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3-18
2023-01-16
2023-03-16
更新时间:2023-07-10 17:43: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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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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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_年社区就业活动实施方案(7篇)
就业的含义就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所进行的一切务工劳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_年社区就业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__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一)制定工作方案(20__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__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__年2月10日—3月底)
三、针对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五、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根据吉劳社字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
二、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
三、积极做好后续服务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一、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二、援助对象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__年就业援助活动工作,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特制定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1日至20__年1月24日。
四、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五、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六、活动内容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特别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__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__〕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电子邮箱:xcsjyb@163.com)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__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含附件1)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要精神和保就业保民生工作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__〕177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相关部门主办20__年克山县“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
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
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政府的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 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__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其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将重点帮扶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部门要在20__年1月上旬组织宣传本次招聘活动,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按照20__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二、主要做法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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