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3-18
2023-01-16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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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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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63281330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 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20XX年6月9日
2市第一医院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z
成 员:z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
主 任:z
副主任:z
成 员:z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气、高压氧舱、酒精库,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相关科室改正,拒不改正的,绩效考核类的奖金予以扣罚。
(四)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整改。
(五)督查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事宜是否符合规定。
(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6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 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zz市第一医院
20**年*月*日
3县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莆田市卫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赛雄
副组长:郑煊斐 张金锋 杨金桂 吴鹏举
成 员: 谢文琦 吴建平 卢小琼 林庆苍 林震环 杨德清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保卫科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1、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三合一”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4、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XX〕126号),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0日)。
保卫科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督促限期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9月20日前,迎接市卫生计生委对我院夏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组织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4、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保卫科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仙游县医院
20XX年6月9日
4卫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政府、县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局党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在系统内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与提升消防部门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提高各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系统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 检查单位和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六)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
(七)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各单位在进行检查时,要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能立即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了的报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或漏报的将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迎接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要根据县政府要求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夏季专项自查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卫生局将进行督查检查,将检查的结果纳入到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一。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努力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力求通过夏季消防检查既要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要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内容。
(三)加强督导检查。卫生局将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卫生局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6月3日前报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总结汇报材料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报送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5区卫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本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科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范哲庆任组长,局工会主席李孔清、两家区级医院院长三位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全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重点
(一)检查对象: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防火防电防爆防雷防泄漏;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区域性问题以及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前)。采取综合措施,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监管职责,根据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调度,严格落实消防隐患排查任务,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台账,防止失控漏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各单位排查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供消防技术咨询,配合各单位整治火灾隐患,联合区消防大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完善信息抄报、例会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尽快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区卫生局、区消防大队挂牌督办。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以深化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零隐患”管理为重要手段,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区卫生局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五)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指导本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等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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