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03-05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2-23 16:00: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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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乡镇计生宣传工作计划范例为了全面提高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使我镇计生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争取xx年底xx镇计生工作进入全市先进乡镇行列,特制定全镇宣传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
为乡镇主要街道、路口、集市等人口经常活动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并对宣传标语、宣传画进行及时更新;在各村委*在地设计生宣传栏,方便群众阅读人口与计划生育墙报、刊物等。
二、宣传品进村入户率提高
对省、市、县里下发的计策宣传材料应做到真正进村入户,发到每个育龄群众手中,因此,还就要求我镇计生工作人员经常进
自《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实施以来,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决议》所采取的措施及社会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康、文明的家庭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全社会的责任,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决议》的重要性。各级妇联将学习贯彻《决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妇联干部培训班,带领大家深刻学习领会《决议》的精神实质,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决议》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意识。同时,我们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将学习贯彻《决议》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措施,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依法保障《决议》的贯彻实施。
二是健全机制,形成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整体合力。为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落到实处,我们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成立了各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责任。并与这些部门联合开展了“零家庭暴力社区”、“零家庭暴力村庄”、“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我们与公安局联合设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与法院联合成立了“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并与法院联合建立了特邀陪审员贫龋盖肓?SPANlang=EN-US>74各妇女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对一些涉及重大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进行陪审,以此最大程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各级妇联组织将每年3月和4月份分别定为《妇女纲要》和“普法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板报、宣传栏等新闻宣传阵地,采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集市咨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下乡讲法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市妇联每年利用时节,直接深入到各镇,市直有关部门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的讲解和解疑释惑,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的骨干作用,通过自编自演节目等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二、《决议》实施以后的效果
《决议》实施后,家庭暴力投诉和信访数量明显下降。原来一些认为“打老婆”不犯法的男性公民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因而在行动上也杜绝了家庭暴力的发生,普遍认为应该好聚好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通过民政和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今后推动《决议》贯彻落实的意见和相应的对策
一是制定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对家庭和社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越来越被全社会所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禁止家庭暴力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础。建议制定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职责,严格执法。_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三是整合资源,建立长效的维权机制。要整合本地、本社区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特别要凝聚一支预防和阻止家庭暴力,促进社区平安的人力资源队伍,积级担负起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发挥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发挥社区妇女维权站、法律志愿者队伍的工作热情,使维权系统的作用更趋完善,使家庭暴力在初发阶段及时得到阻止。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按照上级工作思路和要求,此项工作已做为街区一部分,采用民主选举方式,残协工作人员由本街区优秀残疾人担任。
街道领导为了残协工作的展开,在街道办公空间紧张的情况下,采用分流,打时间差等形式给予保障。
为能把工作做到有‘个性化’街道要求工 鲋 作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月 窈 月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各 项工作都建立了相应的档案 棠 ,还印制了残疾人《服务卡 孺 》便于与残疾人的联系。建 娘 立以屯、社、村三级服务网 冀 络和残疾人数据库。
通过 揸 具体工作的实施,街道残协 僻 掌握了全街区残疾人的各种 壑 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大量的 肭 服务性工作,如:组织了一 郑只庞大的“自愿者”队伍, 逅 为特困残疾人进行“帮、扶 遛 、带”服务。
发挥残协的 协调作用,为残疾人争取了 笪 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
康复服务工作已在各屯、社 挥 、村逐步展开,各村已有 8 妣5%以上建立了康复站,对 荑 一些特殊残疾人实施特殊的 兄 服务。
在街区残疾人文化 秩 领域方面,组织残疾人多次 孕 参与市残联、肢残协会、市 弧 残疾人五大协会举办的各种 掺 活动。使他们在各个方面都 ┟ 得到了锻炼。
关于无障设 施和改造,街道办公楼正在 朊 建设当中,一但落成,相信 顼 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为了 维护残疾人的公民权力,街 消 道领导正在组建援助中心, 鐾 来援助残疾人维权等方面的 照 服务。
互帮互助一直以来 友 是我们残疾人间的一项光荣 廿 传统,大量的事实可以证明 叼 ,例如:5月12日四川发 耷 生了强烈地震后,我街区有 琼 许多残疾人都加入到赈灾捐 决 款行例中。
通过这些具体 乱 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 垢 ,说明了一个间题,那就是 免 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仍需要更 角 多的努力,运用工作取得的 某 实效,来弥补以住工作中的 驼 不足。这就是我街道残协工 作的自检报告。
XX 街残 联 报告人:XX 街康复协 调员 XX 年 8 月 11 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学生会宣传部将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的同时,还帮助其它部门完成了不少的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和学生*有同学的称赞。
所以我们宣传部应该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再进一步,将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好!
新的一年开始了,在这春意盎然之际,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已经紧锣密鼓的展开,我们宣传部也将饱满的精神面貌做好新学期的部门工作,作为新一届的宣传部部长,更是深感肩上责任之重。我们对新学期的工作主要划分为两个大部分: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加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往。针对学生会提出的“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工作理念,我部作出了学生会宣传部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宣传部的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行使宣传职能,为我校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再添亮点;
2。积极挖掘和培养宣传人才,为我校宣传工作注入更多新鲜血液;
3。充分利用好展板和橱窗栏,做好院会活动总结和宣传工作;
4。改革宣传部内部的运行机制。让每个人的能力都得以发挥,得以提高,拥有锻炼的空间;
5。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人*化的温暖大家庭。
二.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部门间的交流:
1。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成员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质量。
2。细化部门内的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干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事迹,并将添加部内的会议记录。
3。节约经费开支,为保*此项工作开展,每次海报幕布等打印所出经费均采取透明制度,以收据为*。
4。鼓励部门成员与其他部门成员交往,及时了解其他部门信息,把工作状态由原来的被动转为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完成,以更好的起到宣传作用。
5。设计安排各院优秀橱窗,宣传栏的评比。尽可能的美化校园的宣传环境,增强宣传部门的宣传力度。
三。工作重点:
首先,海报的宣传是我们宣传部的主要阵地,也是同学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其宣传的力量和效果不言而喻,我部会发挥好学校的喉舌作用,为学校即将开展的校园舞蹈大赛,校园剧星风采大赛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可在原有工作习惯上,锐意创新,时刻保持宣传形式的多样化新颖化。校园内单一的常规宣传模式已经在某些程度上给大家造成了视觉疲劳,如何在宣传方式上创新,将成为决定宣传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因此,宣传部将开拓更多的宣传途径,或是改良传单、海报的版面来吸引同学们对于活动信息的关注。此外,往日的宣传工作,每每将重点放在前期宣传上,因而也就忽略了在活动举办后的后续报道。后期宣传不仅是面向大众的重要一笔,更是组织对于活动的一次总结。
其次,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便捷作好宣传,快速而又准确的信息传递使得网络宣传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达到海报,网页,广播宣传的结合。使宣传的效果最大化。宣传不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做好宣传需要每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活动前,我部会积极与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沟通,包括横幅、海报,制作要求,活动现场的摄影需求等。
再次,校园电台也是宣传中不可或缺的媒介,宣传部可以和电台协商通过电波进行宣传,把宣传工作开展的更深入人心。让同学们了解校学生会,并支持校学生会。
最后,利用学院的宣传部作为校学生会宣传部和同学们之间的纽带,利用他们把我们的信息带给大众,把我们的工作开展的更彻底。使同学们能了解最新活动信息的同时,也通过他们把同学们的心声反馈给我们。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使我们的宣传工作能更有目的*的开展。
这里需要着重提出的是:我部将积极的配合其它部的工作,团结各部以及各成员去应对本学期即将到来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尽职尽则,要尽心尽力,要以饱满的热情,要以端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工作。争取使宣传部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在新的一学年内有大的进步,争做优秀,为创建优秀的部门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努力。我相信,只要校学生会宣传部能够上下同心,共同努力,在各部门的协助下,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宣传部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好。
大学生活的几年里,是我们人生最美好的时刻,这一段时光你一定不要错过,因为这一段时光真的是很值得珍惜和记忆。这里有你可爱的同学,幽默的教师,繁华的城市和旷达的校园,真的是很值得回味。
这就是我们宣传部在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我们一定会在过去一年的基础上,为学校和同学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我们的初衷和最终目标,我相信我们宣传部能够做到,而且还能做的很好,请大家相信我们!
新一年的工作,新一年的我们,加油吧!
呼吸内科《_反家庭暴力法》学习总结为响应国家号召,配合德宏州妇联工作,同时也为了让每个职工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对《_反家庭暴力法》认真学习;我科科主任积极响应院领导指示,组织全科职工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总结如下: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表明了态度,体现了进步,打通了渠道,划定了红线,营造了氛围,顺应了民意。”反家庭暴 驶 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 榔 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 司 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 九 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 恰 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 低 事,而是违法犯罪。二 绑 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 佣 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 被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 泼 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 奄 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 叠 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 兄 ,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 著 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 谋 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 委 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 蜕 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 札 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 诸 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 雅 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 呵 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 霞 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 棘 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 洋 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汇 ,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 深 待和关切。“总的来讲 樟 ,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 靠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 窑 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 溪 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 脚进步。
总结为以下 9 点 腹 :
1.家庭暴力明确包 凶 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 贸 为
家庭暴力的概念 鹰 比较符合中国国情,基 房 本与国际接轨。从行为 瓮 类型来看,除了身体暴 崭 力,明确包括精神暴力 揽 ,“等侵害行为”给了 悦 法官具体情况的自由裁 菠 量空间,可以把性暴力 勒 纳入“等”的行为类型 谭 之中。
2.共同生 拿 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 串 行为参照反家暴法
弹 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 广 ,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 敬 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 耶 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 摄 、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 仍 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 荫 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 常 暴法规制。反家庭暴力 漳 法不是婚姻家庭法,是 筒 社会保护法,家庭成员 助 以外有着共同生活关系 畦 的人之间的暴力和家庭 忧 成员之间的暴力具有共 彪 性。这样可以更加有力 诣 地保护亲密关系中的受 谢 暴人基本人权,也是对 领 我国反家暴运动的总结 骏 。
3.强调预防为 吉 主,尊重受害人真实意 友 愿,特殊保护
未成 盾 年人、老年人、残疾人 办 、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渔 、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 娄 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 摆 护。
反家庭暴力法 阔 明确了预防和制止家庭 企 暴力工作的五项基本原 煽 则。即对家庭暴力零容 秩 忍的原则;共同责任原 惫 则;预防为主,教育矫 绢 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绣 ;特殊保护的原则;尊 窜 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 愉 事人隐私的原则。
4. 撩 遭遇家暴可报警或起诉 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 瘴 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嘱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猎 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桑 诉。
5.强制报告义务 恶
强制报告义务可以 蹬 及时发现家庭暴力,最 捎 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讹 精神病人、失智老人、 何 残障人士等没有行为能 愈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等 骡 弱势群体。
6.紧急庇 伶 护制度
在家庭暴力 恶 的处置中,创设了强制 枕 报告制度,告诫制度, 参 撤销监护制度,紧急庇 聂 护制度。这些制度的设 芦 立构建了处置家庭暴力 卵 的措施体系。
7.公安 驹 告诫制度
公安告诫 粤 制度为警察及时干预家 围 庭暴力提供了利器。书 罚 面告诫可以警告施暴者 瞩 不得施暴,不构成治安 责 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 舀 警察可以通过出具书面 脑 告诫书的形式,是公安 屁 机关及时介入家庭暴力 挟 的中国经验。同时,书 怒 面告诫书具有证据的作 衰 用,书面告诫可以作为 予 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 憎 的证据。根据这一证据 绳 ,法院可以裁定人身安 研 全保护令,或者判决准 肢 予离婚,对受害者给予 嫉 损害赔偿。
8.人身安 辽 全保护令制度
专章 灶 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
月 除规定通常保护令,增 钮 加紧急保护令;保护令 漳 内容除了禁止令、迁出 路 令,还有弹性规定,根 匀 据当事人需要,采取其 藻 他措施,对法官运用自 招 由
裁量权,用足保护令 诛 措施,依法及时制止暴 盯 力发生提供了依据,值 崖 得肯定。
9.构建多机 匝 构合作反家暴机制
鞍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了多 茂 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 蜗 家暴机制。明确反家暴 蕊 是国家责任,由政府负 权 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芝 牵头,负责组织、协调 身 、指导、督促其他部门 蝇 的反家暴工作,具体规 掠 定了司法机关、医疗机 锦 构、幼儿园、学校、居 些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坚 、妇联、残联等在反家 欺 暴工作中的职责,反家 鸦 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 芍 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 购 共同责任。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xxxxx 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积极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持续加大受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 xx 县司法局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制定了 xx 县司法局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方案;三是精心研究部署,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当好宣传“排头兵”,增强群众反家暴意识。一是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和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全县各镇各单位深入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反家庭暴力的浓厚法治氛围。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镇、
(三)积极调解家庭纠纷,当好家庭“和事佬”,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加强调解工作业务指导,推动完善 xx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建设,并充分发挥“五室合一”调解组织作用,组织调解员在全县积极开展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登记,上门说教,综合调处,确保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和跟踪回访,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切实把家暴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助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xx 件,调解成功 xx 件,调解成功率达 xx%。
(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当好法治“娘家人”,维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设立 xx 县法律援助处驻县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司法所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针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积极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妇女儿童、困难家庭等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低保、五保、残疾的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作具体限制,全力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建立私密接待室,对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特殊案件,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在私密接待室接待,保护当事人隐私。指派专业特长的法律援助律师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受害妇儿,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家庭。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共受理离婚案件 xx宗,其中有 x 宗涉及家庭暴力行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创新不足,仍有待向纵深推进。二是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宣传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维权渠道和平台知晓率还不高。三是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复杂,存在“举证难”等困难。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理念和文明家庭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广泛开展维权渠道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抓调解,积极预防家暴发生。人民调解主动介入婚姻家庭矛盾,抓早抓小抓及时,切实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涉及家暴的婚姻家庭纠纷,并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从预防和教育两个层面介入家庭关系辅导,提供家事调解,化解家暴苗头,预防家暴发生。
三是抓援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继续畅通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优化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加强与妇联、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调联动,更直接、更广泛地接触到受害妇女儿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加强维权工作宣传,及时了解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援助新需求。
四是抓合力,联动推进法律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同时,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信息交流,全面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促进《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贯彻实施。
作为一名刚刚从学习部干事调到宣传部做部长的我,心里真的觉得有时无从下手,尽管在学生会待一年了,但是对于宣传部,我真的不大了解,当前就要招新了,其实宣传部是非常忙的,但是我不会做那些东西,我很失落,但是竟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应当风雨兼程,就应当勇于承担这份责任,我相信自己,也相信我的搭档。
从我知道我被调到宣传部,我就一直在想,我该如何做好这份工作,我看以前部长的工作总结,我回忆一年时间 宣传部给我的感觉,我查阅资料……综合这些天的分析,我制定如下初步的工作计划:
一、内部建设
部门内部:无组织、无纪律,遇事请假,做事随意,凝聚力不强,没有和其他部门、其他同样的组织进行很好的交流。所以,最开始我和陈峰应该好好想想制度的问题,定出比较固定的时间开例会,交流思想;同样,我也会经常找干事聊天,给他们发节日祝福短信,了解他们;很多时候听说,一些有艺术细胞的人,是非常有才华的,但是也是和常人有一点区别的,所以我们也应该随时改变自己的做事方法。同时,也要和别的部门多多交流,不要让干事感觉只是在宣传部,而脱离整个学生会这个大的团体。
另外针对宣传部这个特殊的部门,如果希望宣传能做得越来越好的话,就很有必要进行多次**的培训,例如学习排版、处理照片等等。
二、部门外部
宣传材料要进行有效管理(颜料用量要节约,打开后要盖瓶盖;画笔、刷子用后要洗涮);宣传室打扫定出明确的规定,谁用谁打扫;宣传板的调配要做到负责制,写好宣传板使用单,同时也要认真保护好板子。
三、针对活动
一年的学生会工作经历,我没有发现宣传部自己举办过什么活动,所以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通过团组织生活,让每个班的宣传板展现给每一位同学,也好让每个班交流,这个还需要好好想想,出一份具体的计划书。
第二,我们部门还会一如既往的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例如爱心拍卖、读书工程、校运动会、各类体育活动、趣味运动会、女生节、团校培训、五四大合唱、文明寝室、寝室风采设计大赛等,做好先前的宣传工作,同时只要各部门需要帮助,我们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忙。
第三,我很想开辟更多途径来宣传,而不仅仅是板子,可以是寝室外面的宣传栏,可以和院里的通讯社多多合作,也可以是校园网发帖、校园内部发传单以及拥有自己的博客,集思广益,让宣传工作做好。
第四,每学期一次的各系宣传部部长和宣传委员开会仍然照常进行,几乎都在重大活动的时候召集他们,主要是希望通过各个系、班的努力把活动做得更好,也好让大家互相认识,交流沟通。
最后,可以发现其实宣传部的工作是非常*苦的,但是这些工作又是很多人无法发现和得到外界很重视的表扬,所以我想尽管自己是部长,但是我的干事可以说来到这里是希望得到更多的锻炼,我想适当时候我会放手让他们去干。
不管在学生会身份如何改变,自己仍然是学生,和干事一样的,自己也要努力学习,认真负责,以实际行动*他们的选择是对的,不会让自己后悔,同样一年后的今天,我的干事会怎么样,我无法预测,但是这和这即将来临的一年肯定是有密切联系的,所以,我期待我即将到来的干事,我相信他们,一年后他们会比我做得更好。
1、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尊重和保护妇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家庭暴-力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家暴不是家务事,人人有权制止它
8、反对家庭暴-力,从我做起!远离家庭暴-力,从我们做起
9、反家庭暴-力、建平安家园、促社会和-谐
10、打不是亲,骂不是爱,不要暴-力,好好爱
11、尊重女*,反对暴-力
12、爱自己、爱家人、爱邻里,不施暴、不受暴、不旁观
13、爱我就不要伤害我
根据我校过去20xx年下学期的一些实际情况,结合各年级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配合学生会、学校搞好各项组织宣传工作,发挥学生会与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我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总纲,我们将把下学期所展开的工作主要设想在以下:
一做好迎新工作。
虽然第一次给新生的印象不代表我校的真正情况,但多多少少也折*出我校的精神风貌,或多或少的影响到我部乃至我校的工作,一种精神的养成是靠一点一滴的积累,所以迎新工作是我们首先得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它是日后工作一块很大的基石。这就需要动员全体宣传部成员积极投入到迎
宣传部工作计划
以促进化工协会发展为方针,把宣传部作为化工协会的门面,建立化工协会在外界的形象面貌,让宣传部充分发挥发起者和气氛渲染者的作用,让宣传部成员协同策划,共同提高。
一、近期活动安排:
1、篮球赛:与网络部副部长李鸿周一起安排参赛人员进行磨合练习,同时调动其他成员作为拉拉队公开比赛。
2、辩论赛:查找相关资料,有条理的把观点罗列出来,同时与其它人员讨论,汲取大家的意见。
3、文娱周:在内部调动成员的积极*,让大家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使成员之间有更深的了解。
4、大型户外活动: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xx年是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的创新之年。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在调研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的宣传部整改落实方案及相关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全力打造大学文化精品为带动,使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新水平,为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
一、着力解决新时期思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
重点在*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把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基层调研和理论务虚会议制度三者统一起来,抓住学习和研究两个主渠道,集中学习和深入基层调研,把专题报告和专题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专题报告和专题调研进行研讨。
(二)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思想*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领导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积极与新成立的思想*课理论课教学部进行协调,建立科学、完备、灵活的思想*理论课教学、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思想*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的评估制度,提高思想*理论课师资队伍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和管理工作
制定“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授课内容,强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体系的系统*、完整*和规范*,同时把“形势与政策”课与思想*理论课的结合起来,并以大学文件的形式下发,增强“形势与政策”课的思想*、时效*和针对*。
(四)在“新闻中心”增设网络视频
在“新闻中心”网站增设“华电电视”专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校园网在信息传播方面的大容量和时效*,发挥网络电视新闻受众广和冲击力强的特点,更加有效地开展对学校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举措、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
二、努力做好几项工作中,积极推进大学文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大学文化建设管理的组织体系
制定成立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并以大学文件的形式下发。成立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明确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解决大学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建立各部门在大学文化建设中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大学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制定大学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以大学文件的形式下发。通过制定大学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以便于在大学文化建设中抓住核心、突出重点、加快步伐,在学校为打造具有华电特*的大学文化精品方面,实现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上的创新。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议学校把校园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大学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深化对大学文化主要内涵和建设方向的理解与阐释,同时组织好大学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和改进大学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3.制定<华北电力大学校园环境规划方案>,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校园整体布局、建筑艺术风格、校园绿化美化和各种学校活动设施。
4.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网这一载体,增强思想*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加强网络文明工程建设,倡导绿*网络,积极推进网络文明工程建设。
5.积极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大学理念,并使其内化为学校的精神文化,形成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其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
已于20_年1月12日,经吉林省十届_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是吉林省第一部针对家庭暴力,并以条例形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家庭暴力的内涵、实施主体、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原则、有关部门和组织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救助的途径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做好新时期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在创建平安、稳定、和谐吉林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广大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有法可依,为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长期以来家庭暴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制止,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妇女维权的具体体现,也表明了党和政府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强决心。
为庆祝《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颁布实施,3月1日上午,吉林省暨长春市妇联共同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这部法规的内容、意义和作用,让群众深刻认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了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途径,懂得依法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长春市“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也拉开帷幕。
1.认识家暴现象的存在。
受害者通常会对家暴有极度轻视的倾向。家暴并不一定表现在身体虐待上,它也会表现于情感或心理上。你不需要非得等到被打到骨折或眼发黑时才认为那是家暴,喊叫,谩骂,威胁和恐吓等都是家暴的表现形式。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你要是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家暴,也可以称之为性侵犯。
扪心自问一下:“你是否经常如履薄冰般地小心做事?”大家要记住,大多数施暴者很善用迷人的手段,他们也会在虐待别人之后颇感歉意。事实上,家暴之后会存在一个蜜月期,接着到来的便是紧张关系搭建起来之后的爆发期,许多女人和男人抱着“这次的家暴行为会停止”的希望而一直受困于这个家暴循环周期。
2.寻求帮助。
幸运的是,你可以向有足够资源的当地机构求助。比如反暴力热线、反暴力机构。你并非孤身一人作战!你的朋友和家人未必是帮助你的最适合人选,但他们仍然可以减少虐待行为的发生。
你可以致电给源众受暴妇女儿童法律帮助热线:。如果你有孩子的话,他们同样能保护好他们。出于你的处境,他们会理解你,也不会对你妄加评断的。而且他们会提供个人和群体治疗服务并帮助你处理一些诸如获取暂时的限制法令的法律事项。
3.使用一台安全的电脑。
美国国家家暴网站提醒用户要使用一台施暴者无法进入的安全电脑,电脑的使用是很容易被监测得到的因为该网站有很多信息资源。所以在你决定远离这种受虐的家庭关系之前,你的确得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确保你的安全。
最值得警惕的时刻莫过于施暴者意识到了你打算离开他或她,所以你得有个备份的安全计划。你可以找可以为你提供帮助的机构帮助你做这些计划。
4.处理潜在的关系问题。
你是否拥有过一个导致自己怀疑自我价值的童年?虽然有许多来自不同文化、种族、民族、教育背景和经济团体的男男女女(异性恋者与_者)受害于被虐待的家庭关系,但他们的共同特性都展现在自尊心和自爱能力的缺乏。
如果一直保持这些关系,我们就会对生活变得越来越沮丧并进一步贬低了自尊心。我们应该通过获取帮助来中断这种恶性循环。因为一旦你产生沮丧的心理,你可能会在生活中表现出厌倦和犹豫不决的态度。这样,你的那些负面想法进一步加深了压抑的情绪,这就很容易令陷入越挖越深的困境中的你感觉彷徨无助但又寻找着那一丝希望。当然,希望还是存在的。
5.弄清事情真相。
你是否沉缅于爱情或那种被爱的感觉?你是否把爱情与痛苦等同起来了?我们中那些感受过孤独的、被疏远的和不被爱的人在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便倾向于想去寻找生命初期的情侣关系。而假如我们的父母处于一种不健康的关系,那种虐待的动向又会让人感觉亲近和欣慰。
按照区_会的要求及年初工作安排,近期,麒麟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部分人大代表对街道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通过实地视察街道妇儿活动中心、婚姻家庭服务站等功能室,采取听取街道妇联工作汇报、开展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在了解掌握街道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街道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1、围绕夯实根基,提升妇联组织战斗力
做实妇女微家建设,联系妇女“ 最后一米” 更贴心。近年来,街道妇联按照省市区妇联要求,在所有妇女微家挂牌新时代文明实践岗,让妇女微家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场
所,各妇女微家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把党的声音、党的政策在妇女微家中传播开来,让妇女微家真正成为姐妹谈心、收集意见、政策宣讲、社会治理的坚强阵地。一是加强与_部门联系,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信教妇女中,设立了基督教堂妇女联络站及基督教堂妇女微家,为信教姐妹开展手工制作、家风宣讲、故事分享等活动,为信教妇女提供服务。二是把工作触角往楼栋延伸,在拆迁安置房小区怡景园网格党群工作站内打造怡景园石头记妇女微家,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岗。怡景园作为街道较大的拆迁安置小区,居住人口多,妇女儿童多,石头记妇女微家作为典型的楼栋型妇女微家,定期开展妇儿活动,收集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宣讲党的政策,在怡景园拆迁安置小区发挥着独特作用,让怡景园石头记妇女微家成员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巾帼力量。
完成妇儿活动中心提档升级,妇儿服务更有力。街道妇儿活动中心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XX 年建设完成,建成的家综涉及家庭教育、巾帼家政服务、婚姻家庭咨询等各类功能,街道妇联通过项目化运作模式,购买海燕相亲服务、小葵花公益服务、律师服务等项目为麒麟家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8 个村(社区)实现实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 100%,通过常态化开展妇儿活动,发挥妇儿之家阵地作用,服务辖区妇女儿童。
加强“ 四新” 妇联组织建设,妇联队伍更壮大。成立 2 家“四新”暨妇联组织星贝可婴幼儿保育有限公司妇联、舞乐花少儿服务中心妇联,把她们作为培育和选树的典型,以家庭教育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开展。
2、围绕发展大局,发挥妇联优势共建设
一是把握“ 春风行动” ,增加妇女就业机会。街道妇联与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劳保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多方联动,深入社区和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求职招聘信息的集中采集活动,积极争取女性就业岗位,在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共设女性岗位 X 个,占总设岗位的 X%,在现场我们设置了女性招聘专区,现场共有 X 名女性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二是开设技能培训班,提升妇女就业技能。在前期摸底调查中发现,妇女对面点培训需求较大,街道妇联由需出发,全年共开设面点技能培训 3 期,其中西式面点 2 期,中式面点 1 期,培训人数共计 X 人次,西式面点培训班还有 4 位轻度残疾的妇女参加,并在街道妇联与残联的帮助下实现了创业,解决了就业问题。10 月,街道妈咪厨房正式开放,每月定期开展各类饼干、泡芙、纸杯蛋糕等烘焙课程,丰富了技能提升课程内容。
三是开展妇女关爱行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去年,利用省妇儿基金会 X 公益日、区妇联、街道红十字会等共筹集各类慰问金额 X 余元,在三八期间、新年期间对走访困难老妇联干部、困难妇女和儿童 X 户,给她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今年街道妇联与卫生院联系,为辖区内的 X 名妇女进了“两癌”筛查,为促进妇女身体健康、建设和谐家园奠定了基础。
3、围绕平安家庭,妇儿维权发展有温度
街道妇联在妇女维权上形成“363”工作法,三级阵地、六支队伍、三种举措。
“ 三级阵地”分别是街道维权服务站、社区维权服务站、妇女微家维权服务站,街道维权服务站作为维权服务总阵地做好普法宣传、婚姻家庭矛盾排查指挥棒,做好上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社区 8 个维权服务站目前都配备了坐班律师,每周 2 个半天,为社区处理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13 个妇女微家是联系妇女的最小单元格,是妇女儿童找到妇联最便捷的途径,妇女微家为来访妇女提供接访登记服务,及时将情况上报社区妇联,帮助来访者快速处理上访案件,维护权益。比如今年上半年(一个案例泉水社区)。
“ 六支队伍”,2+X 的队伍构成,队伍核心是妇联干部队伍和 XX 年成立的由退休老师、退休干部、热心居民、妇女骨干组成“婆婆妈妈调解队”,X 是其他队伍力量,包括网格员队伍、司法队伍、派出所队伍、社工队伍。六支队伍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合作。
“ 三种举措”,一是联动服务,妇儿维权更有力。充分发挥“联”字作用,与网格、司法、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做好联动行动,网格员负责政策法律宣传及问题收集,司法、派出所为维权提供强有力保障,各部门相互协作,同时,发挥好巾帼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做好维权、矛盾化解工作,形成维权工作矩阵,织密维权工作一张网。二是建好队伍,妇儿维权更专业。着重强化基础业务培训。网格员队伍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主力军,她们是政策宣讲员、法律宣传员、矛盾协调员;婆婆妈妈调解队主要是以下网格形式,落地在各网格中,参与家庭调解、社区治理,以接地气的方式将各类矛盾化解在源头。因此在街道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活动中,要重点把两支队伍纳入法律培训范围,让他们学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提升工作中的专业素养,做好普法宣传及维权工作。去年以来,街道妇联先后组织开展了舆情应对培训并开设法律知识培训强化班,普及反家暴、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及处理流程,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宣传,妇儿维权更长效。XX 年,执委领办
项目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4 场,为 8 个村(社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知识讲座 3 场,同时,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各类广场普法宣传活动 6 场,为广大妇女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街道公众号平台服务项目中,提供各(村)社区妇联维权服务热线,让群众不用出门也可以联系到妇联。
二、存在的问题
1 、街道的反家暴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每每遇到家暴问题,主要依靠妇联调解,但是妇联调解的局限性很大,调解成功的概率很低。反家暴协同机制需要多部门联合,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这样才能发挥机制作用,更好的维护妇女权益。
2 、妇女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不够创新,培训内容比较局限。当前,街道妇女技能培训大都还停留在纯劳动力工种的选择上,比如家政培训、月嫂培训。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适合妇女的岗位在变化,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考虑社会形势,选择与时代相适应的培训内容,从而增加妇女就业机会。
3 、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和。
深入。“送法进社区”、广场普法宣传等活动的频次还不够高,活动范围也比较局限,活动形式也比较单一。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妇女维权法律宣传,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一是要加强对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居民有法律意识,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二是要加强对“六支队伍”关于农村妇女权益方面知识培训的频率、深度与广度,使他们熟悉掌握我国对妇女权益方面的保障;三是要做好对辖区内妇女自身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加强妇女维权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反家暴协同机制,加强多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和司法所的作用,切实为妇女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3、妇联要进一步发挥在保障妇女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妇联作为一个联系政府和妇女的重要组织,应充分发挥妇联的优势,着力以教育培训、沟通协调、矛盾化解、协助维权等为抓手,带动更多的妇女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继续在提高妇女教育水平、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方面下功夫。探索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一方面能够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素质,充实自己。另一方面能够提高自身劳动技能,增加妇女的就业几率。
(二)残疾儿童教育情况 (1)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1.扩大随班就读规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0_年,随班就读学生比例达到了残疾学生总数的 60%。完善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中小学、幼儿园共建设 9 个示范性资源教室,并充分利用资源教室有计划地开展个别化指导和康复训练。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与 2 所普通中小学结对子,确保每名残疾学生每月至少半天参加普通学校活动,全面深化融合教育。
2.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顺利完成了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6110 平方米校舍改扩建工程
并投入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在持续提高智力残疾教育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教育服务。
3.推进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对义务教育段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送教上门制度,统筹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普通学校及相关部门资源,有计划地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建立送教上门台账,实施统一管理。同时,积极探索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远程网络指导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的全覆盖。
(2)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增设了学前部,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三年入园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大力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全面尝试借鉴早期康复干预模式和半日融合教育研究成果,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2.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在 XX 区特教中心学校增设了培智类中等职业教育班,办学规模为 20 人。继续协调市特教中心学校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为有需求的残疾学生提供更多继续参加高中、中职段学习的机会。
(三)“一法一办法”中残疾人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1.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申请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设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协调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开展医教康教结合、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等项目,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2.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协调区财政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8000 元的标准,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参照执行。按照 200人的规模为区特教中心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3.落实三免一补。协调区财政按照生活补助每生每天不低于 15 元,交通补助每生每月不低于 52 元,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补助每生每年不低于 500 元(以上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的标准为残疾学生拨付了“三免一补”的相关补助。
(四)“一法一办法”实施中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 1.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报告及教育安置制度。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了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建立并完善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残疾儿童信息年报制度。区特教中心学校牵头对适龄残疾儿童做出入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建议,积极推进“一人一案”模式,
实施跟踪支持与服务。
2.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合作制度,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加大双向服务力度,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定期到服务片区学校开展医学检测评估、康复训练服务与教师培训;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定期对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中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等服务。
二、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全面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列入政府工作议事议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的相关工作。
3.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特教学校、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三种形式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三、困难问题
XX 特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些许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全区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不够准确、信息不全;二是对残疾学生,特别是智障学生的认定缺乏科学客观的标准,学生家长不愿承认自己的孩子有智障问题,也不愿鉴定,孩子入学时不向学校说明情况而孩子实际又不具备随班就读的能力,往往造成进退两难的局面;三是送教上门工作实施面临较多困难,开展不够及时,形式比较单一,教师工作量补助、交通补助没有明确标准,难以落到实处;四是 XX 区特教中心学校教师配备不足。
四、意见建议 1.明确送教上门教师工作量补助、交通补助标准,更好地推进送交善根工作。
2.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3.按照编制为 XX 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配齐专任教师。
为统一思想,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形象和知名度、增加产品美誉度,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宣传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增强企业凝聚力,突出企业精神的培育,把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为公司的发展鼓与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舆论阵地的作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打响“绿*、文明、精品”牌服务。 二、宣传重点 1、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展大计、工作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抓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
一、纳新工作
随着20**级新生的到来,外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都即将展开新一轮的纳新工作。新生的到来为我们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们新学期工作的展开注入了新的活力。宣传部在此次纳新工作中计划招收8-10名干事,为以后的工作进行提供保障。
二、做好学院的工作(板报、海报)宣传
对学院工作的宣传,是宣传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些工作中,宣传部充当了发起者和气氛渲染者的作用,这样的节目有很多,像*节、迎新晚会等等,都需要宣传部部内成员的协同策划。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有板报宣传与海报宣传两种,在学院各项活
第一条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夫妻、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或者共同生活的继父母、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等。
第三条 家庭成员间应当相互爱护,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禁止家庭暴力。
第四条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工作规划。
各级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普法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内容,并给予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列入村(居)民公约。
第八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救助请求和控告。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家庭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有权依法予以劝阻。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建立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的受理机制,并做好回访工作。
第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和救助请求,应当进行调查了解,及时调解家庭矛盾和纠纷;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事态严重,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家庭暴力行为人经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其所在学校应当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劝阻和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举报,应当记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法制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受害人请求处理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处理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客观、公正地记录家庭暴力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和受害人的受害情况,制作见证材料并保存。
第十二条 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 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四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收集证据证明家庭暴力情况时,公安机关、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见证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伤情鉴定请求,应当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对经济困难或者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受害人,应当酌情予以减免。
第十六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场所。当地民政部门对请求临时救助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依法提供救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经济困难且没有临时居所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支付相关的费用。
鼓励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 处理家庭暴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不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调解劝阻,或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负有制止、处理家庭暴力法定职责的公安和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制止和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_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近20年的历程,结束了“法不入家门”的历史。反家庭暴力法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专访。
反家庭暴力法使受害人求助有门
中国妇女报记者:反家庭暴力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您如何评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
夏吟兰:《_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它是我国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成果,是法治中国进程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国家和政府责任,对受害的家庭成员,特别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给予特殊照顾,提供各种的救助措施,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通过强制报告、公安告诫、临时庇护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措施使受害人求助有门,让公权力介入有据,达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行为类型
中国妇女报记者:家庭暴力的概念是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过程中焦点问题之一,对于目前的定义,您如何评价?
夏吟兰:家庭暴力的概念决定反家庭暴力法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庭暴力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就主体范围而言,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了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也视为家庭暴力的主体。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在附则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扩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或非亲属的抚养寄养关系之间发生的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具有家庭暴力所特有的隐蔽性、频发性、周期性,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等特点,通过参照执行的准用条款将他们纳入反家暴法中予以保护既不会扩大家庭成员的内涵,破坏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明文列举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身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属于精神暴力,并以“等”字加以概括,性暴力可以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继续细化
中国妇女报记者: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对于这一制度,您如何评价?
夏吟兰: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凡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管辖、申请条件、保护令的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除当事人和近亲属之外,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救助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对于书面申请有困难的还允许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一般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一般保护令在72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在24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对于受到严重威胁、严重家暴的人,可以起到及时隔离、制止暴力,避免暴力升级的作用。
在未来制定的有关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家暴法的实施办法中,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还有继续细化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保护令申请书的形式。为方便受害人及其代为申请人申请保护令,应当为申请人提供格式申请书,内容明确统一。由法院制定简明的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通过简化程序,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保护令的措施。除禁止令、迁出令、远离令之外,还应当明确保护令其他措施的具体种类。反家庭暴力法对保护令的措施除有列举性规定外,还有兜底性规定:“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但是哪些属于其他措施,在具体规定中应当有进一步细化规定,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对司法实践有指引作用,可以确保执法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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