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3-18
2023-01-16
2023-03-16
更新时间:2023-06-28 12:37:1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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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电池车飞线短路充电引起的火灾尤为常见。为了及时消除该区域电瓶车飞车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电气火灾事故,杜甫街建设路社区开展了“ldquo我为群众办实事&rdquo在新时期文明练兵活动中,对辖区内一些老社区的架空线路收费进行了专项整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居民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为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大业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排查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x日)
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x月x日以后)
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网格巡查。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片大面广特点,聚焦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迅速处置能力;由各乡镇(办)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县房产局
1.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
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4.将“飞线充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较多小区,取消评优资格;
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充电车棚进行维护、维修,对小区内充电车棚少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按照比例建设充电车棚。
6.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权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消防大队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县公安局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
3.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
4.对因“飞线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充电桩(位)私自抬高电价行为进行治理。
(五)县住建局
负责在建小区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充电场所,对于未按要求设置充电场所的居民小区不予验收。
(六)乡镇(办)
1.摸排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兜底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七)县督查局
负责督导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全县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
(二)加强协作配合。县房产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各乡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区域,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管。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为进一步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按照《自治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办发电【】号)文件精神的工作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责分工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电动车充电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局率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和用电安全,***协同充电桩的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我局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指导,确保充电桩安全使用。各部门压实责任,保障整改任务及时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共有54个小区,其中32个小区由13家物业企业管理,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充电桩154组,目前物业管辖小区充电桩已达到全覆盖;二是督促物业企业不定期对充电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充电桩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向居民群众宣传正确使用充电桩,从而减少私拉乱接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1、小区居民未按正规操作,充电孔损坏严重;2、个别充电桩存在短路或无法充电情况;3、充电桩长期暴露在外,已严重损坏。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规范小区,加强监督力度。我部门对物业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在小区内未按照要求充电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私拉电线充电。对这方面问题,我部门加强对物业企业批评教育,对业主想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并引导业主放于制定位置充电。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大业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排查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x日)
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x月x日以后)
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网格巡查。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片大面广特点,聚焦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迅速处置能力;由各乡镇(办)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县房产局
1.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
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4.将“飞线充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较多小区,取消评优资格;
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充电车棚进行维护、维修,对小区内充电车棚少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按照比例建设充电车棚。
6.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权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消防大队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县公安局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
3.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
4.对因“飞线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充电桩(位)私自抬高电价行为进行治理。
(五)县住建局
负责在建小区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充电场所,对于未按要求设置充电场所的居民小区不予验收。
(六)乡镇(办)
1.摸排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兜底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七)县督查局
负责督导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全县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
(二)加强协作配合。县房产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各乡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区域,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管。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小区楼院中,将电瓶行车停放于小区楼下,并从家中拉出电线为电瓶车充电;部分电线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出现老化,可能会引起漏电等情况。社区第一书记以及工作人员对小区相应的住户进行逐一走访,向其讲解飞线充电、楼道充电的危险。并且与楼院居民议事会以及楼院长一起商议,邀请专业电工对楼院内悬拉在空中的废弃通讯线路和私拉乱接线路进行切除清理、捆绑规范。此次整治行动还在进行中,下一步,建设路社区将扩大范围,对辖区剩余楼院一一进行整治,发挥楼院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加强对飞线充电的管控巡查,今后对飞线充电的行为,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彻底清除小区飞线充电这一消防安全隐患。
如今,电动车凭借着经济实惠、轻便环保等优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代步的首选工具。然而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其安全隐患令人堪忧。在小区内,经常可以看到居民私接乱接电线,有的甚至从六七楼甚至更高楼层的窗户直接向下拉电线至居民出入的楼道口充电,且电线长期裸露在室外,这不仅容易造成线路短路,而且容易造成电线老化开裂,居民出入很容易碰到电线,有些小孩还会故意去触摸电线。特别是在下雨天,雨水还会随室外电线一直流至电线插座口,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为此建议:
一是小区物业建立公共电动车充电棚及充电位,由小区物业派专人负责管理,需要充电的居民到物业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只收取居民充电的电费;
二是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定期对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还应联合供电公司制定统一的充电线路布控标准,线路符合标准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居民独自设立充电线路的,要进行管控。
三是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劣质电动车的查处力度。车管所要对电动车进行年检,并对电动车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全区34个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整治行动,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飞线充电”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同时做好业主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我局物业办已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地对居民小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小区,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续查看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效果。并将此行业乱象整治纳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争取早日规范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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