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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乡镇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的文章3篇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州门司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推进编制综合改革,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逐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现将我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州门司镇党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落实资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在涉及岗位设置、编制变动、职称晋级等重大事项时,州门司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部署,提高了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效率,强化了党委对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导,更好地统筹了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后,州门司镇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编制改革成果,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有效建设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治理水平,为加快乡村振兴强基赋能。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州门司镇党委始终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我镇党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组织学习相关条例知识共34条,参与学习活动达154人次。在领学、督学、促学中逐渐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落实执行编制使用程序,无擅自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和超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镇党委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国共产党资兴市州门司镇委员会资兴市州门司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
一是清晰权责。“三定”方案明确了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权责。镇党委政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执行116项乡镇赋权事项及49项下放社会经济管理权力清单,加强三定规定与“两清单一目录”的衔接,狠抓清单目录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的工作落实,确保权力运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推进“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次性办结”,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了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设置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5个所属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纳入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中。财政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所)等3个派驻机构编制不属于州门司镇。各部门都规范制作和悬挂了机构牌子,备案制作了公章。
三是编制调配。镇党委、人民政府核定编制49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由于20_年11月一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退休,因此空编后自动核销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领导职数1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5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0名。现有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暂留后勤行政编2名,领导职数10名,内设机构正股级5名,副股级3名。所属事业单位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目前在编18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在编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目前在编3人,设主任1名。应急事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目前在编3人,设主任1名。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站长1名。目前在编2人,设站长1名。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0名,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目前在编8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州门司镇党委严格根据市委人事任免相关要求,录用人员、调配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调出情况:原党委书记谢彪同志调任临武县委常委、临武县组织部部长。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锋同志调任三都镇党委书记。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罗霖昊同志调任兴宁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原副镇长廖桢葳同志调任东江街道副主任。张维同志提拔至白廊镇任武装部长。张翔同志提拔至汤溪镇任武装部长。李志斌同志通过“五方面人员”比选调动至汤溪镇任副镇长。段丽萍同志考入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潜林同志考入资兴市委组织部。
调入情况:欧瑞华同志从三都镇政府调入州门司镇,担任党委书记。刘平同志从黄草镇政府调入州门司镇,担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睿同志从汤溪镇政府调入州门司镇,担任副镇长。
录用情况:录用公务员曾雯卿、罗婉贞、黄晓强。安置退伍军人何亚威同志。
退休情况:吕光明于20_年7月在州门司镇退休。曹平凤于20_年11月在州门司镇退休。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州门司镇无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建议机构编制资源向偏远乡镇倾斜,在人员配备上给予支持。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涂任强同志无编制,但据中共资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涂任强黄金辉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资编办信访复字〔20_〕1号)文件,该同志“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专此报告。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要求,现将我委20_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机构编制情况
1、行政编制情况
截止20_年12月31日,中共遂昌县大柘镇委员会、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共有行政编制27名,在编23人,在岗23人。其中四级调研员2名;正科领导职数3名,实有2人,副科领导职数11名,实有12人(1人新疆挂职不占领导职数);一级主任科员2名,二级主任科员2名(其中1人为副科领导),四级主任科员2名,一级科员2名。
2、事业编制情况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总编制为23名,实有23人,股级职数7名,实有7人。其中财政所(挂乡村财务服务中心牌子)编制数3个,实有3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编制数7个,实有7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编制数10个,实有10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编制数3人,实有3人。
二、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落实***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_年度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贯彻编制就是法制要求,遂昌县大柘镇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维护机关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大柘镇每月25日前按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
(三)执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机关编制批复情况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根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_年,大柘镇申请使用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2个,均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调动,实际录用公务员1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名,调进公务员1名。实际公开录用事业人员2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名,社会人士1名。因工作原因调动,免除大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名。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一级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xx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xxxx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二、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三、用编严谨,变动及时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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