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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一词最早出现在《楚辞·米德》中战国时期伟大诗人屈原的感想:我从小就致力于诚实。从那以后我一直致力于道德和正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摘要: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属于党中央所提出的要求,基于现今形势之下,应当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以关键行业、关键单位与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廉政风险排除,完善内控制度,确定制度防线,建立起以主动防范为主,以加强管理作为具体方法的合理防控制度体系。
关键词: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点;防控体系;实践研究
1、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
1.1当前的国有企业反腐败形式
在十九大之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央、省委以及省纪委决策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防范在前、预警在先”出发,基于廉洁风险排查,将健全制度机制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系统化防治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1.2工程建设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需求
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属于国有企业防惩体系进一步深化发展的重要需求。(1)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属于党风廉政建设基于新形势下的深化载体。开展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在于为项目工程管理提供一个健康廉洁的环境,这和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的目标相统一。依靠项目工程标准化管理以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可以使得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能够有效推动工程现场的施工生产。第二,依靠对工作职责的有效梳理,制定科学的职能流程图,确定各运行环节以及工作责任,保证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都能落实到权力结构与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与工作过程之中,保证防惩工作的有效进行。
2、廉洁风险点梳理及整改手段分析
通过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进行切入,总结出一些较为普遍典型的问题,切实增强制度机制建设,依靠建设权力运行的内控体系,加强监督手段创新,要切实消除造成权力滥用与以权谋私问题的条件因素,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率,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1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点梳理
(1)招投标工作的廉洁风险点。需招标但未招标、工程化整成零逃避招标、虚假招标。量身定制,未通过合法途径添加不科学的资质条件及废标条款,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排斥,暗箱操作以及围标串标,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违规透露,标底,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
(2)比选工作的廉洁风险点。比选机制不完善,虚假比选,比选过于形式化,比选信息不够透明公开。条款设立不科学,存在显著的量体裁衣问题,评审不公平,决策不科学。
(3)物资采购的廉洁风险点。需招标但未招标,甲供材料采购直接交由关联企业施行。特殊工艺材料的采购尽管已经报批主管单位,然而没有经过招投标私自选用供货单位。接受供应商不满足合同标准的标的物。在对合同数量以及工期进行调整时,向供应商提供一定便利。
(4)合同管理廉洁风险点:对工程量进行虚报,对隐蔽工程变更进行虚列,单价不符合实情,骗取项目变更费;低价中标,借助不合理变更致使工作量增多或替换成新项目,从中获利;借助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掩盖或处理违约产生的施工进程滞后问题;把重要变更转换成一般变更;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弄虚作假,达到利害人的要求;工程重复计量、超计量,计量支付不规范等。
(5)劳务分包管理廉洁风险点:建立劳务库制度、劳务分包制度缺乏或不健全不规范,违规建立劳务分包库,项目施工部门及工作人员随意违规进行工程分包及转包;对于所承包工程进行压价转包以及对工程进行肢解分包,从中谋得不合法利益;将专业项目以及劳务施工分包至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从中谋得不合法利益;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考核不严格,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6)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洁风险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2.2整改方法
(1)强化教育工作。严格依据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易出现腐败问题尤其是存在利益矛盾的建设行业入手,加强廉洁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工作。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运用典型案例研究、组织主题演讲以及教育基地参观之类形式,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放变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
(2)自查自纠。通过专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行业突出问题的查找,追溯问题根源,找寻其中的薄弱及漏洞环节,对应制定出有较强操作性、针对性以及实用性的管控方法,且构建廉洁风险台账,合理确定整改责任人以及具体时限。
(3)整改落实。从相关问题进行切入,强化重点,防控并行,处理制度缺陷问题,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建设。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完善,针对招标比选、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劳务分包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劳务库建设机制、劳务分包机制的优化完善,通过制度来保障权力与行为的规范。
3、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实践
3.1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理论框架
依照风险管理组成要素,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具体特征,通过实践探索,建立起项目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3.11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做到在权力运用中不能腐
从招投标、计量变更支付审批、工程验收、违约处理、物资采购、后勤管理、资金拨付、征拆管理、资源配置、保险资金赔付使用等环节入手,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查找廉洁风险点,并针对这些风险点制定了防控和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修改制定管理制度。
3.12强化领导组织工作,保障纪检监察的规范性与标准性
组建党委书记作为组长的党风廉洁建设领导小组。保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要坚持将党风廉洁建设列入到关键议事日程之中;与各个单位签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干部们签定廉洁从业承诺。
3.13建立监督防控机制,让廉洁监督深入到每一个工程管理环节
坚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监督监管,努力构建监督控制与生产经营管理同步运行的工作机制。在招投标、物资采买、变更计量支付、安全环保、违约处理等几乎所有的管理环节,都采取OA审查、BIM平台监管等多种形式参与廉洁监督,让所有的管理权力都置于廉洁监督之下。
3.14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廉洁监督新机制
(1)严格实行OA办公模式。为提高办事效率,克服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防止审核签字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发生,严格实行OA办公模式,每位管理人员均配备移动办公设备,在电脑、移动办公设备及手机端均可完成公文处理、费用报销、资金支付等工作,且全程可追溯。对无故拖延的将由效能办启动问责。
(2)采用合署办公机制。随着监理市场的变化,监理行业的一些不良作为已是怨声载道。监理在施工标段吃、拿、卡、要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有的监理部连早饭都要到施工单位去吃,办公用品要施工单位提供,加班要施工单位提供补助,甚至不给红包就不签字。为了制止行业的腐败现象在工程建设中蔓延,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服务施工企业,采取实行合署办公,将监理、监理试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置于业主代表处监督和管控之下,并完善合署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所有事务公开、透明、民主和相互监督。
3.15与时俱进,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廉洁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建立BIM信息平台,成立了信息指挥中心。结合以往建设管理的经验,建设管理过程中廉洁风险点主要在审批审查环节、试验检测环节和隐蔽工程验收环节等,为此我们在信息指挥中心下分别建立了数据承载平台、协同管理平台和试验、检测、预报等数据监控子系统平台。
结束语
对于工程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要坚持实践创新工作,努力寻求工作思路的突破升级,创新改良工作手段,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效果,打造廉洁工程、安全工程与品质工程。
参考文献
[1]赵镇于.在全面从严治党当中加强“尖兵”与“前哨”作用的发挥[J].中国纪检监察,20_.18.
[2]石首朝.强化基层同级监督必须要凸显少数关键环节[J].党风廉政建设,20_(07).
[3]李向.基于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强化思索[J].党风廉政建设,20_(09).
湖南省长沙县地处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地带,20_年度共承担拆迁项目147个,全年完成腾地11126亩,动迁人口2988户、房屋2909栋、9227人,拆除房屋面积11.2万平方米,共计支付拆迁补偿资金18.07亿元.在这个巨大蛋糕的诱惑下,征地拆迁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高发的领域,20_年以来,长沙县共查处征地拆迁腐败案件1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3人.20_年,长沙县纪委从20_年度在拆项目中抽取16个项目,对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一、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廉政风险问题
(一)征地前期,各方利益开始博弈.
发布征地公告前后,只要听说某个地方可能将要拆迁,地方政府、拆迁户、村组集体、用地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等各方利益群体就开始博弈,地方政府、用地单位期望以最少的补偿、最快的速度与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村组集体、拆迁户则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款、且认为越往后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就会越多.
1、拆迁户违规分、立户.为获取每个户头数额巨大的补偿款,拆迁户往往找各种关系把自家的户口尽可能分开立户,在违规分、立户的过程中,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这就难免出现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现象.如20_年度长沙县纪委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腐败案件,原拆迁部副部长李某雄(长沙县黄花镇长龙村人),利用自家是拆迁户的便利条件,在拆迁开始前与妻子柳某兰假离婚,然后柳某兰与自己的亲家公李某喜假结婚,以婚迁方式将李某喜的户口迁至拆迁所在地长沙县黄花镇长龙村,骗取拆迁补偿款10余万元.
2、个别拆迁人员诱导拆迁户违规违法.个别拆迁工作人员在宣传发动过程中向群众解释政策不到位、不具体、不全面,甚至对拆迁户采取欺、压、哄、骗等手段,诱导拆迁户跟自己拉关系、请客送礼,为后段拆迁补偿过程中徇私枉法、谋取不当利益打下伏笔.
3、部分拆迁户想方设法拉关系、钻空子.有的拆迁户为了获得更多拆迁款,通过各种关系给拆迁工作人员打招呼、请客送礼,试图拉拢腐蚀拆迁人员;同时部分拆迁户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千方百计找政策漏洞、钻政策空子,甚至学习其他地区的违规违法行为争取更多的补偿款.
(二)拆迁中期,监管缺位风险多多.
1、入户调查、资料审查、补偿核算各环节未形成有效监督制约带来廉政风险.调研发现,通过入户调查(外业测量)虚构补偿项目、提高补偿标准是套取骗取拆迁资金的主要手段.现场测量时只有负责测量的工作人员与拆迁户在场,没有第三方监督,承担入户调查任务的又多是临聘人员,少数人难以经受拆迁户的诱惑,与拆迁户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现场勘查弄虚作假,放任甚至串通拆迁户造假,想方设法为拆迁户套取骗取拆迁资金,再从拆迁户那里获取好处.而负责外业测量和补偿核算的人员一般是同一组人员,负责审核把关的外审组往往因为人数有限等原因无法全面落实审核职能,导致丈量数据与补偿核算环节都缺乏有效监管.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少数审核组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查把关不严,甚至在明知资料有造假情况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审核通过,也容易导致监管形同虚设.长沙县纪委20_年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征地拆迁领域系列腐败案,拆迁部副部长王某在审核资料过程中,明知资料有造假情况仍审核通过,共收受红包礼金5万元;拆迁部调查组组长冯某,明知拆迁户李某某虚造假建房证参与拆迁,仍与其相互勾结,约定平分拆迁补偿款,出具证明材料使其拆迁资料通过审核,李某某骗取拆迁补偿款77万元,冯某分得38万元;黄花镇负责拆迁工作的农办干部陈某某,收受拆迁户李某林、谭某辉、谭某林3人红包4000元后,在其虚造的假建房证上面签注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让其顺利通过审核参与拆迁.
2、合法面积联审会议没有达到审核效果.按照规定,每一户拆迁户的合法面积都需要召开联审会议进行联合审查,但是在案件查处及调研过程中发现,联审会议存在经办人员、主管人员带着个人目的汇报工作不全面、不真实,导致会议决策失误;有的虽然通过联审会议会审,但是在实施补偿过程中擅自变更,并未按会审意见抓落实;部分项目在联审会议后对拆迁户资料的核对不及时,无法确保在同一政策下完成核对工作,可能因时间差补偿标准不一致引发拆迁户异议.这些都使审核效果大打折扣.
3、“三榜公示”不到位缺少群众监督.在整个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按规定需要进行三次公示,即“三榜公示”制度,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存在公示不全的情况:个案问题、疑难问题因为担心补偿标准不一导致其他拆迁户有异议上访闹事一般都不会公示;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后期增补补偿部分一般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个别单位甚至第一、二榜公示都不规范,没有按规定公示到村组,且无相应的影像资料;不少单位未落实第三榜网上公示要求;尤其是征地、用地手续不全、未分布征地公告的项目,“三榜公示”不规范、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更加严重.公示不规范就不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也就让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有了可乘之机.长沙县纪委查办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分管征地拆迁的副主任田某某、拆迁部部长梁某某、范某某等人就在村集体设施补偿过程中,以虚增青苗、附属设施等方式2次共套取补偿资金32万元.这些集体拆迁补偿资金情况都没有列入公示范围.
4、拆迁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及随意性过大.在处理特殊个案问题和疑难问题时,虽然要求集体讨论决定,但星沙产业基地及个别工业园对这一重大问题方面的监管制度存在缺陷,仅仅由单位内部会议或者主要领导碰头讨论决定,参加讨论的都是负责具体拆迁工作的人员,不同程度上存在责任领导“一言堂”现象及个人擅自表态行为,个别项目负责人或者拆迁人员带着个人目的汇报不全面、不详实,回避关键问题,甚至少数拆迁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极易导致集体决策出现问题.这种自己监管自己、自由裁量权过大、可以凭内部会议随意拍板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标准的模式,难免使权力失去监督,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且以窝案、串案居多.20_年长沙县纪委查处的黄花镇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件,在一园艺场拆迁过程中,县国土局拆迁中心原主任柳某、黄花镇原镇长周某、镇重点办原主任苏某三人就相互勾结,利用各自手中的权力,分工协作,共同作案,通过个案问题审批,虚增补偿名目骗取拆迁补偿款30万元,三人平分.
(三)补偿后期,内部管理漏洞不少.
1、补偿、奖励标准不统一.中央及省市重点工程与县属项目之间、县内各片区指挥部之间、同一片区指挥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补偿奖励标准不一,个别单位仍在执行已经取消的补偿项目,群众意见大.补偿、奖励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个别拆迁人员以推动项目为由擅自设立、增加补偿项目现象以及重复补偿套取、骗取国家拆迁资金问题.长沙县纪委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副主任田某某就带着个人目的多次以推动项目为由替拆迁户说话,对政策上有一定幅度的补偿规定,大兴自由裁量权,随意拍板补偿方案.
2、补偿资金点对点支付不规范.征地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未按103号令规定将征地拆迁资金足额存入国土拆迁专账问题;资金的支付不规范,存在现金方式支付到拆迁户、村组现象,无领款人身份证、无对应的存折、且代领现象比较多;存在补偿资金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资金的支付不严格、不规范,可能造成村组集体拆迁补偿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现象,也可能出现补偿资金被代领问题,个别违法乱纪的拆迁工作人员如果与拆迁户达成不法利益的分配协议,也可能利用这种方式领取补偿资金.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中拆迁项目所在地村支部书记曹某辉,就利用村组集体拆迁补偿资金未公示、以现金方式支付到村组等漏洞,挪用、侵占大量集体拆迁补偿资金,并向多人行贿.
3、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存在多头保管征地拆迁档案资料问题;大多数单位无专职档案管理员,未经过专门的档案管理培训,个别单位档案管理混乱,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比如在督查中发现少数单位存在财务档案重要资料和凭证未对应存档、合法面积认定未附县联席会议会审通过表、部分单位拆迁档案缺户口调查审核表、个别单位将原始档案资料移交项目公司保管等问题.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拆迁户上访投诉问题难以答复处理,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原始档案资料也可能被个别不法分子更改骗取补偿款,如果档案资料遗失就难以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实,使不法分子更加有了侥幸心理.
二、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问题原因分析
(一)用地征地手续不全带来诸多廉政风险.
个别重点工程为了引进项目落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用地审批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提前启动征地拆迁工作.由于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就无法按程序拆迁,无法办理征地公告,带来很多“后遗症”.未批先征行为必然导致部分拆迁户漫天要价,为了加快征地进度,政府不得不作出让步,私下协商不断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在不违反省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只能以推动项目为由采取虚增补偿面积、擅自设立和增加补偿项目、重复补偿等违规手段增加补偿款,在增大拆迁难度的同时,使个别拆迁户套取、骗取国家拆迁资金,个别拆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违法有了更多的时间空间;同时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分阶段公示拆迁补偿情况,因此无法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让违法乱纪分子更加心存侥幸;另外将导致拆迁标准不统一,容易造成拆迁户上访上诉,且因为用地手续不全难以答复处理.如长沙县纪委20_年度查处的系列案,星沙产业基地副主任田某某在用地手续不全的某重点项目拆迁过程中就多次以推动项目为由替拆迁户说话,以“机械运输费”、“花木移栽费”、“经营性用房”等各种名义增加补偿款,然后自己再从中获利.
(二)征地拆迁工作体制机制未理顺带来廉政风险.
拆迁工作涉及部门多,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交叉混淆问题.多头管理下,调查、审核、审批、补偿标准、公示、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管理模式和标准不一,甚至相关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由此带来很多管理上的漏洞,大大增加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分属星沙产业基地拆迁部、长龙街道和黄花镇,一线拆迁人员归拆迁部和镇街道共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监管职能无法到位,甚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放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最终被查处系列腐败窝案,涉案人员达12人.20_年系列案件查办后,县纪委已经督促部分单位将拆迁工作责任主体统一移交县国土拆迁中心,这些单位的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较好.
(三)拆迁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带来廉政风险.
1、一线拆迁以临聘人员为主.据统计,长沙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共174人,其中县国土局拆迁中心有临聘人员115人,占拆迁人员总数的90%,尤其是临聘人员担任拆迁过程中部分关键岗位,导致廉政风险防范难.目前长沙县有15名临聘人员担任拆迁部部长、副部长、调查组组长、审核组组长等关键岗位,他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很多时候主导一线拆迁安置补偿中的重要环节,加之人员流动性比较大,队伍管理难,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比如长沙县纪委20_年度查处的系列案,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0人中,现任和原任拆迁部部长、副部长就有5人,调查组组长1人.
2、一线拆迁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且各地标准不一.如长沙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月基本工资普遍为20_元左右,每月工资补助共计3000元以上的为60人左右,20_-3000元的90人左右,20_元以下的11人.对比长沙地区其他区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月基本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工资补助合计每月4000-5000元.一线临聘人员人数多、待遇低且标准不一,容易导致他们思想不稳定,廉政风险防范难.
3、一线拆迁临聘人员中关系户比较多.从长沙县情况看,只有极少部分是从大中专院校统一招聘的毕业生,不少临聘人员是征地拆迁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工作人员介绍的亲戚朋友,素质参差不齐(174人中大专及以上学历95人,占55%;高中、中专学历72人,占41%;初中以下学历7人,占4%.),其中部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廉政思想缺失,难免发生不廉洁的情况.
4、对一线拆迁临聘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临聘人员中关系户比较多、素质参差不齐、工资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大,而主管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及管理手段.
(四)拆迁补偿政策漏洞多带来廉政风险点.
1、征地拆迁补偿过程复杂.征地拆迁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利益多、法规制度多、涉及政策多,征地补偿标准不断发生变化,有较强的专业性,监督难度大.
2、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漏洞多.征地拆迁补偿之所以法规制度多,涉及政策多,每年都有新制度、新政策出台,一个根本原因是现有制度、政策漏洞多,各级政府只能发现一个漏洞就出台一些新制度、新政策来堵塞漏洞.如婚姻户口政策方面,利用假离婚、假结婚、违规分户立户骗取国家拆迁资金是当前征地拆迁领域越来越普遍的违法手段,但是拆迁户很容易在民政部门领取离婚、结婚的证件,而且很难甚至无法找到证据来判断是真的还是假的离婚、结婚,所以拆迁户们纷纷效仿,政府部门无可奈何.
3、拆迁工作的特殊性.拆迁以后,房屋、设施等原始证据都被拆掉了,查无对证,仅凭一些调查资料、影像资料等难以有效的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在档案管理混乱的情况下,更是无法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20_年度长沙县纪委查处的系列案件,原县国土局拆迁中心主任柳某、黄花镇镇长周某、镇重点办主任苏某三人多次利用熟人拆迁户头增补虚假资料套取拆迁补偿款达50余万元,并且从书面材料还看不出他们作假的痕迹.
三、应对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的对策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拆迁领域系列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全面调研查找制度、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就如何科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用地的行为.
用地手续不全、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是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要土壤和根源.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拆迁工作,坚持“三公告一登记”制度,无项目用地手续不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资金不到位不拆迁、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未落实不拆迁规定,必须在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审批之后再启动拆迁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体制机制.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由国土局、征地办承担法律主体及实施主体责任,而由相关镇、街道、暮云经开区、重点工程局、项目指挥部等单位承担协调责任,这些单位不再承担相关主体责任,不再自行组织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查究问责制度、责任包干制度等督促这些单位切实履行好拆迁协调等职能职责.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行为.
1、规范档案管理.根据《档案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制定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所有征地拆迁安置档案作为永久保管档案负责保管(镇、街道、工业园留存档案复印件备查,用于处理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等),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探索建立电子档案,严格规范保管.
2、严格公示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严格实行阳光拆迁,将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公示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畴严格规范管理,同时明确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及村(社区)的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工作,保证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所在村组拆迁户的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影像资料、补偿金额及明细尤其是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增补补偿部分等情况,必须按程序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到项目所在地村组,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落实安置工作.加快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的落实,加快限价房建设,加强拆迁户转户、社保医保等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管机制.
1、严格个案问题及房屋合法面积认定审批程序.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个案问题及货币区房屋合法面积认定审批、监管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个案处理及房屋合法面积认定的标准、方式、权限、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全面防范廉政风险.明确由不同拆迁人员分别负责外业测量和补偿核算工作,外业测量全体成员签字对每户的测量数据真实性负责,在补偿核算过程中外业测量必须回避.
2、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制定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审批、支付和监管制度,所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归口国土专账管理,严格实行补偿资金点对点支付,杜绝代领、以现金方式支付、资金截留等违规现象.严格落实补偿资金点对点支付及拆迁资金80%预存至国土专账才启动拆迁的规定.
3、加强征地办监管职能职责.不断强化征地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承担统筹协调、监督把关等职能职责,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
4、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对廉政问题包干负责,层层抓管理、层层抓落实;各拆迁机构必须成立由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的外审组负责外业测量审核把关,对拆迁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情况、程序、资料等原始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入户调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统一保管、固定资料,不得随意借阅甚至更改;探索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入户调查即时录像上传系统(类似于交警现场执法仪),对入户调查的情况即时录像上传,形成电子档案,有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廉政风险;各拆迁责任单位要建立回访被征地农民制度,重点调查拆迁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
5、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管领域.纪检监察机关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财政、审计部门要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务检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五)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队伍管理.
1、建立人员进出机制.建立一线拆迁临聘人员招聘、淘汰的管理办法,严格招聘标准条件要求,保证他们具备相应的素质能力,同时淘汰不合格人员,逐步减少临聘人员比例,增加正式干部职工比例.
2、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一线拆迁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明确岗位职责.明确临聘人员不得担负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如拆迁部长、分管内审的拆迁副部长、调查组长、审核组长等.
4、加强后勤保障.根据岗位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适当增加临聘人员工资补助或奖励标准,创造栓心留人的环境条件.
5、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纪”等方式对拆迁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建立重点岗位任前、任中廉政谈话制度;开展拆迁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电话回访、问卷调查测评等.如县纪委针对近两年来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的案件,分别到发案单位通报案情、讲解党纪国法、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反响热烈、效果很好.
当前,中铁七局涉足境外业务的三级企业有5家,境外在建项目超过60个,涵盖非洲10余个国家,特点是:距离远、跨度大、分布广、人员少、监管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如何既保持规模效益持续增长又有效防控廉洁风险,通过调研,结合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思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中铁七局境外项目共有29个党组织,其中包括8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均配备了专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兼职纪监员,业务监管体制和内控机制基本健全,项目资产监管和廉洁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加大,项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境外项目廉洁风险整体可控。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走出去”较早的企业经过多年积淀,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日趋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廉洁风险防控基本受控;涉外较晚的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境外项目体量小且分散,基础管理较为薄弱,项目廉洁风险防控还有较大差距。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境外项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洁风险防控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重难点之一。
一是廉洁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境外项目经营开发、资金管理及拨付、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及用工、合同变更、验工计价等涉及廉洁风险事项较多。不同国别政策差异性较大,导致一些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不适应。加之有的境外管理人员还有凭经验办事的惯性思维,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不够有力,甚至搞变通、打折扣,导致制度空转,增加了项目廉洁风险。
二是项目廉洁风险排查不深入。有的项目没有完全对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个方面内容逐一进行廉洁风险排查,个别项目廉洁风险排查人数和部门覆盖面不全,存在排查不细致、不深入现象。个别《项目廉洁风险排查登记表》填写不认真、不严肃,内容较为简单随意、质量不高。尤其是没有结合项目进展动态情况,及时对项目廉洁风险点及等级进行重新排查识别和交底。
三是项目廉洁风险交底不到位。有的项目没有严格按照三个等级77个风险点的内容组织项目部、班子成员、部门、个人四个层级进行全面交底,个别人员调整后没有及时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交底和培训,存在交底不到位、不彻底现象。一些项目廉洁风险交底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防控措施不具体,有的《廉洁风险交底表》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部分被交底人员对本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七个知晓”内容不清楚或掌握不全。
四是监督考核评价有待加强。受境外项目地理条件限制,有的三级公司纪委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交底、排查等工作检查监督不力,平时多是听取汇报、收集资料,监督管理手段单一,日常检查频次明显不足,指导督促力度明显不够,廉洁警示教育还有明显差距。尤其是在每年的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中,多是满足于“不出事”,把底线当作标准,没有真正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五是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企业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及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教育培训不到位,集中组织培训较少,也没有用好网络培训这一有利工具。加之境外项目人员特别是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少,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抓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随意性大,资料台账填报不规范或缺失现象较为普遍,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上,境外项目还有明显差距。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但更多是主观上的,需要我们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提高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境外业务发展上没有完全摆正业务工作与廉洁风险之间的关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规模效益轻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良倾向。加上客观上的“鞭长莫及”,一些从事境外项目管理的干部职工还有“天高皇帝远”“境外既法外”的侥幸心理,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廉洁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导致项目廉洁风险加大。
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公司党委对境外项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考虑经济属性和客观因素多,强调政治属性和主观因素少,日常监督、指导、管理、帮扶不到位;对境外项目党组织、纪检力量配置不强。有的公司纪委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培训、监督、考核抓得不到位,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动真碰硬的勇气。
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根据职责分工,境外项目由两级公司海外部牵头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应业务的管理监督,海外部对其他专业领域业务不够熟悉,业务部门对具体情况有的不够了解,系统未能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两张皮”现象。企业纪委、审计、法规、财会等监督力度不足,且信息共享不足,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合力尚未形成,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力度不够。
四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境外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内心深处还有特例情况和特权思想,表现出来就是对自己要求不高,学习企业规章制度不认真不到位,工作落实打折扣,甚至把底线当标准、把特例情况当作推卸责任的借口。有的境外人员身兼数职,没有完全摆正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导致其监督职责发挥不明显,一定程度存在不想、不会、不敢的问题。
四、对策举措
加强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需要在提高站位、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上持续发力,切实在有效、管用、精准上下功夫,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廉政建设。各单位党委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和加强境外项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务必思考研究并回答好:结合境外项目实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这三个问题。企业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紧盯境外项目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提高廉洁风险监督能力。
二是狠抓廉洁教育,增强红线意识。持续加强境外项目党风廉政教育、纪律普及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培训,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快中铁七局网络学院建设,因地制宜地加强集中培训,指导督促境外员工抓好理论学习、纪律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对于党的纪律规矩、所在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督促各业务系统采取清单式进行交底,教育引导境外员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各项要求有机融入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增强风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三是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细化明确境外项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督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从决策机制上防范重大廉洁风险。完善境外项目经营开发、资金管理及拨付、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及用工、合同变更、验工计价等管理制度,用好各专业软件平台系统,形成更加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从日常管理上防范廉洁风险,并处理好效率与效果的关系,不给项目增加负担。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考核,认真落实廉洁承诺、廉洁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及廉政画像、廉政交底、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持续形成强力震慑。
四是整合监督资源,健全长效机制。畅通境外项目信息渠道,定期收集汇总纪委、海外、财务、审计、法规等系统部门掌握的问题情况线索,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境外项目审计、检查、调研及巡察力度,对发现的廉洁风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切实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对于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定期组织研究境外项目重点事宜,积极探索境外项目管理及风险管控新路径,不断创新方法、改进方式、提高实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夯实管理基础,实现标本兼治。认真落实股份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实施及管理指南(试行)》、中铁七局《海外项目投标监管办法》《项目管理实验室海外分室实施方案》《海外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海外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海外项目红线成本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海外工程施工设备管理办法》《海外项目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外项目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加强海外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管理制度,推动境外项目管理及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同时,严格把好境外员工入口关,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加强境外干部履职考核评价,并对长期从事境外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国有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也是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当前,抓好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对确保国有建筑企业投资安全和全面实现复工复产达产尤为重要。
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的成因探析
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当前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分包管理、物资设备采购与管理、财务管理、招标管理等方面,这些风险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融合不够。一是思想理念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片面地认为只有抓施工生产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重形式不重质量,工作浮于表面。二是责任落实融合不够。一些项目部门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些项目相关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制度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虽然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形成了防控手册,但并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项目日常管理制度之中。有的在查找廉洁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时,没有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等深入梳理和分析,使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业务工作脱节。
工程项目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一是项目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项目党组织负责人重业务轻党建,在抓业务和抓监督的部署落实上用力不均。一些企业没有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明确项目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两个责任”清单,没有健全完善项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二是业务环节的流程管控严重不足。一些工程项目片面强调人员的精干高效,关键岗位人员身兼数职,在生产环节没有对相关职务进行必要的管控分离。三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惩处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对造成项目经济损失怕被问责追责,对相关人员仅在内部“一处了之”。此外,由于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等性质的案件具有很强隐蔽性,一些企业纪检机构审查调查手段有限,一些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得不到深挖查处。
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一是工作作风不实。一些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走马观花,发现一般性问题多、分析深层次问题少,关注程序性问题多、揭露实体性问题少,很多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致使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二是履职担当不够。一些职能部门总认为管理的薄弱环节是自身业务的“短板”,不愿自揭伤疤触及痛点,很少向企业纪检机构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三是督促整改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只热衷于报告发现了多少问题,没有沉下心来督促整改落实,或者在整改验收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日常教育和管理抓得不严不实。一是日常教育不到位。只注重业务培训,不注重理想信念提升,警示教育开展不多,没有充分挖掘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的甚至没有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警示震慑效果远远没有达到。二是“一案双查”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对直接违纪者的追究,没有从管理角度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导致有些问题在同一单位反复发生。三是“以案促改”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面上的惩处,不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导致管理痼疾长期存在。
扎实推进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从来都不是抽象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各级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政治监督。要重点监督国有建筑企业是否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之中、是否对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是否一以贯之将严的要求贯穿到工程项目管理各方面各环节、是否实现包括廉洁风险在内的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等方面,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程项目的落实。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要通过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国有建筑企业通过开列工程项目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做实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开展工作约谈、加强现场调研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项目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督促推动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主要业务管理流程,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中去。要督促项目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切实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纪检机构要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把监督的主要精力放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上来,把监督的重点放到问题线索的延伸处理上来,由“重在管事”向“重点管人”转变,由“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由“综合性监督”向“定点突破”转变。要善于把握再监督再检查的重点,着力强化对职能部门是否正确及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是否存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或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督促整改现象,是否对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督促整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严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国有建筑企业深入排查的廉洁风险,要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违规采购物资设备、侵占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违法经营等问题,深挖项目亏损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损公肥私等腐败问题,不断加大追赃力度与惩处力度,持续开展领导人员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与企业业务往来的专项治理。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不彻底以及有关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工程项目党组织和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总结分析,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落实整改等方式,推动项目管理环节、制度建设、流程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
摘要工程建设领域历来是腐败高发领域,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主要生产单元,深入开展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预防腐败,是国有建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调研总结集团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问题不足,从积极防控、综合治理、关口前移做好事前、事中防控和事后惩处警示等方面探索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问题对策
建筑业因工程管理复杂、上下信息严重不对称、经手金额大、行业潜规则多等特性,成为最不透明的一个行业,行业腐败风险大。集团近期出现多起项目建设腐败问题,对企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履行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下属企业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总结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不足,探索进一步加强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一、目前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项目经理比选办法》、《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承接底线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项目承接、专业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权限、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逐步构建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健全组织,加强项目党建工作
设置项目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项目一线。坚持经营責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同步签订,并将廉洁诚信合同的签订向分包商、供应商延伸,开工时进行廉洁交底,将“廉洁从业”招呼打在前面。根据项目规模,选配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发挥一线“探头”作用。
(三)因地制宜,加强廉洁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项目工地边角、外墙等,设置“廉洁宣传栏”“廉洁展示窗”“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驿站”等,因地制宜打造项目廉洁宣传微景观,增强教育渗透力;
因时制宜,大力运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创建指尖上的“廉洁微学校”,及时发布廉洁学习宣传教育信息,实现人员全覆盖;
建立警示教育月制度,定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党纪党规、规章制度方面的专题讲座,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四)定期排查,加强过程风险防控
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部门、岗位的廉洁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台账,适时组织专项审计,着力发现问题;
纪检牵头,联合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项目全覆盖的联合巡查,及时预警;
针对发现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预防腐败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
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逐步构建项目建设闭环式监督机制。
二、当前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承包制模式带来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些公司长期沿用“全奖全赔”的项目经济承包模式,以包代管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这种模式下,项目经理授权过大,可能在材料采购、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环节,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合作方,或收受好处或输送利益,甚至私刻公章委托甲方支付工程款造成资金体外循环等情况,公司往往在项目出现较大亏损才发现管理失控。从近期集团内部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在项目经济承包制模式下,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承担的经营损失风险巨大,而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方面却面临困难和障碍。
(二)追求规模快速扩张影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有的公司一味追求规模扩张,重合同签订、产值和营收数据,忽略管理匹配度,风险控制上出现系列问题:一是承接项目时对项目或项目经理的考察评估不深入,从项目一开始就存在风险;
二是套搬集团的框架性制度,使制度不具有操作性,成为“牛栏关猫”;
三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往往以抢抓市场机遇为借口,擅自做主或以签字代替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权力失去监督;
四是信息化运用低,管理手段主要靠人看、人算,规模扩张后项目点多地域广,审核把关形式化,层层审核却把不住关;
五是开展监督往往由于时间短、深入度不够、人员水平有限等,难以真正发现廉洁风险问题;
等等。
(三)思想作风问题一定程度增大项目廉洁风险
一些干部使命感、责任感、执行力不足,有的认为项目管理主要是项目经理的事,把管理责任完全甩锅给项目部,导致项目监管缺位;
有的只看前面是否签字,不认真审核自己负责的内容,以至合同出现明显不合理条款、超预算超合同支付、比选资料不全、分包采购单位集中度高等情况;
有的只愿当“好人”,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帮助完善程序;
有的甚至与项目负责人串通,在合同签订、预算编制、成本管理、资金支持方面给予帮助,谋取私利。在近期集团的一个专项检查中,就出现多个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绷架公司,出现成本管理失控、资金管理失控、大额资金体外循环、项目严重亏损的情况。
(四)廉洁风险排查深入度影响防控体系的完善
一是一些部门对廉洁风险点排查认识不到位,避重就轻,未突出关键环节的重要风险点,防控措施也多停留在学习教育方面,缺少针对性;
二是一些公司对排查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未认真组织研究、审定,风险评估等级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甚至认为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是纪检部门的事;
三是纪检部门因专业性不足在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方面也存在不到位情况;
四是一部分公司的廉洁风险排查未延伸到项目部内部,项目部内部的廉洁风险防控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少数掌管项目实施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人员,易出现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对分包商供应商放水等谋取私利情况。
三、加强集团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的对策
(一)优化项目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
一是推进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化,对标行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将项目管理模式从“大前端小后台”向“大后台小前端”进行调整,强化公司的经营、管控和资源配置能力,把项目部逐步调整为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和效益目标的执行单元,从体制机制上防控廉洁风险;
二是推进项目管理方式的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职能部门对招投标、预算、成本、合同、资金的管控,由过去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通过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控廉洁风险;
三是加强集团化管控,形成集团一盘棋,防止各自为阵。
(二)制度+科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阳光操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一是适时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强调制度的可操作性,不能太过原则和笼统,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
二是建立科学缜密的工作流程,用规范的流程保证制度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类工作流程上网固化,让流程可见可控、易监督,加快“集采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采购数量、价格和过程的公开透明阳光,加大BIM技术应用,用多维度结构化工程数字模型,为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项目廉洁风险排查,做好预警防控
一是定期对项目建设相关流程、关键节点、各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进行梳理排查更新,真正找准风险点,如实客观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重点突出对高风险环节和岗位的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主责部门正职和项目经理;
二是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预警,将项目管理中权力比较集中,面临诱惑较多、自由裁量权较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廉洁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和监督的重点,定期分析,进行动态预警;
三是加强廉洁教育,用好“微景观”和新媒介,持续构建全覆盖“微”联动的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
建立警示教育月,结合支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践廉倡廉、学廉促廉”教育活动;
用好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四)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大監督工作格局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综合统筹法务、审计、监事会、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业务监督和联合监督,实时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定期开展一级廉洁风险岗位的专项抽查审计,对高风险岗位履职情况、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合规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倒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落地;
三是重大项目单独组建党支部,设立支部纪检委员,其他项目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进一步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实时报告、定期报告、工作考评和奖励约束制度,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的重大风险。
(五)深化“四种形态”运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抓早抓小抓苗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部门监督、综合检查、专项督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对作风问题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在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警醒作用的同时,积极践行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绝不放过,严查快处,防止党员干部从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违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集团违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的坚决移交。四是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查处的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总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是个系统工程,只有坚定关口前移、超前防控、综合治理的监督理念,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完善内控制度、实施精准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加强事前风险控制、事中过程纠偏和事后问责惩处,多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洁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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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模块,项目运营健康则企业基石牢固,随着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张,管理幅度和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在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要确保项目运营高效,不仅要求企业必须制度体系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理念的强化与从业行为的规范也至关重要。然而,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在不断变化,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动态变化,因此,廉洁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因循守旧,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创新理念为引导,不断深入实践。为此,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以工程项目为依托,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对于强化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管控健康高效运行,助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项目廉洁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施工项目的廉洁风险是指项目从业人员在履行权力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廉洁风险隐患是指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行为的具体环节或岗位。这种廉洁风险隐患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它就可能会由潜在的风险变为现实的腐败行为。
一是思想道德方面。可能存在道德水准的滑坡,比如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思进取,不注意加强修养,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放松要求,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等风险。
二是岗位职责方面。可能存在由班子成员中某一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进行独断专行暗箱操作以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对前来办事者吃、拿、卡、要,收受前来办事者请客送礼和受贿;利用职权私自挪用、侵吞公款;在人事安排、任用、考核、评选先进、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不按相应程序办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风险。
三是业务流程方面。可能存在脱离监管,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私分“小金库”现象;与施工队伍有勾结,谋取私利,私自超结、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或在结算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办理支付手续;内外勾结,接收利益输送,降低验收标准,质量不合格也予以验收等风险。
四是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存在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不能坚持原则,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规矩意识和纪律不严,个别存在权利集中,自由裁量较大,项目内部监督监管有盲点;不遵守保密制度,透露企业或项目相关财务信息等风险。
五是外部环境方面。可能存在受当地社会风气干扰,廉洁自律意识差,随波逐流出现吃拿卡要,请客送礼,受贿行贿现象;参加外部单位宴请,违规进出娱乐场所、参与赌博、收取外部人员的礼品等,与外部合作队伍存在不法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与业主、监理、政府相关部门等业务往来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风险。
二、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的防控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廉洁风险防控首要的是做好思想道德风险防控。面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施工生产特点,把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形成统一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作为源头性工作来抓,为廉洁风险防控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1.丰富教育形式。确保廉洁教育走进每位员工,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以及党内各项纪律规矩,编制成学习小手册随时携带。另外,通过专题学习、党纪党规专题党课、知识竞赛、征集廉洁漫画等方式,增加各级管理人员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
2.充实教育内容。利用大型会议等时机,组织干部员工学习精典案例分析和警示内容,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员“六大纪律”、重大节日期间“十五个严禁”等党规党纪,教育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
3.提高教育质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认真落实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学习覆盖范围,丰富学习内容和手段。每季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和主讲。每次学习,有资料、有提纲、有问题提出,每位参学人员要撰写发言材料,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巡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构建完善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1.查找并评定廉洁风险。在进一步梳理职能权限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查思想、查制度、查流程、查职责、查外围因素,再进行主因辨识和风险评级。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按照自己查、相互找、小组议、班子评、上级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2.评定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发生几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的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确定为一级风险;发生几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会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风险引发的后果违反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确定为二级风险;发生几率较小,或者产生的后果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3.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一是要具体、明确、突出可操作性和可监控性,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逐级进行廉政风险交底。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感。
提高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行、违章必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强化“两个责任”统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管理制度落实,以进行“机动式”巡察促进党的建设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和责任人,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奖惩兑现,实行责任追究;推行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任务,逐项落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基层落地。
2.织密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召开纪委会、纪委审计合署办公会、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内部监督联席会,定期通报、分析、研究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群众监督方面,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纪检监察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除此之外,注重发挥外部监督这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致力于推进基层单位每季度与合作单位的“廉政回访”制度的落实,有效防范项目管理中“吃、拿、卡、要”现象。
3.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制作了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活页夹”,梳理了中层干部的详细信息,除了基本信息、履历、家庭情况外,将廉政情况也放入“活页夹”,凡是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情况都记录在内,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认真开展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加强职工群众监督。坚持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强化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的检查监督,强化逐级廉政谈话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参与干部提拔的全过程。
(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敬畏感
无论是风险排查还是防控交底,都还属于“告知”层面,只有做好严肃执纪问责才能使人产生敬畏感,才能把身处各种廉洁风险的“意马”拴牢。通过加大审计移交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来信来访线索等方面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了一定的纪律威慑。认真抓好审计移交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上级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关闭,审慎处置来信来访线索。
三、项目部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具体做法
1.廉洁风险防控教育与破解“四种危险”相结合。“精神懈耽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无疑是我们抓好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从项目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开始,利用项目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党课教育、职工夜校培训等方式,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放在首位,共同营造“树新风、立正气、强信心、聚合力”的氛围,把“积极、健康、向上、向善”作为员工的基本追求使“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成为项目每位员工力量的源泉,从思想层面、灵魂深处自觉增强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2.廉洁风险排查自查与对照查找相结合。每年在项目部管理人员中进行全覆盖廉洁风险排查,对照防控要点认真分析风险要点的内涵和外延,透视、破解这些容易导致党员干部“湿鞋”的风险要素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和危害,进而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制定出防控措施。
3.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项目部在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中,注重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并行不悖。一是做到防控措施符合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当作是完善制度的过程,同时也视为执行制度的过程。二是用制度管控风险,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开项目首先进行领导班子廉洁承诺和宣誓活动。通过下发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内部监督联席会制度落实,开展机动式巡察以及效能监察,用制度的笼子管控廉洁风险。
4.廉洁风险防控交底与项目管理交底和“廉政交底”相结合。凡新开项目管理交底同步完成廉洁防控交底,凡新上岗、到岗员工,务必进行廉洁风险防控交底。在项目部全面推行了“廉政交底和廉政回访”制度,主要是针对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同项目劳务、物资、设备合作方的经营行为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5.廉洁风险防控与“廉政回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应该说,廉洁风险防控排查、交底容易,难就难在防控措施的落实,项目部在开展风险防控中,用党内监督,领导人员监督、群众监督、外部监督等立体化监督方式来督促措施的落实。我们常用的方法或者说最直接有效的监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廉政回访”,通过每季度的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廉政回访”工作,让监督的眼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项目部聘任纪检监察监督员,进一步明确了他们的责权利,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指导和考核,他们在基层和一线发挥监督作用。360度无盲区的监督视角,让廉洁风险防控牢牢扎根在制度的根基上。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国有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也是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当前,抓好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对确保国有建筑企业投资安全和全面实现复工复产达产尤为重要。
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的成因探析
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当前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分包管理、物资设备采购与管理、财务管理、招标管理等方面,这些风险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融合不够。一是思想理念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片面地认为只有抓施工生产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重形式不重质量,工作浮于表面。二是责任落实融合不够。一些项目部门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些项目相关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制度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虽然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形成了防控手册,但并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项目日常管理制度之中。有的在查找廉洁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时,没有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等深入梳理和分析,使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业务工作脱节。
工程项目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一是项目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项目党组织负责人重业务轻党建,在抓业务和抓监督的部署落实上用力不均。一些企业没有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明确项目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两个责任”清单,没有健全完善项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二是业务环节的流程管控严重不足。一些工程项目片面强调人员的精干高效,关键岗位人员身兼数职,在生产环节没有对相关职务进行必要的管控分离。三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惩处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对造成项目经济损失怕被问责追责,对相关人员仅在内部“一处了之”。此外,由于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等性质的案件具有很强隐蔽性,一些企业纪检机构审查调查手段有限,一些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得不到深挖查处。
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一是工作作风不实。一些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走马观花,发现一般性问题多、分析深层次问题少,关注程序性问题多、揭露实体性问题少,很多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致使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二是履职担当不够。一些职能部门总认为管理的薄弱环节是自身业务的“短板”,不愿自揭伤疤触及痛点,很少向企业纪检机构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三是督促整改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只热衷于报告发现了多少问题,没有沉下心来督促整改落实,或者在整改验收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日常教育和管理抓得不严不实。一是日常教育不到位。只注重业务培训,不注重理想信念提升,警示教育开展不多,没有充分挖掘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的甚至没有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警示震慑效果远远没有达到。二是“一案双查”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对直接违纪者的追究,没有从管理角度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导致有些问题在同一单位反复发生。三是“以案促改”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面上的惩处,不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导致管理痼疾长期存在。
扎实推进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从来都不是抽象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各级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政治监督。要重点监督国有建筑企业是否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之中、是否对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是否一以贯之将严的要求贯穿到工程项目管理各方面各环节、是否实现包括廉洁风险在内的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等方面,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程项目的落实。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要通过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国有建筑企业通过开列工程项目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做实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开展工作约谈、加强现场调研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项目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督促推动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主要业务管理流程,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中去。要督促项目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切实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纪检机构要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把监督的主要精力放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上来,把监督的重点放到问题线索的延伸处理上来,由“重在管事”向“重点管人”转变,由“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由“综合性监督”向“定点突破”转变。要善于把握再监督再检查的重点,着力强化对职能部门是否正确及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是否存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或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督促整改现象,是否对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督促整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严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国有建筑企业深入排查的廉洁风险,要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违规采购物资设备、侵占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违法经营等问题,深挖项目亏损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损公肥私等腐败问题,不断加大追赃力度与惩处力度,持续开展领导人员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与企业业务往来的专项治理。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不彻底以及有关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工程项目党组织和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总结分析,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落实整改等方式,推动项目管理环节、制度建设、流程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
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
经过对列入重点排查的4481个项目开展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审批与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监管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廉政风险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权力运行和资源流转两个过程,涉及四类人员。即,对项目各项审批内容有决定权的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资源支配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负责项目指挥、部门经理和掌握施工队伍选择及材料采购权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掌握项目土建、管理等具体职能的操作人员。问题表现:
一是在行政审批环节,由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流程长,环节多,从项目立项到建成移交,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管理,而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还缺乏自觉将行政审批权置于监督之下的意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在项目征地拆迁环节,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产权种类多,地质地价差别大,实施过程复杂,增加了管理难度。有的单位与评估机构串通,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有的拆迁单位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是在招投标环节,招标人(业主)或规避招标,将整体项目划分为几个小工程,使单项工程规模低于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直接发包;以招商引资、民间资本比例大为由,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以保密工程、工艺特殊、技术复杂等名义,要求定向发包;虚假招标,招标前与投标人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为意向投标人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未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先开工、再招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轮流坐庄,梯次报价,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骗取中标;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企业,通过挂靠高资质的企业,借取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部门、招标人或投标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客观上成了某一方利益代言人,为自身利益违规操作,给招投标双方出谋划策。
评委专家方面,一些“专家”与中介机构关系密切,在评标时多次被选作评委,“听命”于中介机构。
工程分包方面,投标公司在获得总包权后,有的会把工程分为若干标段交由下属公司甚至中小施工企业分头施工,而分包工作没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衡量标准,这就为一些人员以不正当方式争取项目留下了空间。在设备材料采购时,容易发生领导干部或采购人员指定供应商的问题。
五是在履行合同环节,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由于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工作不规范,为降低施工成本,施工队伍给予监理单位或项目部门一定好处,要求放松项目监管,致使出现施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方面,由于受进度要求、项目方案变化及施工措施调整等影响,可能出现施工单位与项目部门负责人及监督方串通,变更工程量,调整工程预算,或巧借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拖延工期、提高单价、虚增工程量等不法行为。
六是在资金拨付环节,主要是未按计量、程序支付,造成工程款的截留或挪用,为工程质量、工程款项安全及施工队伍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七是在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一些施工企业或供应商为谋取小合同大结算,给予项目负责人好处,为其虚报工程量、抬高合同外单价、增加工程非实体造价提供协助或便利。施工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以次充好。财务部门及人员设法拖延结算时间,以权谋私。
二、完善机制防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
一要加强项目决策环节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
二要加强项目审批环节管理,建立依法公开透明审批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巩固集中一站式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成果,推行“阳光”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严禁违规审批和利用项目审批权搞权钱交易。
三要加强招标投标环节管理,建立公平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招投标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
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坚持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分离评标,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投标,全程监督评标开标过程,及时公示评标结果。对专家评委进行动态管理,实施从业诚信承诺、责任追究制,探索实行经济处罚、资格限制等评委失信惩戒办法。进一步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实现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四要加强对土地审批、出让和征地拆迁环节管理,建立科学评估和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用地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管理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禁止违规批地、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规变更土地容积率。认真执行土地市场交易和招拍挂制度,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协议出让范围。实行评估机构选用招标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出让评估、征地拆迁补偿等办法及操作规程,推行评估和补偿结果公示、责任追究、诉求接待处理等制度。
五要加强设备材料采购环节管理,建立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机制。推行公开或网上招标采购。建立政府、企业、施工单位联合监督机制,规范采购方式、性价比核实、合同签订、付款和结算方式;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专项监察,严格采购中各项技术指标的综合评审和采购后的质量监管,实行施工单位采购审核和采购失范责任追究制。
六要加强质量监理环节管理,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工程质量监理,强化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专业监督作用,建立全过程监理公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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