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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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建设未来是公司宗旨的另一个方面,在这里,“同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上下同心协力;二是指我们公司本身也是同力
集团的一分子;但这两者又是统一的,无论从员工个人角度,还是从公司整体角度,只有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结成一个坚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战斗集体,我们才有可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困难,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未来。
公司经营理念: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丰碩业绩回报股东。
是:从经营角度讲,创造优质的产品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用优质的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客户,取得丰的经营业绩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用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来理解,一个企业首先是出资者的企业,也就是股东的企业。股东出资建设企业的最终目得是为了取得经营成果,赚取经营利润,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以最大限度的赢得利润,用丰硕的业绩来回报股东。股东赚取利润和经营者通过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股东必须通过经营者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其投资的最终目的,经营者也必须用辛勤的劳动来取得丰厚的收入,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目的是相同的,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运行机制,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一律执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各岗、级人数由公司决定。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定员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修订各部门定员指标。(附件1:公司定岗定员编制表)
第四条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
第六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被公司聘用担任主任工程师及中层管理职务的员工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长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两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其他员工签订二年期劳动(聘用)合同。
第九条第一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按照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制度执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适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公司统一规定的条件外,可以约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节人事调配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各部门内部人员调配原则上按原从事工种调整。跨工种、岗级调配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人员调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应首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15日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四条下列人员不予调出:
1、涉及经济问题,拖欠公款尚未结案者;
2、所经手的业务、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选派进行培训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国培训,尚未完成服务年限者。
第四节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以下准则: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完成工作任务。
4、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文化素质。
5、举止文明,关心同事,尊老爱幼。
6、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的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没有到岗或提前30分钟下班、又没有请假手续或出差证明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内容无关的事。
第二十八条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岗位的为窜岗;未经带班人员或部门领导允许离岗15分钟以内为擅自离岗,15分钟至30分钟为脱岗,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第二十九条禁止员工私自顶班、替班、买班、卖班。
第三十条严禁酒后上班。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岗位、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十二条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迟到、早退、窜岗、擅自离岗、脱岗每人次扣发岗位工作的10,月累计3次以上者扣发岗位工作的50;
2、旷工者每次扣发岗位工作的30,月累计旷工两次扣发岗位工作的50。
3、私自顶班、替班,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每次均扣发岗位工资的20,被顶替者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买班卖班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30,出卖方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
4、睡岗者每次扣发岗位工工资的30,月累计两次睡岗者,作调岗处理。
5、酒后上班者,一经发现即勒令离岗,并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否决当月岗位工资。
6、在岗位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视情节扣发岗位工资的10-50。
第六节工资福利及劳动时间
第三十三条公司严格遵循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支付员工工资报酬。
第三十四条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上月工资造册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月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障,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各种社会保障金的个人应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质量部、销售部工作人员及信阳分公司的行政人员采取定时工作制;各车间和信阳分公司生产系统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节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发给员工的用语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防止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并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工作服装、鞋、帽、手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防护用具。工作服装、鞋、帽、手套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发放;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具由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配发标准并采购和配发。
第四十条公司工作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销售部业务员每年发放一套外,公司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套;后勤部室人员每年发放劳保鞋一双,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双;后勤部室人员每月发放手套一双,其他人员每月发放两双。
第四十一条公司公司发放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属公司财产,员工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穿戴或佩带劳动防护用品。若发生损坏、丢失,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所需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备临时或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
第八节员工休假与考勤
第四十三条除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即刻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十四条各类假期规定
1、事假一次事假不超过七天,全年事假不超过两次;
2、病假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休息,须凭公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病假的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3、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4、产假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丧假,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丧假。
6、探亲假父母和配偶在省外有固定住所且长期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含路途时间),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员工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第十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属总经理,各专业工程师的请假审批权限属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一般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属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须制订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工作日考勤,准确反映职员的出勤、各类休假、加班、调休及缺勤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
第九节外来劳务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外来劳务的主管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未经批准,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使用外来劳务,必须与法人实体、经济或行政主体签订劳务协议,不得针对任何个人。
第四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外来劳务,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注明事由、具体劳务项目、人数、期限以及对劳务人员的技术或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劳务手续后,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第五十条外来劳务人员在为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部门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外来劳务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劳务协议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赔偿责任,使用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一条违法外来务工的管理规定,私自安排劳务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所在部门或责任人承担,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三章员工奖励和处分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奖励分为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和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公司党支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晋一年一级工资、晋岗、授予称号。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量质量,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创造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效益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对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防止或抢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对检举揭发不法行为,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立足本职,敬业奉献,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者;
9、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除以上奖励外,公司设立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批准后实施。给予通报表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其他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处分分为:警告、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降级、降岗降级、留用待岗。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或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2、工作不负责任或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500元以内的(含5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内;
6、隐瞒安全、设备等事故不报,或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原始资料,给事故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7、劳动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的;
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无故不上班;
(2)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3)酒后上班;
(4)私自委托他人代班;雇人上班,或自行搞小倒班;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看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书刊、干私活;
(6)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病假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扣发岗位工资的处分:
1、旷工一天以上的;
2、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指挥的;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或不遵守公共秩序,寻衅闹事情节严重的;
4、越级反映个人困难和要求,不听解释、劝阻的;
5、因主观原因,当月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含20xx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7、接收礼品、礼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8、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9、其他应给予扣发岗位工作或绩效工资处分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1、旷工3天以上的;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6、恶意攻击、诽谤,或作伪证中伤他人,直接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
7、歪曲事实,损害企业形象的;
8、其他应给予降级处分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留用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员工在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二次以上的(含二次);
(1)生产、工作时间饮酒、干私活、睡觉;
(2)吵架、闹事、斗殴、逞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迟到、早退、脱岗、窜岗、擅离职守;
(4)有意违反工艺纪律、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停产一小时以上;
(5)因本人责任造成损坏设备、工具、浪废原材料、能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6)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
(7)个人私事纠缠领导,不听劝阻。
2、旷工达7天以上(含7天)的;
3、使用殴打或伤害他人的;
4、受到机关拘留10天以上的;
5、涂改、盗用单位文件、印章或模仿领导签字,侵吞公司财物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的;
6、行贿、索要礼品、敲诈顾客或腐化堕落、造成极坏影响的;
7、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内的(含20xx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8、接收礼品、礼金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9、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10、在处分期内再次违纪的
11、其他应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的。
第十条给予员工警告处分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所在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实施;给予员工其他处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十一条员工的奖惩材料应由所在部门负责整理,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除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外,可同时按照本办法执行,相同类别的奖惩以董事会的奖惩决定为准。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推进公司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车间、部室,信阳分公司。
第三条工作服的分类:春秋装、夏装、冬装,并予以编号;20xx年底发放的第一套春秋装及20xx年4月初发放的第二套春秋装统一编为“05-1号”。
第四条员工着装原则:按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
第五条岗位员工着装: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着工作服,并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着装要求与岗位员工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以着便装。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着装不作统一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着装;在建设工地、生产区一般情况下要着工作服。
第八条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九条着装的换季按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进行,不得反季节着装。
第十条着工作服的具体要求:着全套工作服,佩戴本人的员工胸卡,衣扣、袖扣要扣系整齐;在室外作业时要戴安全帽或工作帽。
第十一条公司销售部部长、业务员的着装要得体、大方、正规,在参加业务活动时要求着成套西服,穿皮鞋,系领带。
第十二条男性员工蓄发不得过耳,不得留长胡须;女性员工戴安全帽或工作帽时,头发不得露出帽外;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10。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5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员工投诉及申诉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员工对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违法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人或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一种举报及合法权利的诉求;申诉是指认为本人或他人受到不公正对待,公司或部门对其做出的处分、处罚违反政策、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下进行的申辩和合法权利的诉求。
第三条投诉和申诉是公司赋予员工的权利之一,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或剥夺员工的投诉申诉权利,更不得利用职权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打击报复。
第四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借此大吵大闹,或携私报复,诬陷、诽谤、诋毁他人。
第五条员工投诉及申诉的受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员工的投诉或申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
第六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查证、备案。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负有保密责任。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在调查处理投诉申诉事件时,可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所涉及的部门或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员工投诉或申诉的事件经查证属实,必须予以纠正,相关的责任人应当面向投诉或申诉人道歉,投诉或申诉人所受的损失应予补偿。
第九条员工的投诉或申诉经调查与实事不符,只要不涉嫌有意报复、诬陷、诽谤、诋毁等情况,对投诉或申诉人不予追究。
第十条对员工投诉或申诉的时间进行调查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明判是非。
第十一条员工对投诉或申诉事件调查结论不服的,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投诉或申诉,也可向社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2。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4。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5。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6。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今社会的大环境,从中汲取能量,获得丰厚的回报。换言之,我们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以优质的产品、诚信的精神实实在在、诚心诚意的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市场、服务于社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打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天地。
同力建设未来是公司宗旨的另一个方面,在这里,“同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上下同心协力;二是指我们公司本身也是同力
集团的一分子;但这两者又是统一的,无论从员工个人角度,还是从公司整体角度,只有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结成一个坚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战斗集体,我们才有可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困难,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未来。
公司经营理念: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丰碩业绩回报股东。
是:从经营角度讲,创造优质的产品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用优质的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客户,取得丰的经营业绩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用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来理解,一个企业首先是出资者的企业,也就是股东的企业。股东出资建设企业的最终目得是为了取得经营成果,赚取经营利润,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以最大限度的赢得利润,用丰硕的业绩来回报股东。股东赚取利润和经营者通过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股东必须通过经营者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其投资的最终目的,经营者也必须用辛勤的劳动来取得丰厚的收入,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目的是相同的,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运行机制,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一律执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各岗、级人数由公司决定。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定员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修订各部门定员指标。(附件1:公司定岗定员编制表)
第四条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
第六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被公司聘用担任主任工程师及中层管理职务的员工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长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两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其他员工签订二年期劳动(聘用)合同。
第九条第一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按照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制度执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适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公司统一规定的条件外,可以约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节人事调配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各部门内部人员调配原则上按原从事工种调整。跨工种、岗级调配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人员调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应首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15日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四条下列人员不予调出:
1、涉及经济问题,拖欠公款尚未结案者;
2、所经手的业务、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选派进行培训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国培训,尚未完成服务年限者。
第四节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以下准则: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完成工作任务。
4、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文化素质。
5、举止文明,关心同事,尊老爱幼。
6、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的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没有到岗或提前30分钟下班、又没有请假手续或出差证明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内容无关的事。
第二十八条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岗位的为窜岗;未经带班人员或部门领导允许离岗15分钟以内为擅自离岗,15分钟至30分钟为脱岗,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第二十九条禁止员工私自顶班、替班、买班、卖班。
第三十条严禁酒后上班。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岗位、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十二条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迟到、早退、窜岗、擅自离岗、脱岗每人次扣发岗位工作的10,月累计3次以上者扣发岗位工作的50;
2、旷工者每次扣发岗位工作的30,月累计旷工两次扣发岗位工作的50。
3、私自顶班、替班,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每次均扣发岗位工资的20,被顶替者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买班卖班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30,出卖方承担所在岗位的所有责任。
4、睡岗者每次扣发岗位工工资的30,月累计两次睡岗者,作调岗处理。
5、酒后上班者,一经发现即勒令离岗,并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否决当月岗位工资。
6、在岗位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视情节扣发岗位工资的10-50。
第六节工资福利及劳动时间
第三十三条公司严格遵循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支付员工工资报酬。
第三十四条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所属员工上月工资造册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在每月15日以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月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障,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各种社会保障金的个人应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质量部、销售部工作人员及信阳分公司的行政人员采取定时工作制;各车间和信阳分公司生产系统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节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发给员工的用语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防止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并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工作服装、鞋、帽、手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防护用具。工作服装、鞋、帽、手套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发放;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具由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配发标准并采购和配发。
第四十条公司工作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销售部业务员每年发放一套外,公司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套;后勤部室人员每年发放劳保鞋一双,其他员工每年发放两双;后勤部室人员每月发放手套一双,其他人员每月发放两双。
第四十一条公司公司发放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属公司财产,员工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穿戴或佩带劳动防护用品。若发生损坏、丢失,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所需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备临时或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
第八节员工休假与考勤
第四十三条除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即刻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十四条各类假期规定
1、事假一次事假不超过七天,全年事假不超过两次;
2、病假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休息,须凭公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病假的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3、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4、产假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丧假,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丧假。
6、探亲假父母和配偶在省外有固定住所且长期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含路途时间),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
员工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第十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属总经理,各专业工程师的请假审批权限属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一般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属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须制订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工作日考勤,准确反映职员的出勤、各类休假、加班、调休及缺勤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
第九节外来劳务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外来劳务的主管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未经批准,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使用外来劳务,必须与法人实体、经济或行政主体签订劳务协议,不得针对任何个人。
第四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外来劳务,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注明事由、具体劳务项目、人数、期限以及对劳务人员的技术或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劳务手续后,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第五十条外来劳务人员在为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部门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外来劳务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劳务协议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赔偿责任,使用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一条违法外来务工的管理规定,私自安排劳务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所在部门或责任人承担,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三章员工奖励和处分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奖励分为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和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公司党支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晋一年一级工资、晋岗、授予称号。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量质量,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创造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效益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对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防止或抢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对检举揭发不法行为,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立足本职,敬业奉献,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者;
9、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除以上奖励外,公司设立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批准后实施。给予通报表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其他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个人的处分分为:警告、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降级、降岗降级、留用待岗。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或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2、工作不负责任或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500元以内的(含5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内;
6、隐瞒安全、设备等事故不报,或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原始资料,给事故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7、劳动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的;
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无故不上班;
(2)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3)酒后上班;
(4)私自委托他人代班;雇人上班,或自行搞小倒班;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看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书刊、干私活;
(6)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病假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扣发岗位工资的处分:
1、旷工一天以上的;
2、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指挥的;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或不遵守公共秩序,寻衅闹事情节严重的;
4、越级反映个人困难和要求,不听解释、劝阻的;
5、因主观原因,当月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含20xx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7、接收礼品、礼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8、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9、其他应给予扣发岗位工作或绩效工资处分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1、旷工3天以上的;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
3、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4、接收礼品、礼金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5、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
6、恶意攻击、诽谤,或作伪证中伤他人,直接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
7、歪曲事实,损害企业形象的;
8、其他应给予降级处分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留用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员工在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二次以上的(含二次);
(1)生产、工作时间饮酒、干私活、睡觉;
(2)吵架、闹事、斗殴、逞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迟到、早退、脱岗、窜岗、擅离职守;
(4)有意违反工艺纪律、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停产一小时以上;
(5)因本人责任造成损坏设备、工具、浪废原材料、能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6)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
(7)个人私事纠缠领导,不听劝阻。
2、旷工达7天以上(含7天)的;
3、使用殴打或伤害他人的;
4、受到机关拘留10天以上的;
5、涂改、盗用单位文件、印章或模仿领导签字,侵吞公司财物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的;
6、行贿、索要礼品、敲诈顾客或腐化堕落、造成极坏影响的;
7、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内的(含20xx0元);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及其他专项管理规定,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2)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诈骗、流失;
(3)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4)虚报冒领,假公济私;
(5)在采购、销售等经营过程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8、接收礼品、礼金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9、贪污或偷拿夹带企业财、物,价值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
10、在处分期内再次违纪的
11、其他应给予降岗降级、留用待岗处分的。
第十条给予员工警告处分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所在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实施;给予员工其他处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实施。
第十一条员工的奖惩材料应由所在部门负责整理,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除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外,可同时按照本办法执行,相同类别的奖惩以董事会的奖惩决定为准。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推进公司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车间、部室,信阳分公司。
第三条工作服的分类:春秋装、夏装、冬装,并予以编号;20xx年底发放的第一套春秋装及20xx年4月初发放的第二套春秋装统一编为“05-1号”。
第四条员工着装原则:按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
第五条岗位员工着装: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着工作服,并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着装要求与岗位员工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以着便装。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着装不作统一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着装;在建设工地、生产区一般情况下要着工作服。
第八条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九条着装的换季按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进行,不得反季节着装。
第十条着工作服的具体要求:着全套工作服,佩戴本人的员工胸卡,衣扣、袖扣要扣系整齐;在室外作业时要戴安全帽或工作帽。
第十一条公司销售部部长、业务员的着装要得体、大方、正规,在参加业务活动时要求着成套西服,穿皮鞋,系领带。
第十二条男性员工蓄发不得过耳,不得留长胡须;女性员工戴安全帽或工作帽时,头发不得露出帽外;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的10。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5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员工投诉及申诉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员工对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违法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人或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一种举报及合法权利的诉求;申诉是指认为本人或他人受到不公正对待,公司或部门对其做出的处分、处罚违反政策、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下进行的申辩和合法权利的诉求。
第三条投诉和申诉是公司赋予员工的权利之一,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或剥夺员工的投诉申诉权利,更不得利用职权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打击报复。
第四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借此大吵大闹,或携私报复,诬陷、诽谤、诋毁他人。
第五条员工投诉及申诉的受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员工的投诉或申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
第六条员工进行投诉和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查证、备案。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诉或申诉的员工负有保密责任。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在调查处理投诉申诉事件时,可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所涉及的部门或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员工投诉或申诉的事件经查证属实,必须予以纠正,相关的责任人应当面向投诉或申诉人道歉,投诉或申诉人所受的损失应予补偿。
第九条员工的投诉或申诉经调查与实事不符,只要不涉嫌有意报复、诬陷、诽谤、诋毁等情况,对投诉或申诉人不予追究。
第十条对员工投诉或申诉的时间进行调查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明判是非。
第十一条员工对投诉或申诉事件调查结论不服的,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投诉或申诉,也可向社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公司的八项基本原则
1.1客户原则
客户永远是对的—名人员工在与客户交往时一定要牢牢切记!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须绝对尊重,尽心服务。名人员工无论对待任何客户,必须耐心、友善、诚恳、负责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钱。名人员工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感,齐心协力地用更好的服务全力争取客户。
1.2实效原则
“做实效的网站”是_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动必须永远围绕做实效的事情这一标准进行;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深入名人员工心中;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成为名人员工的行为准则。
1.3敬业原则
敬业精神—敬业乐业是_人的必备素质。_人对人对事必须有责任感。_人对每一项业务必须充满激情,激发智慧,勤奋工作,不断创新,决不言输,做到更好。
1.4团队原则
团队精神—协作、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地达成团队的共同目标,团队的利益高于一切,是_人的行为准则。名人所有员工都是名人大团队中的一员,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维护团队利益,为团队的集体荣誉共同奋斗不惜。
1.5文明原则
_人是文化人,有教养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别强调诚实正直,尊重他人,心胸开阔,坦诚相处,互帮互助。名人倡导礼貌行为,待人接物,必具礼貌态度,用礼貌语言,采取礼貌行为。
1.6勤俭原则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_人应尊重人的智慧、爱惜财物、决不浪费。一点一滴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和损害公私财物都是可耻的行为。
1.7环境原则
_是每一位员工共有的事业空间,任何个人偏好或行为均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状态、创作气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损公共环境。工作时间聊天睡觉,室内吸烟,桌面乱扔乱放杂物等行为一律禁止。
1. 8事业原则
_人将互联网业看作是一种事业,而不仅仅是当作一种职业。_人必须努力学习、相互吸取、取长补短、积极进取、不断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二、聘用规定
2.1按本员工手册中的条款和条件,公司聘用员工,员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的每一项内容(女员工须将个人的婚姻状况、生育计划如实反映,作为公司聘用安排的参考)并贴上照片,入职时连同身份证、学历、有关职称等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履历交行政人事部处理存档。
2.3员工受聘期间,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规定领取薪金。
2.4员工应把全部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并努力履行其职责。
2.5公司根据需要分配各员工的工作并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
三、入职规定
3.1培训
3.1.1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架构、制度、守则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讲解培训;运营部负责公司运作流程的讲解培训。
3.1.2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负责部门的工作程序、作业操作规范及其职位描述的培训。
3.1.3公司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3.2试用转正
3.2.1所有新员工,试用期最多为三个月,具体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
3.2.2试用期满考核
3.2.2.1试用期结束时,试用期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理考核手续,如果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3.2.2.2试用期满考核办理程序:试用新员工提出试用期满考核申请,经总监同意签批后→去行政人事部领取试用期考核表并认真填写→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试→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行文书面通知结果。
3.2.3如果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须在三个月内通知试用人员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工资报酬
4.1工资
4.1.1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
4.1.2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发薪日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实际加班工时作为当月的工作业绩和季度团队奖历分配的依据之一。
4.2.2员工加班超过晚上10∶00时,可另报销回家单程的士车费,但不能与其他因公市内交通费填在同一张报销单上。
办理程序:填写报销单→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财务部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处报销。
4.2.3专业部门员工加班,由品牌部统一填写“加班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4.3双薪
4.3.1作为奖励,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享受双薪。
4.3.2工龄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职且当年12月31日在岗上班的员工,不足12个月者,则年终双薪按实际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龄六个月以下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双薪。
4.3.4双薪按员工年终当月的基本薪金计算,并以公历年度为准,只计当年。
4.4所得税
4.4.1员工领取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等其它报酬,有义务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税务部门每月从个人薪金中,扣除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统一向税务局缴纳。
4.5升职、加薪或降职
3.5.1在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将从内部提升任何适合的人员至更重要的岗位。在考虑提升候选人时,主要考虑员工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工作成绩、团队精神、行为操守、文化修养等。
4.5.2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根据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工作成绩,公司考评和考核面试后,视其情况可以升职者升职,不能升职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资5-10%;或者降薪、降职。
3.5.3公司将定期对各职位员工进行职位考核,凡因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不胜任或工作态度欠佳而不适应工作需要者,公司将进行适当调整以至降职使用。
4.6 团队奖励:
4.6.1 公司内组建几个二级团队,公司对二级团队按季度实行与毛收入挂钩的奖励办法。具体办法按公司当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6.2二级团队内部员工的季度奖金分配,按照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4.6.3员工的试用期无奖金,不参加团队奖历的分配,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期间,可以参加团队奖励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离职的员工,不再参加当季度团队奖励的分配。
五、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时间
5.1.1公司现行工作时间周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从周一至周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冬季与夏季之间工时相差不超过半个小时)
5.2法定假日
5.2.1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当前执行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定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员工有权请病假、事假,请假手续参看本员工手册第8.1.7、8.1.8条规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
5.3.3产假: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两年以下的,产假为无薪假期。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
5.3.5以上5.3条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
六、福利
6.1办理调入_
6.1.1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现出色,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员工,个人提出办理调动的书面申请。
6.1.2经公司审查属实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6.2旅游
6.2.1旅游: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游机会(全程五天,包签证、住宿及来回交通费)。①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创作部指导助理以上,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在公司连续工作两年以上;③其它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条件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行政人事部与该员工部门总监和该员工沟通后,协调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游时间,保证海南旅顺利进行。只能出游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带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分职务),从第二年起,可享受连续一周(包括公休假日在内)带薪假期(简称年假)。休假安排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6.3.2休假时间的安排必须以服从工作需要为原则。
6.3.3休假要在自身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个月向公司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应安排在公司春节前后放长假期间一次使用。
6.3.5当年已参加公司安排海南游的,不得重复享受带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积,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资计算补发工资。
6.4医疗保险
6.4.1员工(不分职务)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_市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深府[1996]122号《_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备查)。如政府有调整,按调整的新办法执行。
6.4.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高限额4500元。
6.4.3具有_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交,员工个人承担缴交2%,总共9%。个人缴交部份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6.4.4具有_市暂住户口的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公司按其月工资额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6.5基本养老保险
6.5.1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_市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徐府(1996)123号《_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规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限额4500元。
6.5.3持有_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14%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5%,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市社会保险局。
6.5.4持有_市暂住户口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3%,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市社会保险局。
6.6午餐补贴
6.6.1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分月按实际上班工作日期发放中餐补贴。
6.6.2每位员工在_上班的每个工作日午餐补贴标准为人民币4元。
6.7晚餐补贴
6.7.1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下8时以后,每次晚餐补贴人民币10元。
6.7.2专业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品牌部填写的加班和行政部实际考勤都同时具备的情况单按月发放,行政、财务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的加班单按月发放。
6.8住房补贴
6.8.1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住房补贴。
6.8.2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其他部门经理以上:人民币200元/月
员工:人民币100元/月
6.9办理暂住证
6.9.1 凡_市以外户口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暂住证.
6.9.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再次办理暂住证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需由公司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七、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称甲方,员工称乙方)
7.1.1甲方辞退乙方,须由乙方所在部门的主管总监填写辞退审批表交总经理签字,然后由该部门主管总监会同行政部、财务部与乙方办理离职前的交接手续,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1.2乙方辞职,须填写辞职审批表,向本部主管总监提出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本部主管总监签意见转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然后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由该部门主管总监安排乙方与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总监签字后,乙方向行政部、财务部交还财物,最后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再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5.1试用期内,但工作不满15个工作日者不予结算工资;
7.5.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7.6经济赔偿、补偿
7.6.1按照7.3、7.5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发放给乙方: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该员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7.6.2乙方违反本手册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八、工作纪律
8.1考勤管理规范
8.1.1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亲自打卡报到,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
8.1.2员工须自觉遵守打卡考勤规定,严禁委托他人打卡。
8.1.3.1.凡属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用专册登记并通知该员工处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该员工送其总监签字证明。如该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问题,将对该员工的下班未打卡作为漏打卡处罚处理。
8.1.4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单”,由部门总监签字。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8.1.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向行政部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8.1.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员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带薪病假(以月为准)。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8.1.7.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事假无薪。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8.1.9.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8.2礼仪管理规范
8.2.1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佩带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带在左胞上方位置。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裤。员工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胸牌,丢失要赔偿工本费10元/枝。佩带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管理。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佩带胸牌第一次给予提醒警告并记录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带。若不及时佩带或第二次发现未佩带胸牌,记录在册并由该员工签字,纪录在员工的日常考核成绩中。
8.2.2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作,按成本价在员工工资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半年以上的退给工作服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再退给其工作服另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不满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价款。
8.2.3个人仪表端庄。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8.2.4个人电话礼仪
8.2.4.1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8.2.4.2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_”再报自己姓名。
8.2.4.4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8.2.4.4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8.2.4.5当拨错电话时,勿马上将电话挂掉,应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再挂掉电话重拨。
8.2.4.6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8.2.5代接电话礼仪
8.2.5.1部门同事不在而其电话铃响时,应立即代为接听,并留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留言,待其本人回来时,如实转达。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办事务的电话时,必须在辨别其性质后,婉转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转接至承办部门或人员,同时向承办人说明事由后,方可放下听筒。
8.2.5.3当有事外出或离开位子时,须先告知同事,如有来电或访客时,代为留言或处理。
8.3环境管理规范
8.3.1员工应自觉将各自位置卫生搞好。
8.3.2员工须自备茶杯,不准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节约开支。
8.3.3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抽烟,需抽烟请到消防楼梯间。
8.3.4不得在墙壁及屏风围板上张贴纸张。
8.3.5不得在公司公众环境乱丢杂物。
8.3.6员工餐后一次性饭盒请自觉放在楼梯间垃圾回收桶内。
8.4秩序管理规范
8.4.1接待外单位人员应在公司接待室或会议室,洽谈室内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让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地。
8.4.2员工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简短,小声,以免影响业务电话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环境的安静。
8.4.3员工使用公司公用设施或服务(如长途电话、传真、会客室、会议室、图书资料、打字、手提电脑、投影仪、数码像机、摄像机等),应遵守行政部门规定,使用前办理申请手续,使用后及时清理或归还。
8.4.4员工因公接待使用会议室、会客室、洽谈室后,使用人员应立即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以便接待其他客户使用。
8.4.5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员工下班时应关闭自己已不使用的电脑、电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检查电脑、电灯、空调排风扇等是否关闭,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8.4.6员工需用办公用品,统一到行政部按规定登记领用,注意爱惜节约,不得损毁和浪费。
8.5行为规范
8.5.1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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