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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案件剖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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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调查终结的典型案件,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的综合性材料。
一、制作依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_〕3 号)指出,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的暂行办法》(陕纪发〔20_〕12号)规定,“一案双报告”是指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侧重以下内容:1. 被处分人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及后果;2.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3.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发案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应进行整改的建议。案件总结剖析报告由案件调查组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起草,经案件承办室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和主管副书记批准,案件承办室送达发案单位。
二、例文评析
关于汪×× 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 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 担任的×× 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一、主要违纪事实
…………
二、发案原因分析
汪×× 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 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 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放松,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局党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高,廉洁自律意识淡漠,有的干部甚至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项目管理比较混乱。从汪×× 贪污受贿案不难看出,该单位对下达村上实施的项目,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技术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特别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没有实行严格的报账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而是由个别人说了算,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为个别人套取项目资金、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结成利益共同体,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互惠互利。在项目工程实施期间,除有关人员贪污受贿外,项目实施单位多次将套取的项目资金转到账外,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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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
三、整改建议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
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大体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处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廉洁自律;二要坚持以查促建,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明确纪律要求,针对法律法规的监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管盲区制定规范,从源头上堵塞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三要坚持以查促管,推动监督管理。正确运用警示训诫手段,提高发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管意识,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延伸监督触角,巩固和深化办案成果。
3.要抓住形成案件剖析报告的有利时机。《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指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把开展案件剖析工作的时间确定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说是非常科学的,主要有三方面的有利因素:其一,办案人员已从艰苦繁重的调查工作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精力去做这项工作。其二,办案人员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印象还很清晰,具有做好这项工作的条件和基础;其三,各方面对案件的关注度仍然很高,趁热打铁开展案件剖析工作,提出整改建议能收到良好效果。但是,实践中许多办案人员要等案件处理后,才去做案件剖析工作,不仅贻误了开展案件剖析工作的最佳时机,还会使发案单位再次置于案件检查的阴影之下,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这是不可取的。
1 对剖析报告中的重要整改建议,尤其是需要完善廉政勤政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可同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以提高整改意见的强制性和执行力。 2 案件承办单位要对发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监督,跟踪了解整改效果。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责成其继续做好整改工作。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注意事项
.cn 20_年10月11日11: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案件剖析报告是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刑事)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因素,把握职务(刑事)犯罪发生及演变规律,制定有效对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的一种重要载体。写好案件剖析报告对于积极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剖析报告要体现“分析犯罪特点透彻,把握犯罪原因准确,提出对策建议有效”的基本要求。一般说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文体:兼有记叙文和议论文的特点,采用平铺直叙写法;依据翔实,文风朴实;以事说理,论出有据。重要的剖析报告还应采用公文形式。
2.文字:措词严谨、得体、适当、精炼,遣词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和规范术语,除特定情形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语;
3.结构:案件剖析报告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好的标题可谓是文章的灵魂。剖析报告一般分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前者如“xxx受贿案件剖析”,个案剖析多采用此种;后者如“‘清水衙门’也腐败———某某地区殡葬行业贿赂案件剖析”。写法也可分直接入题、概括点题和归纳切题,前者如“xxx特大贪污案件剖析”,中者如“xx市商业贿赂犯罪现象透视”,后者如“xx县20_■20_年渎职犯罪案件剖析及预防”。
(2)导语:即正文之前的引语,起导读的作用,有简介式、概括式和复合式三种。①简介式:如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导语部分可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等作简要说明,以引出正文,也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②概括式:如对某一领域或地区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则导语部分可概括地反映一定时期该领域或该地区渎职犯罪的基本情况、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撰写剖析报告的主要目的,以引出正题,起到画龙点睛作用;③复合式:兼有上述两种特点,综合运用。
(3)正文:这是精华部分,主要由案件特点、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三部分组成。个案剖析还应包括基本案情、案发经过及判决结果等情况。
正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描述犯罪背景,分析现象特点,揭示发生规律,预测演变趋势,提出有效对策或决策建议。①案件特点:分析案件特点一定要结合发案时间、所处部位,作案手段、方式、犯罪途径,主体身份、职务级别,涉案人员多寡,犯罪后果、社会危害、社会影响等案件具体情节和实际情况,有几点就分析几点,力戒空话、套话。②发案原因:应结合犯罪的社会背景、历史背景及特定条件、特定状况,注意从思想变化、犯罪目的、作案动机等主观因素和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两方面,全面解剖,综合分析,力求客观、真实、具体、到位,切忌蜻蜓点水,泛泛而谈。③对策研究:
这是案件剖析报告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预防对策或建议应有理有据,合乎情理,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强,避免公式化,防止不分对象、不分场合的“一是教育、二是制度、三是监督”的形式主义那一套。
(4)结尾和落款:结尾部分比较灵活,可有可无。落款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对内则落款为撰写部门名称,如对外落款必须为院名。
4.写作过程:依照写作程序就是明确思路,确定主题,精心布局,取舍材料,拟定提纲,起草报告,斟酌修改,最后定稿。
据此,笔者认为,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注重质量。案件剖析报告的生命在于其质量,特别是提供党委政府决策的案件剖析报告更要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不能为了追求数量,特别是为应付考核而滥竽充数,以致影响案件剖析报告的声誉。
二是精心选题。无论是个案还是类案的选择,都要注意考量是否具有典型性、是否有剖析价值。应选择一些新型犯罪、涉及新罪名、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发生的窝案、串案,或在本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为党委政府关心的典型案件,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使剖析结果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和促进意义。
三是态度严谨。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一定要本着严肃务实、谨慎缜密的态度,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哗众取宠,追求轰动效应。提出的对策不但要符合法律法规,也要符合政策规章,如行业预防对策还要符合该行业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行业规章制度,防止凭主观意志办事而事与愿违。
四是尊重科学。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类案剖析和综合剖析应当注意标本个数即案件数量须满足分析所需的最低数量要求,换言之就是标本数量不能太少,标本越多,则结论越真实准确。否则仅凭极少的标本数量难以得出结论,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如某个行业、某一类别、某一时期的案件只有两三件,则不能据此开展全面剖析,或轻易草率地下结论。(作者单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省高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报告
20_年以来,省纪委先后查处了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徐兴恩,周口师范学院原院长桂受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喜堂,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原党委书记冯志亮、原副院长刘晏宏、原东校区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苗晋强,新乡医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李荣堂等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现将这些高校领导干部案件剖析如下: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一、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
已查处的部分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是:徐兴恩在任郑州航空学院党委书记、河南财经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工程招标、施工,干部调整、人员安排等过程中向有关人员打招呼,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人民币共计62万元,接受礼金8万元;桂受益在任周口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83.7567万元人民币、20_美元;张喜堂在任河南商专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万元;冯志亮在任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建设部指挥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84.4万元;刘晏宏在任郑州航院副院长主管基建、后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万元;苗晋强在任郑州航院后勤服务中心副经理、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和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程技术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期间,在与工程承包商和原材料供应商业务往来中,给予其便利和照顾,收受财物67.3
万元和20_元代金券;李荣堂在任新乡医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47.5万元,收受礼金4.9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25万元。
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从发案主体看,集体腐败、窝案、串案特征明显。高校公职人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管理的党政干部,一类是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任教师。从查处情况看,高校腐败的“主角”是前者,即院校领导或有关处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与财会人员,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上共同受贿现象比较普遍。20_年12月,省纪委立案调查徐兴恩的违纪问题,郑州航院刘晏宏及河南商专张喜堂的严重违纪问题随即暴露出来。经查实,刘、张均为徐的老同事、老朋友,正是由于徐兴恩的穿针引线,不法商人刘防亮得以结识2位主管高校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并如愿在相关基建工程中中标。事后,刘多次给徐等3人送上“感谢费”,把这些高校领导干部全部拉下了水。
(二)从发案领域看,相对集中于高校基建、财务和人事管理等环节。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在基建、财务、人事管理方面享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由于高校发展迅速、办学规模扩大,投资急剧增加,而相应的监督管理跟不上,腐败案件进人易发多发期。基建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1999年到20_年的9年间,全省新建和改建学生公寓674.7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04.3万平方米,分别是1949--1999年累计建成面积的5.1倍和3.8倍。一些不法商人不约而同地盯上了高校主管基建的领导干部。已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都曾在基建工程方面受贿:徐兴恩收受的51万元贿款、张喜堂收受的30万元贿款均是刘放亮给其的“好
处费”;刘晏宏除收受刘放亮24万元贿赂外,还收受另外5名工程承包商13万元“感谢费”;其他人的受贿款项也主要来自承揽基建工程的不法商人。财务管理混乱是腐败的“温床”。高校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有直接支配权和很大的自主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有了可乘之机。20_年9月,某高校负责人挪用公款200万元供该校工程承建商使用。20_年至20_年,周口师范学院先后多支付承揽其建设工程的两个公司款项269万元。人事权力过于集中是腐败的“病灶”。按照现行管理体制,高校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整有着很大的自主权,并且这种权力又过分集中于书记、校长和分管人事的副书记、副校长中,致使人事管理极易发生腐败。20_年,在河南财经学院招聘辅导员和院系竞争上岗过程中,徐兴恩先后收受贿赂5万元。20_年底,桂受益由许昌学院调任周口师范学院院长,收受许昌学院基建处副处长田某5万元为其升迁提供帮助。
(三)从涉案行为看,挖空心思,手段多样。一是以公事名义索要赞助,以求“名正言顺”。某高校负责人以学校争取升本科需要送礼的名义,让该校工程承包方某建筑公司拿出8.2万元现金购买礼品;同月,再次向其索要20万元升本经费;20_年9月,又以升本的部分费用无法从学校财务支出为由,向该校工程另一承包方索要现金40万元。二是特定时期集中受贿,貌似“人之常情”。经查,徐兴恩受贿62万元均发生在中秋、春节期间;刘晏宏收受的30万元,有10万元是在其子结婚时收的,其余20万元则是春节期间收的。三是掩饰作案手段,自觉“不易察觉”。以行贿人的名字开户存钱而由受贿人使用是受贿行为一个新的特点。20_年底,我省某建筑公司中标某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筑工程,该公司项目经理兰某以自己的名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我镇党委、政府于6月28日召开了班子会议,就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总结的近年五大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这为我镇深刻领会换届纪律,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换届精神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党性认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结近年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实践经验,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明确把“5个严禁、17个不准”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作出“5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一是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案例:广东省乐昌市拉票副镇长徐文华被免
为达到当选长来镇副镇长的目的,徐文华于20_年6月初,多次口头或以打电话的形式向20多位人大代表打招呼,以要为本地人争气的名义,要求代表们投他的票,并拿出1300元贿赂了7名村级镇人大代表。
二是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案例:安徽六安政协副主席周益先买官卖官 获刑11年半
1994年至20_年,周益先在担任六安市叶集镇党委书记和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少缴土地出让金、解决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5.74万元、美元3000元、港币5000元,另有69.24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案例:重庆市江北区区委原常委传志福跑官要官,上了骗子的当
重庆市江北区区委原常委传志福,为了让自己恢复被撤销的区委副书记职务,竟多次到北京跑官要官。为了积累跑官要官的资本,他索贿受贿近400万元。不料,他在跑官时,却被骗子骗走240万元。传志福上当受骗,虽说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背后折射出的跑官要官心态,以及为跑官要官而大肆索贿受贿现象,却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值得警惕和研究的问题。
四是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例:湖南一县委书记调离前突击提拔干部被查处
湖南省纪委20_年10月28日向记者透露,因即将调离县委书记岗位而突击提拔调整大批干部等违纪问题,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株洲县委原书记龙国华于近期被“双规”。
五是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干扰选举被免职
20_年1月中旬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时任太原市市长的张某对自己未被列为副省长候选人不满。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某根据张给其提供的省人代会部分代表电话号码,匿名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手机短信。山西省委发现后,迅速组织调查,免去了张某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近日,山西省委已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委还责成太原市委对崔某作出了严肃处理。
经过班子成员对每起案例的深入分析和自我剖析,发现我镇总体还存在很多不足,现就我镇自身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首先,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领导班子和干部是关键。换届后的党委领导班子任期正值“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通过这次换届,将那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优秀领导人才选拔进领导班子,必将大大增强我镇班子的整体合力,提高领导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其次,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做好这次换届工作,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通过这次会议,我镇深刻认识到在换届工作中严防腐败尤其重要。领导干部换届期往往是反腐倡廉的敏感期,必须谨防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突击提拔等腐败现象集中爆发,而一旦反腐倡廉失守、选人用人不当,则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长久和严重的伤害。无疑,20_年防止“换届腐败”这一艰巨任务,将严峻考验我镇党委反腐倡廉的决心和能力,也将严肃检验我镇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的成效。
会上镇领导班子经过分析总结出了在换届工作中严防
腐败的几点看法。
第一,防止换届腐败,必须严明纪律。20_新春伊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针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问题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表现出对上述形势清醒的认识和坚强的决心。人们有理由相信,这并非形式主义的空谈,因为近年来一系列腐败大案之所以能够迅速得到查处,正是中央高层准确判断形势、坚决遏制腐败的结果。铁的纪律,构筑起一道道“带电的高压线”,将使一些心存妄想者望而却步。
第二,防止换届腐败,必须夯实制度基础。在查处腐败案件的治标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新的腐败发生,是反腐倡廉工作追寻治本之效的必由之路。我们看到,近年来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从上到下的惩防体系粗具规模,“科学反腐”的新理念正在形成。在一些新的探索中,不乏制度与科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有效结合,为公权力梳理条目、划定边界等新亮点,这表明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已经迫近“有效约束权力”的核心重地。人们期待,制度反腐的成果能够在遏制换届腐败的斗争中展现成效,并进一步走向完善。
第三,防止换届腐败,必须有效扩大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遏制腐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公开的监督,这对换届之年的选人用人工作更是极端重要。正是由于看到这一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材料写作概要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内要要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体。
一、 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的意义
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对于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典型案件剖析是警示教育的载体。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上看,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从查处案件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教育党员干部方面看,必须把开展警示教育贯穿于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边查案、边教育。从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的需要方面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案件总结教育会、举行案例剖析展览等,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利用执纪执法办案优势,抓住有利时机,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犯错误、栽跟头,并运用反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利用了案件剖析这一有效载体,效果也比较明显。
(二)典型案件剖析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往往很难完全通过主动查找来实现自我完善,通过查办案件、剖析案例,则能够暴露和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弊端,从而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从前些年查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些拥有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财权的关键岗位之所以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都与某些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有关,进而采取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预防腐败方面取得明显实效,这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较过去在逐步减少。重庆市20_年以来查处了房地产领域窝案串案之后,中纪委监察部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产生这些案件的深层次原因也进行了剖析,发现容积率调整等方面问题严重、原有政策弹性过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体现了案例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是专项治理的依据。查办案件是重点揭露和集中解决问题的好时机。通过案例剖析,能够发现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由点及面,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例如,近年来,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发现,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立项审批、规划审批、项目选址、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设备采购、征地和房屋拆迁、工程监理和质量验收、预算追加和资金结算、水电气配套、规费征收减免缓、银行信贷等诸多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理所当然地成为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它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的切入点,规范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
(四)典型案件剖析是“一案三报告”的内容。目前,不少执纪执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案件查办后,不但要形成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报告,还要针对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形成整改的建议报告,有的还形成总结报告,对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什么是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体
(一)内涵。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指执纪执法机关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教育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从源
头上防治腐败的活动。其特点是:一是权威性。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由执纪执法机关开展或委托授权有关人员进行,而非个人行为。与社会上一些人员为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轰动效益,依靠道听途说和打探消息撰写的花边新闻报道有着本质区别。二是典型性。案件本身的特点、原因、教训、启示,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在认真地剖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三是实效性。对于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与其他文体的区别。典型案件剖析与机关公文的区别。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制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典型案件剖析不是为上述要求而开展的活动,而是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剖析。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设定的公文种类中没有这种文体,在一些公文写作知识资料中,也找不到这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可见,无论是写作目的,还是内容、格式等,两者都是有区别的。比如,纪检监察公文中的调查报告,是客观地对案件调查的文字记载、事实真相的书面表达、责任划分的初步认定,有固定格式,无需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进行深度表述。典型案件剖析与新闻报道的区别。这里仅就典型案件剖析与报告文学的区别作一比较。如《大贪官李真覆灭记——来自中央纪委的特别报道》属于典型的报告文学,笔墨多用在违纪违法事实的描述上,分别从“霹雳出击:中央纪委攻坚不为难 找宝行动 从外围固定证据;钱能通神、 ‘土老冒’成了有魄力之人 致富有道、工程回扣不能漏、机关算尽、官商勾结好发财;风正帆扬、严惩腐败得民心”六个方面客观地对案情和查处情况进行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侧重于运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文学色彩比较浓郁,形象生动,饶有趣味,而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则不作分析论述。《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属于典型的案例剖析,从“丧失信念注定要走向毁灭、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两个方面,对案发原因进行剖析,而且有教训、有启示,从标题到正文,语言严谨,政论性强,富有说服力。同是一位作者,同是一个案件,表达方式、文体风格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两种文体的区别,也反映了作者驾驭不同文体的能力和水平。而在剖析材料的写作实践中,常常存在的毛病是:把案件剖析材料写成报告文学、记叙文之类的材料,有的习惯于在标题上“贴标签”,虽冠以“剖析”二字,但却缺乏深入的剖析思考,把那种单纯对案情叙述报道当作案例剖析,把本来应该由作者完成的剖析任务交给了读者去思考,显然是张冠李戴,也发挥不了案件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与案件查办工作中常用文体的区别。案件分析是对于特定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及如何定性处理进行的讨论分析,包括案情介绍、分歧意见、焦点问题、分析意见。例如《王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在国企改制中隐瞒盘盈抵算不良债权的行为如何定性》。案件点评是对某一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或某一申诉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甚至是失误进行反思,包括基本案情、点评。例如《处理重大复杂案件要善于运用政策——评一起串案、窝案的处理》。案件查办经验材料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或突破某一典型案件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以利于借鉴、交流和推广,往往以案件点评中的个案经验作为例证。这方面材料较多,不再举例。以上三类文体不需要对发案原因、案件警示意义进行剖析,而且语言表达方面专业性要求较强。
三、怎样进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典型案件剖析的写作。
1、标题。所谓题好文一半。制作典型案件剖析的标题应做到准确、鲜明、生动,使标题真正能够成为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一是单标题。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标题,而且这个标题采取的是直白的表达方式;二是双标题。主标题又称虚题,概括出剖析材料的主题副标题又称实题,点出所剖析的人物和案件。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
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主标题,就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具有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达效果,而副标题则直白地点出人物和案件。
2、开头。开头是全文的序幕。这个序幕如何拉开,有两种方式(1)叙述性开头。即用高度概括的语言介绍案件查处情况,这种方式最为常见。这里要注意: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介绍不是案情的全面铺开,不易占用太多篇幅,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而是概括介绍,然后很快过渡到正文,因为正文中会就案件的特点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开头:先概括叙述案件调查、处分和审判情况,然后以 “王怀忠从一个孤儿成为副省长,又从一个副省长沦为死囚,给人诸多的启示和深刻的教训”一句话转入正文,具体案情的展开则在正文中案件五个方面的特点中叙述。又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开头部分更加简单,主要介绍了案件处理情况和进行剖析的背景,案件具体情况放在正文中与案件四大特点一并叙述。(2)政论性开头。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揭示案件的性质,表明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开头部分。
3、正文。这一部分是对案件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是全文的重点,写作难度也比较大,既要对案件特点进行归纳,又要分析发案原因、总结警示意义;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议论分析。(1)归纳案件特地。要在仔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归纳出所剖析案件的典型之处,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其作用是:一是对开头部分的案情概括充实拓展,使读者对案情更进一步地了解。二是为下面的原因、教训剖析作铺垫,使读者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理性认识和把握。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正文中第一部分就概括归纳了案件的五个特点:即违纪违法数额巨大、情节恶劣、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体的全方位腐败、后果、危害严重、反调查能力强,顽固不化;案件查处的社会政治效果好。这里应注意:一是案件特点的叙述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而是通过对案情认真研究,归纳概括的结果。二是案件每个特点归纳出来之后,都要附以事实材料来印证,否则,特点就是空穴来风。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分析第二个特点时,分别从组织人事、土地批租、国企改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列举大量实例和数据,充分反映了案件这一特点;三是有的剖析材料这部分以描述案情来代替,虽没有突出“特点”一词,实际上也是经过对案情的认真思考,以小标题的形式,围绕案件几个方面的特点,精选相关材料来展开。(2)分析发案原因。对违纪违法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紧扣丧失信念、不受监督两个方面,侧重于分析李真腐败的主观原因。例如,用李真“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准备”的自说自话,道出了其信念动摇、思想滑坡的事实。又如,李真在河北省委作秘书时,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同级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级别高点的领导,他也“狐假虎威”地说训就训一顿。说明其他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已经失去了监督制约,成为脱缰野马,导致腐败必然无疑。《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则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藐视党纪国法四个方面分析了王怀忠腐败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分析,又有客观原因分析。比如,在对监督管理上的失控进行剖析时,作者引用了这样的材料: “王怀忠的胡作非为早就引起了阜阳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断向上级组织反映王怀忠的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王怀忠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被提拔重用,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使他忘乎所以”,发人深省地揭示出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是案件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这里应注意:一是要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剖析原因,做到有观点、有例证,不仅要讲清道理,还要
摆出事实。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论述“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监督的重要前提”这个分论点时,是这样剖析的:他曾吹嘘“阜阳是他王家的天下”按阜阳1300万人口计算,他就是“世界第58位总统”,他把有人为讨好而送他的“颍亳两州一圣王”的对联视为珍品收藏。通过两个事例,很形象地说明了王怀忠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把自己凌驾于千万人之上而不可一世、拒绝监督的结果。二是要抓住要害,入木三分,突出重点,创出新意。因为相同性质案件有许多,而违纪违法的原因和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无法体现剖析材料的特点,有可能是千人一面,很难有新意。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案件本质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典型材料的选用上多做文章。(3)总结启示意义。在对案件特点、原因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这一部分主要是揭示警示意义,提出能够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的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几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写作这一部分应注意:一是本部分内容的摆放位置。具体有两种结构形式。第一种是分析原因与指出警示意义有机结合,每一个原因分析之后,紧接着提出一条启示。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对四个方面的原因和教训剖析时,采取了边剖析原因、边揭示警示意义的方法,在分析每个原因之后,接着指出这方面的警示意义,包括对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启示,推理严谨、逻辑严密,结构衔接非常自然,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如“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一段,在剖析原因之后,以“前车之覆,不可不鉴”一句引出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启示意义。第二种是与案件特点、原因分析两个部分并列来写,把几个方面的启示意义归纳在一起,独立作为一个部分,摆放在原因分析部分之后。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特点、原因、启示三大部分,各自独立、自成一体,分别以三个小标题明示。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件:呈现四大特点”,第二部分是“剖析:走向腐败的衍化”,在这两部分之后,把“启示:常修为政之德”作为第三部分,从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权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谨慎交友三个方面分析提出警示意义。二是启示意义部分以议论为主,力求简明扼要。如果是第一种结构方式,因前面原因剖析中已经列举事实,这里则无需对事实材料再详加叙述,直接点出意义即可;若单独成为一个部分,可以适当展开。三是要体现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论断。
4、结尾。有的以总结式结尾,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用“总之,王怀忠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一段话结束全文。有的在启示意义结束后戛然而止,不再画蛇添足,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就没有那种拖泥带水之感。
(二)案件剖析材料的写作要求。1、了解熟悉案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案件查处情况的了解熟悉程度,决定了对案件特点、原因、意义剖析的深度。了解案情的途径:一是仔细研读调查报告、处分决定、通报、判决书等与案情有关的材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如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的忏悔书,对 “朋友”的三点新认识:“讲得清、记得老、跑得快”,就很能说明领导干部慎交友的现实问题。二是与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座谈,了解一些调查报告中没有展开叙述的具体情节;三是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现场采访。四是关注社会群众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反映。2、提炼正确观点。这是由剖析材料的权威性、指令性和约束作用决定的。剖析材料一旦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就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产生影响和效用。如果立意有误,观点偏颇,就会产生相反的教育效果。因此,达到这一要求,必须提高我们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学会科学分析问题的方法,提炼出正确的观点,写出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剖析材料。3、选择典型材料。一是把握材料丰富与精炼的关系。占有、选用的材料越多,文章的立体感就越强、就越丰满、就更能以事实服人。但也要防止材料的简单堆砌,并非材料使用的越多越好,关键是做到典型精炼,确保能够印证案件的特点、论证提出的观点。二是要重视细节材料的巧妙运用。注重
细节运用,从小处入手,小中见大,常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调查报告中没有使用的案情材料,常常不被重视的材料,在剖析材料中可以有效利用,这也是使剖析文章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增强读者阅读趣味的出彩之处。典型案件剖析虽与报告文学有别,但并不排斥形象的语言运用,尤其是在对细节进行描述时,可以适当借鉴报告文学语言形象生动的表现手法。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中,对李真嗜钱如命的本质进行分析时,就选用了一个很典型的细节:当听说中央纪委要查他时,他想把一个箱子里的钱转移到香港,但一看箱子里的钱还不满时,就通过朋友通知一个想承包某工程的老板说先送50万元人民币,等到工程合同签完后,再从里面扣,否则我就要把工程承包给别人。那个老板把钱送来后,填满了这个箱子,李真就把多余的钱放在了另一个箱子里。如果有机会,李真承认会将另外一支箱子也装满的。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心理的描述,充分说明了李真“捞钱,捞得越多越好”这种贪得无厌的丑陋嘴脸。4、形成独特风格。写好案件剖析材料,要坚持“文有定法” “文无定法”的规则。所谓“文有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内容和形式有其特定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写作规律可循的,至少应做到形似。所谓“文无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写作又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循规蹈矩、千篇一律。在语言风格方面,有的端庄严肃,有的生动形象在叙述表达方面,有的概括简要,有的具体翔实;在谋篇布局方面,有的把案情与特点合并叙述、有的单独归纳特点,有的把原因与启示合并剖析,有的特点、原因、启示自成一体。可见,在遵循总体原则的情况下,要善于创新,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巧妙构思,既能借鉴调查报告、通报的严谨,又能吸收报告文学的生动形象,充分运用叙述、议论、描写等多种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撰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材料。
摘自人民日报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典型案件剖析心得体会
20_年11月6日,机关全体员工在五楼会议室参加了《典型案件剖析》教育会,会议由联社副主任王克彬主持,并传达了省联社冀信联发〔20_〕106号《关于承德兴隆县孤山子信用社李玉军挪用资金案件的通报》,通过这次典型案件剖析,使我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近年来,之所以预防案件形势严峻,是因为金融案件频发且发案率居高不下。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究其原因主要是各项内控制度未坚决贯彻及落实。通过近段的学习,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一、员工法纪意识差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
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
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三、应继续加强稽核检查力度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发展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一、树立“人本意识”,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大家都知道,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本次活动中所例举的一些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比如《20_年农村信用社系统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的通报》、山西金融诈骗案的报道,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黄石信用社案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及秀屿区埭头信用社职工脱岗事件的处理决定,使每一
位员工真正认识到搞好内控制度,并不是领导的责任,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人不遵守内控制度,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最终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1、要经常性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
2、抓好员工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共同作案。
3、抓苗头,抓落实,抓薄弱环节,确保案防措施到位。对于地处边缘的网点及员工作为案防工作的重点,强化稽核人员的岗位责任,采取现场稽核,重点审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序时检查和岗位离职审计。
4、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总之,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0_年11月6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附件: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目 录
1. 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5) ——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 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恶果毁莫及„„„„„„„„„„„(11) ——黄建新受贿案剖析 大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部
3.有章不循触法纪 违规失职受处罚„„„„„„„„„„„„(17) ——某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新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4. “亲情”、“恩情”使他们放弃原则„„„„„„„„„„„(21) ——倪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5. 有章不循轻管理 集体违纪尝恶果„„„„„„„„„„„„(25)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运输公司纪检监察处
6. 一念之差 自毁前程„„„„„„„„„„„„„„„„„(30) ——滨海热电厂李浩偷盗油品案剖析 大港油田纪检监察处
7. 惯性思维惹的“祸”„„„„„„„„„„„„„„„„„(35) ——某公司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8. 管控不到位 领导被追责„„„„„„„„„„„„„„„(39) ——某研究院违规案剖析 华北油田纪委、监察处
9. 有章不循作决策 违规购车难辞咎„„„„„„„„„„„(44) ——某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0.贪图安逸享受 终酿可悲后果„„„„„„„„„„„„(49) ——霍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1.唯命是从的“财务管家”„„„„„„„„„„„„„„(53) — 3 —
——姜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吉林油田纪委、监察处
12.以权谋私利 受贿葬前程„„„„„„„„„„„„„„(58) ——徐海涛受贿案剖析 冀东油田公司纪检监察处
13.心存侥幸食恶果 放纵贪欲悔终身„„„„„„„„„„(64) ——罗毅等5人受贿案剖析 西南油气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4. 误入“钱途”毁前途„„„„„„„„„„„„„„„„(69) ——周占发受贿案剖析 吉林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5. 领导干部为何总是青睐“小金库”„„„„„„„„„„(74) ——两任“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6. 想发财就不该当干部„„„„„„„„„„„„„„„„(80) ——鲍某违规经商案剖析 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7. 放松要求 害人害己„„„„„„„„„„„„„„„„(84) ——周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兰州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8. 偷食“夜草”的代价„„„„„„„„„„„„„„„„(89) ——艾某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川庆钻探纪委、监察处
19. 忽视学习结恶果 违反纪律悔莫及„„„„„„„„„„„(94) ——张某等三人工作失职案剖析 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20. 既得利益的陷阱„„„„„„„„„„„„„„„„„„(99) ——某公司违反管理制度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1. 违规违纪酿苦果„„„„„„„„„„„„„„„„„„(104) ——姜某等三人违纪案件剖析 大连石化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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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
——河北销售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0_年4月23日,河北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宪广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从这一天开始他失去了自由。这条爆炸性新闻很快就在河北销售公司传播开来,并陆续传播到其他石油企事业单位,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水面,激起层层波澜。20_年7月28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刘宪广贪污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刘宪广收受某私营加油站业主贿赂款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贪污公款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刘宪广,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吉林省舒兰县人,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_年1月,担任河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正处级)。20_年6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逮捕,同年8月27日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刘宪广作为一个正处壮年、且有着锦绣前程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滑入深渊,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一、忆往昔,事业之路曾辉煌
刘宪广出身在普通的工人家庭,1990年1月在德惠县第一印刷厂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之初,他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努力钻 — 5 —
研印刷业务,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员工的好评。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表现优秀,1992年10月他被调入长春市台侨贸易总公司,并转为“干部”身份。1993年12月,通过努力自学,考取了吉林大学工业企业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凭。通过多年的基层工作锻炼,掌握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1996年1月调入吉林省石油总公司后,被提拔为省公司下属的宏达贸易公司经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开拓市场,大力开发销售网络,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得到了职工的广泛好评,也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器重。1998年1月起,他先后担任吉林省石油总公司辽源分公司、四平分公司经理等职,成为当时吉林销售公司最具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之一。凭着出色的表现和良好的工作能力,他也很快得到了集团公司及销售板块有关领导的关注,20_年3月,在中石油设立区外销售公司之际,他被调入华北销售山东分公司任经理;20_年8月,又被调任为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经理。如果刘宪广能够按照既定的人生目标一如既往地奋勇拼搏,他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无限灿烂。
二、怀贪欲,放纵自我坠深渊
正确的欲望,应该建立在遵守道德与法律基础之上。如果欲望缺乏理智、道德的驾驭,就会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不已,最终陷入深渊。刘宪广参加工作之初,积极要求进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争名夺利。但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和社会交往的逐渐增多,他对社会上一些富人坐豪车、洗桑拿、吃大餐,一掷千金的 — 6 —
气派羡慕不已,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的心理天平逐渐失衡,理想信念开始倒塌。而产生的另一种信念就是要成为大款,要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但慑于党纪国法的庄严,也苦于没有机会和条件,只得暗暗压抑着内心膨胀的贪欲。
敛财的机会终于到来。20_年8月,刘宪广调入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任经理后,正值股份公司开发销售网络的旺盛时期,而河北分公司地处区外,开发销售网络的主要方式就是收购社会上的油库和加油站。当时河北分公司每年收购的加油站在200座左右,投资总额数以亿计,这无疑为刘宪广伺机敛财创造了便利条件。况且当时想出售加油站的私营业主众多,有部分业主又是专门倒卖加油站的“专业户”,每个人都想卖个好价钱,于是请刘宪广上高级饭店就餐、到高级洗浴及KTV场所休闲娱乐、私下里送烟送酒的事情便成了常态,甚至有人给他送卡或者送钱。刘宪广开始对此也有过惶恐与不安,但一想到富人的傲慢,大款的潇洒,这些惶恐与不安便被完全冲淡了,也将党纪国法及企业规章制度完全抛在了脑后。直至20_年下半年的一天,河北保定市某加油站业主为了加深他与刘宪广的个人感情,也为了保证河北分公司能够购买他们公司所代理的加油机,私下里送给刘宪广30万元人民币。这笔款项在当时可是很大的一笔数目,刘宪广为此在思想上也有过激烈的斗争,也想到过如果东窗事发该怎么办,但最后还是贪欲战胜了理智,对送来的钱还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此外,在20_年8、9月间,刘宪广违反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单位财务 — 7 —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国资损失八千万
——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_年,青海省纪委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查处了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所辖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原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私分国有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高中层管理者及相关人员18人,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20_年12月,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涉案违法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管缺失,财务主管深陷“彩票迷梦”
20_年3月,受青海省国资委、青海能源公司共同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简称“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青海能源公司及所辖公司20_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发现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
相关审计人员将此事告知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并询问是否将此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张答复暂不披露。随后,张树仁电话询问王世才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垫付给了他人,会在十日内还款。其实,王世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梦想得到丰厚“回报”。此后,张树仁多次电话催促王世才还款,王始终未还。
同年7月,张树仁将王世才挪用689.8万元公款的情况告知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的时任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并安排吴核查此事。吴伯强到该公司后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询问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借给他人做生意。直到吴伯强离开,王世才一直未提供银行对账单。同年11月,吴伯强再次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继续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王仍以各种借口推托。此后,吴伯强仅将两次询问情况向张树仁作了口头汇报,对款项是否归还没有再做核实,张树仁也未就此事再对吴伯强做过明确指示。同时,由于吴伯强怕得罪人,对王世才挪用公款之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向青海能源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0_年1月,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玉晖去鱼卡矿区值(带)班,张树仁安排其查看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未告知其王世才挪用公款一事。杨玉晖在鱼卡矿区值(带)班期间,到该公司财务科查看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财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未提供银行对
账单。杨玉晖回到青海能源公司后,向张树仁汇报了上述情况,张未作表态。
20_年3月,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鱼卡公司20_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时,再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4840余万元。3月6日,审计组组长山成花根据所长童成录指示,将此事分别告知了张树仁和青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平震宇。平震宇向张树仁、吴伯强了解证实此事后,即给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打电话,让其通知王世才回青海能源公司核实有关情况。
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20_年6月至20_年3月,王世才以给单位办事或以倒账为借口,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平账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职工住房租金16.5万元、绿化费38万元、某企业预付款30万元、某公司应付款689.8万元、鱼卡公司矿区商铺承包费12万元,共计786.3万元予以贪污,用于购买彩票;同时,将8085万元公款挪用后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以上贪污、挪用款项共计8871.3万元始终未还。
案件发生后,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及相关财务人员,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国富浩华青海分所所长童成录、审计人员山成花等12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
“无中生有”、“暗度陈仓”隐匿、套取国有资金
20_年,青海煤业公司超额完成青海省国资委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为确保完成省国资委来年下达利润指标、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时任青海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明,常务副总经理韩富彪,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共同商议,同意张树仁以虚假工程决算将资金隐匿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既可增加成本,隐瞒利润,又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此后,在张树仁安排下,由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编造虚假工程决算,经张审核、陈德明签字批准,该公司自20_年11月至20_年12月,分别编造“2368大巷”项目、“立井矿2257回风大巷”项目、“延深三采区轨道下山2060中巷”项目等14个虚假工程决算项目,隐匿国有资金3198.34万余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20_年6月,青海煤业公司以“红土坡煤矿3892探巷”、“2145探巷”、“2025探巷”等三个工程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550万元。该款到账后,项目一直未组织实施。为避免中央和省发改委在检查资金落实时收回项目资金,20_年2月,经张树仁再次建议,陈德明同意并安排吴伯强将55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以虚假工程决算方式核销后,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上述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国有资金和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
3748.34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给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私心作祟、假公济私,私分国有资金
20_年11月,青海省国资委下发的《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年薪的企业负责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和省国资委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及所属的子公司和其他企业领取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其应领的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要全额上缴母公司。” 青海煤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明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于20_年春节前召集班子成员商议,如何给高层管理人员发点钱,既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又不影响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张树仁建议只能从以虚假工程决算套取的资金中发放,在场的班子成员均没有反对,陈德明便安排韩富彪、张树仁准备钱款。之后,张树仁在筹措中层管理人员奖金时,多提取96.87万余元现金,并从中提取35万元交给陈德明,陈在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兑现大会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
按此做法,20_年春节仍由张树仁经办并从上年提取现金中提取32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8名高
典型案件剖析报告
十八大以来典型反腐案例的调查与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正处于深刻变革的过程中,这一时期正是腐败高发时期,近些年来,腐败更是继续呈蔓延趋势,官员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其中情节严重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一把手抓起,“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腐败情况之严重,腐败风气之蔓延,让人痛惜不已。我们不禁思考,是什么导致了腐败的产生?又是什么助长了腐败?又该怎样去遏制腐败的产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查阅了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几起贪污事件的资料,案例涉及社会的各方面领域,并对案例进行讨论与分析,希望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反腐案例列举
案例一: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刘铁男案
刘铁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祖籍山西祁县。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东北大学工学博士,曾获名古屋市立大学“修士学位”(涉嫌伪造)。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20_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宣判,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铁男在被“双开”后,国家能源局内部干部的评价是:刘铁男个性高傲,对下属极为严厉,能源管理没有新意;在项目审批不做工作不画圈,长期扣压一批项目,在遭遇举报后才突击审批项目笼络人心。 案例分析: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审批大权于刘铁男一人掌握。检察机关在公诉时也指出:“监督制约权力机制不到位,是被告人刘铁男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刘铁男平时是“不做工作不画圈”,积压了大批能源项目,在被举报后却3个月突击审批50多个项目。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在刘铁男身上再次得到了印证。
案例二:
最具争议的市委书记——仇和案
仇和,1957年1月出生于江苏滨海。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参加工作。他的仕途起于江苏,直到1996年起任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沭阳县委书记,仇和的仕途之门才在真正意义上被打开。在沭阳进行为期4年的“铁腕”改革,仇和让经济基础薄弱、社会环境较差的沭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自20_年担任宿迁市委书记起,15年来,仇和在争议之中,他的官职从江苏副省长,再到昆明市委书记,直至云南省委副书记。在20_年03月18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从江苏宿迁市起步,到云南高原执政,仇和被称为“最富争议市委书记”,也成为“另类官员”的代表。他的改革措施、做事风格和言谈,始终伴随争议。舆论两极分化,有百姓感激他“铁腕治城”所带来的收效,有学者赞同其“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理念。但是,仇和“任性”的背后,却隐藏着不受监督的权力和腐败。
案例分析:仇和的落马,更大的意义还是对独断专行的否定,对人治的纠偏。做官可以有个性,可以有探索,但不能太任性。不能坏了制度对官员约束的框架,信马由缰,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以表面的个性来掩盖权力的任性。
案例三:
家族式腐败——周永康案
周永康,1942年12月出生于江苏无锡,1964年11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_年4月3日,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周永康的所作所为,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身份已格格不入,尤其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让人触目惊心。
而周永康家人及相关人员已先后被调查,包括:詹敏利、黄渝生、贾晓烨、周滨、周涵、周元兴、周元青、周玲英、周晓华、周峰、郭永祥、冀文林、李华林、沈定成、蒋洁敏、李春城、李崇禧、王永春、米晓东、余刚、谈红。其中周涵,周永康次子,此前已宣布与周永康周滨断绝关系。(关系图谱见附录)
案例分析:“敛财享尽奢靡盛宴 而今满门深陷囹圄”这似乎是对周永康一手带出的周氏家族最恰当不过的描述。因为缺乏监督、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周永康能够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也正是因为家教不严、家风不正,让周永康家族成员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结果,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不光如此,周永康以及腐败下属们热衷拉山头、搞宗派、划地域,由此组成利益共同体,导致山头式腐败泛滥,对于这种“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正应该是实施重点打击的对象。
总结:
以上案件只是对十八大以来落马高官的一部分进行了分析。然而,在我国,人口数量较多,下设政府职能部门众多、范围较广,所带来的管理难和监察力度不足的情况还有很多,小官小贪现象屡见不鲜,也不乏一些小官大贪,甚至小官巨贪现象等等。
十八大以来已有一百余名高官落马,可以说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多年的反腐的工作中可以看出,要想让清廉之风真正地充斥官场,单单地通过大力惩治官员来达到肃清官场的目的,这只不过是不切实际、一厢情愿的空想罢了。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出路?反腐的道路还有多远? 从以上反腐案例分析来看,腐败的大体问题莫过于:权力集中;滥用职权;无人监督;利用职务便利,敛取非法收入;官官相护,勾结犯罪等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应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达到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的目的;二是在体制内外均建立有效的监督机构,达到双重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以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在反腐的路上,阻碍与困难肯定是有的,反腐的决心与力度高低决定着反腐的成果。再者,反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措举,每一个时期的反腐工作,只能平衡那个时期存在的腐败势头。反腐之路犹如一场持久战,唯有持续将反腐进行到底,才能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孕育出一个真正的政治清明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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