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23 10:18: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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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_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鑫、杨启来、李显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_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_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_﹞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_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镇综治办负责人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鑫、杨启来、李显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_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_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永仁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举全警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成作战,多措并举,穷尽一切办法,实现“命案总量必须下降”、“命案破案率不断提升”、“命案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命案办案质量不断提
高”的总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永仁县公安局成立永仁县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杨德春任组长,刑侦大队长蒋松甫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大队长蒋松甫任办公室主任,内勤陈薪穗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一)要深化排查,主动预警,牢固树立“命案”可防理念。命案有一个产生、发展、演变、激化的过程,如果在矛盾纠纷演变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是可以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的。要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的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为龙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围绕辖区内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感情纠纷、经济纠纷等矛盾进行排查,重点对越演越烈、久调不解,容易复发的矛盾纠纷进行详细掌握和研判分析,及时梳理出易转化的矛盾苗头,形成预警性信息与各部门沟通关注,将可能引发“民转刑”犯罪作为提前预警,及时协调力量化
解处置,防止命案发生。
(二)要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针对邻里、家庭、婚恋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要依托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尽可能地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查找矛盾根源,解决双方积怨,防止矛盾纠纷越积越深,避免小问题搞成了大矛盾,再演化成大恩怨,防范个人极端暴力命案的发生。同时,可以建立矛盾纠纷当事人回访制度,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进一步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融洽双方感情,促进社会和谐,从根�上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三)要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此类人员的基�情况、交往关系、活动规律、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逐一摸底建档,对可能违法犯罪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特别是加强了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对监护人和周围群众进行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看管能力,防止精神病人脱离监护,酿成命案。
(四)要加强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命案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制意识淡薄,相关普法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还要重视道德教育,特别进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从个体方面预防命案的发生。
(五)要建立发生可防性命案的考评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共同防控。建议综治部门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易肇事肇祸、吸毒人员的管控矫正的社会责任;细化可防、可控命案发生的问责、倒查和考评办法,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升级引发命案,对因工作反应不迅速,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预防工作实效,以此全社会参与共同来减少和避免命案的发生。
(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加大特色宣教,努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是防范命案最根�、最长远的途径。要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宣传机制。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社开展法律进村户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小品讲法等形式,告诉群众各种矛盾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法律救助途径。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上,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增设法律咨询服务站,挑选会法律、懂调解的工作人员入驻服务站,长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调解工作,从而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命案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所队室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
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
(二)制定目标,突出成效。各所队室必须把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追逃措施和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开展抓捕工作,完成既定目标。
(三)加强协调,整体作战。各所队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资源情报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全警追逃,做到整体联动,合力攻坚;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利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开展追逃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四)加强督察,落实奖惩。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察,督促各所队室认真履行追逃职责。对于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康普的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坚决确保不发生命案;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案件;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性全乡治安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_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_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乡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命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和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一)狠抓目标管理责任。按照20_年平安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到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命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命案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六项措施全力抓好命案防控工作落实:
一是各镇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绥江命案发案实际,认真分析发案诱因,找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好防控命案发生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是着力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各镇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绥江”“法治绥江”创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镇级主体责任和行业牵头指导责任,全面提升创建效果;
四是着力推进矛盾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消除命案诱因。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坚持强化日常排查化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业务督导与指导,严格落实村级每十天、镇级每半月、县级每月一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元化解矛盾机制的建立健全,积极探索矛盾化解“以奖代补”新机制,推动矛盾在基层及时妥善解决;
五是切实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县司法局要履行牵头职能,突出矛盾纠纷化解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各自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调解工作,推动专业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年内全部建成并发挥作用,解决易发“民转刑”命案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_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和深化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_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镇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一)狠抓目标管理责任。按照20_年深化平安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用好用活“三定两评一应用”、正风纠错和综治建议书,采取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约束性指标在可控范围内。
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二是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听取责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举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矛盾激化,发生命案。三是强化信访排查预测。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对情绪极端、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来访人员,要及时通知镇政府、派出所,主动关注动向、落地核查及全力做好解释劝导,引导正确的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案(事)件发生。四是发挥人民调委会、红袖章队伍等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协调各村、派出所开展筛查随访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健全分类台账,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不断加强与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的联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居家监管精神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的模式,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不力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 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要对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回访一次,掌握现状,视情况进行约束或收治,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和帮扶。
1.在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帮扶方面。各村、司法所、派出所要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村人员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涉_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逐一查清居住、工作、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分类施教、“四色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防止漏管、脱管、管理不严的问题出现。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根据实际表现,适时调整管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加大人文关怀,发挥“阳光中途之家”作用,大力组织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基本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做好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2.在重点青少年的管控和帮扶方面。积极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超过学龄期的可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就业措施,避免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设立维权站,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姻法、继承法、儿童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将贴切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生动形象的进行多种形式的传播,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
责任单位:司法所、教委、派出所、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康普的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坚决确保不发生命案;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案件;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性全乡治安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_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_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乡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命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和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一)狠抓目标管理责任。按照20_年平安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到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
“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二是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听取黄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举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矛盾激化,发生命案。三是强化信访排查预测。高废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责任部门落实荦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才盾激化,发生命案。二是强化信访排查损测。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对情绪极端、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来访人员,要及时通知乡政府、派出所,主动关注动向、落地核查及全力做好解释劝导,引导正确的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案(事)件发生。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袖章队伍等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乡民政所要协调各村、派出所开展筛查随访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得患者底数,健全分类台账,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不断加强与民政所、派出所的联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居家监管精神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的模式,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不力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民政所、派出所、各村要对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回访一次,掌握现状,视情况进行约束或收治,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责任部门:乡民政所、派出所、各村)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和帮扶。
1.在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帮扶方面。各村、司法所、派出所要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工作人员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人员、吸毒人员、_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逐一查清居住、工作、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分类施教等工作机制,防止漏管、脱管、管理不严的问题出现。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根据实际表现,适时调整管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加大人文关怀,大力组织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基本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做好安置工作。(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2.在重点青少年的管控和帮扶方面。积极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超过学龄期的可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就业措施,避免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设立维权站,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法、继法、儿童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将贴切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生动形象的进行多种形式的传播,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责任部门:司法所、中心校、派出所、各村)
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并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_年,以命案防范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防范,实现了全年现行命案“零”发案的工作目标,成为全市唯一全年无新发命案的县,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日,县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安机关命案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出了我县公安命案防范工作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命案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行“命案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命案侦破与防范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现行命案防范责任一包到底,使全体民警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积极参与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去。二是健全和完善命案侦破快速处置预案。分管领导和警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做到接警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调查访问快、追缉布控快,抢抓战机,快侦快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锁定捕获犯罪嫌疑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命案侦破整体联动机制。规定各警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命案攻坚,形成破案合力。四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制定了《在命案攻坚会战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从制度上健全了考核机制,把破案成绩列入效能考核,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政治和物质上的奖励并及时兑现。对巡逻失控,管理不到位,调处矛盾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命案发生;接警后反应不迅速,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和应及时抓获犯罪分子而未抓获的,对该派出所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主动进攻,以打促防
(三)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和矛盾,有效避免命案发生
我县2000年以来发生的命案,其中3起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6起是由于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3起是由于宅基矛盾引发的命案,4起是由于报复伤害引发的命案,由这四类民间纠纷和矛盾引发的命案占全部命案的80%,此类命案由纠纷和矛盾发生、发展、积累、激化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防性,如果调处及时,方法得当,命案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为此,该局党委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员制度。要求每名责任区民警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三名以上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纠纷和矛盾,全力做好化解和调处工作。二是定期汇报制度。分管派出所领导每半月到派出所听取责任区民警对辖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及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并对民警调处有困难的案件及时部署力量,做好进一步的调解处理。在县局每月例会上,各派出所长对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及时互通情况,总结经验。三是回访制度。对各乡镇派出所汇报的已调解处理的案件,由局领导带领局纪检、政工、办公室和治安大队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派出所民警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纠纷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避免向命案转化。20_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并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
(四)大力开展平安“零发案”建设活动,全力构筑社会防控体系
(五)坚持教育与打击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
为在全县形成开展“命案攻坚会战”的强大声势,县公安局就“打黑除恶”、“追逃”专项斗争、“夏季打防攻势”、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等行动,在县电视台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动员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杀人在逃人员线索,形成围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合力。对于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给予有杀人动机或正在预谋犯罪的人员以有效震慑。同时,为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该局选拔业务素质较高的民警,深入到各乡村,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教育。他们选取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典型案例,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有关条款规定,通过“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防止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_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_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_﹞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_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元 镇党委书记
余邦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
唐永旭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厚全 镇综治办负责人
张绍平 大山卫生院院长
崔 豪 大山中心校校长
吴家伟 大山司法所所长
邓 宁 大山水务站站长
孙祖敏 大山供电所所长
杜 江 镇安监站站长
冯仕康 镇交管站负责人
王明建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韩 勇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鑫、杨启来、李显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_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_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命案防范工作,专题进行研究安排,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为成员的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街道命案防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全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树牢人命关天意识,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xx街道纪工委、综治办将平安建设暨命案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加强矛盾排查、强化纠纷化解。xx街道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落到实处,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落实矛盾纠纷调处个案补贴奖励制度,月例会、月报告制度,紧盯婚恋纠纷、邻里
纠纷、经济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五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强化社会治理。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控,对达到出院条件的需经综治办签字同意并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后方可出院,同时明确社会管控责任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列为重管人员,加强排查管控,视情况予以收治,防止命案发生。同时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问题青少年、涉邪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详细清查摸底,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工作机制,防止因漏管、脱管导致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
六是加强平安建设、强化社会稳定。开展平安村寨创建工作,与信用村创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创建结果与信用村创建同考核同运用,对平安创建不达标的实行挂牌整治,对达标的年终颁发奖牌奖证并命名。同时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由妇联牵头,社会事务办、扶贫办、教办、社保所、信用社等部门参与制定创建标准,由各村对照执行,对创建不达标的命名为不平安家庭,对不平安家庭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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