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11 20:02: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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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35.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最长6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其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重要依据。
36.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
37.鼓励市属科技型、投资型国有企业设立首席专家、产业顾问等特设岗位,运用股权激励、跟投机制等方式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中实行单列管理。
38.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推行高层次人才按照认定目录认定、前置认定、按薪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专家机构推荐认定。
39.选树一批星城伯乐,实行机构荐才、校友会荐才、以才荐才等机制,对成功推荐高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荐才奖励。
40.对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特聘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根据用才成本和工作成效等,最高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享受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41.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重点产业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_年10月23日17:00。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_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_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7.每年发布“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揭榜选题,优先支持人才及团队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项最高给予800万元经费支持。
28.瞄准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支持人才及团队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每项给予400万元经费支持。
29.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60万元经费支持。
30.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60万元经费支持。
31.支持企业、高校院所、校友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异地研发中心、海外工作站,根据发展规模和引才成效,每年最高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和10万元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32.高层次人才个人或创办(控股)的企业可申请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个人额度最高300万元,以人才创办或控股企业申请的,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
33.对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34.对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在长举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活动的,按实际支出50%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20.建立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和实际贡献为标准的企业工程师认定体系,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三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长沙政府津贴。
21.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 百优工匠”竞赛活动暨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者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22.支持企业建设卓越技工学校、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24.支持建设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家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25.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给予5000元奖励,在长首次购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26.对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并对在长首次购房的正高级工程师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单位组织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奖励补贴的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任务期满(5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终期评估考核,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并将考核评估情况报市卫健委审核备案。
八、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2、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3、长沙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4、长沙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5、长沙市第四医院人事科:
6、长沙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7、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事科:
8、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8666078
附件:20_年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_年10月9日
12.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13.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14.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15.对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长工作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16.实施青年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计划,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创业项目、不超过20个青年创新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17.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数和毕业生留长率、留长数增幅,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
18.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给予20万元奖励。
19.对有组织地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
1.实施科学家引航工程。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积极引进集聚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对能实现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2.实施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引进培育拥有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领军人才。对新引进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和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每年遴选5个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和落地成效,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3.实施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突出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工程的紧缺急需,加快引进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分层次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每年遴选10个左右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和落地成效,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4.实施民生事业人才支撑工程。支持市属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加强学科专科建设,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补贴,并提供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对为民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未来五年,每年选树不超过20名教育专家、100名教育名师、100名骨干教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每年选树不超过10名名医、50名骨干医师、100名优秀护士,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长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20_年长沙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南省20_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_年12月28日
5.鼓励企业上市发展,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6.鼓励企业提升贡献度,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7.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30亿元、10亿元、3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8.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0亿元、30亿元、15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9.鼓励创新创意型企业加速发展,对最近一轮实际融资分别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分别达到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B、C类高层次人才。
10.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80人、60人、40人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11.对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44.支持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落户并购房。
45.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享受相应专属服务。对与长有合作项目的院士颁发“长沙院士卡”,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居住、购房、子女就学(含第三代子女)等院士专属服务。
本文件自20_年5月1日起施行,我市现行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委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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