对冬季“四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
检查内容:冬季“四防”措施落实,检修消防器材。
目的:保证“四防”措施的落实;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过冬和人身安全
8、十二月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进行元旦综合安全消防检查。年度安全总结,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落实。
目的:总结本年度经验教训,推广好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各类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等的安全检查标准。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春季安全性大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春季安全大检查力度,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际效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本次春季安全大检查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主要为人员设备检查阶段;隐患、缺陷处理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第一阶段:人员设备检查阶段(1月30日前完成)
检查责任人:
检查内容包括:
1、人员检查:
⑴查领导的安全意识。
⑵查各级人员安全思想是否牢固。
⑶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⑷查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⑸查安全工器具的配置、保管、使用和定期校验记录。
⑹查现场作业安全,着重检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2、设备检查:
⑴完成对变台、避雷器摇测,接地电阻测量,变台负荷测定。
⑵对高低压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⑶加强对线路保护区沿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外力破坏宣传及线路设备警示标志的加挂工作,防止在线路防护区内出现违章建筑物及植树、钓鱼、挖沙取土等行为。
⑷做好防汛工作,对易受到洪水冲刷的杆塔基础,应及时采取防汛加固措施。
⑸进行高低压线路交叉跨越测量,做好记录。
第二阶段:缺陷处理整改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缺陷处理整改责任人:
结合春季检修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进行消缺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春季安全大检查总结阶段(3月10日至3月25日)责任人:
春季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对整个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资料整理,结合20xx年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对照评比,认真查找剖析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今年春季安全大检查经验,并做好总结。
三、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根据呼张铁客安质【20xx】65号文件《呼张客专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呼铁路工程监理站结合ZHZQ-4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我监理站成立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辉(总监)
副组长:高雷(副总监)、于明军(副总监)组员:杜玉林、姜军、肖禹民、秦永洪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监理组负责检查问题并督促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活动检查重点及计划
20xx年5月9日---20xx年6月30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人员资质、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安全)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人员配置情况、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审查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火工品临时存放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用的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领发料、爆破操作、退料过程的管理;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资质、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安装、检验检测、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
根据学校保卫处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开展全方位大检查,现要求各学院(中心)要彻查实验室(实训室、机房、语音室等)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根据检查内容先进行自查,形成检查报告,列出隐患清单。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2、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
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
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5、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
6、是否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
7、实验室内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8、其他未提及方面请参照《东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二、检查时间及总结报告
自查时间: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6日,并将检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于9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主教217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或QQ发给曲广强。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实训室、机房、语音室等)安全工作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以所列检查内容为指导认真组织自查,明确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清单,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形成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20xx年度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
四、计划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
五、编制依据
(具体见附件二)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具体见附件三)
七、绩效考核
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
(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为强化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xx市和xx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突出属地监管的原则。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时,应将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行使管辖权。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根据《_安全生产法》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桥梁加固维修整治管理工作、高空游乐设施防止人员高处坠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
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建设的行为;(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开展“三级教育”情况;(3)关闭取缔或注销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行为;(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检查,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3月份: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4月份: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5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6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7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8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9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0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1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2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加大对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经费倾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计划,务求实效。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执法,提高水平。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得当。
(四)强化服务,执法为民。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确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主题,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_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1、直接监管
①非煤矿业;
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
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
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
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
③农林、水利、电力;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1.检查时间: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月8日
2.重点部位: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3.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压滤机滤布(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滤布。
4.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11月26日-12月8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12月9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12月9日-12月16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20xx年11月28日
为了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领导对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3.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4.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检测,并记录。
5.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6.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检测日期同步。
7.由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活区、生产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8.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技术质量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9、各岗位操作员每天按巡检路线全面认真巡回检查三遍,并填好记录。
10、夜间值班人员每晚21点按巡查路线对全厂全面巡回检查一遍并填好记录。
11、检查时对装置、设备、储罐、阀门、法兰、安全阀、液位计、放空阀、机泵、各法兰联接件进行仔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xx年,我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中心团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依据xx社政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意见,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整改检查
1、计划在元旦和春节前,对全连各家各户的取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时间为一天,对火炉和烟筒以及火墙火道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煤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2、计划在夏收前对公司的炼油工房、晒场、仓库、水井、高低压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并投入一定数量的整改经费,确保整改彻底。
3、计划在秋收开始,对晒场、选种机、脱粒机、脱壳机,田间运输,田间机械收获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证秋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抽查
1、计划在春耕前,对全连的农用机车的检修,审验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机车,不允许田间作业,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2、计划在5月底,对全连的照明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线路,通知住户及时进行整改,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每月安排一次巡视抽查,无论在生产和生活当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允许有隐患存在。
4、炼油期间,对工房炼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确保炼油安全,做到炼油、安全两不误。
5、三秋期间,组织专人在晒场、选种、脱粒、调运当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一、成立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刘文生
成 员:孙维国 何春霞 王怀强 杨伟 赵玉莲 原爱香
二、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1、认真做好秋季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每项检查工作要落实责任,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检查工作要形成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切实把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2、本次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本着“谁检查、谁负责”和自查、自纠、自我提高的原则,对每个检查项目明确责任人。结合秋季检修、预试工作,与安全性评价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抓执行、抓过程、建机制”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生产“反违章”等活动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治理管理违章、装置违章,坚决杜绝行为违章。
3、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核实整改措施是否逐项落实,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项目,要查找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核查结果要经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审核后,汇总上报。
4、本次秋季安全大检查,按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首先要组织自下而上自查,再由局对本单位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5、以《新疆电力公司秋季检修作业风险管控重点措施十二条》落实情况为重点,同时结合矛盾排查和隐患治理、安全性评价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完善秋季安全大检查大纲,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6、检查要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落实责任人,落实资金,限期整改。确实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要及时上报精河供电局。
7、今年秋季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安排为9月18日至10月30日。要按照局总体部署及时安排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9月25日前以书面盖章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本单位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于10月20日前上报精河供电局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通报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县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二、检查依据
《_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4.“三防”建设达标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6.季度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
7.消防、食品、交通、体育设施、大型玩具等隐患排查;
8.校园周边隐患排查。
四、检查方式
1.按照学校安全监管分类AB等级划分,对B级单位每季度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A级单位每学期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查阅资料。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资料的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设施场所检测检验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对学校学生食堂、宿舍、警务室、体育设施、消防设施、用电设施、大型玩具、危化用品、校车管理、校干带班教师值班、校园周边等进行检查。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渔政字[20xx]21号)要求,市农_关于印发《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自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渔业安全投入,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特别是“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行为。
(二)加强对渔港安全、消防设施及渔船救生、消防、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和产品质量的检查。
(三)与船舶工业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渔船修造及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的督查,加大对非法造船、制造和经营不合格船用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渔业船舶非法载人载货行为。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违法违规渔船要严格按照《渔业法》、《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省渔业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
三、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从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7月30日至8月5日)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组织开展自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与县级渔政管理部门联系。
(二)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8月5日至8月30日)省、市渔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8月30日至9月底)根据自查和督查反馈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督查过程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创新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县农粮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渔政水产岗位干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围绕自身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按照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要求,制定了《县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成立自查工作组。
(二)狠抓工作落实。县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迅速行动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区域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查处。要结合“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推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注重部门配合。县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安、交通和安监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在隐患排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市督查组。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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