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范文(精选10篇)

更新时间:2023-06-27 17:07: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意见,是指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阐述、说明开展某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原则和要求,并对工作提供原则性指导的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洋口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组织推进、群众参与的原则。各村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具体实施单位,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以及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的原则。不断优化村庄布点,完善村庄规划,充分彰显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区域特色等要素,强化规划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重点整治,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四)坚持健全机制、协调推进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通过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三、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_年,全镇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的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户厕无害化卫生改造步伐。20_年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1800座,到20_年,全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25%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到20_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完善河道台账资料,做到一村一图、一河一档。要在等级河道与主要道路交叉口明显位置设立河道管护公示牌,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督促管理。到20_年,全镇村庄河道沟塘在基本疏浚一遍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县建立完善的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套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_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加强农村绿化工程建设,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目标,重点抓好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和经济林拓殖工程,在铁路、省道及县、镇(区)主要道路两侧营造绿色通道;加强滩涂、圩堤、水系防护林建设,改善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培育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不断加强树木的抚育,提高树木的成活率。落实树木管护责任制,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权,由村统一经营的公益林要明确树木管护人,做到一栽就管,确保存活率。到20_年,全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九)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长江引水工程建设,开展陈旧管网改造,加强备用水源的安全监管。通过引江区域供水工程的实施,实现区域联网供水,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长江区域供水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十)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到20_年,全镇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和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十一)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以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村民素质为手段,以实施环境优美村为抓手,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舆论宣传引导与制度规范入轨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队伍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督察考评机制。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建设水平。

  四、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启动,三年完成”的要求,我镇20_-20_年对全县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到20_年12月底全面完成22个行政村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布点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1、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2、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3、乡村特色更加鲜明。沟渠水田林路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田园风光、村庄风貌、乡村风韵更加明显。

  4、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

  1.20_年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30日前全镇4个行政村按要求整治到位,为通过省级验收做好准备。6月底前,全镇5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年底前,全镇6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并通过上级验收。

  2.20_年底前,全镇全面完成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全镇申报三星级“康居乡村”不少于1个,申报二星级“康居乡村”不少于6个。所有规划布点自然村达到省一星级“康居乡村”的标准。所有的非规划布点自然村要通过省“环境整洁村”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徐可银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和车辆保障。各村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农经站牵头,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水利站负责四位一体、垃圾设施、自来水、河道整治工作;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建筑垃圾、破旧房屋、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绿化、改厕工作;安全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工业污染源处置、协助兽医站负责养殖粪便直排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根据各地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各成员单位既要整体联动,切实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又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重点问题现场会办、协调制度,简化程序,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三)注重政治投入、加大扶持力度。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所需资金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对列入整治范围、全部完成整治任务的行政村,省、市财政对每个行政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县财政对通过省验收的行政村给予每个村5万元的补助资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30%左右用于村庄环境整治。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推进,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将全年的目标任务迅速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序时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镇挂钩村班子成员和分村镇干要加强督查指导,促进挂钩联系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全力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对完成村庄整治任务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村,对其考核时进行扣分,并由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由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相关村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强化时点控制,通过周推进、旬督查、月点评、季评比、年终考核等办法确保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第二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关键要有“党味”、有主题、有形式、有记录、有督查、有成效,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深度融合“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朝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去努力,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增强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让党员得到锻炼、受到熏陶,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素

  (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原则上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进行,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以顺延为第三周的星期二。时间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每年“七一”期间,全校所有党支部统一开展一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做到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并采取张贴预告、电话通知、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提前3-5天向党员预告,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召开支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内容。

  (三)参加对象。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活动主题,可请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四)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活动室统一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统一佩戴党徽,增强活动的庄重感、仪式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党委要求、相关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能力。可以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学+网络助学”“结对帮学+实践活学”等方式使之入脑入心入行动,也可开展观看专题片、知识竞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组织专题研讨、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集中缴纳党费。每月主题党日,每名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党费不得通过代扣工资等途径收缴,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由他人代缴。党支部每月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三)规范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每月一次的党员汇报、党小组会与主题党日活动可合并进行;每月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在主题党日活动当天召开;每季度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在每年1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可结合党支部述职、年度总结会一并进行。

  (四)深化志愿服务。结合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组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和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主题党日”平台,通过“党员服务日”“党员义工日”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帮残助弱、扶贫济困、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开展民主议事。向党员通报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大事项,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围绕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和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党支部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决定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实行民主公开。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定期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七)积极探索创新。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原则与灵活彰显,积极探索开展各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活动方式上,可以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三句半、快板书、口袋书等方式,让基层党员“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在学习内容上,可以增加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用技能、文化科技等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要紧盯建设“质量好、机制优、校园美”的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目标任务,围绕各二级学院、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的职责任务,组织引导党员时刻牢记身份使命,增强政治认同,提升思想觉悟,统一行动步调,对照党章找差距,对照先进找不足,争当先进模范,树好先锋形象。

  四、工作机制

  (一)考勤考核机制。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建立考勤登记簿,采取党员本人签字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组织生活的质量,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纪实管理机制。各党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写实性记录,留存有关文字、照片和视频档案资料,做到书面记录档案、影像资料档案与活动计划相互印证,以备上级党组织随时调阅核查。

  (三)全程指导机制。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主题党日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派员全程参加指导,并进行现场点评。对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组织有力、参与度高、效果明显的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帮助总结提升、宣传推广。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党支部书记要将其作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落实,实现“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二)加强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对活动组织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处理。

  (三)注重探索总结。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探索开放融合、多方互动的活动方式,吸纳群众参与、评议、监督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服务群众与引领群众有机融合。同时要总结出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的优秀经验做法,将取得的成效和具有特色亮点的先进经验进行包装,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充分运用校报、电台、“党员e家”、微信等媒介,宣传展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身边的先进典型。

第三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20_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突出抓好教育系统党的阵地建设、制度创新、党建育人,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根本要义,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赋予的职责,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插到底的大党建格局,将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驻潍高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统筹推进,按照“三个如何”“四个融入”总基调,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各方面。
  坚持用党建统领落实立德树人。教育肩负着“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大职责,必须将党的建设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发挥好“根”与“魂”的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重培养学生认知、合作、创新、职业能力,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用党建凝聚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强大动力。把握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聚焦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锻造“硬、实、专、正”作风,依靠强有力的党建来增强动力、凝聚合力、激发活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体现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推进教育改革、破解大事难事成效上。
  坚持用党建保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教育公平优质作为基本的政策导向,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关切,在增进人民群众对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上下功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把党建融入加快教育现代化全过程。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把党的建设融入条件保障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育人能力现代化、素质教育现代化全过程,成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的坚强保证和根本保障。
  二、重点工作
  在做好“三会一课”、支部生活日(主题党日)、党员过政治生日、党组织按期按程序换届、党费一月一缴纳、党务校务及时公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等20_年度党建工作底线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工作基础上,着力围绕以下十二项重点工作下功夫。
  1.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特点、教师实际、党员需求,不断丰富内容、形式和载体,通过学原著悟原理、撰写体会找初心、对标榜样找差距、育人为本看业绩、批评与自我批评明使命、组织开展党性教育等方式,回答好“入党为了什么、为党做了什么”“初心是什么、使命在哪里”。主题教育规定动作全面到位,创新动作丰富有效,活动效果走在全市前列。全员参与开展“坚持立德树人、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
  2.创新抓好教师队伍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把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主业,加快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培养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四有”教师队伍。按照年级、教研组、备课组等设置党支部、党小组,健全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制度和后备人才培养机制,选优配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创建党员名师工作室30处、青年党员先锋岗100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好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要求,组织评选立德树人标兵和师德楷模。实施教师关爱工程,各级党组织每年发布为教师办实事清单,落实责任人和时限,面向教师公布,着力在把教师的烦心事、操心事变成顺心事、暖心事上下功夫。
  3.优化提升中小学党建制度机制。以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指引,在书记、校长“一人兼”基础上,建立完善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用好党建清单管理、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前置、党组织书记校长“一人兼”、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党建重点项目行动研究、党建研究会和党建课题、青年党员教师先锋岗、月度育人楷模评选、党建共同体、党建育人成果评选、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建满意度评价、党团校建设等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化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化党建工作程序、高效化党建工作方法、精准化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依靠制度机制创新提升组织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4.实施中小学党建品牌提升工程。围绕“三个如何”,聚焦“四个融入”,深化“三红工程”,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和提升工程,努力构建“一县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党建工作格局。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以“党支部有特点、党员有品位、活动有创意”为目标,突出学校党支部品牌建设提升,做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项活动一次收获,提高党员满意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此项工作作为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年度述职评议和党建年度督导评估重点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展评活动。
  5.健全驻潍高校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抓好高校党建重点课题研究、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研讨及“两课”教师配备及技能大赛、高校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推进高校党建标准化建设。建立“众筹”承办党建活动机制,在“五四”“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围绕服务学校、凝聚师生,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实行一所高校承办一项活动,引导驻潍高校融入大局抓好党建。
  6.实施高校党委书记重点项目引领创新工程。在各高校全面推行党建重点项目管理,聚焦学校改革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由高校党委书记牵头,组建由党务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青年党员教师等组成的项目团队,集中攻坚党建难题,锻炼培养党务干部,打造党建工作亮点。市委教育工委强化工作指导,定期调度推进,纳入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快构建“一校一品牌”格局。
  7.抓实抓牢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好组织、宣传、统战、教育工委印发的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十条意见,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力抓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群团和统一战线建设、民族宗教管理、网络舆情等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并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每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每年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考核,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重点发挥好班主任、政治课教师、辅导员作用。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对上级精神学习贯彻不彻底、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瞒报及处置不得力等,从严追究责任。
  8.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先人后事、以人为本,突出发挥党建凝聚人心、调动积极性作用。抓好校长关键少数,围绕“从严治党、现代治理、团队建设、课程领导、资源整合、改革创新、自我发展”七个方面提升治校育人能力。做好校长聘期满续聘调整、新一轮职级评定、精准全员培训、学校领导班子年轻化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批校长后备人才遴选,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课题研究、未来教育家路演大赛等方式,发现、选拔、培养、储备一批优秀管理干部。
  9.确保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执行“签字背书”、责任清单、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制度和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经费和资源分配、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学生培养、评先树优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资产管理、招生、选人用人等重点事项监管。完善经常性审计、重点项目专项审计等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优化月度巡察制度,全面推行学校党风廉政指数测评,结果纳入党建考核和绩效考核。
  10.建立典型挖掘示范推广引领机制。尊重基层首创,发现一批善抓党建、制度先进、效果显著的学校党组织书记典型,一批爱岗奉献、教书育人的“四有”党员教师典型,一批实施“三红工程”创新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示范校创建、示范院(系)党组织建设、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党建重点课题研究及季度展示交流、立德树人党员模范教师评选和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推介好经验好做法。重点选树学校党组织书记典型10人、教书育人楷模重大典型10人,推选“三红工程”创新案例100例。加强对党建规律性的研究和把握,遴选表彰重点研究成果。
  11.办好市委教育工委党校。通过硬件改造提升、软件制度创新,努力建设成设施配套好、管理服务好、文化内涵好、培训效果好、党员反响好的“五好”党校。继续推进党校设施建设和配备工作,重点推动古代文明史、现代屈辱史、当代辉煌史、共产党的奋斗史“四史”展室建设;
  建成党建图书馆和干部人事档案室,优化党建创新展厅,设立潍坊教育家荣誉展室、党员楷模事迹展室。建立市委教育工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运行机制和例会制度,拟定教学培训、学员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党校师资库、培训课程库,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培训需求征集、效果评价制度;
  组建市委教育工委党建研究会,办好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校际研究会;
  发挥党员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实现全市党务干部、驻潍高校党支部书记和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党员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
  12.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上水平。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升工程,制定标准化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局机关深化一月一主题学习制度,启动“机关青年读书会”,组织机关模范工作者、优秀工作法评选,办好教育局机关“大学校”,促进人与事业共成长。优化直属单位人员结构,落实好“一次办好”、“首问负责制”、“ab角补位制”、请销假等制度,完善用人效益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直属学校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抓好学年度引领创新项目。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县教育工委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抓好大中小学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委委员要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坚持党建、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听取1次所分管(联系)单位、学校党组织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讲党课,带头确定联系点并加强具体指导。抓好党组织书记(校长)关键少数,选优配强党性观念强、组织能力强、育人能力强、廉洁从教意识强、群众威信高“四强一高”党组织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全面提升管方向谋大局、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抓落实能力水平。
  2.健全制度保障。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对已有党建制度举措,要研究、深化和完善。全面推进“党委全面领导、部门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共同推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以学校党组织为核心、《章程》为遵循,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各尽所能的“四会一章程一核心”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将党的建设融入现代治理全过程。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确保有平台载体、有人员场所、有经费保障。
  3.推进工作落实。推进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制度全覆盖,每年初组织制定党组织和成员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党建工作底线清单,年底组织县市(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局长)履行抓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组织高校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优化党建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分别召开中小学校和驻潍高校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第四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新型智慧城市是建设数字四川和智慧社会的核心载体,是全省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大科技支撑为主线,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聚焦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四大建设重点,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信息安全体系三大基础保障,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为抓手,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增强城镇居民的获得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新智慧。

  (二)建设目标。到20_年,打造30个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商用,数据要素市场初步形成,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和社会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三)加快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快推动5G商用,打造5G网络融合应用试点示范。推动落实《四川省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指导意见》,鼓励各地探索5G基站电价补贴。加快IPv6规模部署。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推进新型卫星互联网、窄带物联网(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建设。鼓励城市间合作开展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布局,推动成渝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四)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我省各地清洁能源资源,探索数据中心的整合利用,加快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支持打造绿色数据中心。聚焦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鼓励建设特色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快国家北斗导航服务数据中心四川分中心建设。

  三、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五)完善要素市场基础配置。推进四川省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全省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公共资源交易等基础库,建设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主题库及部门专题库。加强各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探索建立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加快应急、监管、信用等治理领域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鼓励社会机构利用公共开放数据开展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

  (六)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范。制定数据汇聚的接口规范,提高数据资源的复用性和规范性。鼓励市(州)探索数据要素登记确权体系。研究建立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限流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定价标准和规范。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建立数据资源交易子系统,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举办数字四川创新大赛,培育大数据创新应用能力和大数据人才。

  四、大力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七)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4K/8K超高清视频等方面优势,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在白酒、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轻纺等领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试点示范项目,加大对数字化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川酒、川药等龙头平台跨界融合,提升平台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金融等领域平台载体,着力构建平台经济产业生态圈。支持企业捕捉生命健康、应急产业、宅经济、在线消费、智慧物流等商机,推动跨行业跨领域特色园区、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行动,鼓励市(州)争创国家信息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八)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创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工业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鼓励市(州)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打造一批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应用场景、跨行业跨区域创新应用模式的样板工程。培育一批面向16个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和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形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典型应用。

  五、构建便捷惠民服务体系

  (九)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以用户服务为中心梳理政府部门办事流程,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建设全省统一网络理政平台,进一步整合部门热线,支持市(州)整合12345、网络问政、网络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热线和平台功能,构建全省网络理政体系,提高网络理政诉求转办效率和质量;加强城市间信息统筹,拓展跨区域服务场景,创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增强市民和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

  (十)推进智慧民生综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建设应用,开展跨区域智能诊疗、远程会诊,打造一批5G+智慧医院示范项目。推进区域内医院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研究制定医疗检测互认制度及规则,探索川渝毗邻地区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提升健康养老助残托幼等信息化服务能力,推动智能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智能交互学习和终生学习,提高教育供给满意度,为提供终身教育奠定基础。整合区域内商业、文化、旅游、运动、休闲等公共资源,推动智慧旅游,支持成都打造“智慧绿道”等示范项目,支持便民助商服务模式创新。支持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媒体融合、链接群众、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文化艺术市场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数字演艺等文娱活动,扩展文化服务丰富性。

  六、建立高效城市治理体系

  (十一)加强跨区域城市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强化川渝两地智慧城市战略联动、规划衔接、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支持成都利用城市大脑构建智慧城市治理运行体系,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成德眉资城市群同城化关键公共平台建设。加强覆盖园区、企业、社区的网格员队伍建设,打造应急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开展城市运行数据分析,增强城市综合管理的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提高社会诉求“联动回应”能力以及支持城市间危化品等特种行业运输信息共享。开展城市及高速公路交通智能感知、预测、路网协同等应用,提升城市交通系统智能化协同管控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十二)创新开展新型智慧监管。完善我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我省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调用,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鼓励各市州开展“信用+”监管服务场景应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点示范。

  (十三)提升智慧社区治理能力。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养老、托育和病患陪护等便捷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智慧社区服务,探索智慧社区服务新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智慧应用场景,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建设,提升社区安全性、服务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七、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十四)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数字化管控。加强对水、气、林、土、噪声、气象和辐射等城市生态环境资源数据的实时采集、共享、分析、研判和预警,建设生态环境数据中台,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推动智慧气象数据与城市运行应用联通,打造城市间环境数据联动体系,提升气象精准监测预警能力。

  (十五)打造互联网+节能减排。推广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促进能源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能源生产消费的智能化体系、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与能源系统协同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

  (十六)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灾害预警精细化、精准化,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鼓励面向社会提供高精度位置和定位服务,提升精准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十七)推进公共安全大数据建设。加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智能感知系统和城市感知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公共安全大数据感知采集体系。依托四川政法大数据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公共安全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安全数据共享及融合处理。加快智慧政法配套建设,提升对公共安全隐患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打造典型、特色应用,不断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十八)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和管理服务。探索动态防御等新技术在网络安全漏洞发现、重大事件预警等方面的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应急协同处置和快速恢复能力。提高重要数字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构建安全的网络服务环境,构筑可控的运行安全服务体系,建设重大公共安全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

  (十九)落实大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安全态势感知与监管平台,构建数据安全协同监管体系。加快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密码服务等数据安全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对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评估,建设面向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流动的安全评估体系,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系统。落实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知识技能宣传普及。

  九、政策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保障体系,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机制,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领域分类别指导基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立新型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对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等进行论证指导。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市(州)制定并用好各类政策工具,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创新,切实解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痛点。发挥政府现有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本地化培养力度,开通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完善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相关优惠措施。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鼓励各级各类人才为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建立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人才库,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梯队。

  (二十二)完善标准规范。遵循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评价体系标准,加强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做好与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安全测试体系,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基础资源复用标准,减少重复建设。构建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的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安全、数据保护和数据脱敏使用等法规制度。

  (二十三)强化宣传交流合作。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经验做法、工匠和产品目录。举办不同层次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汇聚各方合力,促进全社会广泛深入参与,营造和培育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浓厚氛围。

第五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_〕4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程序、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主要工作,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机构间的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快市场监管、卫生计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商务流通、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有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2.严格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连续性,落实机构、编制、职数设置等方面事宜,合理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确需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领域和范围的,应当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实行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3.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形式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对信息实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说明告知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完善公示信息平台,规范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形成严格信息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 

  4.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和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应诉、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5.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要明确法制审核范围,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6.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 

  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方式、标准、步骤、时限等具体内容,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全面、真实、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探索建立各部门之间执法案件移送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罚没收入管理、涉案物品管理等程序性规定,依法明确执法领域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适用标准和条件。 

  7.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引导行政执法相对人自觉守法。围绕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和执法冲突。在城市管理领域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并作为当前执法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合理制订年度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制定并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将随机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开展联合惩戒。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0.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定,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政府办法制办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执法部门应及时将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等情况报政府法制办,由政府办法制办进行审查确认或取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结果,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1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制定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未经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做好动态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注销并上报备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持有国家部委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政府办法制办备案,接受政府监督。 

  12.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登记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力度,科学设计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激发行政执法队伍活力。各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内容分为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报政府办法制办备案。政府办法制办结合证件年审工作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问题,严禁执法辅助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构建运转高效、体系完备、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计报告、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据已建立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确认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岗位配置科学、职责标准明晰、执法程序清楚、执法责任落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追究等问题。 

  15.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和《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标准,统一案卷使用格式,丰富案卷评查方式,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政府办法制办将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结果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由政府办法制办依法依规备案审查,确保应报必报,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等问题。提高调阅案卷的数量,发现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报备机关予以纠正。 

  三、组织保障和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工作落实。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精心组织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表。要明确专门机构,坚持常抓不懈,精心规划,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提供可推广可检验的做法和成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政府办法制办将根据本实施意见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约谈通报,督促落实。 

第六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现就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要求承担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将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注重地区差别和层级差别,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

  二、诉讼服务大厅

  (一)基础建设

  1.诉讼服务大厅应当有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出入,并建有无障碍通道;面积要满足功能发挥的实际需要。

  2.信访接待场所和其他诉讼服务场所分开设置,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用“柜台式”“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上下级法院的互联互通。

  3.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为当事人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配备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

  5.在明显位置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6.配备手持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

  (二)主要功能

  1.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由专人负责接待,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

  2.登记立案、先行调解。接收案件材料,办理登记立案手续、核算诉讼费;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用于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案卷的验证密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根据规定办理诉讼费的减、缓、免除。确有需要的,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缴纳。

  设立调解工作室,由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3.受理申请、材料收转。接受当事人等提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形式审查后转相关部门办理。特殊情况下,提供紧急办理申请事项的服务。

  接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转交法官或合议庭。

  4.查询咨询、联系法官。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网络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承办法官、审判组织、流程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当事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相关的心理咨询。提供专门的阅卷室方便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根据规定查阅卷宗,并提供扫描、复印等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需要联系法官的,及时帮助联系,有正当理由并得到法官同意的,安排与法官在专门的地点会见。

  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设置律师或志愿者服务窗口,由律师或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积极争取将律师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无偿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5.文书送达、判后答疑。在合议庭与当事人已有约定后,为当事人提供窗口送达诉讼文书服务。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疑问的,通知合议庭答疑。

  6.信访接待、投诉建议。接待处理申诉信访;开展远程视频接访。

  设投诉信箱,接受举报投诉与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纪检监察窗口。

  (三)岗位要求

  1.导诉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询问来访人员的目的,介绍办事程序,指引办事地点,开展法律宣传。

  2.立案法官发现当事人起诉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及时移交调解。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诉讼风险,及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能当即立案的,说明原因,并约定立案时间;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进行法律释明并作出指引。

  先行调解人员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立案、审判程序。

  3.受理申请岗位由民事、行政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轮流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当值。应统一常见申请的形式要求。接收申请材料应当开具收据,认真审查;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符合形式要求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4.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岗位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收转材料应当认真核对、登记,开具收据,保证及时交接。要验证查询人身份,及时帮助查询,或指引使用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咨询,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

  5.窗口文书送达岗位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送达文书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当场对裁判文书提出疑问的,应当即刻通知合议庭答疑,或由合议庭与当事人预约时间答疑。

  6.信访接待法官应当及时接待来访人,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听取意见,完整记录来访信息。能够当场解答处理的当场解答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规定约定期限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7.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投诉建议岗位由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人员担任;未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可以由其他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办举报投诉,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定期汇总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

  8.安全保卫人员由法警担任,要严守岗位,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安检职责,确保场所安全与秩序。

  三、诉讼服务网

  (一)基础建设

  1.建立诉讼服务网,完善法院公开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诉讼电子档案等数据库,作为诉讼服务网的支撑。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2.建立通讯服务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数据的及时交换。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诉讼指引。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凭查询密码登录网页查询案件信息。公众直接登录网页查询法院机构、人员、工作流程、生效裁判文书、常用法律法规等公开信息和诉讼指引信息。提供常用的起诉状、答辩状、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格式电子文档,供当事人等查看和下载使用。通过通讯服务系统,以短信、微信、微博、移动通讯应用客户端等方式主动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推送案件主要流程节点信息,或根据查询申请推送相关案件信息,以及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公开信息。

  2.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当事人通过网络提交案件材料,经立案法官在线审查,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预约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立案法官在线登记立案。探索建立网上缴费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等费用的网上支付服务。

  3.受理申请、材料接收。当事人等通过网络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法官在线审查,符合形式要求的,预约申请人到诉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法官在线审查、处理相关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上传案件材料,法官处理后回复。

  4.联系法官、网上阅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请求与法官通话、约见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共交流平台上给法官留言,法官处理后回复。

  在诉讼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提供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经密码验证后,通过网络按照相关规定查阅卷宗或下载。

  5.网上信访、预约接访。当事人上传申诉材料,提出申诉请求,信访法官通过网上信访系统在线办理并答复当事人。当事人在网上提出预约接谈申请,信访法官审查后预约排期。

  (三)岗位要求

  1.诉讼服务网由专门的机构、人员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相关部门要负责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审判人员、辅助人员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信息查询功能与诉讼指引功能的有效发挥。

  2.网上立案法官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或直接决定立案。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在网上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回复释明法律并作出指引。

  3.网上办公系统法官个人终端都是诉讼服务网的一部分。当事人等提交的申请和材料经数据交换到达法官个人终端,承办法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回复。

  4.网上信访法官应当认真审查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并完整的填写处理意见和理由,在网上答复当事人。

  四、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一)基础建设

  1.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配置必要的工作设施,实现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

  2.有条件的可以实现信息语音化,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通过自助语音查询案件信息;未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由座席员接听后查询答复或通过通讯服务系统推送查询结果。

  2.诉讼咨询。提供常见程序性法律问题的咨询。

  3.联系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要求联系法官的,帮助联系。

  4.预约服务。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提供帮助预约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

  (三)岗位要求

  1.座席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负责热线的接听、记录、相关事项的答复和转办。应当保证工作日热线畅通,耐心倾听来电并做好记录。对于查询咨询事项要全面准确地答复;要求联系法官的,应当及时帮助联系,不能及时联系上的,留言法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来电人。应当准确记录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照相关规定转办,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服务热线应当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已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要保证24小时正常开通运行。

  五、制度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功能,制定工作规则,规范运行程序,加强相互衔接,确保三大诉讼服务平台规范、高效运转。重点要建立以下制度:

  1.规范服务制度。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并严格落实,确保诉讼服务规范化。

  2.岗位责任制度。对三大诉讼服务平台的各个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清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接待来访、接听来电的首位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来访接待、电话接听与登记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将移交、转办情况及时回复来访、来电人员。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单独考核。

  3.办事公开制度。各项诉讼服务工作的流程和结果应当留有记录并方便群众了解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

  4.庭长值班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轮流安排负责同志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5.督促提示制度。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诉讼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审判管理系统应当以一定的方式逐级提示其上级管理者进行督促。

  6.文明接待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上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工作高效、方法适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院长亲自抓,各部门通力配合。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总体要求和各地基础条件、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时间进度,积极抓好落实。

  2.统一名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统一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名称。

  3.加强机构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托立案庭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部门。要注重增强协调力度,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召集各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处理,确保工作高效。

  4.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诉讼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将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人员分类配备。非审判岗位可以由退休法官、志愿者担任,并可以探索实行劳务外包。

  5.注重宣传。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和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广泛支持。

  6.强化监督考核。上级人民法院要强化措施,加强对下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验收,推动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第七篇: 加强xx景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扶持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共漳浦县委办公室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暨下达村财增收责任书〉的通知》(浦委办[20_]44号)文件精神,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引导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从20_年至20_年,县财政每年给予安排3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采取“贴息、补助、奖励、配套”等办法实施,同一个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种扶持政策。

  一、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补助对象和范围

  1.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对象为村集体经济,仅限于由村级组织创办的“村级企业、村级农业、村级物业和村集体合作社”等村集体组织拥有和控股的经营性实体经济组织。

  2.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范围为农业种植、生产、加工、制造、旅游、服务、租赁等创收类型产业。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扶持方式

  (一)壮大村集体经济贷款贴息

  1.空壳村、薄弱村因发展村集体经济申请银行贷款的,根据贷款银行审核认定的发放贷款利息给予连续贴息3年,第一年100%贴息,第二年80%贴息,第三年60%贴息,一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万元。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村集体因发展生产需要借贷资金的,应当先提出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备案。所借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贴息贷款发放管理。一是贴息贷款办理。根据不同经营主体及用途,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审核汇总,贷款银行的选择由村集体经济自行选择。二是贷款条件、额度、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贷款银行规定程序办理,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不承担还款责任。三是贷款贴息期限为20_-20_年期间,分年度并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给予贴息,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贷款,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

  鼓励空壳村、薄弱村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对通过产业连片统一发包的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包括果业发展、苗木发展、蔬菜种植、食用菌产业发展等规模化新发展(含当年发展)给予相应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审核汇总,并于次年第一季度给予补助。

  1.果业发展连片达到150亩(百香果、火龙果连片达到5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超过10亩给予增加补助1万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苗木发展连片达到30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超过30亩给予增加补助1万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蔬菜种植连片达到5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超过10亩给予增加补助1万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食用菌产业培育房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壮大村集体经济贷款贴息和经济项目补助两类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按80%、乡镇按20%负担。

  (三)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

  对鼓励空壳村、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审核汇总,并于次年第一季度给予拨付。

  1.对行政村自办、控股企业及物业租赁所征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给村集体。

  2.因地制宜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物业经营、生产服务等途径创收或由所在地乡镇(工业区)通过联建标准厂房、商贸服务设施等增收的,每村按照经营性项目村级投资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县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列入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每村省级财政补助4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10万元,由县级运营;纳入市级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的,每个试点村市级奖励25万元,县级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项目配套资金。试点村的项目采用由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运营管理方式组织运营,试点项目按固定年化率10%的比例获取收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由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给予资金托底。县农业局要于每年年底前负责与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将结算的收益及时拨付到各个试点村。

  4.职责分工: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负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牵头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并负责运营项目资金监管;县农业局负责补助项目和试点项目的实施审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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