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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2 19:12: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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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三为”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反腐败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全面完成全局20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促进全局中层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承担的责任,确保局机关和谐健康发展。局党组决定,由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第一责任。
二、责任内容
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所在科室(单位)不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科室(单位)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考核。
2.负责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坚持对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警示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
3.抓好本科室(单位)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及局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突出抓好“五个重点”: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行为;严禁参与赌博行为;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其它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4.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我局有关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5.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履行好监督职责。优化机关科室(单位)工作服务环境,认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责任考核。(1)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年底将自己一年来履行《责任书》的情况和科室(单位)的廉政情况纳入总结报告。(2)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科室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对考核中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违纪问题的,年度内科室不得被评为先进科室;个人不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2.责任追究。对以下方面出现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1)在本职责范围内出现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而责任人不制止、不纠正整改的。(2)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3)在责任人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4)因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稳定或群体上访的。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字双方和办公室各执一份。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划分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
二、责任内容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责任追究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各存一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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