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

更新时间:2023-07-02 08:24:2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5篇

书,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生活跟书息息相关,那么你跟书之间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例文,希望你喜欢。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篇1

说到书,这是个多么平凡的字眼啊!但对我而言,它却是充满了吸引力的。仔细想想,爱上读书,得从那次遭遇说起......

在这之前,我是一个只知道玩儿的疯丫头,对你说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喜欢上了阅读。

“哥哥,哥哥,走去玩儿了!”我趁着周末不用上课,连蹦带跳地跑进了表哥呆着的书房。他正入迷的看着一本彩绘的《一万个为什么之自然篇》。我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玩意儿有啥乐趣,能比捉迷藏、过家家好玩儿吗?我带着疑问,也把脑袋凑了过去。

哇!这里面好玩儿极了:蜘蛛在下雨前为什么要收“网”?“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水为什么要发蓝。好多好多我以前左思右想不得其解的问题,而在这本平时我不怎么注意的书中,得到了解答。我越看越着迷。想要了解更多对我而言“不解之谜”。自此以后,我不知道是着了魔,还是怎么的,一天到晚,只要写完作业,我手里捧着的总是书本,因为这样,哥哥还经常倜侃我“小书虫”呢!

为了读书,我可能也闯过祸。有一次,我看到哥哥老是在看同一本书,那本书到底是怎样神秘,能让哥哥这样着迷。我带着疑问趁哥哥没注意的时候,将书拿了出来,偷偷地带走了。

我抱着书边跑边看看他是否发现了,急得我好几次险些摔倒。我抱着那本被我视为珍宝的书,跑了好远好远,我算着距离,在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席地而坐。

我看了看怀里。咦?书呢?我为了这本书跑了这么远,到头来我连书名是什么我都不知道,真可笑。不仅这样,反而还弄丢了这本书。我像偷糖吃,被大人发现后,慌乱不已的小孩,心仿佛被无形中的一根绳了吊了起来。头顶上,树叶被风吹得飒飒的响,本来这一切在书还没有弄丢之前让我感觉是美滋滋的,可现在,却显得凄凉。

我沿着来的路找了好几遍,可就是无果。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原来是哥哥借来的,这不,书弄丢了,哥哥只好按原价将书钱付给了同学。

书是一把尺子,我们人生道路上的得失,由它来帮我度量。

您看,我和书的“渊源”深吧!

我爱阅读,它不但可以帮我解闷,还能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

我一生的朋友——书籍,伴我成长,陪我到老!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篇2

我有一个宝盒,里面装着我幼时所有的喜怒哀乐和趣事、傻事。它的名字叫“童年”

记得小时候的我是那么傻,傻的天真,傻的可爱。

小时候,我很爱看书,虽然我并没有学到什么,可每次我都是乐在其中,因为我只是单纯的被书中的人物,精彩的内容与出其不意的转折所吸引,妈妈说我肚子里一定住着一只小书虫,我一听到“虫”这个字我就害怕了,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吃了太多书,肚子里才会有那么一只小虫子,但转念一想,我根本没有吃过书呀,我的心忐忑不安,一紧张就跑到妈妈身边,扯着妈妈的衣服,喊道:“妈妈,妈妈,我肚子里有虫子是不是因为我吃了太多书啊”没等妈妈回话,我又说,“可我没有吃书呀。”妈妈不紧不慢的说:“书虫并不是真正的虫子,它的意思是你很爱看书,就好像肚子里有一只书虫,你用书中的故事和知识来‘喂’它。”听了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虽然并不是很明白妈妈在讲什么,我的心却已经到了书的手上。

那时候,我对书的热爱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示: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着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离不开它;它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分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淡无光,它是我永远的崇拜者。书对我来说的确很重要,在我心中的地位也是名列前茅,一有空我便叫爸爸妈妈给我读故事。有时候我沉浸在书的世界无法自拔,连妈妈叫我的声音都没听见。我常常幻想起故事的人物,内容和精彩的情节,有时候我甚至会幻想自己就是那个主人公的话,我会遇到什么,碰到谁,生活怎么样。幻想完了之后,我总会情不自禁“扑哧”一声笑出来。每次到了晚上,我都会听妈妈讲故事,然后在她温柔的话语下甜甜入睡。

等我稍长大了一点,会识字了,就开始学着自己看书了。我会把故事中精彩的内容记住后,再讲给爸爸妈妈听。我的心里仿佛只住着“书”这一个伙伴,我们很要好,从不分离。

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却始终没变。虽然童年的我做了不少趣事、傻事,但我还是要感谢时光老人,是他给予了我这么一个如此珍贵的宝盒,也是他给予了我这样一个绚丽多姿的金色童年。

哦!童年!你到底去哪了?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篇3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可以让我如痴如醉的话,那那样东西肯定就是书,因为八年来,我最喜欢的东西只有看书,因为书的里面有很多五花八门的知识,而且内容繁多,可以让我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从两岁半的时候起,我就开始自己看书了,我看书的趣事很多,在不同地方看书的地点也很多,上课会偷偷看书,下课也会看书,坐车会看书,走路的时候也会偷偷停下来看几眼书、爬山会看书、旅游会看书、总之书在我的生活中占据即重要的位置。由于时间长久,我只记得一两件看书的趣事。

第一件事情是妈妈经常人前背后和别人讲的,那是我两岁多一点的时候,正好过春节,妈妈把我坐着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拿一本书给我看,我就很乖的自己看书了,这样妈妈好有时间去陪外公外婆在客厅看电视,妈妈由于不放心我过了一会就进房间里看看我有什么需要,过一会就进房间里看看。最后一次进来的时候妈妈说他当时呆住了,当时的心情是又好笑又欣慰,因为我竟然看书看累得坐着睡着了,妈妈说我当时的样子特别可爱,都让妈妈爱死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只有两岁多一点。

第二件事情我与爸爸妈妈去西湖边游玩,而我去了不是看风景,而是拿了一本最喜欢看的书坐在地上就读了起来,妈妈觉得我很好笑,说我是个小书迷,还借此给我拍了很多照片。我很喜欢看书,因为我能从书中得到很多乐趣。我看书的种类很杂,几乎对什么我都会感兴趣。一旦书拿起来我就进入了自己的世界。当我看漫画书和笑话书的时候,我常常会被书中的内容逗得手舞足蹈的哈哈大笑,当我看小说的时候,我常会被其中的故事情节吸引,就象故事中的主任公一样一会象英雄一样驰骋疆场,一会象神仙一样降妖捉怪,当我看数学书的时候,我会觉得我变得更聪明了。所以我特别喜欢看书。

现在,读书的方式很多,有一些是电子版本的书,有一些是用收录机来听磁带、听广播的书,还有一些是电视播放的,这些东西都非常的好。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书能给我带来极大的满足,能给我带来其他东西无法带来的乐趣。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篇4

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爱玩手机,爱看书的人极少,好像大家都把书忘的一干二净了。原来的我也不喜欢读书,觉得就是浪费时间,那天我顺手翻开了一本书,从那时起,让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读书!

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开心的早餐过后,开始了我们提前计划好的行程:妈妈开车带我去上课,然后去图书馆买书,因为假期老师布置了必读书目。好的,出发!经过了紧张的学习,妈妈我们来到图书城,一进书城,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一座的的书山,还有一片一片的人海。原来这么多人喜欢读书呀,我不由得充满了期待。我们直奔三楼,那里是儿童图书。妈妈告诉我好好挑选,认真阅读,她先去帮我选必读书目了。

我在书山中穿梭,看着五颜六色图书,好吸引我呀!我边走边看,犹如一头出来觅食的恶狼,渴望找到吸引我的图书。我的眼光锁定在一个名叫《小豆芽有了小弟弟》这本书上,因为我有一个小弟弟,很调皮,但是很可爱,我想知道小豆芽的弟弟可爱么?所以我一把捧起了这本书,带着好奇,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书里讲了小豆芽的家里要有二宝了,不知道是小精灵还是淘气鬼!其实大人们最狡猾,明明他们生宝宝,还问我们小孩想要弟弟还是妹妹,这又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呢。小豆芽的弟弟出生以后,小豆芽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就跟我弟弟出生后我的生活发生的变化一样:时而开心,时而难过,时而生气又会时而怀疑。开心是因为,有弟弟陪伴,一起玩耍很开心;难过是因为大人们都偏向弟弟,有时却忽略了我;生气是因为弟弟很调皮弄坏了我的玩具;怀疑是担心爸爸妈妈不喜欢我了…我正沉浸在书中,

这时妈妈回来了,我给妈妈说:能不能把这本书买下呀?妈妈说:认真阅读后很喜欢当然可以买下,但回家一定好好阅读哦!我高兴极了,蹦蹦跳跳跟着妈妈下楼回家啦。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连续两三天一口气读完了,从此我对读书的兴趣越来越高,并且阅读速度也有提升,从书中能学到很多知识。在生活中也带给我很多启发。

老师经常说:保持一个好的阅读习惯,会给你的学习带来很大的帮助。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真的可以使人进步。学到生活中学不到的东西,书是知识的海洋,就让我永远沉浸在这片海洋,坚持一直阅读吧!

我和书的故事高三作文800字篇5

是谁在黛玉葬花时吹干她的泪花?是谁在安娜·卡列尼娜走向铁轨的时候,拖住了她的步伐?是谁在卢浮宫里展现不会褪色的《蒙娜丽莎》,又是谁在琴键敲击古钢琴时谱出了千古吟唱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回看千年来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经典,无论书籍、乐曲还是油画,都是世人值得珍藏的财富。

从小,母亲总是从书架上取下一些纸页早已泛黄的书籍,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又重新站立了起来。母亲在我空闲的时候教我吟诗,我的床头仿佛还回荡着母亲的声音,那是《红楼梦》里的爱恨情愁,是《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是《西游记》里孙悟空一行人降妖伏魔,最终五圣成真的玄幻。

后来,父亲总是带回一本又一本经典的散文,是《目送》,是《朝花夕拾》……我们时不时谈论起对这些艺术的理解,体会其中深邃的意境,共享着这些“财富”,一起揭开“财富”后面的故事——是__作为母亲的感慨,是鲁迅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丑陋现象。

曾几何时,我曾梦见马克吐温幽默的语言取代了通俗小说漫画;我看见课本里出现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名字,让更多的中学生了解了他;而巴尔扎克在深夜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写的文章,和年轻的一代产生了共鸣。

我也曾被无聊的明星八卦撩乱入眼——我爱慕麦当娜的多姿,却发现我无法忽略了包法利夫人的美艳。从前的时光镀了金,需要后人来慢慢品味。现在书店里的名著经典包上了烫金的封皮,纸页也不再泛黄,但却像是被封印在那里,几乎没什么读者会去瞧上两眼,更别说品读。《哈姆雷特》被人解读成《哈利波特》;李清照的词被谱成歌,却被批判没有内涵;“羽扇纶巾”被读成了“羽扇伦巾”……多少流芳百世的经典、财富正在离我们远去,被人们深深遗忘。

葡萄架下曾有少女在品读经典,风抚过她的发梢也衬托她嘴角漾起的笑意;荒芜的古堡里曾有老人用羽毛制成的笔诉说时代的故事;没落的家族的继承人记录着它的兴起与衰亡。他们创造经典,创造财富,被世世代代的人珍藏,我想我也一定不会遗忘那些金色的年华。它们使我愉悦,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为我指路,在我迷失的时候让我知返,它们如我的财富一般,被我珍藏在心中最重要的地方。前人酿造的百年纯酿,会因时间的悠久而变得醇香。

那些少有人关注的经典书籍和艺术,是我珍藏的,细品的,也是带给我愉悦欢欣的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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